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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队伍的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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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队伍的研究毕业论文

隆重、热烈、简朴的XX年xx第xx届运动会田径比赛于10月26日—11月1日在美丽的水仙之乡xx体育中心举行,在廖总的带领下,在全体裁判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省运会田径比赛的执裁任务,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参赛运动员的充分认可。在本次比赛中,我们受大会的指派分别担任技术官员和区域指挥员工作,这是提升自身执裁能力的极好机会,同时能入选本届省运会执裁,我们感到无比光荣与自豪。回顾裁判历程,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长远规划,抓好裁判队伍建设

我和xx老师都属于我们裁判团队中的老同志,我从省十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开始执裁经历,刘老师更早,从省六届田径比赛开始执裁经历,是我们这个裁判团队经历最早的一位老裁判,可以说是见证了我省田径裁判团队的成长历程。早期的田径裁判队伍是比较松散的,这一点,我们团队的老同志都比较清楚。自从省十二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廖总执掌田径裁判印帅以来,面对当时裁判队伍存在的各种状况进行了大胆改革,长远规划,对我省田径裁判这样一个项目最多、队伍庞大、影响最大的`队伍进行重新铸造,对省田径裁判团队的队员进行考核、考察、培养、使用、选拔、管理等一系列手段入手,使得我们省田径裁判团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渐成长壮大,从第十二届省运会自xx届省运会,田径比赛裁判水平一届比一届好,受到国家田管中心、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和各地市体育部门等上级部门的广泛好评。

二、严格管理,抓好执裁业务提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彻底改革以往裁判队伍松散现象,廖总要求全体裁判员外塑形象,内强素质。首先从组织纪律性抓起,比如每次比赛的报到时间、学习时间、联调实习时间、入场时间、比赛时间都有精确要求,比赛场上执裁要求裁判员进出场的队形、队列做到站有“站姿”,坐有“坐姿”,走有“走姿”,每个裁判员在场上的执裁姿势及一举手、一投足都要求作到准确、规范、大方。其二,加强裁判员的业务学习。每次大赛都要求主裁判及裁判员提前写好岗位工作细则,对执裁的要求精通、熟练,烂熟于胸,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预防措施。每次赛前培训廖总都亲自讲课,我们从廖总博学、严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和精彩的课例中汲取执裁的先进理念和丰富的执裁经验。记得我们团队裁判员参加理论考试就考了3次。由于廖总把田径裁判工作当做事业来做,在学习实践方面率先垂范,不断进取,还由于他的好示范,带动了我们团队裁判形成了好习惯,老、中、青裁判努力钻研,重视学习,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气氛,使得一批年富力强和年青有为的裁判脱颖而出,成为团队的中坚力量。所以我们这支田径裁判团队,在承担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表现突出。

三、团结协作,抓好每一个细节

一个队伍是否有战斗力,很关键一点,就是这支队伍是否团结协作。田径比赛堪称体育竞赛之最,包括跑、跳、投、竞走等,项目多,场地器材设备齐全,现代化、自动化程度高,所需裁判员多,且要求高,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总裁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通力协作,上下一盘棋,才能完成一场大型田径比赛的执裁任务。我们这支团队在廖总的带领下,创设了团结协作、和谐上进的一个群体。廖总知人善任,任人为贤。为准备一场省运会裁判人选,是从四年前就开始准备,通过好中选优。所以我们团队的每一名裁判都为能入选省运会执裁而感到光荣。为了提高执裁质量,廖总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这里我举一个前几天我们参加XX年武夷山国际马拉松比赛的例子:11月28日,大会要求我们担任各分段的主裁判的一行人在外场裁判长和场地器材管理员的带领下,约20多人到现场实地去踩点勘察,熟悉工作岗位,由于我们工作粗糙,不够细致扎实,没有“脚踏实地”,带有“走马观花”的味道,廖总知道后于当晚11点组织全体主裁判以上裁判长开会,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强调“细节决定成败”,要求保质保量作好比赛前各项准备工作。第二天,大家在联调的实习中,进一步认真细致的做好赛前准备的各项工作,在30日的武夷山国际马拉松比赛中,大家齐心协力、团结协作,认真执裁,使比赛获得圆满成功。虽然比赛成功,但这次的赛前工作的插曲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应该说廖总在关键时刻为我们上了一节难以忘怀的课。在思想与业务上是有收获的。使我们深刻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的真谛。

四、反思总结,不断提高执裁水平

第xx届省运会田径比赛已经结束,但明年的全国青运会及全国性的田径比赛在等待着我们这支省田径裁判团队,是否适应更高层次大赛的要求,这需要我们团队每一位裁判对省运会要进行反思总结,查找不足,研究对策,改进提升,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裁判员的素质。在思想上、作风上、业务上、效率上不断提升,只有这样才能胜任更高标准的比赛,为福建省田径裁判团队增添光彩。

