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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说写进毕业论文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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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说写进毕业论文里面

鲁迅的小说大多写实,这方面的论文也多,你到可以论一论他的浪漫主义小说。比如《铸剑》(原题《眉间尺》)。这大不同于他别的小说,除了深沉炽热的感情,还有丰富奇特的想象,离奇荒诞的情节。跟写实小说相同的是,同样也批判了国民性弱点,这是鲁迅很大的一个创作特色。此外还有《伤逝》,这是鲁迅较少涉及的爱情题材,也有写论文的很大空间。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武侠小说应该予以现代化 不过,现代化,并不是指遣辞用字的“现代化”,或夹杂俚语、粗话、“现代”或“无厘头” 的句式,而是泛指对“侠”精神推陈出新的概念里,以及内容与形式的糅合上,文学经典与通俗读物层面的对流下,更重要的是其内容不妨对“今之侠者”加以考察、实验、试炼。“武侠”如果仅止于对古人的思慕之情,而在现代和现实全无兑现、应合、提倡、立足和寓言、警世的能力,那是“武侠”小说仅沦于“成人童话”的失败,真正武侠精神的沦亡。我们可以在传统中吸收养分,再回馈滋润这块沃土,也不妨颠覆、transgress(侵越)、重建,把这武侠文学的领域拓宽、深化和解构,铸镌它的多维性、歧义性,好像把一把好剑炼铸成自己就是一把好剑。 一向以为除了“侠之大者”,应该“为国为民”之外,今之侠者也不妨“侠之小者,为友为邻”。 没错,安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代人未必人人能掌天下大权,没有必要人人好高骛远为万世太平、为万民福祉,要人人动辄行止都要为国为民,恐怕不符实际,而且流于说就天下第一,做就无能为力。但只要能尽其本分,为自己的朋友、亲人、邻居、同事,乃至同胞、同志、同是人类,以及亲情、友情、爱情、同情做一些对得起良知的好事,那已是一个“侠者”的新定义。

小说:呐喊关于 孔乙己的论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既是整个社会环境逼迫的结果,也是他那可怜又可笑的个性特征所致: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身穿长衫的阔绰者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却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说明他是多么迷恋于自己头脑中虚幻的“高人一等”的身份。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那“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谬论,那见缝插针地向“我”卖弄“学识”的沉醉神态,都足以显示出他对自己读书人“身份”近乎疯狂般的固守与痴迷。而这一价值观念的形成对孔乙己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几十年耳濡目染的教育,早已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渗入到孔乙己的心灵深处。但孔乙己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中,这就决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底层。 而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已使他手无缚鸡之力,不管孔乙己本人是否意识到,他实际上连加入“短衣帮”的本钱与资格都已丧失,成了人人轻视与耻笑的对象能够给人们一点“笑”的满足。所以“笑”的本身含有孔乙己的深刻的寂寞和悲哀,反映了他在鲁镇的微不足道的地位和人们对他的侮蔑,也暗示了他悲剧性的一生:科场失意、穷困潦倒、受尽欺辱、悲惨死去。而他越是在现实生活中屡次碰壁,越是受到人们的取笑和嘲弄,就越是渴望在“高人一等”的幻想中得到心理支撑与平衡。这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孔乙己那“高人一等”的幻想越是沉迷于此就越可能丧失对社会与生活的抗争能力,越容易被抛入社会的最底层,但那“高人一等”的“精神胜利法”又恰恰是孔乙己们惟一的心灵避难所。这十七个字是对孔乙己这个矛盾人物的思想性格特征高度的形象的概括。他向往科举,虽然连半个秀才也没捞上,又贫穷如洗,可是向上爬的思想依然没有丧失。他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就自命清高,摆出一副读书人的臭架子,不会营生,也不屑与劳动者为伍。这就形成了他的独特性格:迂腐麻木,屈辱懦弱,好喝懒做。 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总是满口之乎者也。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 当孔乙己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青一代居然也参加进入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你读过书吗?”“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的?” “不能写吧?……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温一碗酒。” “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不要取笑!” “跌断,跌、跌……”这11句话里有孔乙己的自持与辛酸,有他的卑微与良善,有他的性格与神情,有他的每况愈下的沉沦。这11句话,句句是人物的灵魂的自白……孔乙己没有官职和经济地位,只是作为一个一文不名的读书人而置身于人们面前,这样,他头脑中确实储存的知识的权威性也就受到了质疑。孔乙己头脑中储存的知识不具备任何权威,这一无情的现实铸成了不得不站着喝酒的孔乙己的“寂寞” 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孔乙己与《儒林外史》中“中举发疯”的范进,何其相似乃尔!当然,孔乙己本身具备其独特而鲜明的个性:他自负清高而不歧视小孩,偶事偷窃而不拖欠酒钱,与人争辩常露屈辱懦弱,落魄潦倒仍旧好喝懒做,站着喝酒依然穿着长衫,生活无着还不忘上爬,有几文钱便傲慢不已,被打折腿还否认原因。如果说“疯”是范进的独特个性,那么“迂”便是孔乙己的独特个性。与范进一样,孔乙己是封建社会儒林画廊中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艺术形象,其悲剧性格是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教育造成的

我学年论文就是写这个。等我写完发给你看看

把小说写进毕业论文中

小说:呐喊关于 孔乙己的论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既是整个社会环境逼迫的结果,也是他那可怜又可笑的个性特征所致: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身穿长衫的阔绰者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却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说明他是多么迷恋于自己头脑中虚幻的“高人一等”的身份。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那“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谬论,那见缝插针地向“我”卖弄“学识”的沉醉神态,都足以显示出他对自己读书人“身份”近乎疯狂般的固守与痴迷。而这一价值观念的形成对孔乙己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几十年耳濡目染的教育,早已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渗入到孔乙己的心灵深处。但孔乙己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中,这就决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底层。 而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已使他手无缚鸡之力,不管孔乙己本人是否意识到,他实际上连加入“短衣帮”的本钱与资格都已丧失,成了人人轻视与耻笑的对象能够给人们一点“笑”的满足。所以“笑”的本身含有孔乙己的深刻的寂寞和悲哀,反映了他在鲁镇的微不足道的地位和人们对他的侮蔑,也暗示了他悲剧性的一生:科场失意、穷困潦倒、受尽欺辱、悲惨死去。而他越是在现实生活中屡次碰壁,越是受到人们的取笑和嘲弄,就越是渴望在“高人一等”的幻想中得到心理支撑与平衡。这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孔乙己那“高人一等”的幻想越是沉迷于此就越可能丧失对社会与生活的抗争能力,越容易被抛入社会的最底层,但那“高人一等”的“精神胜利法”又恰恰是孔乙己们惟一的心灵避难所。这十七个字是对孔乙己这个矛盾人物的思想性格特征高度的形象的概括。他向往科举,虽然连半个秀才也没捞上,又贫穷如洗,可是向上爬的思想依然没有丧失。他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就自命清高,摆出一副读书人的臭架子,不会营生,也不屑与劳动者为伍。这就形成了他的独特性格:迂腐麻木,屈辱懦弱,好喝懒做。 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总是满口之乎者也。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 当孔乙己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青一代居然也参加进入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你读过书吗?”“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的?” “不能写吧?……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温一碗酒。” “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不要取笑!” “跌断,跌、跌……”这11句话里有孔乙己的自持与辛酸,有他的卑微与良善,有他的性格与神情,有他的每况愈下的沉沦。这11句话,句句是人物的灵魂的自白……孔乙己没有官职和经济地位,只是作为一个一文不名的读书人而置身于人们面前,这样,他头脑中确实储存的知识的权威性也就受到了质疑。孔乙己头脑中储存的知识不具备任何权威,这一无情的现实铸成了不得不站着喝酒的孔乙己的“寂寞” 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孔乙己与《儒林外史》中“中举发疯”的范进,何其相似乃尔!当然,孔乙己本身具备其独特而鲜明的个性:他自负清高而不歧视小孩,偶事偷窃而不拖欠酒钱,与人争辩常露屈辱懦弱,落魄潦倒仍旧好喝懒做,站着喝酒依然穿着长衫,生活无着还不忘上爬,有几文钱便傲慢不已,被打折腿还否认原因。如果说“疯”是范进的独特个性,那么“迂”便是孔乙己的独特个性。与范进一样,孔乙己是封建社会儒林画廊中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艺术形象,其悲剧性格是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教育造成的

哇!你学的什么啊?毕业论文是武侠小说?关于金庸小说的东西多的是呢!到处都能找到!

建议你去看看七侠五义

都得知道这些小说的主要故事情节,还有个别经典人物的性格,对这些进行分析。 飞─《飞狐外传》(1960—1961年)雪─《雪山飞狐》(1959年)连─《连城诀》(1963年) (又名《素心剑》)天─《天龙八部》(1963—1966年)射─《射雕英雄传》(1957—1959年)白─《白马啸西风》(1961年)--附在《雪山飞狐》之后的中篇小说鹿─《鹿鼎记》(1969—1972年) ,笑─《笑傲江湖》(1967年)书─《书剑恩仇录》(1955年)神─《神雕侠侣》(1959—1961年)侠─《侠客行》(1965年)倚─《倚天屠龙记》(1961年)碧─《碧血剑》(1956年)鸳─《鸳鸯刀》(1961年)--附在《雪山飞狐》之后的中篇小说 。《越女剑》(1970年)--附在《侠客行》之后的短篇小说

