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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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有中心论题,一定要及时表明观点,段落要清晰,举例子的时候一定要去典型例子,然后在文章的结尾要再一次的画龙点睛。
1,思政专业写哲学论文一般是围绕“功利观”来写,即是关于道德的讨论,又有哲学依据。具体的可以写“大学生功利观”,“现代化背景下功利观的转变”,前者可以“问卷调查”形式把数量化引入论文增加论文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后者主要是对各个时期功利主义的模型进行对比,建立现代功利主义分析模型。2,总之,功利主义是哲学与思政专业相结合的一个比较合适的方向。其他方向也有,不过要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知识面进行选择。“功利主义”或者“功利观”是个不错的方向,可以考虑一下。
学位论文是申请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重要性不必多言,其一方面代表作者学术研究水平,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中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下是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写作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参考。1、认真阅读和领会《关于案例研究论文的几点说明》白华老师曾经在学校MPAcc网站发表过《关于案例研究论文的几点说明》,其中写到“全面深入地理解一套理论,通读正反各方对其评论,掌握其要义,最好还能指出这一理论的不足之处和改进办法。在此基础上将其运用于某一领域,提出一个运用这一理论的应用性框架。然后用这一框架去分析案例,得出一些具有启发性的结论或能指导案例公司的工作;或是反过来检讨理论和框架本身的问题”,反复阅读及领会这段话的含意,对于我们的论文写作可以起到醍醐灌顶的作用。2、选好题目按照学校要求,MPAcc学位论文应为案例研究类型,即以我们自己目前正在从事或曾经从事的工作作为案例研究对象,这样资料搜集较为容易,写作起来能得心应手,答辩时也能对答如流。正如罗其安老师所言,我们所写的论文应该是没有在这个案例单位工作过的人肯定写不出来或很难写出来的。我从1996年10月起从事营销财务工作,1998年5月进入创维公司营销总部从事财务工作,对营销财务工作有着自己深刻的体会,所以就以创维公司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为案例研究对象来撰写了学位论文,并在资料搜集及论文写作过程中感觉比较得心应手。3、积累素材根据自己的选题,下载权威性期刊(如会计研究、审计研究)近几年所刊载的相关文章及他人的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来阅读,对于其中可为我们借鉴的内容,则集中摘录到一个Word文档中作为素材积累起来,并按照参考文献的内容要求备注出处,这样在我们的论文中一旦加以引用,就可以在参考文献部分加以清晰准确地列示。此外,还可以从这些文章或论文后面所列出的参考文献中方便快捷地寻找我们感兴趣的阅读目标。4、尽早完成初稿完成了初稿,与导师沟通就有了较好的基础。另外,因为一个导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较多,不仅有MPAcc,还有MBA及全日制学生,为了能得到导师较好的指导,应该是尽早完成初稿并发给导师,我认为最好能在8月底之前完成初稿,这样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几次修改,则论文质量能够得到保证和提高。如白华老师极为认真而不厌其烦地对我的论文多次提出修改要求,我的论文经过六稿修改才得以最终定稿。5、遵守论文格式要求MPAcc论文有着较严格的格式规范,遵守此论文格式规范,可以使论文达到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并体现出作者的学术修养,即使在论文初稿阶段,我们也应该严格遵守论文格式要求,例如初稿也需要有文章目录、图表目录。导师具有丰富的论文指导经验,通过目录就能从大的方面发现我们论文存在的不足。6、熟练掌握Word学位论文有几十页篇幅、几万字的内容,其目录、图表编号、章节编号均应该是自动生成,而非人工录入,这就要求我们熟练掌握Word的相关技巧,通过Word这一工具,可以使论文内容修改及格式排版变得较为轻松自如。7、借助校外图书馆资源在论文写作阶段,已经不再去学校上课,所以我作为家在深圳的学员,使用学校的图书馆资源就显得有点鞭长莫及,此外学校图书馆还会在寒暑假期间闭馆或缩短开馆时间。实际上,我们也可以借助社会图书馆,如我主要借助深圳图书馆和深圳大学城图书馆,这两家图书馆也有丰富的馆藏及电子资源供读者免费借阅、使用。即使是家在广州的同学,如果离学校距离较远,也可以考虑充分利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东省科技图书馆或广州图书馆的资源。8、与导师多汇报、多沟通学位论文的写作还是有一定难度,在我们迷茫时、在难以继续写下去时,应该与导师多汇报、多沟通,汇报自己的研究、写作思路及遇到的困惑、困难,认真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这样很可能会有拨云见日的感觉。1广泛阅读写作和阅读是紧密相连的书籍和杂志中闪烁着人类智慧的光芒,贮存着人类宝贵的人生经验。阅读是通向科学圣殿的阶梯,可以使人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智慧,感悟人生道理,了解时代信息.古人云:“厚积而薄发”,持之以恒的阅读,必能集腋成裘,积沙成塔.阅读也是研究生积累写作素材的一个重要途径,对科技写作能力的提高很有必要。尤其是阅读与自己写作有关的本专业的文章和书籍,从其选题、取材、论证等方面认真学习、思考,分析其文章好在何处,有何特点,有何规律,可以使自己在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上快速提高。如果是初学者不知如何下笔,还可参考其格式,写入自己的材料、观点,逐步规范整理成文.很多人并没有接受过专业写作培训却能将文章写得很好,即源于平时的广泛阅读。2建议院校开设论文写作及相关课程 建议有条件的院校应开设科技论文写作课,通过教学和写作训练开启学生的学术思维,针对研究生论文出现的情况,教师从论文的体裁、结构、语言、文字等方面予以指导,并适当介绍国家标准和编辑常识,为研究生正式进入课题研究和发表学术论文打好基础.实践证明,知识结构决定了一个人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可以结合医学专业,增设文学、哲学、艺术等方面的课程,开设医学医学心理学等选修课程,并在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修满的学分。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还可以推荐一些人文类经典书目,供研究生参考阅读[”。 3营造科研氛围在读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如参加研究生科研组织或社团,定期开展学术活动;参加以实验室或科室为单位的小型专题研讨会,培养自己的主动思考和探索研究的能力;主动参加学术报告会,如:某疾病的研究现状、怎样申报科研课题等讲座。在学校网站上开设论坛,采用网上讨论这一更加自由的形式吸引更多人参与学术讨论,多渠道提高论文写作水平。4勤练笔“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论文写作是一个积累、感悟和融会贯通的过程。研究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应注意以札记、随笔、团队活动后的实践报告等形式,将平时的生活素材转化成文字,锻炼自己的文字写作功底。在工作和学习中多观察、勤练笔,培养自己对科学研究的自信心和严谨的科研态度,为今后科研打下牢固基础。