1 、裁判工作能力是体育素质主要内容之一1. 1 是体育教师必备的能力一个称职的体育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高尚的道德品质、广博的文化知识、全面的运动能力和健美的体魄等。全面运动能力指体育教师必须掌握一些运动项目的有关理论知识、技术、训练法及组织竞赛与裁判工作方法等。如:田径运动竞赛,应掌握“走、跑、跳、掷、全能”各项目的特点、技术、战术及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在这一基础上教师可以更全面地向学生传授运动项目的全部知识及能力,也使学生在接受知识方面有系统性与连续性,同时,也使学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才能把体育知识内化且升华。特别是基层的体育教师,更需要掌握多项的裁判工作能力,这不仅是学校体育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的需求,因此,裁判工作能力是体育教师必备体育素质之一。1. 2 是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的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的日益改善,人们对身体素质与健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人们生活水平将会得到一定改善,劳动时间会随之减少,余暇时间增多,体育运动愈来愈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社会体育作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织部分,特别是在国务院制定颁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过程中,基层各乡镇、企事业、部队及学校都在开展着各种各样的体育竞技活动。如: 2003 年元旦,莆田市东庄镇举办元旦篮球锦标赛,全镇以村组织代表队,共26 个队参赛,要求由篮球国家级、国家一级、国家二级裁判员队伍执法,从配备规格上是具有较高的水平。这么正规的裁判队伍给一个以村组成篮球队去执法,这体现着赛场的竞争意识及对裁判执法公正的渴望。由此充分说明了社会体育真正需要有一定水准信得过的体育裁判人才。加强体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的培养不仅是专业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体育竞赛活动的开展需要具有懂得竞赛规则和有裁判能力的组织者,他们是体育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提高他们的体育综合素质将对社会体育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1]1. 3 也是中国竞技体育走向世界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竞技体育水平也随着日益提高,在第9 —13届亚运会上均获金牌总数第一;在不到20 年时间时里,从1984 年洛杉机奥运会到2000 悉尼奥运会,我国体育健儿跻身进奥运三强。中国的竞技体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轰动了全球。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裁判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其运动水平的高低。那么,无论在国际、国内竞技赛场都将需要一批裁判队伍来维持竞赛公正、准确的评判。尤其是2008 年北京奥运会,将是我国竞技体育大作为的时期,也是中国的体育裁判将一如既往地为奥运会作贡献的时候。体育专业院校应当义不容辞地担任培养本专业的学生裁判工作的任务。由于竞技体育的竞争需要公开、公平、公正,也将成现代体育法制的价值取向、运作机制以及调整功能的理论基础。中国竞技体育强调平等竞争,严厉打击服用兴奋剂、打假球等行为,努力实现体育的法治化,维护竞技体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当代体育专业院校的学生不但要树立起远大的理想,同时应当打好扎实的科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目前,田径裁判器材设备条件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裁判器材的高科技化(全自动电子计时系统、起跑监测仪、电动时间显示牌、电子显示大屏幕、电动成绩公告牌、电动时限显示器、激光测距仪、风速电动显示牌、遥控器材运输等) 和竞赛信息传输系统网络化。[2]只有这样才能履行裁判职责,才能更好地为竞技体育服务。2 、加强执法水准与体育道德教育的必要性裁判员是体育竞技赛场上的法官。在执法时必须依据竞赛规则和规程;执行裁判工作时,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执法的水平,将会是体现着裁判员的主客观特征的重要表现。竞赛规则要求的公正性、准确性与裁判罚结果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狭隘民族主义、本位主义和对竞赛规则条文和精神把握不准的现象,有时他们在执法时带有明显的主视倾向。对于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不准确的判罚,常常以裁判水平不高简而代之。对于裁判出现错判、漏判、反判,甚至是故意的错判、漏判、反判, 则以经验不足, 站位不好, 一推了之“。[3]因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加强体育专业学生执法水准,首先,应具有责任心,应当对客观事实进行公正的评判,在主观上应熟悉规则,注意裁定的尺寸,确保准确。在运动场上类似”假球黑哨“和少数运动员在竞技场上弄虚作假、违纪肇事、辱骂甚至殴打裁判等有悖体育道德规范的事件,不时有所发生。”[4]针对体育专业学生进行体育道德教育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素质教育之一的重要内容。培养体育专业学生的裁判工作能力,是当今开展全民健身的需要,也是中国竞技体育走向世界的需要,因此,培养具有一定体育道德素质,又有一定执法水平的体育裁判人才,将是体育专业院校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学科对学生进行教育和能力的培养义不容辞的责任。3 培养裁判能力及实际措施3. 1 加强对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理论的学习由于体育专业在技能术科的设置上较为多样化,如体操、田径、球类、游泳、武术等,其各学科的专业理论也有所区别,这些内容都应以掌握,真正做到正确认识各项目的运动规律及特点。在此基础上,对各学科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理论进行指导学习,拓展竞赛理论,掌握竞争意识(包括技、战术) ,适当增加教学时数,从而增强裁判理论水平与裁判工作意识。3. 2 熟悉竞赛组织工作方法竞赛组织形式多样,应根据竞赛的规模、类别、目的与任务进行有效地工作。首先让学生了解规则、规程、裁判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规则是比赛的根本大法,是裁判法制订的主要依据。那么,裁判是执行规则的具体方法与手段,规则又必须通过裁判法来贯彻的。规程主要是依据竞赛的目的与任务,同时又要符合竞赛规则和规则精神(包括竞赛场地与器材等因素) 来制定。因此,对体育专业教师,第一应当组织学生学习并熟悉竞赛规则,只有在熟悉竞赛规则与规则精神的基础上,再指导学生编写竞赛规程;第二对竞赛规程的编写,应当明确主要内容,具体的办法;第三,搞好竞赛的编排工作,编排工作必须按竞赛规则的要求与竞赛编制原则进行。其主要的实践措施,采用专业理论课作业形式和校内外有关竞赛活动的实际练习,其目的让学生有学习与锻炼的机会。3. 3 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裁判工作的能力通过校内系列体育活动实践,来锻炼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也是检验学生学习理论方面的效果。例如每周一活动的班级间球类比赛,开展了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同团委、学生会及球类组织比赛,裁判由毕业班学生轮流负责,球类组教师负责仲裁或指导工作。一学年两次的校田径运动会,同样也均由学生负责裁判工作(其中田赛、径赛由两个班学生分别负责) ,同时学校每年都有承办市级的体育竞赛,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球类比赛,也由学生中选派代表来参与裁判工作。通过比赛实践,加上学科教师的指导,学生的执法水平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提高,对于部分表现比较突出的学生颁发裁判等级证书,以鼓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3. 4 熟悉竞赛规则并了解最新竞赛规则裁判员不但要熟悉竞赛规则,还要领会竞赛规则的精神,做到活学活用,同时要不断学习、了解最新竞赛规则及动态。随着科技的进步、竞争意识的增强,竞赛规则也随着不断地变化即完善。如:国际田联关于起跑犯规( 100 米—400 米) 的新规则自2003 年1 月开始在国际比赛正式使用。新规则规定每次短跑起跑只允许运动员犯规一次,任何运动员在一次比赛中再次出现起跑犯规者便被取消资格。美国田协不执行国际田联起跑规则引起矛盾。[5 ]其实际措施由学科教师课堂传授、专题学术报告、开放阅览室等让学生有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与条件。综上所述,体育专业院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裁判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裁判理论水平与裁判的实际工作能力。精心培育、造就一代具有一定体育素质,热衷体育事业,乐于为体育而终身服务的裁判人才,从而为学校体育的开展及全民健身的实施作保障。培养一批具有一定体育道德,一定执法水准裁判人才,将有利于改变国内竞技赛风的面貌,为中国的竞技体育走向世界而奠定扎实的基础,为出色完成2008 年北京奥运会,增加裁判的人才储备.

培养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了解培养的方式,要注意学生的发展情况,还要提高学生的篮球水平,注意培养的方式,要有比赛的规则。

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方案,篮球裁判往深处看其实是在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也能够帮助中学建立起不错的篮球赛事,以提高中学的篮球氛围。这是一件一石三鸟的事情,所以我觉得还是比较好的。

篮球裁判员的毕业论文

篮球竞赛规则的理论学习方法 篮球运动与竞赛规则自同日诞生起,共同走过了一百年的历史,是规则激发了篮球运动无限的活了和魅力,而篮球技战术的发展,又使得规则不断的改进和革新。我国老一辈篮球裁判员郭玉佩说:“规则之于比赛,如绳墨之于曲直,规矩之于方圆,权衡之于轻重。”说的是,规则是指导篮球运动向健康方向发展的条文规定.它提倡公平竞赛、文明比赛、积极进取、团结合作精神以及优良的体育道德作风,它限制了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合理动作。是规则的精神实质。 作为一名裁判员他应通晓规则,是规则的执行者、实施者和维护者,规则只有通过裁判员的实施才能奏效,而裁判员离开了规则也就没有衡量事物是非曲直的标准了。因此学习规则自然就成为了篮球裁判员进入篮球裁判领域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很多裁判初学者第一次见到长达8章58条的一百多页的规则时显得不知所措,不知从何学起。其实学习规则的途径和方法还是很多的,可以自学理论、可以请教同行、可以在裁判学习班学习,也可以在网上交流。今天我想结合我自己的经验向大家交流一下理论学习的方法。 古人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学习规则也是一样,我们学习规则首先要弄清规则的精神和实质,以及它自身具有什么样的原则和特点。精神和实质前面已经说过那规则的原则又是什么呢?总结起来有十条: 1。公平。这是制定规则的基础,规则应该保持比赛的公平进行,不允许队员和球队从对方获得不公平的利益; 2。均衡。是规则必须对进攻和防守两个方面保持均衡,使等分不至于很容易或是很困难,导致比赛吸引力下降; 3。定义。规则定义要简短明了、文字准确,能过保证定义准确而不繁琐。 4编篡,规则必须经过整理,条理清晰,使其有机的联系起来,并且不重复、矛盾; 5。简短。规则要简短扼要,尽量避免重复;6。例外。比赛存在着例外情况,所以规则必须指出以保证比赛的公平性。7。安全。规则要保证人身及场地器材的安全,保证比赛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顺利进行; 8。权力。规则必须保证赋予裁判员的权利能过控制住比赛;9。连续。规则要尽量的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使其尽可能少的中断比赛次数; 10。无利。不允许任何一方从违反规则中获的好处,使比赛更具有奖惩分明的特性。 掌握这十条原则后,我们就可以对规则进行系统的学习了,下面我就介绍几种方法,供大家在学习规则时使用: 一.逐一例举法。就是将规则中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例举出来,以便于在以后的比赛中遇到这种情况时能够很快的做出判断。它能够培养裁判员的常识和预见性,增长裁判员的经验。举例说明:比如跳球,它关系到比赛的开始,容不得裁判员过多的思考,必须很快的做出判断----到底是停止比赛或是开始比赛。这就要我们平时学习中要预料到跳球时有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以跳球队员违例为例。可能发生的情况有:1。未等球抛到最高点下落时,跳球队员提前排击球;2。抛球达到最高点下落后,跳球队员直接将球报住;3。跳球队员在球没有被排击前,提前抛出中圈;4。跳球队员用拳击打球。5。6。7........只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全部例举出来并做出判断,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你在比赛中会有持无恐,能很快的做出反应。 二,对比法。就是用不同的比赛两种或多种情况作出逐一的对比分析,并做出判断。比如说。可以拿进攻犯规和防守犯规作比较,也可以拿“违反”和没有“违反”作比较还可以对有利和无利作对比。通过比较我们能够加强对两种情况区别的判断能力,加深对一些概念的映像。以便于在实际比赛中做出准确的判断。举例说明:“两次运球”和“漏接”,由于“漏接”的概念很模糊,所以有些裁判员在判断是否“漏接”时拿不定主意往往会出现判罚不一致的情况,所以我们拿出来做一个鲜明的对比,让我们看清两者的实际区别。首先明确概念,“两次运球”是指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等再次运球。而“漏接”指的是队员偶然的失掉球,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接着举例对比:某队员运球结束后作转身动作,由于持球手的后肘部碰到同队队员的身上,使球脱手落到地面,然后在别人都没有触及球的情况下,再次拾起球。这种情况属于“漏接”。同样是这个队员运球结束后,作转身动作运球突破,那么则构成了两次运球违例。一例两种情况,很鲜明的对比,结果也是很明确的。 三。总结法.就是将一条规则总结成为几条关键的因素,或是将一种罚则归纳成为几种情况。这样就可以化繁为简、去粗存精,涉及面广,在使用规则时很清晰明了,三两点就能够解决很实际的问题,能够抓住问题的重点。还是举例说明:我将“干涉得分”总结为四个因素:1。是投篮的球并且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2。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方;3。正在下降;4。被队员触及。这是构成“干涉得分”的因素,缺一不可。但“干涉得分”并非完全局限为这个因素。有一个例外,投篮的球触及篮板后,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时被队员触及(包括上升或下降)。这样我们就用“四因素”和“一例外”很清晰的全面的概括了“干涉得分”的所有情况。给我多加点悬赏分啊!!!!!!!!!!!!!