把小狗写进毕业论文里

如何养好宠物犬这学期学了名犬名猫鉴赏这门课,对于狗的品种有了基本的了解。加之阅读了一些关于宠物犬的书籍,所以写了这篇文章,给正在养犬的朋友或打算养犬的朋友一点建议。1 幼狗的管理(1)两维持,三过渡。两维持是指维持在原圈舍饲养和维持原饲料饲养;三过渡是指饲料、饲养制度和环境的过渡。饲料过渡:仔狗断奶后1周左右,饲科配方仍与哺乳期补料相同,以后逐渐过渡,至断奶后2周左右,即可改为幼狗饲科。饲养制度过渡:稳定的生活制度可促进幼狗的生长,减少疾病的发生。幼狗饲料宜精,定时定量,少喂多餐,以保持其旺盛的食欲和消化能力。环境过渡:仔狗断奶后采用原因饲养法,即不调离原圈,不混群并窝,将母狗带出。(2)三点定位是指吃食饮水地点固定、睡觉地点固定、排粪尿地点固定。(3)选择天气晴朗、无大风的日子进行去势。对于母狗不要求去势,因为性成熟时已达到出栏期,对肥育无多大影响,但对淘汰母狗应去势育肥。根据大小、体质强弱进行分群管理,一般每小群以8-10只为宜。(4新进的小狗,尤其是从外面买来的小狗,由于它们在市场上和别动物有过接触,或是想买的人不断用手摸了这个摸那个,把病原微生物传播开来。所以,饲主得到宠物后要马上带到兽医院进行检查。您可以请兽医给您的幼犬先注射一些血清,等回家饲养10天左右,小狗壮实了,也适应了新家的环境,再带它去打疫苗 。驱虫一般在20-25日龄时进行,以后每月定期进行1次,驱虫后的狗粪和虫体集中准放发酵处理。水盆每天清洗1次。食盐、水盆每周消毒1次,可煮沸20 min,也可用%新洁尔灭液浸泡20 min或用2%-4%烧碱水浸泡,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2 幼犬的饲养小狗的成长发育期所需的热量是成年犬的2倍 。据说狗大约能活12-16年,与人相比狗要短得多。可以说狗的一生就像浓缩的人生。 狗的发育速度也非常快。出生1年到1年半就可以长成成犬。 这段成长期非常重要,甚至可以左右小狗的一生。为了让小狗健康茁壮地成长,应该特别注意它在发育过程中的饮食。幼犬大约在出生6周左右就断奶,以后就可以吃普通食物了,但在出生1-6个月内,每天应喂它3-4次食。 断奶后至第3个月左右,喂食时间应定为早晨7点、中12点、傍晚5点和夜里10点,每天4次。出生第5个月至第8个月,可在早晨、中午、傍晚分3次喂食,这段时间内给幼犬的喂食量大约相当于成犬的三分之一至一半。 从断奶2-3个月到3个月以内的几个月中,幼犬的食物构成将决定它终生的饮食习惯。如果准备将来继续用专用狗粮饲养的话,必须在这段时间里让它适应专用狗粮的品口味。 如果准备将来以家庭配餐方式饲养的话,食物应以动物性蛋白为主,多喂食高热量的食物。 幼犬在出生2-3个月时,由于牙齿和下鄂尚未完全发育应把肉类切成细块之后再喂它。牛奶、黄油、奶酪等等也比较适宜。但较硬的骨头等还是先别给它们吃。 出生后6个月至1周岁以内大约相当于人的十来岁,所以狗在1年中可发育成相当于18岁年龄的青年人的青年犬。这时期正是狗成长最旺盛的时期,所城的热量大约相当于成长的1倍,可以多喂食一些动物性蛋白类食物。绝大部分幼犬长到2个月大左右就可以吃硬质专用狗粮了。如果幼犬一时还吃不惯,可以用开水、牛奶或汤先泡软后再喂它们。每只狗的食量大小并不完全一样,刚开始可以喂得稍多一些,再视吃剩的食物多少判断喂食量是否过远多。可以随幼犬长大的过程慢慢增加喂食量。喂食量应该根据幼犬的进食状况,大约3个星期调整一次。 幼犬时期为了满足迅速发育的需要,必须让它吃下尽可能多的高热量食物。但如果摄入过多的脂肪,也很容易损坏消化器官。因此可以把肉类中的脂肪部分剔除后喂它,也可以少喂些肉糜等含脂肪较多的食物。3如何帮助小狗御寒纵使是长毛品种,由于还没有长齐狗毛,抵抗力不足,特别怕 骤冷和冷风吹袭。帮助小狗御寒的办法有如下 几种:可以在窝内放些清洁的旧毛毯、厚毛巾等,有助于幼犬取暖 。若单独把幼犬买回家饲养,由于已离群,难 以依偎而相互取暖,也少了兄弟姐妹同它玩,以至周身发热,所以比较易 着凉。不要把小狗放在太通风的地方以 防冻坏。尤其是6-8周的小狗,最容易患感冒。如果不懂得料理,最好不要在冬天时买幼犬。回暖后或等它年纪稍大些再买。它的抵抗力会强一些。冬季管理首先要抓好犬舍的防寒保暖。犬舍内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将犬舍搬到向阳背风的地方,并在犬舍入口处挂上布帘,防止寒风串人;二是垫褥要厚些,并应勤换和日晒,以保持干燥;三是防贼风侵袭,堵好北壁破洞,关好北窗,晴天还要注意适当开窗通风,保持犬舍空气清洁新鲜,减少氨气。犬舍门可吊草苫,窗子可封上塑料布,对幼小狗的圈舍还可仿照塑料大棚方法进行保暖同时要堵塞墙壁一切缝隙,防止贼风侵袭。有条件的可用红外线灯照射,墙壁之间建火墙等,一般应配置狗床,上面垫上厚垫料,并且要勤换勤晒,保持干燥。天晴日暖时,让狗多晒太阳,加强运动,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4 如何预防狗狗感冒预防感冒的有效措施就是防寒保温 ,加厚垫褥,并注意及时更换,保持干燥,防止冷风;冬季天气寒冷,这个时期管理的侧重点应放在防寒保温,预防 呼吸上。注意防寒保温,运动后被雨淋风吹以 及犬舍潮温等都可引起感冒,严重的还可能继发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疾病。在天晴日暖的时候,加强犬的户外运动,以增强犬的体质, 提高犬的抗病能力。让犬晒太阳不仅可取暖,阳光中的紫外线还有消毒杀菌的功效,并能促进钙质的吸收,尤其是有利于幼犬的骨骼的生长发育,防止幼犬发生佝偻病。5 如何给狗狗挑选玩具当狗感觉受约束,烦恼,孤独或者感受到压力的时候,释放压力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一些具有破坏性的行为。玩具可以帮助狗减轻压力,减小狗破坏性行为的可能性。如果没有玩具,狗可能会去撕咬任何可以触及的东西,鞋子、书、甚至于床和椅子。选择一个合适大小的玩具可以帮助你的狗消耗部分精力。有些玩具对于小狗可能还合适,可是当小狗长大以后,可能就显得较小了,应该被丢弃了。象小的橡胶球等小玩具,可能会被长大的狗吞掉咽下去或者卡在喉咙中。丢弃那些玩具碎片和已经被撕碎的玩具。具有攻击性的撕咬可能将玩具咬成碎片,而碎片可能卡在宠物的喉咙中,甚至导致宠物的死亡。具有强烈攻击性撕咬的宠物,应该给它一些硬橡胶或者尼龙制品比较耐用不易咬碎的的玩具。具有半攻击性撕咬的宠物不会将玩具咬成碎片,但是会加剧玩具的磨损,可以给它们一些帆布或毛绒玩具。这些玩具比较柔软,不容易被撕碎。没有攻击性撕咬行为的宠物可以给它们一些软橡胶玩具。狗也喜欢多种多样的玩具,有时你需要一次准备四,五件玩具,并且每周轮换不同的玩具。这样会使你的宠物充满兴趣。如果你的宠物非常喜欢某一件玩具,那么最好不要替换这件玩具。 当你给你的宠物买一件新的玩具时,应该看看它对新玩具的反应。如果它拼命的撕咬这个玩具,并且这个玩具不够结实,容易被撕碎,那么你应该及时拿走这个玩具,而去买一个更结实耐用一些的玩具给它。 玩具是由不同材料制作成的,具有不同的耐用性。所以,当你在给你的宠物购买玩具之前,需要了解你的宠物的撕咬的习惯,而选择适当耐用的玩具给它。聚乙烯和乳胶玩具一般比较柔软,并且被制成各种颜色。有些甚至会发出吱吱的响声,使玩具更有意思。这些玩具一般适于那些没有攻击性撕咬习惯的狗。 橡胶和尼龙玩具比较耐用,适用于那些具有中度撕咬习惯的狗玩耍。这类玩具经常会在上面做个孔,这样当那些喜欢撕咬的狗玩耍时比较有意思。 绳索玩具一般都是由尼龙或棉质材料制成,适用于具有中度撕咬习惯的狗。尤其对于那些喜欢拖拽游戏的狗非常有用,并且这种不软不硬的质地还有助于狗的牙齿健康。 毛绒玩具比较柔软而且比较轻,适于那些喜欢拖着玩具到处跑的狗,不适于那些喜欢撕咬的狗。 帆布玩具容易清洗并且比较耐用,适用于那些比较爱撕咬的狗。以上是本人关于如何养好宠物犬的一点认识,希望养狗及爱狗人士真心呵护您的爱狗,为您的狗狗创造一个温馨的家。

永别了,小狗

一年前,外公送了一条小黑狗,小狗名叫西欧。西欧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个湿漉漉的鼻子,一条短短的尾巴一直摇啊摇,总是摇个不停。

每天只要我回到家里,它都会跑过来迎接我。即使它在与人玩,也会跑过来欢迎我。它会一边跑一边叫,一边还在不停地摇着尾巴。它跑到我的身旁边除了把我的裤子咬住,表示对我好,有时还会扑到我的身上来甚至要我抱一抱。否则,它会闹个不停。这时,我总会拿出一些小狗喜欢吃的东西给它吃。它立刻在我的面前大吃起来。我和它非常要好,如果回家不见它的身影就会难受的。

可是,有一次,我回到家里小狗却没有跑来欢迎我。这时,我在想今天这小狗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被人抱走了?还是……我马上去找小狗。我东寻西找,从屋子里面找到屋子外面,从楼上找到楼下,可是就是找不到这条小狗。这时,我更加着急了,走得更加快了。找着找着,我发现外面公路上面有一些血迹。这一下我可急坏了,难道小狗被汽车压死了?我想找妈妈问一问,可是妈妈有事情出去了,这时正好不在家。我真急死了。正在这一个时候,妈妈从街上回来了。我立刻跑上去问妈妈:“妈妈,小狗哪里去了?”妈妈说:“小狗独自出去到公路上玩,不小心被一辆汽车疾驶过来正好压住了。当场就给汽车压死了。”我说:“那小狗现在在哪里?”妈妈说:“喏,就在前边的垃圾堆里。”我听了,迅速跑过去把小狗拿了出来,给它在水龙头下面冲洗干净,好象给它洗了一个澡。然后,我拿了一把工具在旁边地里挖了一个小坑,把小狗放了下去。接着,我用泥盖在上面,给它做了一个坟。我还在小狗的坟上立了一块碑。碑上写着“爱犬西欧之墓”。我还在心里对着小狗的坟墓说:“永别了,小狗西欧!”

小狗离开我已经有一年多了,但是我一看到别的小狗就会伤心。

我家有只小狗,叫“汪汪”。它吃食总会用爪子来摇晃食物,要是不开心,它会躲在一旁,趴在地上,没有表情。

这时,我想起我家的小狗,它叫玛留斯。它一身金黄,全身好像披上了一件用金子做的毛衣。尾巴又长又大,可爱极了。眼睛又黑又亮,总是炯炯有神。

有一次,我们全家都出去吃饭了。只剩下玛留斯在家。一个小偷正留意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他趁我们全家都出去了,想办法打开门进来偷东西。当时,玛留斯从饭台下转出来,它似乎知道有小偷进来。那小偷真的把门锁弄开了,他小心翼翼的把门关起。正在这时,玛留斯猛扑向小偷,“汪汪”地叫着。吵得隔壁的阿姨也听到,她看见有小偷立即报警。小偷连忙逃走了,一些东西也没有偷走。我们刚刚好回来,看见警察来了,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了。我立即包住玛留斯,听隔壁的阿姨说:“刚才,是你家的狗在叫,我才知都你们家进来了一个小偷。”真是多亏玛留斯阿,如果它不在,我们家的东西一定会投了不少。

我爱我家的玛留斯。

就先描写狗狗长什么样,你觉得它哪里可爱,你们之间有什么温馨或者好玩的故事,也可以写它的性格。

我写过的文章你瞧瞧,行吗? : 我家的小白狗 我家有只小白狗,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 我最喜欢看小白狗吃食了。

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小白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

我把肉向上一抛,小白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儿就下了肚。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

它也很顽皮,有一次居然跑到我们家的面柜里面去了,我放学回到家发现它一身的面粉,我就抱着它去洗澡,洗完燥以后,它汪汪地叫着,好像在说:“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乱跑了。”你说它顽不顽皮。

这就是我家的小白狗,你说它是不是让人又哭又笑啊?我喜欢我家的小白狗。

猫 在宠物当中,人们最喜欢的要数美丽、高贵的贵宾犬,巨型的大型犬,活泼可爱的金鱼了。

但是,我却喜欢小猫。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睡觉的姿势不但显得优美,而且与我们睡觉的姿势太不一样。小猫睡觉的时候,是把身子盘得像蜗牛壳似的,肚子一起一伏,几根长长的胡须一抖一抖,还发出“呜——呜”的声音。我觉得特好玩,就用手去摸它,逗它。机灵的小猫耳朵一竖,头马上抬起来,一看是我才松了一口气,然后张张嘴,伸了伸爪子,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再一次进入了梦乡。我想,猫白天大睡的原因一定是给晚上捉鼠的大战养足精力吧!

小猫一天天在长大,它再也不是刚来我家时那个害羞腼腆小猫了。我写作业时,它会跳到桌子上,用它的小爪子来阻拦我写字,我把它抱下去,它会不高兴的“喵喵”叫几声,然后又会跑过来。没办法我只好先和小花猫玩一会儿才能写作业。

一天,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有一次,它看到被花盆里的花被风吹得摆来摆去,心想:小主人家里什么时候养了这个家伙,它便上前跟花握手打招呼,花没有动,它认为花没有礼貌,就说:“我跟你打招呼你怎么不说话呀?”花还是不理不睬。小猫生气了,就飕地一下跳到花盆里,在花盆里玩耍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在隔壁的我过去想看看小猫,却看到它躺在床上睡着了,只见原本充满生命力的花被小猫弄得东一枝西一枝,甚至还有的折断了,不成样子。气愤的我把小猫拎起来放到窗户的外面,猫吓得直哆嗦。经过这次教训,它再也不敢毁坏花草了。

又有一次,妈妈从菜场买回一些蚂虾,小花猫好像发现了敌情一样,它弓起了脊背跷起了尾巴,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它踮起了脚尖小心翼翼的向蚂虾靠拢。等靠近时,它用爪子去拨弄蚂虾,蚂虾张开两只大钳子,也不甘示弱,就这样你来我往小花猫和大蚂虾大战了起来,最后,蚂虾乘小花猫不注意,张开大钳子在小花猫鼻子上狠狠地夹了一下,小花猫“喵”的叫了一声就跑开了,逗的我和妈妈大笑起来。

它居然也爱臭美。在它的地盘上,正好有一面镜子,刚开始的时候,它很胆怯,不知此为何物,因此,小心仔细地试探,不知道怎么回事,这里面居然还有一个同类,难道竟有玩伴不成?于是,好奇地探出小爪子,慢慢地伸向镜子里的自己,进而整个身子都扑了过去……,幸好不是我的液晶显示器啊,幸甚幸甚。每当我端起相机,想给它留下一些曼妙的回忆的时候,它居然还会摆几个POSE,小爪子往前一探,朝着我六千大毛的镜头而来,吓出了我一身的白毛汗,要是让它小人家的爪子给亲密接触了,我的镜头还不破相了啊?乖乖,不得了。

我家的猫可爱吗?你们喜欢它吗?

