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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生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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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生本科毕业论文

成考本科毕业肯定是要自己写毕业论文的,除了武汉理工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查重以外,其他学校相对简单一点,但是这两个学校也是有老师指导的。成人高考是国家性的统一考试,在很多方面是比较严格的,如果考生自己去学校报名成人高考的话,所有的一切都要严格按照所考院校的流程走,要想毕业,论文是肯定要写的。我们在毕业的最后阶段,进行毕业论文的时候,一定要非常认真,而且,如果我们的毕业论文不能够达到优良,也会影响我们拿到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考的毕业答辩并不会很难,只要掌握一定的学习技巧,认真准备,通过是没有问题的。答辩前,考生要对照学校发放的论文模板仔细核对论文格式,并确实论文论述做好书面准备。答辩时,对于导师提出的问题要有所准备,听清导师的问题,注意回答问题不要超时。完成答辩时要有礼貌,给导师留下一个好印象。

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学生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是本科各专业成人教育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其它各个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对学生自学能力、思维能力、写作能力、科研能力的综合训练,也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把所学理论知识与自己实际工作成果进行结合的一种有效方式。下面就我们如何指导学生进行成人教育财经类本科论文写作的方法、技巧和要注意的问题,谈几点看法,以供参考。一、指导学生选择合适题目选题,即选择研究课题。要成功地完成毕业论文,学生的论文选题是最关键的一步,论文的成败与否,论文成绩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题目的选择,因此我们必须慎重对待题目的选择。动笔前须认真推敲,资料准备充分、妥当,这样对成功完成毕业论文就创造了条件。针对成人学生的教育,在选题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注意题目的现实性要选择专业性强、结合现实的论文题目。对于成人教育的本科学生,写毕业论文一定要注意题目的现实性,也就是说要结合社会生活中的现实和工作实际,选择自己熟悉的内容,不能脱离实际,凭空捏造;要联系实践中所迫切需要解决、说明的理论,如:金融专业的“对当前人民币升值问题的思考”,会计专业的“浅谈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筹划”,工商专业的“跨国并购企业的文化管理”等均在可选之列。(二)注意选题的可行性,要量力而行学生选择课题要充分考虑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的可行性,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切忌大而空。主观条件主要是指个人兴趣与爱好、知识水平和理论基础等统筹考虑,切不可好高骛远,强行为之。实践也证明,凡是勉强为之的题目,是不可能写出好的文章来的。而选题适中,难易适度,通过努力可以取得成功。因为成人教育的学生,大多数都已有了实际工作经验,每个学生从事论文写作的基本条件有所不同,因而选题基本上是不会相同的,我们必须在注意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寻求适合自己的基本条件,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指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图书馆等查找、收集资料根据选题搜集必要的资料是论文写作的基础和前提。搜集资料是件花时多、费力繁而大的艰巨的工作,要占有丰富的资料,不仅仅需要勤奋,还必须掌握科学方法。资料来源包括经典著作、法规、政策文件、理论专著、学术争论、典型材料、有关统计资料以及实践中的情况和问题等。在资料搜集过程中,可通过网上资料的查询、学校图书馆的使用等来收集资料,具体说有以下要求:1、搜集资料的方法是:先宽后窄,由粗到细、由近到远、由表到里地进行筛选;2、不要选用过时资料,注意实时性,新颖性,要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要学会抓新鲜、抓重点。如金融专业有的同学在写人民币汇率方面的问题时,说“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已达2000多亿美元”,这显然过时了,这是两年前的资料,而实际上我国目前的外汇储备已达5000多亿美元;3、数据资料要真实可信,具有权威性,不可胡编乱造。如有的同学现在写论文还说“目前我国的通货紧缩情况严重”,这显然是不真实的;4、运用要恰当,具有较强的说服力;5、切忌大篇幅抄书和大篇幅抄袭相关资料。