毕业论文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研究生写不出一篇毕业论文,让研究生就不能够成功的毕业只能够不停的延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研究生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市场调研,要深入到人民大众中去,这样才能够写出一篇符合实际的毕业论文,这样的毕业论文才是有用处的,并不是在说大话。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专业,如果你是这个专业的学生,那你就可以向上考研了,因为这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的作业前提是不怎么广阔的,可能只能够去中学或者小学当思政老师,根本就没有多大的发展。所以如果你想在大学当老师就必须要考研究生,然后再考一个博士生,才能够在大学任教去教大学生,这样就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思政专业的研究生一定要深入到广大的人民大众中去,这样才能够写出一篇符合社会发展的毕业论文,这样的毕业论文才是有深度的,并不是在说大话。所以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我们不能够闭门造车,一定要多进行交流,这样才能够写出一份不错的毕业论文,才能够成功的毕业。
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思政专业的研究生是要进行市场调研的,这样才能够了解人民大众的情况,才能够写出一篇符合社会实际的毕业论文,这样的毕业论文才能够获得优秀讲,才能够成功到毕业。并且在写论文的时候,研究生也可以和学校的专家学者进行谈话,这样就能够了解社会的前沿,也能够符合社会的发展,这样的毕业论文才是有效用的。
.论服务型政府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分析3.论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动力4.论公共管理创新的阻力5.论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条件6.论我国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特点7.论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8.论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9.论政府管理创新10. 论诚信政府建设11.论行政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12.试论行政诉讼在行政监督中的地位及作用13.试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完善及其途径14.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15.试论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与作用16.试论行政立法的民主原则及其理论意义17.建设学习型政府的动力分析18.建设学习型政府的障碍分析19.论政府危机管理20.论政府绩效管理21.论责任政府建设22.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23.论行政文化建设24.政府采购的问题与对策25.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26.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思考27.论政府行政管理的民主化28.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思考29.论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30.论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趋向31.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32.论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33.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34.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思考35.论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36.论公车改革的难点与途径37.论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协调机制38.论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39.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40.论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41.试论现代领导者的影响力42.论行政领导艺术43.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4.试析我国人力资源的现状及问题45.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6.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47.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廉政建设问题48.公共权力寻租行为分析49.健全完善公务员考评机制50.论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建设 51.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52.论构建诚信政府的途径53. 论公共管理中的听证制度54.论绩效考核的方法与应用55.论双因素理论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56.试析利益团体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57.中外利益集团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比较 58.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想59.论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中的问题60.公民社会影响政策制定的利弊分析61.政策执行中的博弈现象分析62.论公共政策评估的困难与创新63.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分析64.政策变形的成因与对策65.论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66.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67.论公民社会的兴起对政策制定的影响68.当前我国政策执行的问题与对策69. 试析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70、试析我国养老保险政策71.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思考72.信息不对称下大学生就业制度安排73.中国封建监察体制的特点及启示74.试论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75.试论《论语》中的管理原则76.中国古代的考核制度及启示77.试析中国古代的回避制度78.“无为而治”与现代行政管理79.中国古代权力监督制度述论80.试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81.杰佛逊人民民主思想分析82.洛克政治思想分析 本文来源于 帮助论文网