CBA裁判又靠着自己的表演火了一把,其中的代表人物自然就是和李春江杠上的那名39号裁判。前几天的广厦击败广东的比赛后,李春江主动去找裁判握手,但是裁判拒绝了李指导,并且连续3次对他说:“我觉得你这样很不礼貌!”李春江什么脾气,当时头也不回地走掉了,而这位39号裁判还继续追着李春江说:“你很失态!”

从动图中可以看到,李春江左手拿着领带,右手主动伸出去想要和裁判握手,但是这位39号裁判将双手牢牢放在背后。有球迷觉得可能是李春江在比赛中抱怨裁判过多,导致39号裁判不满,也有球迷猜测可能是李春江上前握手的时候提前摘掉了自己的领带,并且拿在左手上,导致裁判不满。至于真相到底如何,可能只有这位39号裁判自己知道了。

握手风波结束后,这位39号裁判马上又吹罚了广厦的下一场比赛,在浙江广厦爆冷以110-112输给四川队的比赛中,裁判最后3分钟给了广厦队2次技术犯规,而且最后关头李京龙的三分球绝杀遭遇打手犯规,裁判也没有任何表示。

比赛时间当即走完,李春江找裁判申诉犯规,又是这位39号裁判,他告诉李春江:“我们会看录像回放的。”说完这句话马上就离开了现场,留下李春江愣在原地。李指导大闹技术台:“他告诉我他会看录像,会给我一个解释,他看了什么?三十几、四十岁的人了,说话不算数呢?有这样解释的吗?”当时技术台上的工作人员非但无法回答李春江的问题,很多人甚至都不敢看他一眼。

可以说这场比赛广厦队就是被裁判给黑掉的,而比赛结束后,这位39号裁判还继续戏耍了李春江一把,自己早早下班离场,让李春江一个人留在场地,说的难听一点,完全就是不尊重人,把李春江当猴耍。那么这位戏耍李春江的39号裁判到底是何许人也呢?今天我们就来揭秘一下他的身份。

CBA的39号裁判叫做杨宏峰,出生于1972年,今年已经48岁了,并非像李指导说的“三十几、四十岁的人”。杨宏峰是北京体育大学毕业的,曾经担任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篮球、排球项目的裁判员,并且吹罚了多场重要的乒乓球赛事,可以说是裁判界的一位全才。

早在很多年前杨宏峰就获得了国际篮联的资质,成为一名国际裁判,但是他吹罚的比赛真心不敢恭维。CBA的很多裁判都是兼职,杨宏峰也不例外,他还是一位中国人民大学的老师,拥有副教授职称,目前可以查到杨宏峰有2篇论文,分别是《篮球裁判员裁判行为主观研究》,以及《乒乓球课持拍徒手联系教法初探》。要我说这篇《篮球裁判员裁判行为主观研究》还真挺符合杨宏峰裁判的性格,因为他吹罚的比赛真的很主观。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2年,就有学生匿名评价杨宏峰副教授:“人有点愤青,但是个人挺有能力,貌似对教育没什么热情,打分还算比较公道。”

广厦球迷应该对杨宏峰的影响很深刻,早在2018年的CBA半决赛中,杨宏峰就黑掉了广厦的一场胜利。当时是广厦与山东半决赛的最后3分钟,广厦以111-106占据优势,刘铮在防守中有一个伸腿动作,丁彦雨航随即倒地,裁判给了刘铮违体犯规,山东队获得两罚一掷的机会。最终山东队神奇逆转了比分,而慢镜头显示,刘铮当时确实有伸腿动作,但是他没有碰到丁彦雨航,李春江的投诉也被无视,裁判根本没有去看录像回放。

有球迷可能会问了:反正是伸腿绊人,碰到与没碰到有区别吗?还真有!根据篮球规则,如果裁判认为球员有恶意犯规的动作,但是没有接触到对方球员的情况下,最多只能给技术犯规;如果裁判认为球员有恶意动作,并且接触到被侵犯球员了,就可以吹罚违体犯规。我们退一步讲,就算刘铮当时有恶意犯规的想法,但他没有碰到丁彦雨航,就不能吹罚违体,这就是一次罚球与两罚一掷的区别。

杨宏峰针对浙江广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从他当面指责李春江“很不礼貌”就能看出来,学生说的没错,此人确实很愤青。说别人不礼貌的时候,至少应该问问自己是否礼貌吧?而戏耍李春江就更说不过去了,作为裁判你可以告诉李春江那个球就是没犯规,也可以明确表示自己不愿看录像回放,有问题请找裁判中心投诉。但是杨宏峰先是答应了李春江看回放,接着扬长而去,这算什么?

以前球迷们讨论CBA裁判,都是说他们能力有问题,吹罚尺度有问题,也有球迷说裁判职业态度有问题。

这位39号裁判是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发布两篇论文的国际级裁判杨宏峰 ,曾经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参与篮球、排球比赛吹罚

改成学校就 OK了。尊敬的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迎来了,我们学校篮球会正式开幕,XX公司第三届职工篮球赛 运动员代表发言稿各位领导、裁判员、工作人员、参赛队员、与会职工同志们:大家好!经过公司工会及有关部门的精心准备和付出,XX公司第三届职工篮球赛在今天在这里举行了,在此,我代表所有参赛队员向筹办此次篮球赛的公司工会和有关人员表示衷心感谢,我们感谢公司领导为我们提供这样一次锻炼和表现的机会,也借此机会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公司广大篮球爱好者致以诚挚的问候。 历年来,公司对职工的文体活动犹为重视,每年通过举行各种类型的文体活动来丰富我们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陶冶职工们的情操,从中我们受益匪浅。像篮球赛这样的体育活动,是广大职工新闻乐见的活动,因为这不仅仅是单一的体育比赛,更是锻炼我们身体素质和团队凝聚力的绝好时机,非常高兴公司工会能给我们创造这样一个良好的环境,我们将会珍惜这次篮球赛,不辜负领导的期望,认真参与,共同努力,为公司文体活动的开展做出贡献。为此,我们决心做到: 一、发扬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奋力争先,发挥出最佳水平,充分展示出我们技艺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服从比赛安排,听从裁判员指挥,遵守比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做文明职工,做文明队员。 三、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提高比赛中的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不伤害别人和不被他人伤害,保证比赛安全。 四、发扬体育精神,弘扬企业精神,把体育比赛激发的精神和力量运用到本职工作中,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作为本次大赛的裁判员,我们感到十分荣幸,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在此,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向大赛郑重宣誓:严守体育职业道德,遵守运动竞赛规则,裁判员代表发言稿。认真履行裁判职责,严格执行本次大赛的各项规程,遵守大赛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认真,公正裁决,决不徇私舞弊,努力为运动员提供良好的比赛氛围和高效优质服务,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专业的裁判素质确保比赛顺利进行。最后,预祝本次运动会圆满成功,祝各位参赛选手取得优异成绩。谢谢大家!