三、指导学生精心撰写有了新颖的观点与丰富的材料,并不意味着就有了好文章。观点加材料算不上理论文章。一篇好的文章,必须形成自己的理论系统,使观点与材料高度统一,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鲜明的提出问题,严密的分析论证问题,科学解决问题,所以,要精心撰写。(一)提纲和初稿提纲,即文章的纲要,是文章的“骨架”、“经济”。撰写文章,尤其是理论文章,应该首先编写好提纲。它是撰写论文的重要步骤,也是保证文章结构完整和合理的重要手段,因为一篇论文能否取得好一点的成绩,文章结构占有重要地位,这样可以确保提高文章质量,避免大幅度返工。指导教师在学生论文提纲写作过程中,要提出具体要求,尤其是把握好文章的结构和逻辑关系,这一点对论文的成败非常重要。提纲的内容一般包括大标题、基本观点、文章的结构(包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等)。1、标题的确定。标题被视为“文眼”,可见其重要性。文章也应力求拟好标题。文章的标题一般不借助于修辞手段加强标题,而特别强调鲜明、准确、醒目、宽窄适度,或鲜明地提出命题,如“人民币汇率制度的选择”、“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比较研究”、“浅谈香港联系汇率制的何去何从”等。文章的标题不能含蓄,更不能朦胧,而应做到明白、具体和一目了然。如金融专业有的同学写“对人民币问题的思考”,这个题目显然不明确,到底是说“人民币”哪一方面的问题呢?题目给人的感觉不是一目了然,是写“人民币的利率”还是“人民币的汇率”或者“人民币升值”,标题应明确指出。在确定文章标题过程中学生较容易犯的错误有三类:一是文不对题。一些学生的论文标题与自己的论文内容不完全相吻合,甚至脱节,或关系不大。如标题是“对我国人民币升值问题的思考”,而文章的大部分内容是在写人民币的利率内容,这显然文不对题。二是新闻性标题。一些同学受新闻的影响,常常喜欢使用报刊新闻性标题,如“沉舟侧伴千帆过,开放式基金何时越过万重山?”,“欧元与美元:谁主沉浮?”等等。三是标题过大。标题过大,与文章表达的内容观点难以完全吻合,写起来文章显得大而空。如标题为“浅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现状与问题”,这是很广泛范围的,涉及的内容太多,6000字左右的文章写出来,肯定是很空洞的。2、基本观点即文章论述的中心。它是文章的灵魂。文章的基本观点必须正确、鲜明、并力求深刻新颖。基本观点要用主题句的形式表示出来。文字应力求简明、准确。在确定文章的基本观点过程中,学生最易犯的错误是观点含糊不清,让人看完整篇文章,不知所云,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作者赞成什么,反对什么。3、文章的结构。文章的结构要严谨,严格遵循写作规律。一般要求学生写出来的文章结构上要有三部分内容,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体的可通过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来分别列示提纲。提纲的编写要慎重,力求完整、缜密,切不可草率从事,否则就失去拟定提纲的意义。通过拟定详细的提纲,可以使作者的思想文字化、明朗化、系统化,从而来确定文章的基调、重点,当然提纲拟定后还要反复修改、充实、提高,拟定提纲的过程,就是深思熟虑的过程。提纲编写就绪后,文章的撰写就进入了起草阶段,即对研究内容进行具体描述。(二)修改与成文1、认真推敲,反复修改好文章是改出来的。没有精雕细刻,反复修改,就没有好文章。大到文章的结构要修改,小到文章的标点符号都要修改正确。修改文章时首先要审查文章的内容,这是因为内容决定形式,文章的内容和文字均须仔细推敲,宜简则简、应删则删,对虎头蛇尾、罗哩罗嗦的章节、句子要舍得忍痛割爱;其次对形式进行审查。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没有完美的形式,内容就无法得到表达。2、修改时要求学生应特别注意的问题(1) 中心观点是否鲜明突出,是否有一定的独立见解,是否得到了充分论证。(2)结构是否完整、层次是否分明、论证逻辑是否严谨;结构不合理、层次不清晰的要修改。(3)文章的语言要通顺、流畅。要精心推敲,使语言明快,文字流畅,易于理解,语句尽量写得简洁,用词要通俗易懂,概念使用要准确。论文虽然要求要有很强的专业性,但并不等于说语言越是让人难懂越说明水平高,相反,一篇好的论文往往是通俗易懂。(4)资料是否充足、详实、新颖,运用是否准确、恰当、具有说服力,对于运用不准确、过时的资料一定要学生修改。3、文章内容修改好了以后,再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排版、打印成文。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CHENGBEN 成教育 本科这个定方向来

本科成教毕业论文抽检成教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指为了保证学术诚信和质量,对一定比例的毕业论文进行随机抽样检查的过程。下面将详细介绍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

一、抽样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比例一般在5%~10%之间。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足够覆盖各个学院和专业。若发现涉嫌学术不端行为,则应增加抽查比例,并加强监督力度。