人类一样,每条犬也有特定的性格。

有的犬活泼好动,聪明伶俐;有的犬文静安详,听从命令;有的犬粗狂 *** ,喜好争斗;有的犬则胆小懦弱,反映迟钝。能够准确地掌握每条犬的性格特征,对于犬的挑选、训练及饲养具有重要意义。

犬的性格的形成与遗传以及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有关,其中遗传是很主要的原因。动物的一切生命活动都是受大脑神经的支配,大脑神经的基本活动过程表现为兴奋和抑制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的强弱,是否均衡,以及两者相互转化的灵活性如何,就决定了犬的不同"性格"。

犬的表情变化很丰富,其喜怒哀乐可以通过全身各部的变化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掌握好犬的情绪变化对于饲养和训练很重要。但是犬的表情变化与人类相比就显得简单、平凡,而且有的表现非常相似,必须仔细观察才行。

比如犬高兴 的时候耳朵下垂,愤怒时耳朵也下垂;尾巴也是这样,高兴时摆动,愤怒时也摆动,而高兴和愤怒几乎是两种完全相反的情绪变化,这时我们就必须借助于犬的叫声、眼神及身体其他部分的状况来综合判断,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把握住犬的情绪变化。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表情变化: 高兴时的表情 犬使劲摆动尾巴、向高处跳跃,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表现方式。

有时犬也会"笑",表现为鼻上堆满皱纹,上唇拉开,露出牙齿,眼睛微闭,目光温柔,耳朵向后伸,轻轻地张开嘴巴,鼻内发出哼哼声,身体柔和地扭曲,全身的被毛平滑没有竖起的,尾巴轻摆,与人亲近。 愤怒时的表情 犬在愤怒时脸部表情几乎和"笑"时的表现完全一样,鼻上提,上唇拉开,露出牙齿,不同的是两眼圆睁、目光锐利、耳朵向斜后方向伸直。

一般嘴巴不张开,发出呼呼威胁的声音,用力跺四脚,身体僵直,被毛竖立,尾巴陡伸或直伸,与人保持一定距离。如果两前肢下伏,身体后坐,则表明即将向你发动进攻。

恐惧时的表情 尾巴下垂或夹在两腿间,耳朵向后伸,全身被毛直立,两眼圆睁,浑身颤抖,呆立不动或四肢不安地移动,或者后退。 哀伤时的表情 头垂下,两眼无光,向主人靠拢,并用乞求的目光望着主人,有时卧于一角,变得极为安静。

如果犬摆动尾巴,身体平静的站立,两眼直视主人则表示等待、期望。如果头部下垂,耳朵靠拢,躯体低伏,则表示对你的屈从和敬畏。

如果尾巴高伸摆动,耳朵竖起,头部摆动,身体拱曲,有时还伸出前爪,表示与人亲热,要求玩耍。为了吃到那块骨头,顾不了那么多,平着自己膘肥体壮的身体和粗短的四肢,猛扑过去,结果嘴里的骨头掉进了水中,自己也成了落汤鸡,但它却是一头雾水,不知自己错在了什么地方:明明是有一只嘴里叼着骨头的小狗,怎么就突然间没了呢?这又是为什么呢? 它失败了,只好托着疲惫的湿漉漉的身体回到主人的家中,主人看到这一切,似乎明白了发生的一切,就摸着它,慈祥地告诉它:做什么事不能太贪心,否则就会什么也得不到,也就是捉鸡不成倒失把米。

虽然小狗彼德不会说话,但它好象明白了这个道理,明白了自己错在了哪里,后悔地用自己毛绒绒的身体蹭着主人的腿。 从此,它再也不做傻事了。

永别了,小狗 浙江省 桐乡市乌镇植材小学 五(2) 黄戌奇 一年前,外公送了一条小黑狗,小狗名叫西欧。西欧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个湿漉漉的鼻子,一条短短的尾巴一直摇啊摇,总是摇个不停。

每天只要我回到家里,它都会跑过来迎接我。即使它在与人玩,也会跑过来欢迎我。

它会一边跑一边叫,一边还在不停地摇着尾巴。它跑到我的身旁边除了把我的裤子咬住,表示对我好,有时还会扑到我的身上来甚至要我抱一抱。

否则,它会闹个不停。这时,我总会拿出一些小狗喜欢吃的东西给它吃。

它立刻在我的面前大吃起来。我和它非常要好,如果回家不见它的身影就会难受的。

可是,有一次,我回到家里小狗却没有跑来欢迎我。这时,我在想今天这小狗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被人抱走了?还是……我马上去找小狗。

我东寻西找,从屋子里面找到屋子外面,从楼上找到楼下,可是就是找不到这条小狗。这时,我更加着急了,走得更加快了。

找着找着,我发现外面公路上面有一些血迹。这一下我可急坏了,难道小狗被汽车压死了?我想找妈妈问一问,可是妈妈有事情出去了,这时正好不在家。

我真急死了。正在这一个时候,妈妈从街上回来了。

我立刻跑上去问妈妈:“妈妈,小狗哪里去了?”妈妈说:“小狗独自出去到公路上玩,不小心被一辆汽车疾驶过来正好压住了。当场就给汽车压死了。”

我说:“那小狗现在在哪里?”妈妈说:“喏,就在前边的垃圾堆里。”我听了,迅速跑过去把小狗拿了出来,给它在水龙头下面冲洗干净,好象给它洗了一个澡。

然后,我拿了一把工具在旁边地里挖了一个小坑,把小狗放了下去。接着,我用泥盖在上面,给它做了一个坟。

我还在小狗的坟上立了一块碑。碑上写着“爱犬西欧之墓”。

我还在心里对着小狗的坟墓说:“永别了,小狗西欧!” 小狗离开我已经有一年多了,但是我一看到别的小狗就会伤心。我家有只小狗,叫“汪汪”。

它吃食总会用爪子来摇晃食物,要是不开心,它会躲在一旁,趴在地上,没有表情。 这时,我想起我家的。

猫是一种漂亮的动物,干净、乖巧、讨人喜爱。

它们满身长着毛绒绒的毛,四只小爪子又小又轻,底下有那厚厚的肉垫,尖尖的指甲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小刀。尾巴软软的,绵绵的,手感很好。

大大的眼睛好像铅铃一样,睁的圆圆的,两个小三角耳朵显得更加俏皮。可以说,猫是猫科动物中最可爱、漂亮的了。

猫会爬树,却不生活在树上。它们通常会找一个安全、暖和、干净的窝。

它们是爱吃鱼的,并且会抓鱼,但是猫却都很怕水。在天气好的时候,猫会出来嬉戏,捉食物等。

但是,它们从不放松警惕,从来都是竖着耳朵,警觉性一流。 有人说,猫是十分爱干净的,这一点都不假。

每当猫有空时,都会用爬子擦洗自己的脸,然后用舌头不停地添着爪子,把那毛添得干干净净,顺顺绵绵的。并且,猫也有自己的“卫生间”,从不随地大小便。

猫在吃东西时,会用两个爪子按住,如果东西太大了,还会用爪子弄,很可爱,并且,它们吃鱼时,会把鱼骨头整个留下,比人还会吃。 猫是爱美的,并且特别喜欢人盯着它的眼睛看,它们会非常高兴,但是如果时间太长,猫会不高兴的,发出一阵叫声,好像受了委屈一样。

猫一胎都生3—5个小猫咪。刚生下的猫,老猫是不准人动的,并且小猫们都眯着眼,等老猫挨个添过后,便争着到猫妈妈肚子下面吃奶了。

并且不时还抓抓猫妈妈。 猫是一种讨人爱的猫科动物。

不知道是不是600字

象是陆地上最大的动物。它的身体很大,像一堵墙,它的鼻子像一要软管子,一对牙齿像两根大香蕉,耳朵像两把扇子,腿像四根柱子,尾巴像一根短绳子。皮厚多褶,全身毛也很少,甚是有趣。

世界上有两种大象:一种是非洲象,高3米左右,重5~6 吨,公象、母象都有象牙;一种是亚洲象,高2米多,重3吨左右,只有公象有象牙,母象没有。

大象除了身体大以外,最引人注目的是它们的长鼻子和大象牙。大象的鼻子起着“手”的作用,可以卷取食物、采摘果子、驱赶蚊蝇,甚至能拨起大树,大象还能用鼻子吸水洗澡;另外还可当武器,如有“敌人”敢来进攻,大象一下就能把它甩出老远。大象有牙又长又重,有2~3米长,25~40公斤重,可当防御和攻击的武器,也可雕成工艺品。大象是哺乳动物中的“老寿星”,可活100~120岁。

大象的热的时候有许多办法,如用耳朵当扇子扇,有时,大象还用鼻子将口水抹到身上,实在太热的时候,干脆把身子泡到水里去。

大象可以帮人搬运重物,一只大象的劳力抵得上20~30人的劳力。还有的大象经过训练后,能照看小孩和表演节目。

写,代完成。多少字呢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描写狗的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只可爱的动物能给人带来无限的欢乐。”我完全同意这句话,因为我也有一只可爱的动物,那就是一只小狗。

它浑身雪白雪白的,就像穿上了一件毛绒绒的白衣服。它的四肢特别灵活,有时还气的团团转,那一定是在咬身上的跳蚤。它的尾巴还经常一摇一摆的,显得它特别精神,可爱极了。在远处看的时候,就像一个球向我滚来。

今天下午,妈妈见它这么冷就让它进了屋里。但是,令人气愤的是,这可恶的小狗竟然还没五分钟就在地上尿了一泡。妈妈见了,火冒三丈,一脚就把小狗踢了出去,把小狗踢得偶偶叫。从此以后,妈妈再也不让小狗进屋了,还说:“如果小狗再进来,我就把它扔出去。”在旁边玩游戏的我,既生气,又伤心。生气是因为这个小狗随地大小便,太不讲卫生。伤心是因为我不想让小狗受到伤害。当然,妈妈还给它在院子里搭了一个温暖的窝。

这只小狗喜欢吃甜的东西。有一次,我给了它一块沙琪玛,眨眼间,就被它吃完了。我见它这么爱吃,就又给了它几块,谁知,它竟一口一块的全都吃完了,就连一块茉茉都没落下。有时给它的食物太多了,它一次吃不完就把食物藏到菜地草丛中,因为它怕让别的动物把食物抢去。

我还给它起了一个名子呢,那就是玲玲!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虽然它有时确实很让我生气,但是,我还是觉得它很可爱。我喜欢这只小狗!因为它在带给我烦恼的同时,也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

我家有一只茶杯狗,名叫“尚尚”。它是一种狗类中最小的狗,只有茶杯般大。你们听了肯定会被吓到的。它的皮毛是棕色,毛茸茸的,摸着非常舒服;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显得很有灵气;短短的尾巴不停地摇晃着,好像一直想和你亲热似的。

茶杯狗它性格温顺,不会咬人。茶杯狗就像刚出身的小婴儿一样,需要你去精心地呵护它才行。很乖,会听懂人的话,和它相处一段时间,你叫它干嘛它就干嘛。

有一次,我带我的茶杯狗“尚尚”玩。它的样子十分可爱,走起路来就象一个绅士,不疾不缓。我和它玩捉迷藏,我躲到大树后面,但它不到三十秒就找到我了,真是一条好狗。我和它玩扔球的游戏。我假装扔球,把手用力地甩出去,他竟然没追,而是看着我的手,真是聪明。

“尚尚”有时很淘气,趁我们不注意的暑假跑到外面出去,等到回来时常常变成了小黑狗,让人又怜又气。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我想给尚尚洗一洗澡,我站在卫生间大喊道:“尚尚过来!”它好像知道我要给他洗澡似的,不但没有过来,还跑了出去,真是一个调皮的小家伙。但终究还是抓住它了。我先用毛巾把他搞了一个四脚朝天,上上下下都洗了一遍,在用肥皂把尚尚搞得全身都是泡沫,再用喷头轻轻地把泡沫冲去,它乖乖地站着,很享受似的任我冲洗。末了,我用吹风筒把它全身吹干了,好像没有一点洗过的痕迹。

有了茶杯狗,我的生活多了很多的乐趣。

外婆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叫“花花”,这是一只爱卫生的小狗。

它有一身黑白相间的毛,像穿了一件花衣服;一双眼睛像两颗黑宝石闪闪发光;四条腿组成两个O字形,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一对大大的耳朵是垂下来的,尾巴又粗又短,这就是外婆家的“花花”。

“花花”已经9岁了,它最喜欢吃玉米粉、猪肝和瓜子。每当它听见外婆吃瓜子的声音,就急匆匆地跑到外婆面前,趴在外婆脚边,眼睛直盯着外婆,舌头也不停地动,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外婆见它那么憨态可掬,就剥了许多瓜子给它,眨眼的工夫,一大堆瓜子就被吞进了“花花”的肚子里,外婆说:“吃得太快了吧!”“花花”又看着外婆手里的瓜子,好像在说:“我还要。”“花花”很温顺也很活泼。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它就会静静地陪在我的旁边,用舌头舔着我的脚,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别生气了!”每当它高兴的时候,它又会兴奋地围着我转圈。

“花花”有时也会害羞。有一次,它在家里撒了一泡尿,生怕我外公打它,就像犯了错的小孩,躲在沙发后面迟迟不敢出来。

“花花”很爱干净、漂亮。它特喜欢洗澡,每次外婆把它洗得千干净净,帮它把毛梳得整整齐齐,它就会得意地在屋里走来走去,好像在说:“瞧,我多么美丽呀!”