关于篮球裁判的毕业论文

我国现行体育制度下的裁判是一项完全业余性质的工作,篮球裁判当然也不例外。以业余的裁判执裁专业或职业的比赛,本身就存在一些差距,加上职业联赛的火爆和对抗程度的加剧,使得比赛的强度与裁判员的临场能力之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反差。那么,业余性质的裁判员怎样才能具备与职业或专业比赛相适应的能力呢-3.1公正准确是恪守职业道德的保证。篮球裁判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公正服务、准确判罚。篮球是一项身体直接对抗的集体项目,在双方利益冲突之间充当法官,没有公正,就不可能准确,没有准确,也就谈不上公正。所以说,公正是裁判的灵魂,准确是裁判的生命,裁判员要通过一贯的公正准确来建立自己持久的权威。因此,在裁判员的成长过程中,应自始至终进行职业道德的群体教育,经常以职业标准反思自己的言行,把坚持原则、公正准确作为裁判生命的座右铭。这样,在篮球运动日趋商业化的今天,才能抵御金钱、地位、亲情等的诱惑,始终保持一颗公正心。3.2良好的身体条件。几乎所有的裁判员都是出于热爱才从事裁判工作的,但仅有热爱是不够的,篮球裁判员必须具备一些特定的条件才能适应他所从事的工作。比如,要有一定的身高,篮球运动的发展使得运动员的身高日趋增加,CBA各参赛队的平均身高已达,场上队员平均身高接近,这就要求裁判员的身高不低于,否则将影响其观察的视线和范围;又如,赛制的改革使越来越多的比赛采用了12min4节制和25s、7s的特殊规定,在延长比赛时间的同时缩短了每次进攻的时间,由于内外援的引进使各队采用频繁换人来保持最佳的体力状况和战术组合,这一切都对裁判员的体能提出了新的要求。研究表明:裁判员在执裁一场高水平的篮球比赛中奔跑距离为4000m~10000m,期间要对场上出现的各种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迅速的反应和判罚,而体能不佳是导致裁判员反应过程速度下降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各级裁判员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裁判员培养目标时,应重视选材这一环节。对有志于篮球裁判工作的人员进行形象、气质、身材、体能、反应速度等方面的测试和筛选,并督促和指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之余加强身体训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赛场形势。3.3进行针对性的心理训练以适应赛场氛围。通过调查和临场观摩我们发现,为数不少的篮球裁判员都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并接受过专业或半专业的篮球技战术训练,他们不仅掌握篮球技战术,了解篮球运动的发展规律,而且对篮球规则、裁判法有着比较透彻的理解,并具备了反应快、体能好的优势,但是心理训练水平过低影响和阻碍着这些裁判员临场能力向更高的水平发展。篮球裁判员的心理训练主要包括注意品质、意志品质、自制力品质三方面内容。具体要求为:注意的范围大、稳定性强、分配合理、转移及时;沉着、冷静、大胆、果断;高度理智、适度紧张。在日常生活中,应注重个人修养,保持良好的心态,增加自信心;在针对性训练中,抓住与篮球裁判员密切相关的心理品质经常模拟临场气氛,不断适应,改进和提高。这样,才能在主客场赛制日趋普及的今天,面对带有明显倾向性的主场球迷,面对一个正确判罚都可能招致一片嘘声甚至辱骂的情形,保持一个篮球裁判员最适宜的心理状态。3.4过硬的技能是裁判员执法的基础。基本技能是裁判员在临场中使用的最基础的专门动作,它包含两部分的内容,其一,视野与移动。广阔的视野是篮球裁判员及时而准确地判断临场情况的先决条件。每个人的生理视野几乎是相同的,通过专门的训练,比如余光训练、视线快速转移训练、单人临场训练,可以有效地扩大视野范围。而扩大视野最有效的方法则是合理的移动。移动的目的就在于合理地调整身体的位置,选择理想的观察角度,把有限的视野转移到最有效的观察面上,才能提高判罚的准确性。现代篮球运动的发展使大量的快速移动进攻和空中对抗替代了以往的阵地进攻,集体联防逐渐被强调个人攻击性防守的半场盯人甚至全场紧逼所替代,运动员的移动速度和范围都明显地提高和加大,这就对裁判员的视野和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鸣哨与手势。哨声是篮球比赛中的主要信号,是裁判员临场指挥比赛的武器,鸣哨要求单声、短促、洪亮;手势是裁判员的语言,是两个裁判之间、裁判和动动员、教练、记录台之间的联络信号和纽带。裁判是必须精通规则中规定的手势并在比赛中准确地运用,对裁判员手势的要求是:规范、清楚、果断、大方。

去收收篮球历史 规则 copy就行了

1、基于博弈理论对美国职业篮球联赛总决赛战术运用的研究Robocup武术擂台赛视频中运动目标的检测与跟踪2、高职院校部分体育选项课教学负荷研究3、战术比赛教学模式对初中男子篮球课堂教学效果影响的实验研究4、核心稳定性训练对高中男子篮球运动员跳投命中率影响的实验研究5、蓝球运动在呈贡高校公共体育课中推广的可行性研究6、如何培养少年篮球运动员的情商7、中小学生篮球比赛教练临场指挥浅析8、篮球三人裁判与两人裁判对比研究9、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篮球基本功的训练10、浅谈如何培养中职学生篮球运动兴趣11、核心力量训练在篮球训练中的应用与分析12、高职体育教学中篮球体育创新能力培养13、浅谈篮球意识的培养与提高14、案例教学在篮球课中的应用研究15、体育游戏在篮球训练中的作用16、新时期篮球技术系统训练的方法分析17、浅谈提高篮球教练员执教能力的策略18、服装压对男子篮球运动中上肢疲劳的影响19、婚嫁习俗视角下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研究20、有关运动生物力学对篮球运动研究的文献综述21、篮球进攻战术"挡拆配合"的特点与训练策略22、篮球运动员核心力量训练方法的实效性探究23、篮球教学中运用合作学习的反思与前瞻24、青少年篮球运动员战术意识的培养研究25、篮球运动员战术意识培养的科学性分析(本回答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对基层篮球比赛裁判员执裁时选位能力的研究

毕业论文师资队伍

教育学毕业论文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下面是我整理的教育学毕业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题目: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分析

摘要:在高等教育环境不断改变的情况下,社会对于高等教育中的学科建设问题也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为了实现人才的有效培养,必须要做好高等教育学科建设,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本文首先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概念进行阐述,然后探讨了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再对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体系构建措施。

关键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为了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社会输送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必须要将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进行合理的衔接,实现两者的整合。在当前高等教育环境中,各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高等教育中的学科建设,形成具备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近些年来,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规划和安排并不具备系统性和持续性,缺乏对全局的把握,人才培养能力不足,因此,研究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概念

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界定。在高等教育当中,要想确保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要注重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工作不仅仅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高校基本运营职责的重要体现,通过学科建设,可以提升高校的科研成果,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有利于提升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目前,在学科建设的定义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一般来说是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的基石,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其二,要想确保学科建设的有效性,不仅需要进行经验积累,还需要高校增加对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其三,学科建设在提升学生学业与教师学术水平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承担培养学生和教师的双重责任。其四,学科建设工作还影响着学科的长远发展,影响着社会人才的输送质量。2。学科建设有效性的判别。在学科建设有效性的判别上,我国教育部门进行了相关规定,其标准如下:

(1)要能够准确判别学科的发展方向,并且要能够对学科建设内容进行精确的提炼。这就需要高校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本校学科目前的基本走向,从而确立未来准确的发展方向;

(2)高校的师资力量必须要有所创新。这就需要高校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应当遵循合理搭配的原则,同时还要具有良好的竞争意识。

(3)要建立学科发展的平台,在学科建设投资的分配中,在学科平台建设上的投入应当占据较大比例,同时,在建设软件设备与硬件设备时,要注重两者之间的互相融合。

二、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

1、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对人才培养的作用。在高等教育中,有效的学科建设在进行高校人才培养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促进高校专业人才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当今社会,另一方面能够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其一,促进高校人才迅速适应当今社会。目前,高校都会致力于汲取社会上比较先进的理论知识,并且掌握社会较为前沿的技术知识,然后将两者进行融合,从而进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但是,在人才培养完成之后是否能够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成为目前检验高等教育成果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而有效的学科建设工作就可以保障培养人才对社会的适应性。正常情况下,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本专科培养系统,另一方面是研究生培养系统,无论是哪一种系统,都是以社会需求为基础进行建立的,因此,确保学科建设体系的有效性对于高校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保障高校学科理论发展的前瞻性,还能使培养出来的人才适合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在体现人才价值的同时,也达到了更好服务于社会的目的。其二,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在高校培养的人才当中,是储备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是确定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最主要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培养工作都与学科建设工作密不可分。学科建设不仅仅要建设基础课程、实验基地、实训基地,还需要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还要进行综合性理论建设,例如教师的学术能力。在师资力量的建设上,不仅要让教师进行正常的学术科研研究,还要注重学术能力的提升。2、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对学科建设的作用。虽然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对高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反过来说,人才培养对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才培养水平可以对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进行准确衡量,另一方面是在高校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其一,人才培养水平可以对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进行准确衡量。学科建设属于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但是在自身能力的体现上,一般会呈现阶段性,第一阶段是以自身的师资队伍为基础,提高科学研究力度,第二阶段是通过科学研究力度的增加,抢占较为前沿的研究地位,第三阶段是学科知识较为领先的前提下,将这些知识内化为课堂的教育资源,在传达给学生先进学科理念的同时,也鼓励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学科之中。因此,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人才培养水平的有效提升,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也是学科建设的最终体现,人才培养水平的高低直接衡量着学科建设的有效性。其二,在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从某种程度上出发,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提升高校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够促进高校的发展,并且在高校发展的过程中利于人才吸引。高校的核心竞争力不仅仅是高校发展的桥梁,也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水平中,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不仅仅是人才对于高校的选择,在优秀人才的吸纳上,各大高校的竞争也较为激烈,因此,学科建设不仅仅是对人才的培养,也是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高校必须要致力于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也就是说,在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