选题方向就是你打算写哪一方面,先报个大致方向,然后跟导师交流后再确定具体的题目。我也是这个专业的,握爪!你可以先想自己是想写偏理论的还是偏实践的:如果是偏理论:可以写一些思想家的重要思想,比如达尔的多元主义,比如韦伯的权威来源,熊彼特的精英民主等。当然你也可以介绍一些流派什么的,都可以如果是偏实践:可以写选举,政治宣传,信访,民主建设,行政改革等等我们老师都说本科生并不要求你写的东西有多创新或多有深度,只要用学过的专业知识把自己想要说明白的理论或事件说明白了就行。你大可翻翻自己以前学过的一些核心课程,那么多知识点,总有一个是能够有东西可写或是感兴趣的,选好后,可以跟导师商量合不合适,确定一下重点和具体的写作方向。把具体的题目定了之后,还可以请教导师有没有什么参考书之类的具体问题,然后就开始动笔吧。
我写的《当代中国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的政治学分析》,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政治问题,给当代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政治学应当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出理论框架和路径,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适应新形势下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当代中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开始也不太会的,也没时间看范文,还是同学给的莫'文网,专业的就是不一样,很快就搞定了
一、毕业论文的题目。题目是毕业论文中心思想的高度概括,要求: ①准确、规范。要将研究的问题准确地概括出来,反映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反映出研究的性质,反映出实验研究的基本要求——处理因素、受试对象及实验效应等。用词造句要科学、规范。 ②简洁。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一般不得超过20个汉字。 二、介绍课题的目的、意义。即先说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研究课题,交代研究的价值。一般先谈现实需要——由存在的问题导出研究的实际意义,然后再谈理论及学术价值,要求具体、客观,且具有针对性,注重资料分析基础,注重时代、地区或单位发展的需要,切忌空洞无物的口号。 三、介绍课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趋势。即文献综述,主要说明国内外的研究情况,关于这个课题前人曾做过哪些方面的研究、解决了哪些问题、还存在什么问题等。 所谓综述的“综”即综合,综合某一学科领域在一定时期内的研究概况;“述”更多的并不是叙述,而是评述与述评,即要有作者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注重分析研究,善于发现问题,突出选题在当前研究中的位置、优势及突破点。综述的对象,除观点外,还可以是材料与方法等。 四、介绍本人研究的初步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突破的难点,预期的结果等。即说明自己的主攻方向是什么,研究中主要根据什么理论、采用什么方法、取得什么成果等。 整个研究在时间及顺序上如何安排,怎样分阶段进行,对每一阶段的起止时间、相应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均要有明确的规定,阶段之间不能间断,以保证研究进程的连续性。 五、说明课题的可行性和创新性。不仅对可能遇到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关键性困难与问题要有准确、科学的估计和判断,并采取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措施,而且要突出重点,突出所选课题与同类其他研究的不同之处。 六、列出参考文献。最后要列出所查阅的主要参考文献,一方面可以反映作者立论的真实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原著者创造性劳动的尊重,篇数以各校的规定为准。 七、听取导师评价。在导师的评价后,再作必要的修改与补充,经导师最后认可后,就进入研究阶段,而后便可着手论文的写作。 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题目: 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 姓名: 刘某某 导师: 李某某 专业: 法学 年级: XX级 时间: 2014年10月22日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新中国成立至今,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 (1)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未成年人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未成年人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而言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研究视域狭窄。犯罪现象复杂多样,既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方面有关又与个人的生理、心理、生活方式等因素密不可分。因此,犯罪学研究必须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学和社会学方面,缺乏从众多的学科领域出发进行深入研究。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研究选题过于集中。笔者对近些年出版的未成年人犯罪著述和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进行统计发现,虽然有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很多,但论述内容相近,研究思路模式化。