抄袭之风盛行,反映了当代社会追名逐利的社会问题,一些导师无心潜心研究却时时想着名声和金钱。
这种抄袭之风盛行,其实反映了社会当中对于著作权不太看重的问题,而且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比较的艰难
在大学里确实存在着一部分导师以各种方式抄袭好多学生科研成果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却被社会容忍和纵容。学生的为了能够顺利的毕业,通过论文答辩。或者是为了论文能够顺利的发表,不得不把自己的科研心血与导师分享。
那要看谁抄袭了你的论文如果你已经入职单位,抄袭你论文的 人估计已经发表了,看他单位,联系他单位,直接找他让他删文章现在还没有比较权威的 抄袭举报单位论文发表、写作,m我
当然是可以的。不仅仅是毕业的学生,任何人都可以举报,只要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既然你是社会从业人员,你也可以对其行为做出举报处理。
毕业的学生可以举报论文的,现在的论文很多都是面对社会开放的,看见论文不对的地方,可以进行举报的。
可以举报,但是必须给出证据。另处置后果的话看他这个论文是干嘛用的,毕业论文抄袭的话,看学校,每个学校处理手段严苛度不一样,一本的话,基本上轻则延毕,重则直接拿不到学位
学校会管的,国家教育部是禁止毕业生抄袭毕业论文的。
奖励:在所列刊物文章正式发表后,实验室将给予博士生本人一定的奖励。其中第一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第二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将给予5千元人民币的奖励。博士研究生发表外刊文章的规定为了提高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经实验室领导研究讨论,从2004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除执行《东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授予学位前成果考核标准(试行)》外,还需执行如下规定:1)在发表科研论文方面,要求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本室认可的第一类或第二类学术刊物上,或者至少有两篇在本室认可的第三类学术刊物上,而且博士研究生本人必须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本人为第二作者;2)本室认可的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学术刊物参见附件;3)考虑到所列清单中有的刊物文章发表周期长等原因,博士研究生取得录用通知书可以申请答辩,但在正式授予学位之前,该文必须正式发表;4)博士生在所列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版面费由实验室负责支出。
那肯定是不行的,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都是不
可以的。
毕业论文抄袭最直接的后果是毕业论文被退回重新撰写,推迟毕业,不能及时拿到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抄袭严重的还会导致学位被撤销,甚至对论文指导教师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抄袭极为严重的还会由于.侵犯著作权而被判刑。所以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一定要特别主义论文降重,规避任何重复或者抄袭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你这个问题问傻了;博士毕业论文的内容成果国家和学校是提倡公开发表的,你说可不可以?申报奖励,评优秀,都要看有多少内容已经发表;真正优秀的博士毕业论文是每个章节,每个文字都在高水平的期刊上发表过了,就连概述和结论都发过综述文章才行;这个是博士学习期间的成果以后对自己的成果慎用抄袭两个字,别把自己当外人,整个精神分裂啥的,真的是做学问做傻了
如果论文内容引用率是超过了百分之五十的话,那么肯定是会判定为抄袭。需要谨记:这种行为不仅会降低自身的信誉度,而且还会危害到学校的形象。一般学校都会这种行为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判定论文不合格,无法授予相对应的学位等等。
会被举报。
湖南师范大学一音乐类硕士论文与他人论文高度雷同
这篇硕士学位论文来自湖南师范大学,根据论文封面(见下图)信息,这篇论文题目为《试论合唱作品的旋律和节奏美》,作者:雷永鸿,导师:周跃峰,研究方向:合唱指挥,完成于2011年。
论文封面
这篇硕士论文几乎全文与他人论文雷同,仅在文字部分改换句式和说法并不标注引文(有故意嫌疑),所有谱例及分析与他人论文几乎完全相同,甚至致谢也雷同。更离谱的是,多处论文脚注也与他人论文完全相同。
以下举例说明雷同之处:
1. 所有曲谱与他人论文完全相同
2. 绝大部分文字仅改换句式和说法
3. 与他人论文完全相同的多个脚注
4. 源自文字识别的错别字和雷同的致谢
与他人论文雷同的基本情况统计:
第一章 合唱艺术旋律与节奏美概述:
几乎每段都可以在他人已发表的论文中找到出处,大段大段改写句式。
第二章 合唱作品的旋律美:
本章全文与三篇论文高度雷同:
P14-15:与湖南师范大学杨萍2008年的硕士学位论文(高中生音乐鉴赏能力的结构和评价及鉴赏教学策略研究)高度一致;P15-18:与杨瑞庆2010年发表的期刊论文(实用旋律学)高度一致;P18-25:与汪健2009年的硕士学位论文(流行音乐元素在合唱作品中的应用)高度一致。
第三章 合唱作品的节奏美:
P26-28(第一节):与彭逸伟2006的期刊论文(浅谈音乐作品中节奏的重要性)高度一致;P28-32(第二节):与黄茜2004年的期刊论文(视唱练耳教学中现代音乐的节奏感及其培养)高度一致;P32-38(第三节):与东北师范大学汪健2009年的硕士学位论文(流行音乐元素在合唱作品中的应用)高度一致。
第四章 合唱作品的节奏和旋律美:
P39-52:与王珺2006年的硕士学位论文(试论合唱艺术表演形态的综合美)高度一致,仅对部分文字进行了改写和删减。