“花花”的记忆力很好,对主人也很忠诚。我每次隔了很久才到外婆家,当我走到楼下时,“花花”听见我的声音就会欢快地跑下楼来迎接我,朝我摇头摆尾,好像在说:“欢迎您回来。”还有一次,“花花”与外婆走散了,接下来的几天里,外婆又到外地去了,大家原以为“花花”就这样不见了,外婆还暗自难过。几天后,外婆回到家时,看见“花花”在门口迎接她,外婆高兴极了!原来“花花”凭着记忆找回了家,而且在家门口苦苦地等待主人回来。

这就是外婆家的“花花”,我喜欢“花花”,它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很多快乐。

一身带斑点白绒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两只尖尖的耳朵向上翘起,尾巴卷成一个圈。这就是小白——一只又白又可爱的小乖狗。

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

有一次,我带着小白去姥姥家玩,吃完午饭,我便带着小白下去玩,小白嘴里叼着一根骨头,别人家的一只小灰狗看见了小灰在小白身边闻来闻去,看着小白的表情有些不耐烦,突然它们就打了起来,我发现狗打架可不是四只脚落地打的,而是前两只脚蹬起来,身体倾斜着打的,那两只脚则是扑到对方身上。经过我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原来狗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姿势来打架了,因为这样扑到别人身上有助于把别人给扑倒,然后压在那只狗身上,让那只狗无法起来。果然没错,小狗们就是这样打的,一会儿是小灰压在小白身上,一会儿是小白压在小灰身上,顿时我觉得这场斗争越来越有意思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看。这时,小灰又被压在了下面,看着它们的表情,时时刻刻都不忘用恐吓的声响来吓唬对方,只见小白的后脚一直朝小灰身上踢,小灰终于受不了,躲了出去,而小白顺利地站了起来,哇!小白好棒!这次小狗们的打架,让我发现了许多东西和学到了很多知识。

清晨,天虽大亮,雾霾的原因,视线不是很好。一只雪白的小“京巴”狗,摇摇晃晃的在斑马线上横过马路。也许是“京巴”狗的白颜色和斑马线的颜色融合吧,一辆转弯慢行的“面包车”,将悠闲地小“京巴”狗碰到了车底盘下,顿时“面包车”底下发出了小狗恐惧地惨叫声,力竭声嘶的“阿嗷!阿嗷!啊嗷!”的叫喊。这小狗的譆(xi)声,刺破了晨空。晨练散步的人都惊呆了,想这小狗一定是被压坏了。随着不停的“阿嗷!阿嗷!啊嗷!”的叫声,小狗从“面包车”车底下奇迹般地钻出来。只见它蹲在地上,尖叫着四处张望寻找它的主人,看到主人后仰头两眼乞求似的望着主人。主人弯下腰抱起这可怜的小狗,摸摸它的脑袋,挠挠它的脖子,拍拍它的身子。在主人抱起它的瞬间,小狗叫声戛然而止。

两个小爪紧紧地拽着主人的衣服,全身瑟瑟颤抖着,眼睛亮亮地好似噙满了泪水。委屈地紧紧依偎在主人的怀里。小狗瞪着虩虩(xixi)的眼睛看着主人,摇着小尾巴、伸着小舌头,舔主人的大手。还不时转过发抖的脑袋,看一下那个已经走远了的、让他心惊胆战的肇事“面包车”。片刻,“小京巴”狗惊魂稍定,主人将它轻轻的放在地下,想让它活动活动,四脚一着地,小狗还没有走两步,它又“阿嗷!阿嗷!啊嗷!”的叫着向主人跑去,前抓翘起,拽住主人的裤脚。要主人抱它。大家看到小狗有惊无险,拟人似的憨态。都过去摸摸它的脑袋,拍拍它的身子。每当有人触摸到它身体的时候,小狗都会伸出红红的小舌头,摇摇卷卷的小尾巴,转过头看看你,好似人们对它安慰后,回敬谢意的表示。

其实动物和人一样是懂感情的,只是它不会说话,无法和人类交流,但它会用各种表情和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小狗对主人不离不弃,义狗救主的事时有耳闻。而有的人,即使你给他多大的帮助和关心,仍是不仁不义。而这只受惊的小“京巴”狗却是一只可爱而懂得感恩的生灵啊!

“小白,小白,你不要离开我!”我突然惊醒,才发觉这是一场梦,打开电灯,看看手表,凌晨3点多。小白离开我有2年了,可我感觉好像才刚离开。

小白是一条狗,因全身都是白的而叫小白,两个如同葡萄大的眼睛盯着人看,小尾巴摇个不停。记得第一天来到小白居住的地方----也是我妈妈居住的地方时,小白出来迎接,对我们汪个不停,我很喜欢这个狗。做中饭时,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根火腿,揭开包装,在小白面前晃了几下,小白明白我的意思,两条腿像人一样走路,我就把这个火腿放在它的面前,它毫不客气的吞了。我刚想说给我留一半,结果给字还没说出来,火腿没了。让我吃什么啊!憋屈

第二天早上,我打开门让小白进来,又拿出一根火腿。这回,我是在大桥上跑步,我把火腿放在手里,让小白来追。最后,我们跑到了山上,为了奖励它,我就把火腿给它了,顺便我也减了点肥。

第三天第四天都是这么过的,而到了20____年8月25号的时候,妈妈因为摔断了手而不得不抛弃小白。邻居是一个开着豪车的人,妈妈就把小白放在袋子里,让邻居丢了它,我想跑,但追不上汽车,只能看着小白离我越来越远

如果说小白能够回来,我肯定能把它养的白白胖胖的。只不过,只不过小白你在哪?我好想你!

梦中,小白的身影逐渐向我走来,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哭了。

聪聪的故事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这是老舍先生在《养花》中写下的句子。他爱花,爱养花,自然乐在其中。我呢,爱狗,爱养狗,也想和大家唠唠我养狗的乐趣。 那时,小姨家的母狗生了五只小狗。刚满月,我就挑了一只最可爱的小花狗抱回了家。它比我手掌大不了多少。也许是个头太小的缘故吧,它那双眼睛显得格外大,格外亮,一副鬼机灵的模样,我给它取名“聪聪”。 聪聪不是刚满月吗?它只会喝牛奶,我们得餐餐给它喂牛奶。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冲牛奶就挺有讲究:牛奶不能太热,这样会烫着它;也不能太冷,那样它会拉肚子。把牛奶滴到手背上,不冷不热了,才能给它喝。喂牛奶更麻烦,得把它抱在怀里,把奶嘴伸到它小嘴里。它个头小,嘴巴更小,喝起来很吃力,也很费时。

我得一直保持这个姿势,时间长了,就会觉得胳膊酸痛。可是看着它一天天长高长胖,又是多么有意思呀! 聪聪果然聪明伶俐!吃完晚饭,妈妈总会拖地,这时候,它最兴奋了。它会扔下一切,飞快地跑过来,把自己“黏”在拖把上,怎么也轰不走。随着拖把的前后拖动,它就会自得其乐地跳起自编的舞蹈来:时而抬起前爪,时而翘起后脚,时而摇摇尾巴,忙得不亦乐乎!那滑稽样儿,准逗得你笑出眼泪! 不过,它也有小聪明耍过头的时候。那天晚上,我都要睡着了,突然听见聪聪凄厉的尖叫。

我连忙跳起来,顺着声音跑过去——啊!它竟然掉到厕所里了!我大喊救命,喊声引来了妈妈。妈妈二话不说伸出手把它捞上来。可怜的家伙已奄奄一息了。妈妈又连忙给它洗了个热水澡,用吹风机把它身上的毛吹干,忙活了好半天,总算把它的小命拣回来了。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它呢,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照样淘气,照样干些让你又好气又好笑的事情来。

狗有一身黄色的披风,炯炯有神的双眼,她就像一个尽职的“卫士”守卫着家。

我外婆家曾经有一条狗,他有一身黄色的披风,双眼炯炯有神,有两排整齐的大白牙,四肢十分强健,可以明显看见一块块凸起的肌肉。

“我已经记不得这条狗是什么时候来我们家了,好像是一年冬天。”外婆常说。

“现在它老了,记得它刚来到我们家时,长得可强壮了。他从不需要铁链拴着,但依然为我们勤勤恳恳地工作。你看,炎炎酷暑它没有放松过一分一秒,严冬与深夜也是一只眼睛睡觉一只眼睛放哨。因为它,近几年来我们家从来没丢过什么什么东西。现在他老了,我们因该把它养老送终。”外婆说。

我和妈妈都点头赞成。从此以后,它就不用工作了,天天有人端着小米粥给它喝;天天都可以住温暖的狗棚;天天都能沾着荤腥。但是它总是无聊地走来走去,似乎这不是它想要的'生活。

它临死的前几天,我们发现它吃的愈来愈少了,一碗一餐能消灭的小米粥竟吃了两天六顿。它逝世那天,支撑着想去院子走走,它像卫士一样,巡逻了它的领地——院子,一圈后,倒在了地上,它死了,死在了自己的领土,自己的岗位上。他死时的模样很特殊:瞪着两只圆圆的大眼睛,显得很突出;肋骨一根一根暴突着,浑身脏乱的皮毛好像闪耀着光泽。泛黄的牙齿歪在嘴外,它在用生命警告盗贼,让盗贼打消偷盗的主意。

在它身上,我感受到了尽职。

别人都说我家是动物天堂,有“海、陆、空三军”扎营于此,它们分别是鱼、狗、鸡。虽然这“三军”都很可爱,但我却对那“陆军总司令”——>小狗情有独钟。

我们为这只小狗取了个十分有趣的名字——卡罗。有一次姐姐来玩,听到“卡罗”这个名字时,她开玩笑说:“如果在卡罗的名字后面加上一个‘拉’字,就成了‘卡罗拉’(一款汽车),那可值钱多了。”我们听了,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卡罗则傻乎乎地望着我们,好像是在思考:为什么你们会笑得这么开心?

卡罗长得憨憨的,样子看起来十分普通,但它却属于世界十大名犬种之一——罗威纳哦。它身上穿着黑色大毛衣,脚上踏着棕色小毛靴;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就好像是两颗巧克力豆;一条小尾巴,比兔子的还短;一张天生贪吃的大嘴,无论是能吃的还是不能吃的,在它嘴中全是美味佳肴。

在生活中,卡罗立过许多功劳,但也犯过不少错误。比如有一次,看到我们全家都出去了,四处没人,它便站起来,试图偷吃消毒碗柜上的月饼。结果由于地面太滑,重心不稳,“扑通”一声,它摔了个货真价实的“狗啃泥”,把自己摔得半死不活。我们回到家后,卡罗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们,仿佛在说:“主人,我亲爱的好主人,我只是想帮你们看看月饼是否完好,没想到却因公负伤了,希望你们不要生气,快来救救我吧!”看到它那狼狈不堪的“无辜”样,我忍不住“噗哧”一笑,心软起来,赶紧叫妈妈为它疗伤。

还有一次,卡罗去鸡笼旁戏弄公鸡,结果鸡没抓着,它自已的脚却被鸡笼的铁丝给刮了一下,留下了一个醒目的“记号”,疼得它嗷嗷直叫,真是让人既爱又恨还有点可怜哪!

这就是我家那呆呆的、可爱的、贪吃的“陆军总司令”——小狗卡罗。如此有趣的宠物,你家有吗?

一说起“酷儿”,你可不要以为我是在说饮料呢,它呀,可是我邻居爷爷奶奶家的一只可爱的宠物狗。酷儿,全身雪白雪白的、毛柔柔的,还夹杂着洗发精的香味呢,很是惹人喜爱喽!

每天,爷爷都要给它洗脸洗脚。只要爷爷拿着毛巾向它走来,酷儿立马仰面朝天,等待爷爷替它洗脸。那滑稽样让人看了,真是忍俊不禁。

晚上,奶奶总爱下楼跳舞,酷儿也跟着下来了,只见它一边“汪汪”地叫着,一边扭扭身子、摇摇尾巴,好象在跳它自创的“狗狗舞”呢!酷儿还爱漂亮呢,冬天爷爷给酷儿穿上漂亮的衣服,这时,酷儿可“臭美”啦!一看到人,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象在向别人炫耀它的衣服呢!

酷儿也很懂事,从来不在爷爷奶奶家随地大小便。每当它要方便时,都会以“碰门”为信号,让爷爷奶奶带它出去。有时爷爷奶奶不在家,它也会憋着,结果一次就憋出病来了。无奈,奶奶带着它去宠物诊所。在诊所里,别的狗狗烦躁不安、上窜下跳;而酷儿,却安安静静地接受医生的诊治。在宠物诊所,它可是一只出了名的“乖乖狗”!

酷儿跟我可亲了。每当看到我时,就会围着我转,有时还往我身上乱跳,结果一不小心,就和酷儿来了个亲密接触,亲完了,还舔舔我的鞋子。哎!真叫人哭笑不得。

我很喜欢酷儿,你呢?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姑姑家有一只狗。在我模糊的记忆中,那条狗与我之间的感情是十分浓厚的。每年回老家的时候,它总是粘在我身旁,想一块粘在身上的口香糖一样,怎么甩也甩不掉。

有一次在餐桌上,它躲在我的座椅下要东西吃,趁家人在聊天时,我偷偷的给了了它一些肉骨头,它只吃了一点,就叼起了骨头往外跑,我跟着它大约跑了一二十米吧,它在地上刨了一个小坑,大小正好可以塞进那些骨头。这时,它发现了我,就用头把骨头往我这顶了顶,还做了个撕咬的动 作,似乎是想让我和它一起分享这块肉,我摆了摆手,向它示意:我已经吃饱了,不吃了。它也不客气,独自开吃了。

正当它吃得正欢时,一只硕大的老鼠窜了出来,灰暗的皮毛下尽是油脂,强健的3充满了弹性。它冲着肉一跳径直地跳到了肉的前面,正想一口抢走那块肉的时候,狗跳到了肉的前面,用眼睛瞪着老鼠,眼里充满了藐视和动物之间食物链上层对食物链下层的压制感。老鼠可管不了这么多,双腿一曲,一弹,向着肉蹦去,而狗自然不会放着老鼠白白吃肉,便侧过身子一挡,挡住了老鼠地冲撞,老鼠由于用力过度 ,被弹了回去,一连在空中旋转了两三圈才掉下来,狗只是身子颤了一下,就别无其他反应了。那老鼠也不愧为经验老到,一见势不妙,马上一个回头朝着下水沟跑去,在它走进下水沟的前一刻,它回头深情的忘了肉一眼,眼里尽是遗憾与向往。

第二日,我就要回家了,那狗窜到了车上,迟迟不肯下来,到最后,我叔叔硬把它拉了下来。车慢慢的发动了,它用百米赛跑的速度向车追来,我也回头看着它,直到它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欢欢是我家的小狗,他一身金黄色的毛,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非常漂亮,它不仅是我家的一员,还是我家的自觉宠物呢。

这只小狗他不仅玩忽职守,而且还会“狗急跳墙呢’,一天我在家睡觉,妈妈见欢欢也在屋里,边说,出去,欢欢,边赶他,欢欢瞪着他那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好想再问我为什莫要出去,外面太冷了,我能不出去吗?妈妈说着已经把他抱在手上准备拿出去了,欢欢一急干脆蹦上了我的床,他钻进我的被窝,妈妈大喊滚出去,欢欢更害怕了,于是爬得更靠里了,妈妈拿扫把赶他,他那双宝石般的眼睛里似乎迸出了火似乎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两条腿上,他轻轻一跃蹦出了我那一米多高的床,妈妈大喊惊奇,说:“这小狗还不到20厘米就能跳下一米多高的床,真厉害。”“这就叫狗急跳墙。”我笑着说,此时的欢欢正在一边洋洋自得他那光辉的调高成绩呢,我和妈妈都不禁笑了。

欢欢不仅跳床厉害,而且那享受的功夫也是世界一流的呢,不信?那你就往下瞧吧,一会欢欢就让你见识一下自觉。

一次我在玩游戏,他见我没注意他,就赶紧一只腿搭在沙发上,见我扭过去看他,他又马上装出一副在看家的样子耳朵动一动,眼往外面看一看,在跑回来看看我,摇摇尾巴用爪子挠挠我,装出比那一个狗都忠诚的样子,见我不注意他吗,他又把爪子放在沙发上随后一只脚也上了去,因为沙发比较低,他一直脚坚持他身体重量了一会,在这空余时间内他又回头看看我,见我还不注意他一下子蹦了上去。当我发现时,他已经快睡着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欢欢,你喜欢他吗?