二、抽取方式

成人本科作为国家承认学历是需要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的,只有达标后才能取得毕业证。这也是国家建设学术诚信、杜绝抄袭所采取的政策。目前本科院校是使用知网查重系统检测毕业论文重复率的。

一般论文要在论文答辩之前就要进行查重,只有通过了查重才能顺利毕业。每个学校的要求都不一样的,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要求和时间,所以这个是没法确定的,就算是同所学校,没一年度会有变化的。所以要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来,一般都是论文定稿之后就会进行查重的。

由于国家高度重视论文的诚信,增强了大学生对论文提前进行自查意识。所有成人本科毕业论文均需通过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毕业论文视为合格,可参加答辩。

大于30%的毕业论文,由继续教育学院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限期修改,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每个学校的查重率有一定的差异,具体以每个学校论文查重规则为准。

扩展资料:

论文查重的意义:

高校毕业论文查重是一个伴随时代发展的新兴产物,有其必然性。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对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新要求,进而对高校人才培养从内容和手段上不断深化改革提出了要求。高等教育发展由注重规模扩张转向注重质量提升的内涵式发展。

作为办学行为主体的高校就势必要与时俱进在人才培养这一核心功能上做足文章、下足功夫,通过在基本规则上从严进行自我形象塑造,以治校的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竞争力和吸引力。毕业论文作为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生完成学业的标志性成果,必然是一个重要抓手。

另一方面,数据资料库的建设完善和模糊算法等技术手段的发展和应用,也为这种重复率的查测提供了现实可行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严格“论文查重”促人才质量提升

抄袭、或是论文逻辑结构存在严重问题 关于知网相关抽查规定: 有规定的,可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后通过就可以答辩,如果第二次不通过就算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

本科毕业论文将每年抽检一次,抄袭撤销学位。教育部制定并印发《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如下:

论文的段落与格式、数据库、章节变换、标注参考文献和字数检测。国内绝大多数高校通过论文检测系统来检测毕业论文,检测论文中是否存在抄袭现象,以达到杜绝学术作假的不良风气。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论文特点:

1、学术性。学术论文的学术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2、科学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

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

3、创造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4、理论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本科生毕业论文目录生成

以2007为例,需要进行以下三步操作,自动生成目录:1、首先对文档插入页码:双击页脚,进入页脚,然后:页眉和页脚工具--设计--页眉和页脚,“页码”,根据页码位置进行选择;2、然后设置文档中所有需要进入目录的标题样式:选中标题,开始--样式--标题X,X为标题级别;在样式列表中只是常用的样式,如果还需要设置其它的样式,按这个分组右下角的功能展开按钮,调出“样式”窗口,按右下角的“选项”,调出所有样式列表;3、最后生成目录:光标定位到目录插入点,引用--目录--目录--插入目录,如图,在对话框进行需要的设置,生成目录。

毕业论文的目录生成方法如下:

首先将论文中的标题按级别标出,然后在Word中点击菜单栏的“引用”按钮,进入引用功能区,再点击左侧的“目录”按钮,在下拉菜单里选择一个目录样式,即可自动根据论文生成目录。

如果需要更改目录样式,可以在“引用”-“目录”-“自定义目录”中进行设置。同时,还可以根据论文要求调整目录字体、行间距等格式。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毕业论文怎么生成目录具体方法如下:

打开毕业论文文档,点击菜单栏中的引用。点击目录下拉菜单。选择自定义目录。输入目录级别,点击确定。可以看到论文的目录已经生成。

扩展知识:

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成教本科毕业论文封面

论文封面格式如下:

1不管是期刊论文、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还是其它各种毕业论文等,按本文介绍的方法排版就是对的,因为基本的论文格式是通用的。这里以模板的形式详细介绍通用论文格式。

2毕业论文字数根据专业及课题不同要求在8000字以上,论文内容应完整、准确,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分析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毕业设计说明书字数不低于8000字。

3论文撰写前应翻译完整的外文文献1~2篇(中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要求翻译的内容与课题相关;撰写与课题内容相关的文献综述2000字以上。

4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制图标准。

5论文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6文稿中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微缩。

论文各部分要求

1论文内容一般应由十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

(1)封面,(2)中文摘要,(3)英文摘要,(4)关键字,(5)目录,(6)前言,(7)论文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2封面:采用学校统一的封面格式,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号、所在院(系)、专业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及完成日期。