三、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

1、学科结构。在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中,高校的学科结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在因素。高校的学科具有特殊的含义,承担着大学的职能,将知识分类作为基本依据,将富有深度的专业知识当成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学科结构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层次性。高校学科门类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在每科门类之下,又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依次排列,总体来说,高校中的学科结构属于多层次梳状结构。其二,变动性。高校的学科结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发展变化的同时,高校学科结构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其三,多元性。高校学科结构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如果是在不同的研究视角下,学科结构也会发生变化,例如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研究,就可以分为人文学科、自然学科等,从重点的角度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基础学科、重点学科等。2、学科文化。高校学科文化主要是体现的方面有几类,即在学科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当中,所形成的高校独有的学科语言、学科思维方式等等。在学科存在和发展的过程当中,学科文化是营造精神氛围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学科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备教化培育和增加高校凝聚力的能力,因此,必须要重视学科文化的形成,高校必须要确保学科的布局合理,才能形成良好的学科文化。形成学科文化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跨学科的研究,而且在学科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建立起合理的学科梯队结构,提升学科基地建设水平,同时,要营造出一较为轻松、较为和谐的学术氛围。3、社会经济。社会经济是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外界因素,会经济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甚至可以说是其发展基础和发展前提,高等教育的物质条件来源是社会经济,而社会经济也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更深层次的要求。现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市场经济的冲击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如何生存、如何发展,成为了高校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角度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不仅决定着高校学科方向的定位,也决定着师资力量的汇集以及高校人才的培养方向等等。

四、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

1、改变学科建设传统思维。高校之所以被称之为高校,是因为具有高校的特点,高等教育之所以被称之为教育,是因为以培养人才为目的,因此,进行学科建设的重点是要综合考虑教育的本质,从而促进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但是,长久以来,人们的学科建设思维都较为单一和狭隘,认为应该是从学科再到高校,从学科建设的本身来进行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这就使得学科建设被深深的弱化,并且很难将人才培养作为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因此,在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必须要改变学科建设的传统思维,立足于大学之源,重新对学科建设的意义和目的进行审视,并且进行反思,转变从学科到高校的传统思维,变传统思维为从高校到学科,树立正确的学科发展观,将培养人才作为学科建设的最终目的。同时,要积极发现学科科研活动中的教育因子,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将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结合,让学科建设可以立足于人才培养的目的之上,促进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2、建立高等教育研究体系。高等教育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教育活动,涉及领域十分宽广。高等教育不仅要综合哲学学科、社会学学科、心理学学科等多种学科,通过这些学科的融合,构建出完整的高等教育研究体系,还要确保自身的独立性,因此,必须要做到两者兼顾,在构建出完整的高等教育研究体系的同时,不可使高等教育的独立性丧失。在建立方法上,要以多个学科的研究作为基础,广泛进行学术问题的研究,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学科,例如社会学、心理学,来揭示高等教育的运动规律,整理和概括所有的学科门类,在此基础上一步一步地建立起高等教育学科体系。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中,多学科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很难独立进行,因此,必须要以高等教育研究体系作为基础,在高等教育研究体系的作用下,有效开展学科建设,同时还要确保高等教育的独立性。高等教育研究体系属于学科建设的外在条件,独立性属于高等教育的内在需求,两者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并且两者皆不可缺少。3、注重特色学科建设。特色学科的建设在高校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还能够使学习在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时更加具备科学性、合理性。高校如果想要占据行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建造成一流的大学,必须要对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确立地方特色,并且确定出适应学校的学科特色,高校应当将自身的发展方向确立为为地方经济服务,为社会输送高质量、高素质人才,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并且实现和地方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发展自己。例如长三角的苏州大学,就和苏州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实现了相互融合,并且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动力,进行特色学科的建设,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为苏州输送社会需要的人才,比较典型的就是苏州的轨道交通学院。4、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共同体当中,师生之间可以实现共同参与、有效沟通,这样能够实现科研和教学的相互统一,不仅能够促进高校的学科建设,也能够促进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但是在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的过程中,要根据社会的变化来及时调整高校的学科结构,在进行学科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必须要对本校的学科结构进行合理定位,明确学科建设的目标,提升高校的学科层次。同时,还需要调整学科的整体布局,尽量做到所有学科的协调统一发展。最后,还要注重学科群的建立,强调重点学科与特色学科的同时,也要注重带动新兴学科的发展。积极建立师生学术共同体能够让师生之间加强探索热情和兴趣,促进知识创新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有利于实现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共同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在高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影响着高校的科研成果和高校人才培养水平,还是提升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而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是相互作用的,学科建设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人才培养也体现着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虽然影响学科建设的因素有很多,但是要能够从根本上加强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促进人才的培养,从而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刘国瑜.科教融合:大学学科建设服务本科教育的切入点[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4):62-65.

[2]方泽强.走出一条独特、有卓越影响力的学科建设道路-潘懋元高等教育学科建设思想述评[J].山东高等教育,2015,(8):87-96.

[3]朱丽,袁荣鑫.浅论学科建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功效[J].中国电力教育,2013(13):54-55.

[4]孟琦.基于重点学科建设的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的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12(7):61-63.

[5]倪建伟.基于区域发展的地方高校重点学科特色化建设[J].教育发展研究,2014(9):15-19.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脚步也向更深层次迈进,如何更好地组织和监管经济的发展,对工商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他们也肩负起了重要责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商管理本科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 范文 一:企业培训工商管理论文

一、企业工商管理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企业受传统工商管理模式的影响,在企业工商管理培训中,由于 企业管理 者对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要性意识不足,企业管理层习惯性忽略工商管理培训,企业管理层领导对工商管理培训活动的不重视,常常导致工行管理培训工作很难顺利的开展。加之企业对工商管理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培训师资相对落后、工商管理培训方式单一、培训考核方式滞后等问题。企业在实际的发展中,如果没有高素质的培训队伍,工商管理培训活动就不能向企业及员工传授先进性的教学内容,也无法向企业提供可靠的参考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就很难确保工商管理培训取得实效。长此以往的发展下去,企业就很难扭转工商管理培训的发展趋势,为企业未来的发展留下潜在的威胁。其次,工商管理培训考核的方式相对滞后,相关管理人员不能针对企业工商管理培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的研究如何开展有效的 措施 解决问题,在简单的考核标准下,很难提高工商管理培训的整体水平,对企业的发展也不会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完善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发展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重视工商管理培训对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工商管理培训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帮助企业管理者及时的掌握相对先进、科学的管理理论及管理手段,并促使企业可以切实的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从而使企业管理水平从整体上得到提升。我国大多数的企业,在管理工作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企业的管理者虽拥有丰富的工作 经验 ,却缺少一定的专业化理论与技能,再不提高其自身管理理论技能的基础上,难以确保企业可以持续、健康得发展下去。在企业具体的实践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强化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要性、建立优秀的工商管理师资队伍都是企业发展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重要策略。

1.进一步加强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

不断的 社会实践 工作表明,传统的工商管理培训课程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企业发展提出的要求与标准。进一步加强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成为企业发展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重要策略之一。在当前社会科技迅速发展的前提下,信息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信息技术的发展逐渐渗透到工商管理培训课程中,工商管理培训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的发展,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在企业工商管理配培训中,应积极的应用信息化进行实践探究,充分利用一切有利的信息资源,通过多媒体专业设备进行工商管理培训。此外,为了改善传统工商管理课程的单调与乏味,可以创新工商管理培训的方式,通过分组讨论或者运用多媒体设备进行培训,激发参与者的学习积极性,使之可以更好的接受工商管理培训的相关课程。最后,在进行工商管理培训中,还应重视工商管理理论内容的培训与指导,强化工商管理理论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重要性,使参与者都能够重视工商管理培训活动进行的目的。因此,进一步加强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对于提高企业工商管理培训的水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强化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要性