以前奶奶家有一只大黄狗,它已经三岁了,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小的狗狗。但手脚还是很灵活,打架、跑步、捕食一点儿都不成问题。

开始,这条狗是从我表哥的外婆家带来的,来的时候才二岁零一个月,长得还算可以,不胖也不瘦。大概是奶奶和我们总喂它好吃的吧,现在它变成一条胖狗狗了。它的身子大部分都是金黄色,之间还掺着泛白色,一对黄油油的耳朵警惕地竖立着,两只眼睛像灯泡一样明亮,瞳孔时圆时细。

大狗狗的毛非常黄,我习惯叫它黄狗,后来又给它取名叫黄财。

黄财开始来的时候不认人,对环境还没有适应,把它系在窗口边,狗狗把窗帘撕得稀乱,奶奶气了它好一阵子气才消。

虽说开始我们对它的印象不怎么好,但经过我们对狗狗的精心喂养培训后,它变成了一条善良、可爱、活泼的好狗。

有一次,爷爷发烧感冒了,需要马上看医生才行。奶奶立刻就冒着小雨,在漆黑的夜里,乱蹿,高一脚低一脚的,前面一片漆黑。

在奶奶走到半路时,不慎脚踩到了小滑坡上,摔到了另一条小路上,脚扭了,不能走路。跟在奶奶身后的狗冲上小路,似乎想要拖着奶奶回来,但不行,拉不起。黄财就即刻跑回家来,咬起表哥的裤角直奔出门。我们马上明白了,黄财单身回来,肯定是奶奶出事了。于是跟着黄财出了门,最后找到了快要昏迷的奶奶。把奶奶背回家之后,不只奶奶、爷爷感冒,连黄财也生病了。

经过一段时间,感冒都好了,大家都越发喜爱黄财了。

我们村里就黄财这么一条狗,大家不敢养狗因为狗很凶猛,有些人看着我们一家子和狗生活得如此和谐,于是心生怨恨,自己家没有狗,后来拿毒药毒死了黄财,奶奶和我们为了黄财不幸去世哭了一个多小时,那哭声听着都心酸。

人与动物之间可以建立真挚而深厚的情感。

我一向讨厌狗。它看到陌生人就狂吠着冲过去围在他身边,我很害怕狗咬我,所以总躲它们远远的。

最近,老师让我们观察动物,我开始对狗有了兴趣于是开始对邻居家的几只小狗的观察。狗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对耳朵总好像警惕地听着四周一切可疑的声音。它还长着一双锋利的爪子,它的脚印像一朵朵梅花,尾巴翘得老高,显得非常傲慢。母狗也非常凶猛,只要稍微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就会发出“警惕”“战斗”的准备。

到了生宝宝的时候,它差不多是发了狂,狠不能让全世界的人知道它这点成绩。

小狗喜欢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要是看到食物,它就像奥运会上的远动员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食物又跑回来,放在地上给它的儿女吃。结果,一个个宝宝接着一个宝宝的肚子都圆圆的下垂,好像刚装下了一锅汤圆似的,而母狗却消瘦了好多。

小狗睡觉会把自己的身子缩成一团,小声地打着喷嚏,闭着眼睛在梦里游荡!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狗具有占地盘的习惯性,就是不让别的动物来欺负自己的宝宝或者入侵自己的领地。

真是一个架子十足的动物啊!小朋友们,你们现在知道狗的习惯了吧!原来狗妈妈是很有爱的动物哦!同学们你们家养了狗吗?没养的花赶快去养一只哦!

周五放学,我和两个死党约定好要去附近的市政府广场玩耍。我们三个带着愉快的心情,有说有笑地来到了市政府。

“草坪那边安静,我们去那边聊天好了。”我提议说。于是我们来到了静谧的草坪。不想草坪上有两只狗,一只是可怕的大黑狗,一只是大黄狗。

我本身就是怕狗,于是有意地避开那两只狗。想不到的是,那只大黑狗竟向我们奔来。

我下意识地跑,可我的两个死党却不慌不忙地站在那儿,而那只大黑狗看也不看她们就朝我奔来。

狗的速度总会比人快,何况我是一个跑步很差的人。那只大黑狗飞奔到我前面把我拦住,后来又以八字形的线路前后一直拦住我。

我吓得赶紧大喊起来,可是我的那两个死党却只是呆呆地站在那儿不知所措,当然还有担忧。

“小妹妹没事,它只是和你玩儿呢。”狗的主人这时候出面了,笑眯眯地对我说,然后大喊狗的名字,那只调皮的黑狗确实又拦在我面前,摇了摇尾巴。

当时无比惊恐的我却没有在乎这些细节,傻傻地把因为天气太热而脱下的外套扔在地上。

狗看到我惊慌的眼神,便收敛一点了,自讨没趣地向它的主人走去。我惊魂未定地看着狗离去的方向

我的死党之一——啊葱从地上捡起我的外套和我跑得太快而掉下来的水杯,递给我。

我抚平紧张的心情,但是还是掉了几滴眼泪。

现在想起来都还有些紧张,但是又有几分可笑。

把偶像写进毕业论文里面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我的偶像初一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一听“偶像”一词,许多人立即会想到了电视屏幕上的明星,成龙、李连杰、姚明------

而我则不一样,我的偶像还是那个人我的爸爸。

听妈妈说,她认识爸爸时,爸爸是一个小厨师。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是一个电器维修人员。

再到之后,爸爸工作的地方被别的公司收购了,爸爸就下岗了。那一天,他很沮丧,独自一人坐在家里阳台的板凳上抱着头,双手撑在腿上不停地抽搐着。那时我还小,不懂事。我蹑手蹑脚地过去问爸爸怎样了,他过了一会,缓慢地抬起那似乎比泰山还要重的头,蓬乱的头发,苍白的脸,红肿的双眼,好像大病了一场似的。他抬头望着那湛蓝得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看来跟他的心境是两个极端。爸爸轻轻叹了一口气,忍着泪,苦笑着对我说:“没什么,爸爸有点不舒服”爸爸的声音很轻,就像被那徐徐的微风,拂走了一般------

晚上我躺在床上,听见爸爸妈妈在卧室那边讲话的声音,资料大概是关于爸爸工作的事。

第二天是周末,我老早就在床上被轻快的哼声吵醒了,就起来想明白它的“发源地”,不看不明白,一看吓一跳,那居然是爸爸,今日呀,他面色红润,雄赳赳、气昂昂,和昨日判若两人。

爸爸洗漱、早餐完毕后,立马埋头看着什么书,嘴里念念有词,手也在本子上写着什么。我走近一看,原先是电脑入门的书,我小声问一旁的妈妈,她说如今有些公司里缺会计,爸爸听说后就抓紧时间学习,决心做名会计。

爸爸也真用功!从早晨一向学到中午,吃完午饭后,又埋头学习。晚上也是如此,从那以后爸爸一如既往地学习着,妈妈则帮他调理好生活和营养。我很内疚,在这种情景下居然不能帮爸爸。我只能好好学习,不让爸妈分心。

在那期间,我想了很多,如果爸爸没了工作,那我不是上不成学了,于是从那时起,我也用功学习,成绩突飞猛进。从全班的倒数第几名,攀升到了班上的前几名。

然而,庆幸的是,几个月后,爸爸凭着自我的努力、刻苦经过了会计考试,找到了工作,我真佩服爸爸。

如今,爸爸在家经常帮妈妈做饭和做家务。我有问题时,他也能流水般的顺答如流,家里电器坏了,他也能修理。而在公司工作中,也常常得到上司的夸奖。

你说,我的爸爸难道不是我的偶像吗!

一位旷世的音乐奇才,用他的一生把音乐掀到了顶峰,他的响亮的名字传遍世界每一个角落,他用活力但又悲惨的人生创造了奇迹,成为了音乐界灿烂的明星,读到那里,大家必须能猜到了,他就是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贝多芬。

他是一个神童,童年便显出了超人的音乐天赋,他也是一个苦命者,上帝在他的身上强加了常人不能承受的苦难,用一声恐怖的闪电无情地击向了他梦想的浪潮,上帝使他的听力世界永远变成了空白,切断了他梦想的琴弦。这对于一位立志献身于音乐事业的他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可言喻的打击了。他悲愤。他气恼。他诅咒,他埋怨上帝对他的不公,他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他的生命。他的事业即将在一念之间化为灰烬。可是,在诀择面前,为了音乐,他选择了顽强与死神搏斗。从此,他用非凡的天赋和坚毅的精神顶着一座困难的大山,用激昂的旋律创作了一部部不朽作品,“命运交响曲”“欢乐颂”“月光奏鸣曲”-------是它们将音乐掀起狂澜,贝多芬,这位顶天立地的巨人,用他的生命。智慧的光芒在音乐写下了秀最灿烂的一页。我狂热地崇拜贝朵芬,不仅仅崇拜那悦耳的作品,更是崇拜他的人格,他的精神,我从乐曲中聆听到了这位音乐家坚强不屈的心声,为事业奋斗。向命运挑战,将命运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必须要学习贝多芬,他遭受的苦难大于我们任何一个人,贝多芬都能勇敢地向命运挑战,我们何偿不能呢

同学们,为了我们心中那一个闪亮的梦想,努力吧!我们应当用全部力量与未来任何一个来犯之敌搏斗。只要我们心中有那一盏盏不灭的灯,我们就能镇静。从容地向它奔跑,虽然有时荆棘会刺破我们的脚,虽然有时会有小河阻挡我们前进的路,但坚毅是坚不可摧的,它的坚固比得上任何一座碉堡。让这把坚毅之箭披荆斩棘向前冲吧,当我们到达那银色的大海边,当我们战胜了命运的安排的时候,回过头来,才轻声叹息,原先上帝赐于我们的苦难可是是大海里的一粒沙,摆脱了它,我们就会看见一个全新的自我,全新的世界。而那一切的不幸都将随风烟消云散,那一轮火红的太阳正慈祥地对我们微笑。

偶像,这是每个人心中向往的目标;偶像,是每个人心中一颗明亮而闪耀的星星;偶像,是每个追求的高标;偶像之所以被称为偶像,是因为他们有无限大的力量和实力才会被我们称之为偶像!

大多数人的偶像都是荧幕上那些光彩的明星,演员等等,但还有一小部分人的偶像并不是那些名人,而是一些普通人罢了,他们没有华丽外表,也没有上百万的家产,他们有很多事用钱买不来的东西!而我就是那一小部分人!

我的偶像就是一个天生平凡的人,她没有华丽丽的外表,也没有上百万的财富,但是她有一颗美丽又纯洁的心。她就是——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有着一副憔悴的脸庞,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可惜并不是长发及腰的头发,还有一对囧囧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对原本靓丽的手去人为了一个家庭经过日晒雨淋变得粗糙起来,微胖的体形,不高挑的身材。在外人看来,明星比我的母亲好看多了,外人会认为,这有什么可以当偶像的?但我并不这样认为,在我的眼中,我母亲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

我的妈妈平时看起来并不和蔼,那是因为她没时间,她整天在家庭与工作的地方来回奔波,为了我和姐姐每天出去赚钱,好的都留给我们!其实在发生那件事之前,我并不认为我妈有多么的耀眼,刻在那之后我就发现原来我的妈妈是那么好的一个人。

那件事是发生在一个微微小雨的日子,我独自在家,窗户外面黑乎乎的,似乎正在酝酿一场狂风大雨!我因为胆子小怕独自一个人在黑漆漆的环境,于是拿起手机打给妈妈——“嘟—嘟—嘟,喂,妈妈,下雨了,外面好黑,我怕,你可不可以买点吃的回来陪我啊”我拨通电话立刻说道。手机那头响起一个苍白无力声音“啊?好吧”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挂断了电话心情变得舒服起来了。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外面响起了一阵阵敲门声,我跑去开门——妈妈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妈妈全身湿漉漉的,看到妈妈没撑扇就骑单车回来了,看到妈妈这样,一股油然而生的伤心从我后背涌来,妈妈把单车推进来了。放好单车,“吃的凉了,我给你热热啊”妈妈用热情的语气对我说道,看着妈妈拿着食物走进厨房,我的心中莫名起来了一股歉意。我立刻走进厨房对妈妈说:“妈,让我来吧,你去换身衣服吧,别感冒了。”妈妈没说什么,脸上带着一微笑去换衣服了。

从那以后,妈妈就成了我的偶像,因为我知道,妈妈,永远是我心中避风港!