论文题目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5个字。论文封面中题目为小一号黑体字,可以分成1或2行居中打印;作者姓名、学号、所在院(系)、专业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及完成日期等为仿宋—GB2312三号。

问题一:论文封面怎么写(word)? 标题写在最上面,居中,用大字号,选择醒目字体。接着姓名,字号小一点,字体用楷体或你喜欢的字体。指导老师4字用黑体,老师姓名用楷体,字号同你的唬名,在同一行。接着是单位,然后是日期,选择与上面搭配的字体字号。都居中排列。OK 问题二:论文的封面格式是什么? 毕业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检验毕业生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操作技能以及独立工作能力的一种手段,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现就毕业论文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作如下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内容文本结构规范 论文由9个主要部分组成:(1)封面;(2)毕业论文任务书;(3)本人声明;(4)论文目录;(5)论文摘要;(6)毕业论文正文;(7)参考文献;(8)附录;(9)致谢。 2、毕业论文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说明透彻,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 3、毕业论文要求文理通顺,叙述简练,文图规范。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必须注明来源,使用的计量单位,绘图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 4、毕业论文需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二、文本各项内容的要求 1、封面 封面采用学院编制的统一格式,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专业、班级、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内容(见附件一)。 2、毕业论文任务书 毕业论文任务书按学院的统一样式(见附表)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论文题目应确切、恰当、鲜明、简短,能概括整个论文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内容。论文题目中所用的词一般不宜超过20字,若语意未尽,可用副标题补充说明。副标题应处于从属地位,一般可在题目的下一行用破折号“――”引出。 3、本人声明 声明内容如下: 我声明, 本论文及其设计工作是由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 在完成论文时所利用的一切资料均已在参考文献中列出。 声明的下方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和日期。 4、 目录 目录置于摘要之后,“目录”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4个字距。目录中文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必须与正文标题一致,一律用 *** 数字排序,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圆点“.”相隔,并标明页码。如: 2 层次标题序号一律左对齐,页码右对齐,中间用小黑点连接。摘要、致谢、参考文献、附录、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一律不编序号。 5、 论文摘要 摘要包括: “摘要”字样(三号黑体居中,字与字之间留4个字距) 摘要正文(宋体小四号字) 关键词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体现设计或研究工作的核心思想。论文摘要应涉及本项设计或研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成果。论文摘要一般不少于500字。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不得随意自造关键词。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小四号黑体),关键词一般为3-5个,宋体小4号字,各关键词之间空2个字距,且不加标点符号。 6、论文正文 (1)正文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4000字。写作内容可因课题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①选题背景。说明本论文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本设计的指导思想。②方案论证。说明设计原理并进行方案选择,阐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包括各种方案的分析、比较)以及所采用方案的特点。③过程(设计或实验)论述。指作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④结果分析。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数据、现象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结论或推论。⑤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阐述本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 (2)书写要求 ①正文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以不超过15字为宜,题末不加标点符号。各层次一律用 *** 数字连续编号,如:“1”,“1......>> 问题三:论文的封面怎么写 答:论文题目的选择是论文成功的关键因素。选择一个好的论文题目,论文就成功了一半。一般来说,大家会拿 8、 顶文封面日期应该和封面中间部分字号一样。 8、 论文中的表格全部用8号字体。 8、 外文资料附件要有 问题四:毕业论文封面怎么写 毕业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检验毕业生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操作技能以及独立工作能力的一种手段,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现就毕业论文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作如下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内容文本结构规范 论文由9个主要部分组成:(1)封面;(2)毕业论文任务书;(3)本人声明;(4)论文目录;(5)论文摘要;(6)毕业论文正文;(7)参考文献;(8)附录;(9)致谢。 2、毕业论文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说明透彻,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 3、毕业论文要求文理通顺,叙述简练,文图规范。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必须注明来源,使用的计量单位,绘图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 4、毕业论文需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二、文本各项内容的要求 1、封面 封面采用学院编制的统一格式,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专业、班级、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内容(见附件一)。 2、毕业论文任务书 毕业论文任务书按学院的统一样式(见附表)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论文题目应确切、恰当、鲜明、简短,能概括整个论文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内容。