我们说,研究选题关注学术热点无可厚非,但应对同一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不断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总的来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领域内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进行探讨,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全面系统研究。虽然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犯罪预防问题有所涉及,但过于分散和零碎,缺乏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研究。 3、研究方法以思辨和论证为主,欠缺实证研究。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犯罪问题的研究,重思辨和论证而轻实证。康树华、周路、戴宜生等多位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这个问题。 理论研究的对象——犯罪现象是真实的客观存在,脱离了实践的研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然也有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但毕竟是凤毛麟角,而非主流。 (三)研究目的 1、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全面解读,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式。 2、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预防等问题的系统梳理,弥补犯罪学理论研究上的不足。 3、通过对未成年犯罪预防问题进行全面考察,激发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进而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工作。 4、通过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的剖析,设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的方案,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 (四)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河北省图书馆、中国期刊网查阅文献资料和购买图书资料等多种途径,为开题报告的撰写和论文的正式写作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其中,主要著作包括: 1、陆志谦、胡家福主编:《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冯云翔、娄鸿雁著:《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许邦银、张晶主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姬素兰等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董新臣主编:《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 》,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 6、袁作喜、冯锐著:《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防治》,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7、王亚东、鲍遂献主编:《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8、康树华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犯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张利兆主编:《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10、张小虎主编:《犯罪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1、李春雷、靳高风著:《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冯树梁著:《中外预防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鞠青著:《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4、黄教珍、张停云著:《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和教育对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5、莫洪宪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 年版; 16、[美]路易丝?谢利著:《犯罪与现代化》,何秉松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17、[意]龙勃罗梭著:《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8、沈壮海著:《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 19、《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编委会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20、苏宁著:《关注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前沿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1、鞠文灿主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问题与对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2、陈永弟:《借鉴与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掠影》,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 主要期刊文章参考资料: 1、周运清、王培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个性结构与特征分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年第1期; 2、张旭:《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种整合性教育预防体系的建构理路》,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6期; 3、刘远山:《略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重点及对策》,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4期; 4、席小华、秦卫平:《学校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载《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5、钱晖元:《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及对策》,载《江淮法治》2002年第10期; 