她是我众友中唯一让我获益匪浅者。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是竞争对手,也是榜样。

她:浓浓的眉毛下,一双智慧的双眼,好像蕴藏着无数宝藏;鼻梁下微厚的嘴唇,能说会道;齐耳短发,显得她充满活力。一身洗的发白的'校服,虽然旧,却那么干净,一尘不染。

初次见面,在教室里,人声嘈杂,唯独她抱一本名著,津津有味地阅读。我说:“请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她既没摇头也没点头,我无奈又重复了好几遍,她才扭头看我,她点点头,便又迫不及待地“啃书”去了。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好丑。不久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真的不可貌相。

读书的时候,看到好词好句,她便记下来;遇到不会读的字,她会查字典,看到重点,她会做笔记……原来,她这么好学。

在老师点完名后,我得知她是全班第三,敬意油然而生。课下我传纸条给她,“你为何不与人交谈?”“没有认识的人,那你叫什么?”就这样,我们的交流开始了。虽然有时我们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但只要我有难题,她便会帮我解除难题,就算花费两个晚自习,她也在所不辞。我的眼镜打碎了,她就把她的借给我,每当有新的通告,她会第一时间通知我,我问她,你压力不大吗,这么多人对你的“王冠”虎视眈眈?她摇了摇头,她说她不在乎名次,只要能学到新的知识,对她来说就足够了。我有些震惊,是我将名次看的太重要了,还是她将名次看的太轻了?我不明白。

她爱读书,饭时,课下,无时无刻不在读书。爱读诗歌,散文,也爱读《史记》《骆驼祥子》《朝花夕拾》。

她最爱读《史记》,常常手不释卷。在课下,她旁征博引,侃侃而谈。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变得爱读书了。她对同学,朋友毫不吝啬,常常大方的将书借于我,让我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每当她捧书苦读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时,我便羞愧的甩掉贪玩的心思,也拿起书读起来。

当别人在玩耍时,她在学习;当别人说话聊天时,她在学习;当别人午睡时,她还在学习……对于她来说,书就是她生命的另一半,她读书似渴,爱书如命;她阅书无数,博古通今,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因为热爱读书,她从“丑小鸭”变成了我心目中的“白天鹅”,因为热爱读书,她从被人嘲笑的对象变成了被人崇拜的对象。当老师让她上台发言自己成功的原因时,她只说了一句话:“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我崇拜她读书似渴,锲而不舍,她是我的偶像。

我的爸爸是一名出色的人民警察,他每天早出晚归,不管风吹雨打、严寒酷暑,他都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但是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获得了许多徽章、奖状、证书,每当看到这些金光闪闪的徽章时,我心里就会涌起一种自豪感。

有一天晚上,各家各户已经关了灯,人们进入甜蜜的睡梦中。墙上的挂钟敲了一点了,但是爸爸现在才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他回到家里,在沙发上坐了坐,然后就去洗澡,就在准备上床休息时,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声,爸爸接了电话,然后说了几分钟就连忙跑过更衣室,换上衣服。我感到莫名其妙,连忙问爸爸发生了什么事,他说:“鹤城发生了打架事件,要立即去处理。”我极不理解地说:“你刚刚回到家一会儿,白天工作已经够累了,晚上又这么晚才回来,现在又要出去工作?不去不行吗?你交给助手完成吧!”爸爸听了,脸色顿时严肃起来,他望了望我,温柔地对我说:“我们做警察要有责任心!哪里有事,就要赶到哪里去!”说完,还不够三十秒就急忙地走下楼梯,急匆匆地走了。我走出阳台,望着爸爸远去的背影,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爸爸在繁忙的工作中,始终保持着一种难能可贵的敬业精神,他在我心中的形象越来越高大,越来越清晰。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是我的偶像!”

爸爸不但有敬业精神,工作起来也是一丝不苟的。有一次,外面一团漆黑,天上下着黄豆般的倾盆大雨,但只见爸爸还在书房开着台灯,坐在大木椅上分析着偷车贼会在哪里?他时而拿起笔在白纸上画图,时而又凝视着图分析,时而又闭起眼睛,紧锁眉头沉思着……突然他灵机一动,想到了贼会在广州、江门、中山这几个地区作案,老巢也可能会在江门那边,只要我们在江门的老巢伏击,其它地区都找人伏击、搜查,这样就可以抓到他们了!那天晚上爸爸足足想了三个多钟头才有了头绪,顿时,爸爸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站起来举起手,伸了一个懒腰,感觉如释重负。这时,外面仍下着倾盆大雨,那滴答滴答的大雨仿佛是一支优美的歌曲,赞美着爸爸那种严谨的、坚持不放弃的工作精神。

偶像,对我而言,是激励人生前进的一束光,照亮了前方被憧憬着的道路。我的偶像是陈平(陈懋平),或是说三毛了,不管她是何人,是我的偶像便对矣。

虽说三毛已去世,其精神,品格永驻我心中——对文学的热爱、对爱情的执着、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向往。这都是如此的可贵。我看过她写的文章,清新而不柔媚,幽默而有分寸,文笔极好,意境极高,哲理极深。这正是我寻找并酷爱着的。

我爱她,爱她的品格。

三毛是天真而带有一丝倔强的。她厌恶恶浊世风,去了撒哈拉沙漠,正应如此,她才成了我的偶像:如陶渊明一般的高尚品质!大沙漠赐予了她豪爽的性格,写出的文章如天仙不经意间遗忘在人间的瑰宝,给予我以清爽的感受,宛如在海水里濯过,然后面对这世间。我感谢她对我的心灵的救助,让我热爱生活。

我爱她,爱她的心灵。

三毛的心如一颗晶莹的露珠,一览无遗,你能看透她的内心是悲伤或是喜悦,你能看出她对某物是爱或是恨。不像众多口是心非的作家,她是如此纯真。她的心苦,荷西(三毛的丈夫)的死,娘家的悲伤不舍,丈夫家岳父母的咄咄逼人是她心酸万分,但她仍打起精神笑对世界。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爱她,爱她的爱国精神。

人们总以为三毛是卖国者,抛弃祖国去了非洲,只顾自己快活。其实不是,她在西班牙留学时一再地忍让同胞对自己的误解,为外国人侮辱中国的行为而怒;也曾为同胞在外国的不讲文明而羞(她认为中国人代表了中国的精神);她放弃利益回国教学,为中国的文化发展作出贡献。由此可见,她真的是非常爱国的。

受三毛影响,我的梦想便是成为一名作家,如三毛一般的作家。我希望我也能学着她,净化世人之心,使其不再蒙尘;弘扬中国文化精神,引导世界文化的主流,将人类文明牵引至最高潮。

我觉得,三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作家而已,她代表了真诚、善良、天真、爱国等。上帝集了众多好品质与一个女子身上,想让她改变茫茫众生的品格、未来。但世事难料,她竟然就这么去了,带去了当时许多人的心,留下了数不尽的遗憾。

三毛啊!你将陪伴着我,走过这人生的漫漫长路;我将用一生来证明文化的价值。

从古至今,人们把老师比作灵魂的工程师,赞颂他们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老师像春蚕,为学生吐尽最后一根丝;老师像园丁,呵护着每一棵幼苗。

而我给老师的定义是:他们是偶像,用一举一动熏陶着一群特殊的粉丝。于是,“崇拜”在这群粉丝心中萌芽……

TeacherMiao,一位学识渊博的男教师,他身兼多重身份,既是英语教师,又是年级主任,还是研究生,另外,他还有一个重要的身份——我们的偶像。他之所以能成为我们这群挑剔的学生公认的偶像,就是因为他平凡外表背后的“不平凡”的内心。

他的与众不同

似乎老师与学生天生就是一对劲敌,老师在学生面前一定是不苟言笑,学生在老师面前之能是毕恭毕敬。但他毅然突破了这样的传统,因为抓住了我们喜欢听音乐的年龄特征,时常放一些英文歌给我们听,一来可以让我们开拓视野,了解考题的多样化;二来,能使我们在紧张的学习中身心得到放松,从而更好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这样的一个“与时俱进”的老师是我的偶像!

他的善解人意

对于现阶段叛逆的我们,如果想用武力来镇压,我们只会口服而心不服。可奇怪的是,他从来不打骂我们,但我们却很“怕”他,对他十分尊重。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能洞悉我们的心思。每到周五,当其他的老师还在掏空心思地想用作业束缚住我们的时候,他总是给我们一线希望,让我们针对自己一周学习的不足及时补救或者进行自我提高的练习。他给了我们足够的空间去自主学习,了解我们,更信任我们。

这样一位善解人意的老师怎能不成为我们的偶像!

他的坚持不懈

当我们开始抱怨学习压力大,生活太枯燥无味时,他就会花时间向我们讲述他的故事,以此激励我们,激发我们的潜能。上小学的他每天早晨起来跑步然后读书,春夏秋冬坚持不懈;在寒冷的冬天,他总是用冷水洗脸,从不间断,更没有放弃。如此的意志力、如此的坚持不懈又怎能不让我们敬佩,不成为我们的偶像呢?

缪老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学生,他们是老师的骄傲。而我们深知自己的顽皮让老师操了不少心,几乎对自己都没有了信心,然而他的一句:“我要加把劲了,你们也要加油啊,呵呵……”不禁令我们如沐春风。

常常在老师的案头看到一张张明信片,那是桃李的馨香,是对老师谆谆教诲的感恩与回馈,更是那化作一丝微笑的感动。我期待着,期待着在将来的某一天再次感受那抹沁人心脾的微笑。

无论将来的我是挺拔的白杨还是低矮的小草,我都会以生命的翠绿向老师致敬!

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偶像吧!它可以是虚构出的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超人;也可以是不存在于今却名扬四方的古代人物;又或是当今哪个最火的明星。总之,一句话——偶像激励着我们的成长和前进。

但是我心中的偶像,她并没有令人赞口不绝的绝技,也没有多么令人自愧不如的特长,她甚至还并不太出名。她,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

郁雨君姐姐之所以被称为辫子姐姐,是因为她有两条又黑又长的辫子。松松的挂在肩头。徐徐的微风一吹,就像两只调皮的小黑燕子绕着她打转儿,俏皮可爱;她还有着一口大白牙,笑起来十分灿烂、有感染力,就好似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穿过飘渺轻薄的帘子,直直的照入我心房。

她是一个作家。是的,她只是千千万万个作家中的一个。那么,她为什么能够成为我的偶像呢?

答案在她写的书中。

难道她写的书语句十分华丽绚烂,让人一眼就深陷其中?还是她的书有什么古老的秘法,能使人一下子变得聪慧?

不是,都不是。

正好相反,她的书中没有什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深奥句子。而是每一句都承载着童真的欢乐天真。每一个字都是跳跃的音符,谱出每个美好的瞬间,传进我的心里。令我读起来很舒心。

她的书都是以小学、初中学生的角度来写的,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部分,她都能抓得那么准确,那么令人惊叹。虽然只是写着班级生活中平淡无奇的小事,却都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

每一次翻开她的书,就好似有魔力一般,把所有烦杂不安的情绪都抚平了。我好像和她的书融为一体了,心也静下来了,似一口深潭。这就好似“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境界了……

这样的书,这样的人,这样的思绪,就足够证明了一切。她,郁雨君姐姐,就是我的偶像。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在将来能够通过我写的书去激励着别人。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最纯真的句子谱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一本本书告诉人们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我的偶像就是这样,虽然平凡,却也绽放着不一样的光彩;虽然不及太阳耀眼,也不如月亮甜美可人,可她在我心中却是最亮的星星;照耀着我成长,不断激励着我前行!

偶像是当今社会上一个颇为热门的话题,众说纷纭,褒贬不一。字典上对这个词的解释是:用木头,泥土等雕塑的供迷信人供奉的人像,显然这是一个地道的贬义词,大多数人对这种偶像会不屑一顾。

但是,要是也有人说:某某伟大(英雄模范)人物真是我崇拜的“偶像”那么这时的偶像顺理成章又成了褒义词,是榜样、典范的代名词.这种解释人们大多数是认同的。

看来一串晶莹夺目的珍珠用来装饰贵夫人就珠光宝气,戴在乞丐头上则不免有贼里贼气之嫌.偶像这个词的褒褒贬贬关键还得看他和谁匹配.