工商管理工作,对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企业工商管理培训能否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的落实,是进行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关键问题。强化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要性,必须让企业的管理者意识到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要性,端正其对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态度。强化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要性,需要落实到企业具体的细节工作中。在进行工商管理培训工作之前,企业应针对管理层进行工商管理培训态度进行实际调查,使管理层人员能够在明确了解工商管理培训活动对企业长期发展会产生的影响的基础上,再进行企业工商管理培训活动,使工商管理培训中有效的措施,能够切实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其次,工商管理培训活动也要注意企业员工的接受态度,加强在企业内部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员工对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要意识,促进企业员工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3.建立优秀的工商管理师资队伍

建立优秀的工商管理师资队伍,保证培训教师的专业素质。在企业内部建立教师审核制度,考察教师在工商管理培训中理论知识、思想政治、授课经验方面是否符合工商管理培训的要求。在录用审核通过的培训教师的过程中,鼓励教师积极的组织培训活动,并鼓励其继续进行专业深造,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及时了解企业管理方面的全新动态与发展成果,为企业工商管理工作积累丰富的经验。并在长期的工作中,帮助企业引进更多的专业优秀人才,促使企业可以建立优秀的工商管理师资队伍,为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下去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立优秀的工商管理师资队伍,是对企业工商管理培训效果的一种切实保障。因此,建立优秀的工商管理师资队伍,是企业发展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重要策略。

4.调整工商管理培训模式,加强培训的考核力度

调整工商管理培训模式,加强培训的考核力度,可以进一步完善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工商管理培训的模式如果只采用单一的培训师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企业人才聆听的模式,单调、乏味的培训模式,可能会使企业人员失去参与工商管理培训的积极性,被动的接受工商管理培训的课程,造成工商管理培训效率低的严重问题。调整工商管理培训模式,加强培训的考核力度,还应尝试采用笔试的形式,适当加入专业技术的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参与者接受培训后的成绩,通过考核成绩合理的将参与者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并针对划分的考核层次,制定不同的工商管理培训方案。其次,企业还应定期对职工进行主题为“如何看待企业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问卷调查,时刻掌握职工的最新思想动态,结合员工提出的具体问题,对工商管理培训方案与课程进行完善,力求工商管理培训活动能够符合企业职业的心理特征、个性特点。从而激发企业职业积极的参与到工商管理培训活动,久而久之,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职工的专业能力及职业道德,促使职工综合工作能力获得一定的提高。5.企业领导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对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视为了更加有效的开展工商管理培训活动,企业领导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对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企业职工重新审视工商管理培训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在实际的工商管理培训活动中,企业领导应积极的发挥带头作用,积极的参与工商管理培训的相关活动,并在 企业 文化 建设中加入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要意义。使职工可以通过良好的企业文化熏陶,切实感受到企业对工商管理培训活动进行的重视程度。其次,在定期进行的工商管理培训活动后,领导还应积极的组织每个参与者进行培训 总结 ,形成一定规模的学习交流活动,鼓励大家积极针对工商管理培训活动的优点、缺点进行发言,不断的提高工商管理培训的效率。因此,业领导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对工商管理培训的重视,对于工商管理培训的效果,会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空间,加强企业工商管理培训,为企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促进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成为关键事项之一。企业定期进行工商管理培训活动,会推动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结合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工商管理培训活动,并逐渐提高工商管理培训质量的可行性建议,从而达到优化企业管理工作问题的发展目标。因此,结合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深入探究工商管理培训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作用,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空间而必须思考的问题

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二: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新时期工商管理的职能对经济发展

工商管理部门并不是一个能够直接盈利的企业,而是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它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对市场上的企业的监督管理,从而规范市场的经济次序,为社会和市场创造更好的环境,使我国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并且吸引更多的合作和投资机会。工商管理不只是简单的监督和监管,还包括对市场和企业的公共服务的功能。在这方面,是新时期工商管理顺应市场和为了经济的发展而自身强化的新功能。工商管理不仅坚持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一贯职责,还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政策性的扶持,调解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我国的整体经济的平稳运行。除此之外,工商管理还有和国家经济联系市场、企业、和消费者各个方面的经济个体的职责,与市场紧密结合制定各种合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法制法规,对市场进行合理调控的功能。工商管理固有的本质职能和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而强化的一些职能都对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分析新时期工商管理对经济促进作用

工商管理对我国经济的稳定作用

经济的稳定最重要的是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工商管理就是在这两者之中,协调好企业和执法部门之前的矛盾,通过自身执法和服务行为 方法 的改善,来促进社会关系的稳定和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甚至是社会和谐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环境。在执法行为手段方面,工商管理一直是以经济的发展为目标的,对监督执法的行为也是以市场为主体来进行的,摒弃一切以执法为由的部门私自盈利的行为,在打击内部腐败等方面也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力争最终呈现出高效、正当执法的目的。对于与经济发展有关的,例如个体商业户、人民群众、消费者等市场经济发展的带动者,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利益及权益进行合理的保护,使得人民对市场、对国民经济有信心,从而使经济的发展更加良性化,有活力。

工商管理对流通体制改革方面的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不断出现大型的商业性企业,他们往往是一个大的,超出地方束缚的企业。这些企业往往会强强联合从而使得我国的经济原本的条状分布进行溶解,并且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这些企业自由地进行经济交流,并且自成一个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的发展。而工商管理部门对于这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又不能够进行彻底的监督和审查,只能通过扶持和辅助性的干预,企业也会因此更加地独立,增加自身的效率和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流通性。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引导企业进行改革升级改革

企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进步的过程,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市场时引导企业进行自身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另一方面,工商管理部门的及时调控及时扶持时企业进行改革升级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企业在转型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工商管理部门的法律条规是企业转型的一个依据和参照。大多数的企业转型主要是为了增加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不是为了国家的整体经济的发展,这样就会照成很多的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不能使企业良性地发展下去。为了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发展,工商管理部门就必须要监督企业的改革升级。很多中小企业转型艰难,工商管理部门在人员和经济上的扶持,引导他们往比较传统的产业发展使得他们能够顺利地转型,对于大中型企业,在对他们进行政策性的扶持之外还要使他们的转型方向顺应时代的发展,像服务产业发展。与此同时,工商管理还会对企业进行多方面的引导,帮助他们寻找新的发展点、拓展面,使企业的利润来源多样化,促进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3总结

总得来说,不论是工商管理产生的初衷还是工商管理在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变化和完善的角度,都体现出工商管理是为着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经济也不是自身就能够良好发展的,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工商管理的支持和监督。国家和个体的经济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而工商管理正是使这些不足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进程,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如此发达的今天,工商管理不断创新的管理形式更是使经济的发展变得有所依靠也有所制约。因此,新时期下工商管理对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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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涉及到 企业管理 的所有重要方面,正是其在整个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才使得它们成为财务管理的重点的研究对象,而财务管理反过来又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从定量方面进行决策的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教学专业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 高职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构建思考 》

摘要: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和职业 教育 的现状,给高职教育提出了深化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必要性和迫切性.针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框架和教学的特征,以及职业能力的要求,构建了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模式,并分析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今后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的方向.