6、王宇:《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预防》,载《公安研究》2005年第9期; 7、狄小华:《社会转型期的未成年人犯罪与防控》,载《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8、全哲洙:《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载《理论前沿》2004年第14期; 9、任月勤:《试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0、王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讨会综述》,载《道德与文明》2004年第4期; 11、罗志丹:《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4年第4期; 12、贾怀忠:《学校、家庭、社会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载《教育革新》2006年第5期; 13、黄志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实施》,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二、论文结构框架(主要观点) 论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导言部分主要是介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情况、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创新之处等。 正文部分共四章: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概念 第二节 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三节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趋势 第二章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解析 第一节 犯罪原因概述 第二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析评 第三节 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章 当前我国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因素分析 第一节 社会 第二节 学校 第三节 家庭 第四节 个体 第四章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第一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 第二节 国外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措施 第三节 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结语部分从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出发,理性地分析和评价这一现象,再次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呼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多策并举、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问题) (一)写作进程安排: 2014年7月——8月搜集资料,确定论文题目; 2014年9月——10月中旬撰写开题报告; 201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开题报告; 2014年11月中旬——2015年2月下旬撰写毕业论文; 2015年3月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 2015年4月毕业论文定稿打印。 (二)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研究的核心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入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其中,实证调查将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这一研究要以多学科为基础,学科之间的整合也将是该研究中重点解决的问题。
找导师不是更直接
一、公安系统。公安大学作为公安部直属的第一警校,就业一直非常好,往年的就业率基本是100%,并且绝大部分公安大学研究生是去向公安系统,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正规编制。公安系统又分为很多部门及种类,最高级别自然是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其次是省厅、市局、县级等,进入这些单位都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安大学研究生毕业后会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一方面有些单位会对口招生,比如国家安全部往年定向招录公安大学公安学硕士研究生,另一方面是面试的时候优先考虑公安大学研究生,这不是歧视其他院校的考生,而是因为公安大学特色培养模式造就的,从一开始入学就按照公安系统的要求来培养学生,毕业后入职自然更适合做公安系统的工作。二、安保系统。大型的企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安保系统,这也成为公安大学研究生的去向之一,比如大型的央企、国企、学校、医院等均需要安保人员。公安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会学习到详细的安保系统知识,能够胜任安保系统的领导工作及执行工作,通常经过两三年的工作之后会成为该单位安保系统骨干及负责人之一。三、法检系统。公安大学研究生毕业也会去向法检系统,从事司法工作,尤其是公安大学法学、法律类研究生,会有很多人从事该领域的职业。如果有意网这个方向发展,提醒大家在校期间最好通过司法考试,为将来在司法领域的顺利就业做好准备。四、其他方向。除了以上三大方向之外,公安大学研究生毕业也会去向其他领域,比如出版社、学校、公司企业等,虽然这类去向的人数较少,但是在其他领域工作出色,发展看好的也大有人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就业整体前景仍是十分看好的,鉴于公安知识的专业性、全国各类单位对公安人才的需求性等原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就业前景至少在十年之内会十分乐观!提醒各位有志于报考公安大学研究生的同学,不必过于担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就业问题,以后的时代是精英时代,不怕没有机会,只怕没有才能!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做铺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就业不是问题!