这个词在一些青少年中比较流行,他们被称为追星族.一些青少年心中的偶像多为影视明星 流行的歌舞明星 体坛明星他们经常为能够一睹星的风采而自豪,为能够给自己心中的偶像献上一束花而激动,为能够获得星们的一个签名而流泪。那些青春 偶像,他们俊朗的外表和奇特的衣着,时髦的发式无不令追星族们痴心向往,大人们简直无法理解他们的这种心理。认为这种偶像只不过是虚有其表的绣花枕头而已,于是一言以蔽之曰单纯无知,无聊透顶。而追星族们呢?除了一句老土之外就在也不屑和大人们争辩了。 实在无法沟通,只好解释成代沟罢,以代沟为借口来回避问题并不是上策,各打50大板也未必正确,具体问题不得不具体分析。

青年特别是青少年具有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这是一代人成长必不可少的。但这并不排除他们生活中有一些美的愿望,美的追求,他们有花季的年华,浪漫的诗情,蓝色的梦想和矫健的舞姿。他们追求美,往往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只是追求自然的怡情摄人心破的力与美,像成龙,若看外表他算不上有多英俊,但他有一身令人叹服的好功夫。一曲《男儿当自强》唱遍华夏,这样的星追追何妨。天王歌星郑智化身残志不残,一曲《水手》引起多少人共鸣,他的经历和追求就应该使他成为青少年心中的偶像。当然也有少数人受一些腐朽思想的侵蚀追求那些低级趣味的所谓的星。对他们用单纯无聊等词来形容,显然是太容易太不够份量了不过他们毕竟只是青少年的细支墨流终究会没有市场的。

我们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英雄人物的形象敢召自己,用美的追求陶冶自己,勇敢的肩负起跨越历史的重任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奋斗这才是偶像真正的意义。

偶像或许遥不可及,或许近在眼前;偶像,或许是指引你前进的星星,或许是与你并肩前行的旅人。不管你与他是否相识,但请相信,当所有的光芒都抵不过黑暗时,偶像的力量会指引你奋力前行。

雨天里,偶然看见了操场上跑步的人,我仿佛又回到了四年前的那个下午。放学了,喧闹的校园在十分钟内迅速安静了下来,只有操场上还有人在训练体育项目。我随着被夕阳逐渐拉长的影子望去,只看见有一个人还在操场上跑步,他的教练呢?没有,我疑惑地望去,他跑了一圈又一圈,不时地用手擦着汗水。隔日,我又来看,还是看见他独自一人,一圈又一圈地在那里跑步。我决定跟上去,开始跑步,可是没跑几下,我便感到了体力稍有不支,随即停了下来。而他,脸上的,身上的汗水不停地洒落在操场的跑道上,依然挥舞着有力的臂膀,坚持着,坚持着

之后,我每天都来跑,但终究还是没能追上他的速度,当我停下奔跑时,他还在继续,而我也只能用略带无奈的眼神望着他不断超过我的身影,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们也渐渐地熟悉了,我这才知道:原来他是比我高一届的学长,他是学校的长跑冠军,经常代表学校运动员参加县里、市里的中学生运动会,斩获很多大奖,为学校赢得很多荣誉,他是整个学校的骄傲。这给了我很多动力,我悄悄地把他当作我的偶像,开始崇拜他了。于是,我不再停下,因为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勉强跟上他的脚步,并且在学业上我也加了一把劲,只是为了更靠近他一步。

不知不觉间,一年过去了,他毕业了,下午的操场再也没有人奔跑,我内心空落落的,因为我失去了一个目标,一个能让我脚步奔跑的目标,但我的内心还是告诉我自己:继续奔跑。也只有继续奔跑才能以这种方式追上他。

听着细雨从空中滑落的声音,嗅着泥土的气息,踏着淅淅沥沥的音乐,我不由自主地抬起了脚,仿佛前面就是我的目标,我一步一步跑过,此时,我好像追上他了,但又没有,这目标就像是天边的霞光,我永远也不可能追上,因为它是一个方向。或许有一天我真的会追上他我的偶像。

偶像,是我们心中的一个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偶像,是一颗美丽的火种,燃起了我们青春的火焰,激励着我们阔步成长;偶像,是我们心中的一个指南针,指引我们奔向美好的生活!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心中的偶像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所谓偶像,就是在你迷惘无措时引你一条明路,提起他就会不由自主地称叹或泪湿眼眶,是你想成为的人,是无边黑暗里的一颗星。飞行员王伟在我心中便是这样的人,他同他的811战机一起,永远刻在了海空中,永远刻在了我的眼里。

头顶是辽阔无垠的天空,朝下望去便是碧波荡漾的南海,他像盘旋在天地怀抱中的一只鸟,羽翼折射出那片跃动的波光粼粼。转眼之间,飞机碎片被炸的四处冲撞,火光迸溅。

在肇事者欣然飞向海南陵水机场时,王伟听到同志们的呼唤,接听器掺着电流的声音,呲呲作响。“呼叫81192,这里是553,我奉命接替你机执行巡航任务,请返航!”

“81192已不能返航,请你们继续前进。”

继续前进。一汪平淡如水的话语,却好似惊涛骇浪,掀起万丈狂澜,在血液中奔波流走的信念铸成了这四个大字,它被海空洗涤的锃亮,横竖撇捺的镌着,刻成他永存的墓志铭。

继续前进。我看到了那个少年王伟,那个打小就巴望着飞上天空,为了瞥一眼机尾落下的航道,连饭都顾不上吃的他,和他破碎的歼8机一起,海天之中,拥抱着他破碎的大梦。

继续前进。这是期望,是希望,更是愿望。为什么美国的侦察机能够肆无忌惮的进入中国领空,能够正大光明的挑衅,把国家领土尊严放在地上碾踩?复兴的路依然伸向远方,一路上充斥着大大小小的挫折风波,王伟用他的血肉之躯,立起名为华夏尊严的屏障。

向幸福吻别的飞行员,握下手柄向死而生的飞行员,用生命撰写了一曲凯歌,那是英雄的诀别声,回响在天际。他道出的每一个字都盛着他短暂的一生,像一场简短却庄重的走马灯。

他凛然前行,只是带走一身风沙。他和他的战鹰一起,消失在碧天白云,消失在呆了大半辈子的中国领空,消失在曾是航向的日出里。

大自然的浓墨,渲染了恣意的生命。——题记

现在的小学生们,个个都变成了“追星族”。男生喜欢什么周杰伦、徐良;女生谈论什么本兮、杨幂……

在众多明星中,她,崭露锋芒,她就是——赵丽颖。

她,清新俏丽又不失甜美,温柔恬静又不失灵动。在演《新还珠格格》时,她是那个楚楚动人、清纯可人的“晴格格”;在演《陆贞传奇》时,她是那个善良聪颖、坚强乐观的“陆贞陆大人”;在演《追鱼传奇》时,她是机灵可爱、活泼勇敢的“鲤鱼精红绫”……

她的成功,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

她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汗水,付出了多少努力!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就获得成功的!

赵丽颖出生在河北廊坊,父亲是派出所的民警,母亲是百货商店的售货员。她在很小的时候,就爱看电视剧,还经常被电视剧里的演员带入角色。所以小时候她的梦想便是当一名演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进入了演艺圈。

赵丽颖在演《马石山十勇士》时,有一段戏,她要从特别高的山上往下滚,她竟滚了20多次!其中她的一句话,特别令人寻味:“拍戏时吃苦不是白吃苦,为了塑造人物牺牲一些东西也不是白牺牲!”

在参演《新还珠格格》时,有骑马的戏。对于一个见到马就恐慌的女孩来说,这显然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单位了剧情需要,她每次在别人休息时,都主动去练习,最后比那些男演员骑得都熟练!

她说:“相信自己就会创造奇迹!”想必,就是她努力拼搏、乐观向上的精神打动了我吧!

似的,每一个人的成功都是来之不易的!执于梦想,步履盈盈,这就是充满正能量、不服输、不认命、不走寻常路的元气女孩——赵丽颖!

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偶像,也许是敬爱的老师、也许是亲爱的父母,也许是可爱的同学们,但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却是我国伟大的科学家——张衡。

张衡是我国东汉时期著名的科学家、天文学家、哲学家。他一生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方面做出了伟大贡献,给人类历史留下了许多宝贵的财富,我非常敬佩他。

自从我在小学二级学习了课文《数星星的孩子》,更是把张衡当成了自己心中的科学偶像。

晚上,满天的星星像明珠一样闪亮。一个孩子坐在院子里,靠着奶奶,仰起头,对着夜空数星星。一颗,两颗,一直数到了几百颗。

奶奶笑着说:“傻孩子,又在数星星了。那么多星星,一闪一闪地乱动,眼都看花了,你能数得清吗?”

孩子说:“奶奶,我能数得清。星星是在动,可不是乱动。您看,这颗星星和那颗星星,总是离那么远。”

爷爷走过来,说:“孩子,你看得很仔细。天上的星星是在动,可是它们之间的距离是不变的。我们的祖先把它们分成一组一组的,还给它们起了名字。”爷爷停了停,指着北边的天空,说:“你看,那七颗星连起来像一把勺子,叫北斗星。勺口对着的一颗亮星,就是北极星。北斗星总是绕着北极星转。”

爷爷说的话是真的吗?这孩子一夜没睡好,几次起来看星星。他看清楚了,北斗星果然绕着北极星慢慢地转动。

这个数星星的孩子叫张衡,是东汉人。他长大后刻苦钻研天文,成了著名的天文学家。

张衡还是东汉中期浑天说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指出月球本身并不发光,月光其实是太阳光的反射;他还正确地解释出了月食形成的原因:太阳、地球、月亮三者正好排成或接近一条直线时,地球挡住了射到月球上的太阳光,所以就形成了月食;张衡还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架漏水转浑天仪、测试地震的仪器——侯风地动仪;还制造出了指南车、自动记里鼓车、飞行数里的木鸟等等。

由于张衡既接受前人文化遗产、又不受传统束缚;努力发扬独创精神、又注重实际观测,才使得他在科学领域里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拥有了“科圣”的最高佳誉。

张衡的一生是伟大的一生,张衡的一生是贡献的一生,给人类历史留下了许多宝贵的财富。我一定要学习他那种“孜孜不倦、刻苦钻研、求真务实和献身科学”的精神,做一个从小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新一代,将中国古代科学发扬光大!

很多人心中都有偶像,有的是歌唱明星,有的是电视明星,有的是作家明星……而我的偶像却是一个普通人——我的语文老师。

她有乌黑的头发,一双碧蓝的.眼睛炯炯有神,还戴着一个黑色的眼镜,身高一米七五,穿着一身朴素的衣服。就是这样一个人把我的语文成绩提高了。

她上课时不仅会讲课内知识,还会讲课外知识,还会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或教我们如何做人。我还喜欢听她朗读,她的朗读水平很高,普通话也很标准,还可以将我们带入书中,如同身临其境。

她还乐于助人。有一天我们班的同学看到李文哲同学高烧39。6度,语文老师立刻打电话给他家里,他家里说很忙,要过两个小时才能来,语文老师急了,把他带到最近的医院打针吃药,连觉都没睡,一直守在他旁边,他家长来了连忙向语文老师道谢,还给了语文老师一些钱,语文老师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就走了,他的家长感激万分,但是也不知道怎么感谢好。

她就是我的偶像,我崇拜她,也喜欢她。

一提起“偶像”一词,不少的人都会想起那些明星。现在有不少的人无端的崇尚那些明星,但崇尚他们总得有个理由吧!

我不得不承认那些明星确实很优秀,我们去崇尚某个明星,就仅仅是因为他长得漂亮,那他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呢?

我所崇尚的偶像就是我的语文老师了。

“老师”与那些明星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但我们从老师身上的得到的实在是太多太多。

曾经,我是一个坏学生,小学毕业后本想混张初中毕业证然后再做打算,但也许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吧,我进入初中后遇到了一个改变我一身的人——我的语文老师。

他不知道是了什么魔法,第一次上他的课魂就被他死死地套住,我太喜欢上他的课了,渐渐的我对学习有了感觉。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与老师在一起闲聊,聊得我的过去的时候他并没有向我投掷一种奇异的眼光,反而未向着对我说:“好好努力吧,你还是有希望的”。这句话对一个失去信心的人来说,就是重新给了我一颗心。

我重新审视自己,开始努力,心中想着:“不管能不能成功,只要努力了,至少以后能做到问心无愧”。第一个学期期末考试我排进了年级前50,这个成绩令我自己都大吃一惊。之后的期末考试中,我的成绩是一次比一次进步。

现在我不仅仅满足于初中毕业证,我要考高中,考大学,甚至得到更高的学位证。

明星不一定要出现在电视上,而偶像也不一定是明星,每天为我们批改作业,想着怎样为我们上课的老师,就是我们崇拜的最好对象!

我心中的偶像

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我的偶像就是善用时间、孜孜不倦的数学家陈景润。

在大地还是一片朦胧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朗读英语了;当人们跃身起床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演算数学了;当上班铃声还没敲响,他已经站在图书馆门前等待开门了;在排队要等几分钟的时候,他就拿出英语书背了起来;在候车要等几分钟的时候,他就背起德语句型;在开会前要等几分钟的时候,他就抄起了俄语单词;在上班途中要走几分钟,他背起了法语作文……他全身心投入地攀登科学高峰,学习“英、俄、法、德”四门外语……我要向陈景润学习,像他一样孜孜不倦地学习和工作,绝不轻易放过一分一秒的时间,做一个学习和工作不知疲倦的人。就像一句名言说的一样:时间,每天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留一片悔恨。

我要把有限的时间用在无限的学习探讨中,努力学好每一门知识,使自己长大以后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人都有心中的偶像。有的人崇拜运动员杜伦多·派特利,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诺贝尔,还有的崇拜抗日女英雄赵一曼……而我心中的偶像是刘伯承。

在一次战斗中,刘伯承的眼睛受伤了。他来到了一家德国人开的诊所里做眼科手术。医生沃克正做着准备工作,这时护士跑来告诉他:病人拒绝使用麻醉剂。他走进手术室,对刘伯承说:“年轻人,在这要听医生的。”

可是刘伯承平静地回答:“先生,眼睛离大脑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神经。而我以后需要一个清醒大脑!”

沃克医生被怔住了:“试试看吧。”

在手术台上,一向镇定的沃克医生却满头大汗,双手还有些颤抖。

刘伯承一声不哼。脸色苍白,手臂上青筋暴起,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他抓破了。

手术做完了,刘伯承勉强一笑,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数。一共七十二刀。”

沃克医生惊呆了,失声嚷道:“啊!你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块会说话的钢板!”