关键词:高职;职业能力;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

1引言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教学”日益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教学领域关注的重点问题.梳理近十几年来教育部及相关部委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可以看出,对职业教育的办学目标始终围绕职业技能培养,要求加强实践育人.2006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高职院校的优势所在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满足新时期用人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是当今职业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也提到“培养兼具较高 文化 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2011)对职业教育(VocationaleduGcation)的最新定位是:“职业技术教育是主要为学习者掌握在某一特定的职业或行业中从业所需的实际技能、知识而设计的教育课程.这样的课程可能有基于工作的成分(即实习).完成这类课程之后可以获得所在国的主管当局(如教育部、雇主协会等)和(或)劳务市场以从业为目的而认可的与劳务市场相关的职业资格”.而从高职教育100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实践教学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实现职教目标的重要手段.虽然不同的学者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针对实践教学提出并采用了不同的实践教学模式,但对“实践教学”的理解却形成一个共识:即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在职业院校实施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是职教本质的必然选择.目前的高职财务管理实践教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整个教学过程中对实践教学仍重视不够,实践教学始终处于从属位置;(2)缺乏完善的实践教学计划和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使实践教学无据可依,导致实践教学随意性增大,有时难以得到保证;(3)实践教学内容较陈旧,绝大部分实践教学仅针对会计核算过程,很少涉及财务预测与决策、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方面的内容,没有体现财务管理的实践教学特色;(4)教学过程中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和考核 方法 ,实践教学的质量难以保证;(5)进 入职 业教育的学生素质相对较差,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学习动力,造成实践教学效果不佳;(6)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与学生规模不相适应,无法满足实践教学需求.上述问题导致财务管理教学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本文通过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教学模式,把实践教学视为一种教学思想,融入到教学过程中,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实践教学”及其“职业能力”的内涵界定

“实践教学”的内涵界定

实践教学是指在实验室或生产现场,根据实验、设计和生产任务要求,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学做结合,以学生自我学习和操作为主,从而获得感性知识和技能,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汤百智等2006).高职教育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联系,但它并非完全依附于理论教学内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实践教学组织建立在专业能力与方法能力基础之上,着力培养学生在职业世界和生活世界的社会能力.在实践教学组织方面,多数学者仍遵循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逻辑,把理论教学视为整个教学体系的核心,实践教学只不过是充当学习理论知识的手段而已.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职业教育的教学框架是一个由实践情境构成的、以过程逻辑为中心的框架,强调的是整体的教学行动与典型的职业行动的整合.”(蔡则祥2007).职业教育教学组织应从传统“学科体系”向“行动体系”转变.实践教学的目的和功能不仅仅定位于学生的技能操作训练上.长期以来,我们对实践教学的内涵理解是线性化,偏重于“硬实践”,即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的内涵不仅包括“硬实践”,还包括“软实践”,即理论知识的运用、心智技能的形成以及实践 经验 的积累等实践教学活动(蔡则祥2007).对实践教学的理解应突破单纯的技能训练层面,而是要从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视角去理解.

“职业能力”的内涵界定

“职业能力”所指的“职业”具有特定的含义,它直接对应的是与生产、技术、管理或服务密切相关的“职业”.这些“职业”对职业能力的要求是能够胜任一定的职业任务,并能直接影响职业活动的效率.职业教育中的“职业能力”可定义为:个体将所学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在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情境中,进行类化迁移与整合所形成的能完成一定职业任务的能力.根据“职业能力”的定义,我们就可以认为学生的职业能力,必须在参与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模拟的职业情景之中,通过对已有的知识、技能、态度(包括敬业、创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信念、职业道德)等的类化迁移,并得到发展与整合以后,才能真正形成和发展.能力本位教育(CompetenceBsedEaducation,又称CBE)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国外运用到职业教育与培训中来,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能力本位的教育和培训理念逐步成为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的主导理论,并深入到职业教育的教学领域.CBE理论下的教学模式正是以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作为出发点、以能力为基础的模式.本文构建的职业能力为本位实践教学模式正是借鉴CBE理论,以职业能力为目标,在确定目标时最大程度地反映职业对培养对象的要求,自始至终强调与职业有关的各种能力的培养,让学生的技能训练及其考核评价在模拟的职业情景中完成,从而能够体现CBE理论的精粹,使学生真正获得职业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就业的需要并为谋生作好准备.

3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构建原理

根据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和能力本位教育(CBE)理论的思想,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出发点是以就业为导向,根据职业能力分析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以专项能力确定教学模块(教学单元),以模拟职业情景创造学生训练、演习的环境,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中对应某一“职责”的综合能力为模块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也就是说,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是以就业 市场调查 为前提,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为总目标,以对应职责的综合能力作为设置模拟职业情景和确定现场考核标准的依据并进行演习考核,以专项能力中的各技能或技术指标为教学着力点,从而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和实施模块式教学.在这一教学模式中,摈弃原有的“把理论教学视为整个教学体系的核心,实践教学作为理论教学的辅助教学方式”的理念.同时,也并非把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割裂开来,而是将实践教学作为教学的核心,理论教学贯穿其中,围绕实践教学中职业能力的培养服务.

基本框架

企业在经营中会遇到四大财务问题:投资问题、筹资问题、日常经营与管理问题、利润分配问题.围绕着这几个主要的财务问题进行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就构成了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因具有广泛适用性和实务性,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其作用越来越突出,由此成为各高职财会类相关专业最重要的核心课程之一.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既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又能够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本文仅对财务管理这一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作探讨,作为一门 财经 类专业核心课程,其实践教学应作为教学的主导部分,而不是理论教学的依附.其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图中流程描述如下:根据市场调研设置专业后,要组织专业工作分析会,分析专业领域内都做哪些工作,形成“职业能力分析表”,确立实践专业针对就业的若干职责,对应每一职责就有一个综合能力目标;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为基础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确定综合能力包括哪些专项能力,对应每一综合能力就有一个组成此综合能力的各专项能力,由专业工作职责对应综合职业能力开发课程;专项能力再划分典型工作任务,典型工作任务友包含具体的技能或技术指标,确定专项能力有哪些具体的技能或技术指标组成,对应每一专项能力就有一个组成此专项能力的技能或技术指标.财务管理职责(课程)的综合能力中的专项能力(实践教学模块)包括:(1)投资管理;(2)筹资管理;(3)日常资金营运管理;(4)利润分配管理.需要说明的是图中虚线部分非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

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1)根据实践教学模块所需完成的工作划分典型工作任务,再分析完成这些任务所需具备的具体职业能力.以此确定教学目标.财务管理的四大教学模块中,投资管理包括项目投资与证券投资,其典型工作任务包括“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证券股价”和“证券投资收益率计算”等;筹资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筹资需求量预测”,“筹资 渠道 的选择”,“筹资方式的选择”,“资金成本计算”,“筹资风险的衡量”,“最佳资本结构的确定”等;日常资金营运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现金持有量控制”,“信用政策的制定”,“存货控制”等;利润分配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等.每一模块贯穿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2)按各实践教学任务设置模拟的职业情景.模拟的职业情景是实践教学的载体.本文提出的实践教学模式要求在整个教学过程都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理想的教学环境是真实的职业情景,很显然,现阶段达不到这个要求.因此,设置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模拟的职业情景,让学生训练.创设模拟职业情景可参照ERP企业管理沙盘,借鉴企业实际经营案例,多媒体虚拟现实,或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等.教师可通过具体的实物、图片、幻灯片、录音、录像、投影仪、投影片、VCD等手段进行情景模拟,为学生提供真实自然的财务管理职业情景,让学生置身于财务管理环境中,体验财务管理的实际运用.

(3)实践教学中技能演练与理论知识的安排.要完成每一典型工作任务都需要具备一些具体的职业能力,而财务管理的这些职业能力与许多专业尤其是工科专业相比较而言,更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因此,实践教学中穿插必要理论知识的讲授.理论知识的安排过程中涉及到把握度的问题,高职特点强调以理论“够用”为度.以“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教学为例,在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财务可行性分析,其技能要求与理论支撑内容见表1.教学过程中不要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人为划分其比例,目前大多教学模式都把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写进教学计划中,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应该把理论知识的讲授看成是实践教学的一部分,是为了保证高职学生更好的掌握职业技能,整个实践教学过程都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

(4)评价考核.日常教学以专项能力为目标,以组成各专项能力的各技能或技术指标为教学着力点.而评价考核则是在模拟职业情景中,针对综合能力按量化方式进行,次序为单项技能指标(三级指标)的评价考核⇒工作任务(二级指标)的评价考核⇒专项能力(一级指标)的评价考核⇒综合能力的评价考核.在各综合能力评价考核完成以后,再对学生的 学习态度 、创新精神、钻研精神、务实精神等诸方面跟踪.然后综合评定学生的职业能力,得出学生职业能力的成绩档次及其总体描述,最后记入学生档案(见表2).以筹资管理模块为例说明,见表3.

4实际应用中尚需解决和完善的几个问题

实践教学的载体问题———校企合作?校办企业?行业办学?

前文提到,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模式要求在整个教学过程都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理想的教学环境是真实的职业情景,这实际上就是对实践教学理想的载体的要求.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建实训室,购置实训设备和实训软件,力求营造出仿真的模拟职业情景.但是无论如何仿真,和真实的职业情景终究存在差距.2014年6月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可以看出,国家鼓励社会办学,行业办学,企业办学,促进产教融和,努力发展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等方式的职业教育,在制度层面上,真实的职业情景的实践教学将成为可能.解决实践教学的载体问题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建立校企深度合作新机制.建立根据企业用人“订单”进行教育与培训的模式.行业、企业要深入地参与高职院校的教学活动,在市场需求调研、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成果评估等各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高职院校则要主动关注企业用人需求变化,根据需求变化,调整专业方向和知识技能结构,确定培养规模.只要校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深度合作,合作企业就能够提供场所承担更多的实践教学任务.二是设立校办实体企业以满足实训教学的要求.这需要政策层面的支持.三是行业办学的院校,可以要求所处行业提供实践教学的真实的职业情景.