警校的论文 其实老师要的是你在警校里的体验和感悟 从你的感悟里和认识中发现了警察行业的点点滴滴 从自身的感悟中领悟到警察职业的神圣和精神 这才是警校中一等的论文
要发表论文,可是,这样的规定对于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因为绝大多数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都是自己的原创,都是自己根据自己专业领域内的角度有创新的一盘论文,所以一般来说是不会存在学术不端,质量过低的情况。而现在高校对于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要求,其实很宽松很一般,这也是很多研一新生感叹,原来硕士研究生毕业这么简单啊,没错总的来说是比较简单,只需要做到以下几件事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而且这仅仅是针对学硕研究生,对于专硕研究生很多高校研究生院,是强制性要求的也就是说发表论文当然,不发表也不影响正常毕业,而且对于所要求的学术论文的档次也比较的低,并不需要研究生发表核心期刊或者是C刊,只需要发表和自己毕业论文方向相关主题的论文,也就是说可以在一般的学报发表,也可以在一些不知名的小期刊发表,而这就很容易了。修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学分,这对于研究生来说更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毕竟研究生的考试科目没有大学期间那么的多,所有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复习,尤其是对于人文社科类的考生而言,只有一门考试课即公共英语课,几乎都能够顺利通过,其他的课程论文一般也是顺利通过,所以学分一定能够顺利修满。硕士毕业论文顺利通过外审,这可能是硕士研究生毕业最难的一个条件了,但是只要每一个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人真真地去写自己的论文,那么一定能够顺利通过外审,也一定能够顺利答辩组的考核,这样就能够顺利的毕业了,当然这其中需要硕士研究生最好开题报考,打好基础,还不要忘记中期考核时所遇到各种问题的及时修改,这样就完全足够了。总之,硕士研究生想毕业还是比较的简单,不管是双非高校还是211高校、985高校,要求真的没有想象中额那么严格,只要每一位硕士研究生按部就班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那么成功的毕业就不是问题。
硕士毕业都是需要发表论文的。而且对论文的发表期刊也是有要求的。
专硕毕业需要发表毕业论文。专业硕士的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以多种多样,鼓励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专硕毕业论文格式要求1、封面论文封面为全校统一格式。论文题目位于封面中下方,字体采用黑体,字号采用35磅。学科专业为xx。2、知识产权声明及独创性声明由学校统一提供,可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研究生须在独创性声明及知识产权声明上签字,并填写签字日期。3、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中文摘要。摘要应说明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作者独立完成的工作量;获得的主要结论。论文摘要应突出论文的先进性和理论深度或实用性。最后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论文关键词的选取要简明扼要。4、英文摘要论文第二页为英文摘要,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的内容和格式一致。英文摘要的译名为“Abstract”。最后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5、目录目录是论文的提纲,帮助读者查阅所希望了解的内容。目录中应有页号,页号从正文开始直至全文结束。6、引言在论文正文前,内容为该研究工作的应用价值与理论;本研究主题范围内国内外已有文献综述;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等。7、正文学位论文的主体。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而不同,文字要精炼通顺、条理分明。最后还应有结论,结论应该明确、精炼、完整、准确。要认真阐述自己新见解的意义。8、参考文献只列主要的及公开发表过的,按学位论文引用的顺序附于文末。文献是期刊时,其格式为:编号,作者(多作者间用,外文姓列名前),文章题目名,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号),页码(若期刊无卷号,则为年份,期号,页码)。文献是图书时,其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版次(初版不写),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9、致谢指导论文完成工作和提供帮助的人士和单位。10、论文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
专硕毕业论文要求如下:
在就读期间不能出现挂科现象、必须发表论文1~3篇、完成毕业设计、顺利通过答辩。
1、在就读期间不能出现挂科现象;和本科一样,无论是研究生还是硕士在读期间,任何主科不能出现挂科现象,一旦出现挂科,将会直接影响毕业。
2、必须发表论文1~3篇;论文是完成学业的主要要求之一,想要顺利毕业,在读期间必须发表1~3篇论文,不过这里的论文是没有专业要求的,也可以发表非专业的论文。
3、完成毕业设计;专业不同、选择导师不同,需要完成的毕业设计也会不同,但想要顺利毕业,毕业设计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可以选择单独完成,也可以分小组完成,具体要看导师的要求。
4、顺利通过答辩;答辩是完成毕业的最后一环,一般情况下,只有顺利发表论文后才可进入答辩环节,只要能顺利通过答辩,就安心等待毕业证、学位证到手即可。
专硕简介:
硕士是专业硕士的简称,是学位类型的一种,硕士与学修处于同一水平所学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职业实践与应用,培养在特定行业工作所需的应用型高级专家;
学生在参加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和大学复试后,合格学生需支付学费学习知识,最终达到毕业标准,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学术硕士学位相同。
研究生:
研究生是高等教育学历,也是我国学历教育的最后阶段,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研究生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相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