我们都知道,高校一般都会指定论文的重复率,如果论文的重复率超标,论文就会判定为不合格,没有异议就需要返稿进行修改,如果对学校的处理方式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发起申诉,走申诉流程,按照申诉流程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了,会有专家对你的论文查重结果进行审核。
对二次查重结果还有异议的论文,如果这篇论文是学位论文,则需要学校的委员会综合院委会的意见再做决定。其实,你的论文抄没抄,抄了多少,自己心里应该都有数,如果确实是抄了,就没必要这样去折腾了,老老实实修改吧。
如果申诉之后还是被判定为不合格,需要修改合格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如果修改之后还是不合格,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答辩延期、取消答辩资格、受学校的处分、开除学籍,如果情况严重,导师将承担连带责任。
大家如果还不是很清楚,咱们来举个例子,假如某高校规定研究生论文重复率在10%以内才合格,那么高于40%将会受到答辩延迟半年的处罚。
1、重复率在11%-20%之间,这种属于情况比较轻微的,由导师检查论文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就可以了,然后给出详细的处理意见,如果导师认为属于正常情况就不需要进行修改,签字确认一下即可。如果导师要你修改,那么就需要在修改过后由导师复查。
2、如果你的论文重复率在21%-40%之间,就必须进行修改,二次修改后再复查,如果重复率还是在21%-40%这个范围,那就需要推迟半年才能进行答辩。
3、重复率大于等于41%的,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研究生的论文需要认真修改,再由导师进行严苛的审核,半年后再重新提交修改合格的论文,查重通过才能送审或参加答辩。
4、如果论文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论文也会被判定为不合格,无法授予学位。
参考资料:《毕业论文查重没过会怎样》
毕业论文抄袭最直接的后果是毕业论文被退回重新撰写,推迟毕业,不能及时拿到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抄袭严重的还会导致学位被撤销,甚至对论文指导教师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抄袭极为严重的还会由于.侵犯著作权而被判刑。所以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一定要特别主义论文降重,规避任何重复或者抄袭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合理。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8届毕业生侯伟的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全文抄袭,重复率接近100%。 这种行为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是在道德上的不诚信,更是在学术上的不诚实。硕士生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素养,通过这种抄袭行为获得硕士学位,是不可能令人接受的。校方理应撤销其硕士学位 。
我认为合理,因为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而且还造成了不良学术风气,所以这个处分合理。
合理,因为教育部明文要求不得抄袭,所以是大家论文不能抄袭,要自己动手去写,不要冒险。
我认为这个处分特别合理。任何一所高校都不应容忍学术造假的行为,而且也不应该宽容这一行为。因为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十分不诚信的行为,而且也有违道德素养。任何一个学生都应该脚踏实地并且诚实守信,这样的学生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
硕士生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而且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因为他们具有更高的学历,而且也能够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他们应该成为道德与学历相一致的人,而不应该德不配位。湖南大学一硕士被举报涉嫌论文抄袭,校方撤销其硕士学位,这个处分合理,之所以合理的原因有三个:
一、这个处分并未侵犯这名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这一处分的确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一个学生就应该踏实学习,而且不应该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欺骗学校。这名硕士生因为自己的抄袭行为而被撤销其硕士学位,这是特别合理的,因为这并未侵犯他的合法权益,而且他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这个处分有法可依。
我之所以认为这个处分合理,就是因为这个处分的确有法可依,而且也并不是盲目的处分。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能够规定抄袭论文应受到的处罚,并且不会因为学生的认错而减轻对学生的处罚。这处分既符合学校的规定,而且也是合法的。
三、这个处分能够产生震慑的作用。
我认为这个处分的确很合理,因为我国一直在严厉打击抄袭论文的行为,而且也能够对这样的行为施以更加严厉的惩罚。这名硕士生处于风口浪尖上,仍然不能够提高自觉性,并且不能够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这个处分能够震慑其他学生。
因此我认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