论文题目中所用的词一般不宜超过20字,若语意未尽,可用副标题补充说明。副标题应处于从属地位,一般可在题目的下一行用破折号“――”引出。 3、本人声明 声明内容如下: 我声明, 本论文及其设计工作是由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 在完成论文时所利用的一切资料均已在参考文献中列出。 声明的下方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和日期。 4、 目录 目录置于摘要之后,“目录”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4个字距。目录中文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必须与正文标题一致,一律用 *** 数字排序,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圆点“.”相隔,并标明页码。如: 2 层次标题序号一律左对齐,页码右对齐,中间用小黑点连接。摘要、致谢、参考文献、附录、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一律不编序号。 5、 论文摘要 摘要包括: “摘要”字样(三号黑体居中,字与字之间留4个字距) 摘要正文(宋体小四号字) 关键词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体现设计或研究工作的核心思想。论文摘要应涉及本项设计或研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成果。论文摘要一般不少于500字。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不得随意自造关键词。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小四号黑体),关键词一般为3-5个,宋体小4号字,各关键词之间空2个字距,且不加标点符号。 6、论文正文 (1)正文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4000字。写作内容可因课题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①选题背景。说明本论文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本设计的指导思想。②方案论证。说明设计原理并进行方案选择,阐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包括各种方案的分析、比较)以及所采用方案的特点。③过程(设计或实验)论述。指作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④结功分析。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数据、现象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结论或推论。⑤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阐述本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 (2)书写要求 ①正文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以不超过15字......>> 问题五:论文封面格式 论文封面格式要求: (1)封页:按统一格式打印。 (2)页码:自第1页开始,在右下角用 *** 数码连续标注页号。 (3)题名:它是对论文主要内容的高度概括和综合,题名要以最简明、最确切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要符合汉语逻辑,并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一般不超过20字。 本项内容格式:黑体,加粗,二号字,居中,单倍行距。 (4)署名伐署名包括专业班级、学生姓名与指导教师姓名等。指导教师姓名独立一行。 本项内容格式:4号仿宋,居中,指导教师下面空一行。 作者单位:小5号宋体。 问题六:在word的论文封面怎么写 问题七:论文的封面格式是什么? 你的论文题目、居中,黑小2 中文摘要(4号黑体) Content (与中文摘要同),(小4号Times New Roman 字体) Key words: 3-5个 (小4号Arial Black字体) 第一章 引言(黑小2)一、选题的目的以及意义(黑3号)(一)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黑小3) 1.黑体小4 每个学校的论文封面格式应该是不一样的,你在完成论文时学校会给你格式和要求的。上面的那些是我们学校要求的,仅供参考 问题八:毕业论文封面怎么写 主要包括题目,学院,专业,学生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姓名和职称,评阅老师姓名和职称,编写时间等内容 问题九:论文封面格式的申报书的封面怎么做 大姐姐一样护着我。你时而柔弱时而刚强,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儿! 记忆中,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会有幸运的事发生:比如没背英语单词,结果蒙了个100分!你是一个坚信测试牌的女孩儿,因此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你总是想尽办法让我参与你的测试,你常常说一定会有好事发生,我都相信,即使你是为了让我开心才这么说的,因为你善意的谎言才一次又一次让我重拾笑容,让我觉得让我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你在我 问题十:毕业论文的封面年月日怎么写 楼主若不会写,我给你一篇怎样。。。论文的根本构造由序论、本论、定论三大有些构成。序论、定论这两有些在提纲中部应对比简略。

毕业论文封面做法如下:

工具/原料:电脑、word。

1、首先,新建一张空白Word,双击打开,在其中输入“学样信息,题目,学院,专业,学生姓名,学号,指导老师,年月日”等字样。

2、将选中部分文字居左显示,在“视图”选项卡下勾选“标尺”按钮,打开档标尺。拖动标尺调整选中部分文字的位置。

3、下面划横线,依次点击【插入】-【形状】选择直线。

4、摁住Shift键,根据自己需要绘制长度适中的线段,摁住Crtl键复制刚才绘制完成的直线。

5、至此,封面,就已经大功告成。有些学校的学校名称可能是图片,此时就需要点击【插入】-【图片】-【来自文件】来进行图片的插入。然后将图片进行适当调整。

毕业论文介绍

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法学成教本科毕业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8][I1][15]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敢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0,491,490,491.

[2]外务部右侍郎伍刑部左侍郎沈奏请设立法学学堂折(附章程)[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71.

[3][4][13]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3,492,493.

[5]教育部限制法政学校招考别科生令[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3.

[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5.

[7]学部附奏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片[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1—492.

[9]费正清,刘广京.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442.

[10][14]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学务纲要[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06,206.

[12][17]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56,656.

[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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