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实践教学模式的保证

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作为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首先是一个职业实践者,传统意义的教师将面临新的挑战.首先,传统意义上的教师学科单一,实践能力较欠缺,难以应对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对教师跨学科的综合知识结构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的要求.导致教师对学生进行以职业能力本位的教学在指导上的困难,如果教师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模式无法达到综合化与实践化,对学生的指导则会显得苍白无力.其次,现在处于知识更新较快的时代,一项职业能力不断有新的内容补充,如果教师的教学方式与教学思维还停留在原有的知识传授上,对于如何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因此,教师要改变传统的知识授受模式,形成以实践促认知的新思维,又要求教师走出校门去参与 社会实践 获得实践体验,重新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具体做法上,学院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在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实习.再次,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更强调教师之间合作意识.一种职业能力往往有多项具体技能综合构成,甚至一项技能又拆分更多细微的技能,例如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技能,可拆分为点钞、小键盘录入、翻打传票、客户存取款业务处理,还包括礼仪,顾客沟通等,这就要求同一课程的教学需要多位教师的合作.师资队伍的建设的另一个途径是聘请企业的能工巧匠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生产技术人员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许多高职院校都采用了这一途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高水平的能工巧匠作为行业的佼佼者,因自身工作原因不愿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其次是薪酬没有吸引力.

完善与实践教学模式配套的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管理和评价工作

实践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大致包括: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后期对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三方面.

(1)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首先根据本校实际教学情况,教学资源以及财务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运行情况,对实践教学现状做出有效的评价,作为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的依据;其次,从实践教学目标出发,论证实践教学模式是否能确保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让学生掌握其从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即要保证实践教学内容与将来职业工作相适应;再次,要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以及建立各项 规章制度 .

(2)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实践环节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实践教学所需资源的是否保证;实践教学环境的设计;实践教学过程是否能有效地监督管理.

(3)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的确定,各指标权重的赋值以及评价主体与客体选择等.

实践教学模式本身需要不断地更新完善

许多传统职业的内涵和外延正快速变化,不少技术更新加快,更新周期缩短,作为实践教学基础的职业能力分析不是一成不变,而要反复进行,对已经制定的职业能力分析表也要经常修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在内容上,要根据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社会对综合职业能力、个人素质的新需求,扩大职业能力分析的范围.不仅分析专业能力还要分析非专业能力,例如分析社会能力、方法能力等.不仅分析职业能力还要分析个人素质.在分析方法上,在单一职业、单一专业的能力分析完成后,要向职业群的分析、相关专业群的能力分析转化;从静态分析向动态分析转化.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实践教学模式本身需要在应用中不断地更新完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Z].2014,(6).

[2]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Z].2012.

[3]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部分[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19).

[4]陈素琴,卢新国.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财会通讯,2015,(25).

[5]蔡则祥,刘海燕.实践教学理论研究的几个角度[C].中国大学教学年会,2007,(3).

[6]张惠忠.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构想[J].会计之友,2013,(11).

[7]汤百智,蒋满英.高职“综合实践课程”校本开发的研究[J].职教论坛,2006,(22).

[8]杨定安,丁伟雄.多层次、开放性电工电子实践教学中心探索与实践[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6,(14).

《 高职财务管理教学改革分析 》

摘要:本文提出高职财务管理教学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最后结合笔者学习和教学实践经验,就高职财务管理教学的改革对策提出几点个人看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改革

一、高职财务管理教学存在的问题

1.教学模式单一,实践教学环节缺乏。财务管理作为应用型学科,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高职院校财会专业中,财务管理课程一直以来都占据着核心地位,课程设置必须为财务管理的实践活动提供积极的指导意义。然而,传统财务管理教学存在诸多不足,很多教师将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放在了理论知识的讲授上,旨在学生能够快速系统的获取专业知识,在实践教学活动的安排上并不合理,进而难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传统的财务教学活动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完全围绕教师开展教学,学生在教学中过于被动,学习积极性难以得到提高,学生的财务管理操作能力也无法得到有效培养。

2.教学内容单一,缺乏创新性。大部分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仍然沿用传统模式,教学内容不够丰富,教材中的经典案例也有所缺失,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得到有效培养。传统的财务管理教学主要是以课堂教学中的理论学习为主,教师通过对财务管理教材中的知识点进行讲解来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内容,学生更多的只有生搬硬套,在学习中难以培养其创新能力,无法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面对比较复杂的现实案例时,学生往往无法通过对所学财务管理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使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3.教师队伍建设不理想。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都属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学校任教的,这些教师相对年轻,缺乏教学经验,难以充分把握财务管理教学的特点开展教学。再加上这些教师更注重理论教学,缺乏实践经验,在教学过程中通常只能按照教材上的内容进行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教学案例相对呆板,在知识点的讲解中又缺乏趣味性,不仅使学生难以理解,又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终导致高职财务管理教学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二、高职财务管理教学的改革对策

1.积极转变教学理念。为了解决高职传统财务管理教学存在的问题,首先,就要积极转变教学理念,加强财务管理教学模式的创新。在传统财务管理教学中,教师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教学质量难以得到提升。因此,必须对教学中以教师为主的局面进行改变,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并围绕学生开展教学活动,教师更多的是扮演组织者与引导者的角色,为学生在知识学习过程中提供帮助与引导,掌握 学习方法 ,使其创新能力与学习能力得到培养。

2.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高职财务管理教学中,应围绕实性知识的讲授开展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知识的传授中贯穿理论知识,这并不是说不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而是要使传统教学中单纯的理论知识的讲授的局面得到改变,使教学的趣味性得到提升,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此还可以使琐碎的理论探索得到减少,为实践教学提供更多的空间。

3.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沟通。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应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适应企业相应岗位的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高职院校就要与企业保持积极的交流与沟通,做好毕业生回访工作,这样才能够充分认识到时代发展形势,并以此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同时可以充分了解学生的特点与劣势,据此不断改进教学,使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培养出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专业人才。

4.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在高职财务管理教学中,为了有效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就要不断创新教学模式,采用科学的 教学方法 ,例如,ERP沙盘模拟教学、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法以及情境教学法。本文对前三者进行介绍:

第一,ERP沙盘模拟教学。这是一种将学生的管理意识寓于游戏当中的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能够有效考察学生的经营、运作能力,通过沙盘来体现学生的经营管理成果,使复杂、抽象的财务管理理论变得直观形象,不仅使学生的企业运作与资金能力得到培养,同时,学生更加接受这种在游戏中获取知识的教学,能够使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第二,启发式教学。与传统理论教学相比,启发式教学是通过教师的引导与帮助,促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内容进行 总结 与归纳,学生的成就感得到增强,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得以激发。由于财务管理具有管理课程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启发式教学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案例教学法。财务管理的本质就是对企业日常财务活动与生产活动进行总结与归纳,由于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不甚了解,因此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开展教学。在理论学习中,教师可以将生活中一些实际案例引入教学当中,并结合理论知识进行讲授,让学生通过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解决问题,如此就可以使学生的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得到培养。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必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围绕此展开深入的研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细致的分析,并据此提出有效的改进对策,使财务管理教学得到进一步完善,如此才能够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为推动高职院校教学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卫华.高职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新经济,2014

[2]王晓凤.关于高职《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华章,2009

[3]刘琳.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探索与研究[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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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不要颠倒是非为罪犯鸣不平,你无非就是唯恐天下不乱而已。

知网近日也就此事向媒体表示,知网正常是与学校和期刊编辑部合作的,不与作者直接对接。一般来说,论文作者在向期刊投稿时,期刊的协议书或投稿须知中会注明,稿件采用后将编入知网数据库等表述。因此,知网方面认为,协议书、投稿须知等证据可证明其使用涉案作品获得了赵德馨的许可。但在法院看来,这样的做法“缺乏合同依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多篇相关案件判决书来看,法院认为,学术期刊的投稿须知或没有作者签字确认的线上协议等,不能视为其与赵德馨达成了关于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向中新网记者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可即便如此,相关保护条例也已施行了十余年。记者注意到,2006年7月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即明确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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