就是因为他那么勇敢、坚强,后来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将军。

你好楼主, 周杰伦是一本耐读的书 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周杰伦的歌,什么时候开始阅读“周杰伦”这本书的,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依稀记得在中考气氛浓的化不开的日子里, “哼哼哈嘿双节棍”的声音一直萦绕在耳际。后来,每次听到周杰伦的歌就倍感亲切。或许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不知不觉地被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打动了吧。 有人曾说听到朴树的歌,就会想到北方恢弘的天空。我想JAY的歌应该更适合那种忧郁的气氛吧。听他唱出那些字音模糊、曲调怪异的句子是,我总联想到这样一副画面:北方阴郁的天空下,一个孤寂的大男孩静静地站在被风掀动,摇曳不定的荒草中间,忧伤的涂画着属于自己的音乐。整个画面都是冷色调,一种能与美丽的颜色。 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JAY的歌,不经意翻开了“周杰伦”这本人生大书。尽管我对乐理一窍不通,甚至听不清歌词的内容,但我所喜欢的是在曲调中捕捉到的那抹情感,在韵律中留下的那缕清香,在聆听中得到的那份心情。这才是我喜欢的音乐,因为我在那些跳动的音符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感觉。 以前一直以为JAY的那份自信与孤傲是与生俱来的,后来在杂志上看到他的传记我才发现我错了。 小时候的JAY是个自卑的孩子,成绩很遭,老师也不太喜欢他。但是他一直都钟爱音乐,梦想有一天能踏入梦中的音乐殿堂。也许那个时候音乐是他唯一的慰藉吧。长大之后的他干着很不起眼的工作,可是他从没放弃过对音乐的追求。知道有一次他用音乐伴奏,偶然得到著名音乐制片人吴宗宪的赏识。从那以后,他开始专职写歌。这个习惯戴一顶鸭舌帽的沉默腼腆的大男孩总能出人意料地写出一些怪异个歌词,谱出另人惊讶的曲子。渐渐地,他的音乐才华显露了出来,吴宗宪终于决定给JAY一个机会,让他出一张专辑。虽然他不像其他明星一样拥有迷人的外表,但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勇气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音乐道路。第一张专辑《杰伦》问世后,不少人为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所倾倒。是的,他成功了。 《范特西》《叶惠美》《七里香》接二连三地上市,“周杰伦”这样一格响亮的名字很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成功成就了音乐的奇迹。 有人说,现在这个音乐时代唯一看得见希望的就是周杰伦,尽管他的颓废势不可挡。我想是吧,周杰伦的音乐是不会淹没在时代长河里的他是音乐的永恒,是永不褪色的星星 最后我也帮您附上一些参考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jay的成长 周杰伦是在台湾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跟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使周杰伦弹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的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生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餐厅经理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的好几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的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的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 有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的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刺激一点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甘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甩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弹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 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台湾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参加表演那天,周杰伦穿着一身休闲装,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打扮成一副酷相。不想,演出一开始,他伴奏的音乐,让他的歌手唱起来非常难听。顿时,场下嘘声四起...... 周杰伦演砸了。这时,刚好站在评审旁边的吴宗宪顺手拿过歌谱看了看,不禁大吃一惊-----这个看似漫不经心,甚至放荡不羁的年轻人写起歌来,不仅歌谱得十分复杂,还抄写得工工整整。出于好奇,节目做完后,他便邀请周杰伦辞职后到他的音乐公司写歌。 虽然,周杰伦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演砸了还会受到主持人的青眯,但一听说可以专职写歌,便欣然同意了。 刚进音乐公司时,周杰伦的职务是音乐制作助理。这个工作可以说是什么杂事都得做,其中,帮同事买盒饭就是他每天的"保留节目"。他知道自己是新来的,要想在音乐公司混口饭吃,就要帮同事多"跑腿",所以他总是很勤快。 有一次,公司为一位香港大牌歌星制作唱片。由于录音棚的人多,又比较分散,周杰伦议 事没办法数清一共有多少人要吃盒饭。为了不落下一个人,那天他从中午12点钟,来来回回跑了四五趟。最后,他自己竟连口水都喝不上,而录音棚里居然没有一个人帮他。 吴宗宪把这些看在了眼里,心想:这个年轻人做事踏实,不怕吃苦,但他老是这样忙,哪有时间写歌......于是,他给周杰伦配备了一间办公室,并起名为阿尔发音乐工作室,让他专心创作歌曲。 从此,这个狭小的地方就成了周杰伦放飞梦想的平台。尽管他的薪水只有5000,但他对音乐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兴趣。哪怕是在录音棚外,他也能感受到音乐的快乐。因而,他工作起来如鱼得水。 由于周杰伦从小就打下了扎实的音乐功底,他很快就创作出了大量的歌曲。但让吴宗宪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他创作的歌词总是怪怪的,音乐圈内几乎没有人喜欢,因而,他总是失望地将周杰伦的手稿放到一边。 一次,周杰伦又拿着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吴宗宪审读。这次,吴宗宪见他得意的样子,便想激他一下。拿到手稿后,他连看都不看,便将那首歌曲揉成一团,随后丢进身边的垃圾筒里去了。 看到这种情景,周杰伦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离开了老板的办公室。他的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 但这位不服输的年轻人知道,放弃就意味着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于是,他继续创作,第二天,第三天......他以每天一首歌的速度进行创作。一连七天,吴宗宪每天早上八点钟上班时,总能准时见到周杰伦的作品。终于,他被这位小伙子的天赋和勤奋深深地感动了,答应找歌手演唱他创作的歌曲。 1998年2月,周杰伦又创作了一首名为《眼泪知道》的歌曲。这次,吴宗宪决定将这首歌推荐给当时的天王级歌星刘德华演唱。不想,歌词转到了刘德华的手上时,他只轻轻瞟了一眼,便连连摇头说:"眼泪怎么会知道,眼泪要知道什么呢?"就这样,不欣赏这些歌词的刘德华当即拒绝了演唱这首歌曲。 之后,周杰伦又为当时火爆华语歌坛的张惠妹写了一首歌——《双截棍》。他想,张惠妹比较前卫,应该比较容易接受他创作的歌曲。然而,没料想,他精心创作的《双截棍》竟被张惠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一次次失败后,一直渴望在歌曲创作方面有所成就的周杰伦迷茫了,他甚至怀疑自己的音乐之路到底还能走多远...... 未成名前,他买不起缎质床单、Ducati摩托车,也没有追星族尖叫陶醉在他的演唱会上,更没有少女们像朝圣般,只为了摸一摸他坐过的钢琴座椅;有的只是这一小片间距从皮沙发到蓝绿色墙壁间的金黄色地板,坐落在东台北这一栋灰色大楼上,阿尔发唱片公司的录音室内。这是周杰伦当年仅有的小天地。一个可以让他蜷身小睡的狭小缝隙,他在这里反复梦到旋律和歌词,当曲子的片段像梦游的声带般泉涌而来,他就会起身,踉跄地走向键盘,把如夜景般的旋律写成乐谱或录成示范带……有两年之久,周杰伦依约作曲,每首歌可领酬劳2万元,他极少离开这七楼的隔音间,专心写歌给才华平平、脸蛋卖座的歌手演唱。 在这个重包装的偶像速成音乐圈中,24岁的周杰伦的成功是个奇迹。其他男性的港台地区歌手,大多出身有钱的演艺世家。到底这个上下门牙过度咬合、带有鹰钩鼻、下巴内缩的小子,是如何取代谢霆锋、刘德华或张学友,而成为亚洲最受欢迎的流行歌手?答案要从那间拥挤的录音间说起,要从以音乐取胜的原则和革命性的创意说起。周杰伦说:“我大部分的女歌迷都不会对我说,我很帅;相反地,她们会告诉我,她们喜欢我的音乐,被我的音乐吸引。” 音乐制作的吴宗宪看到了周杰伦对音乐独特的理解力。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才华横溢的小伙子另一次机会——让他自己走上舞台,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 1999年12月的一天,吴宗宪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么我就帮你出唱片。" 周杰伦一听老板要帮自己出唱片,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是"嗯"了一声,便低着头走了出去。 回到阿尔发音乐室,周杰伦兴奋不已,但他并没有急于动手写歌,而是跑到大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挣扎。因为他知道,老板给他的机会也许就这一次了。接下来,周杰伦就呆在音乐室里开始创作。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一首接一首地创作,每写完一首,就像生下一个孩子一样,高兴得不得了。而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打个盹儿,醒来之后继续下一首歌曲的创作。 周杰伦的母亲见儿子几天不回家,特意赶到公司来看望他。她见儿子通宵达旦地工作,每天就吃点方便面,心疼不已。于是,她拉着儿子到公司附近的一家餐馆,点了满满一桌菜,直到看着儿子吃光后,才放心地离开。之后,周杰伦又一头钻进了阿尔发音乐室...... 就这样,仅仅10天时间,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写得漂漂亮亮,谱得工工整整。面对这种惊人的创作速度,吴宗宪无话可说了。接着,他从周杰伦创作的歌曲中挑选出了10首,准备制成唱片发行。 经过大半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杰伦》制作出来了。直到那是,他才真正地松了一口气。因为他追求了近20年的音乐终于有了眉目,而且还是由自己亲自演绎的,这实在是出乎他意料的事。尽管他还不知道他的唱片在市场上是否卖得动,但他还是为之兴奋不已,这毕竟是他的第一张专辑,也是他用血汗换来的啊! 2001年初,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一天说不上两句话的小伙子居然一鸣惊人。他的第一张专辑刚一上市,就被歌迷抢购一空。在当年的台湾流行音乐大评选过程中,《杰伦》一举夺得台湾流行音乐金曲奖的最佳流行音乐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和最佳作曲人三项大奖。 2001年12月,周杰伦第二张专辑《范特西》横空出世,并再次风靡了整个华语歌坛。2002年初,在第八届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评选过程中,周杰伦又一举获得2001年度"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被周杰伦一个人的声音统治了。他纯正的音乐曲风,桀骜不逊的外表和他"莫须有"的绯闻都成为年轻一代歌迷热烈追捧的焦点。在他的每次演唱会结束后,就连十几岁的小女孩都会怀着朝圣一般的心情,触摸他刚刚坐过的钢琴椅......这位出道不到一年的年轻人俨然成了台湾乃至整个华语歌坛超重量级的小天王。 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 年轻时的周杰伦,说来有点自闭、笨笨的。高中英文老师以为周杰伦有学习障碍:“他脸上表情很木讷,我以为他笨笨的。”这小子无法专心上数学、科学课,就连英文作业也荒废。但周妈妈叶惠美却注意到这个安静又害羞的小孩,从小就对西洋流行乐或古典音乐特别敏感。“他在学会走路前,就对音乐很敏锐。”她回想。周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送他进钢琴班学琴,而且他弹得不错,像个钢琴狂。高中钢琴老师说,周杰伦十几岁时,就可以即兴表演。出了琴房,周杰伦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少年,当其他同学都在附近打篮球时,他却一再重复地看功夫电影和打游戏。其他人都忙着准备大学联考,他却是逃课、加倍练琴,人生漫无目标。 周杰伦在参加《超猛新人王》时,吴宗宪说:“我一点都不觉得好听,那个歌手唱得真烂。”不过,他看了看乐谱:“我从裁判的肩膀后头,看了一眼乐谱,结果惊为天人。非常地复杂、做得很棒。”录完影后,吴宗宪走到后台找周杰伦,他当时头戴棒球帽,几乎盖住整个眼部。吴宗宪回想:“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他很安静、很害羞。我以为他自闭。”吴宗宪签下他,专职写歌,一年半后,吴宗宪决定把阿尔发唱片的经营权交到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歌手的杨峻荣手上,周杰伦才从幕后走向幕前,成为偶像歌手。3个月内,周杰伦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 如今,周杰伦平心静气地坐在那张皮沙发上,头戴灰白色的毛织帽,盖住他略带沉思的棕色眼睛,身穿一件黑色绒质的田径服。一夜之间,他从录音室的怪人,摇身一变成为流行歌手,几乎太快了,快得让他心神不定地背负着成名和成功的身心压力。他说话简洁,回话也简短,经常逃避别人的眼神。那个赋予歌曲深度和情感的成熟男性魅力哪里去了? 接着他开始谈音乐,你才想起,是的,就是音乐。没有了音乐,你眼前的这一个男孩,看似只想爬回沙发后方,蹲在他自己筑起的老窝内。他说,我的音乐应该像魔术,各式各样的魔术,有短短的、变化的、发展中的。他接着谈乐理、萧邦、谈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何不同、谈中国的五音和西洋的十二音阶:“这是我的魔术。” 接着,他说,他很想交个女朋友;他害羞时,常留长发盖住眼睛,以免被歌迷盯得分了神。他说只有两个地方让他觉得自在,录音室和篮球场。看他打球,就知道,他喜欢掌控。这就是为什么他不喜欢接受采访、为什么在歌迷群中,显得害羞又笨拙的原因,因为他无法控制这些场面。不过,不管是在球场上,或是在录音室,他都是主角……

bushiba ?有才那!

把爱人写进毕业论文里面

是一种非常开心的体验,而且有一个这样的男朋友,我觉得你应该是非常幸福的。

致谢部分可以写,但是一般没有必要。其实一个致谢而已,不能算承诺,论文封起来除了本校特殊渠道可以查,谁都查不到。女孩子的心思总是细腻的,硕士论文也算是对这段时光的一个告别,女孩子大体是想留个纪念,一个爪印而已。可以把致谢理解成是对论文有帮助的人,但是女朋友是在精神上一直给你支持的人,不知道你写论文烦恼的时候有没有向你女朋友吐槽过,反正我是在我男朋友实验烦恼论文烦恼的时候疏解过他,也在他忙着忙那的时候时刻提醒他论文的事,也追过他论文的进度。

是一种特别好的体验,说明自己对对方特别重要,所以对方才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表达对自己的爱。

论文致谢中是否写恋人,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这涉及到个人的价值观和风格问题。一般来说,论文致谢是用来感谢那些对论文研究和撰写有直接或间接贡献的人员,如导师、同学、家人、朋友、合作者等。如果恋人在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中给予了重要的支持和帮助,或者在生活中一直陪伴和支持自己,那么在致谢中表达感激之情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写论文致谢时,要尊重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不要出现不当言论或内容,以免影响论文的学术性和严肃性。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写恋人在论文致谢中可能会被认为是不适当的。例如,在某些学术领域或学术机构中,可能存在对恋爱关系涉及到利益冲突或道德问题的规定或要求,因此需要遵循相应的规范和要求。综上所述,是否在论文致谢中写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和判断,同时也要遵循相应的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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