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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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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死刑废除〔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骗了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参考文献]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序号 广播电视新闻学论文题目1 网络舆论监督的缺失问题 2 心理学在现场采访中的运用3 从传播学视角解析《***》作品4 从文化传播看某人的文化形象5 新媒介环境下文学传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6 对办好《**》节目的思考7 地市电视台(法制/新闻等)栏目的设置 8 论主持人对节目分寸感的把握9 电视时政新闻的民生化10 论老龄化社会背景中的电视传播策略11 少儿频道活动策划与衍生品的开发——以**调查为例 12 影视传播中非语言符号的表征功能13 娱乐新闻中的女性/男性 形象分析14 色彩在电视节目中的应用研究15 付费频道成长期的思考16 东方卫视“新闻立台”的困境与对策17 电视纪录片的细节表述18 高校DV新闻及专题的特性分析19 加强新闻专业教学的实践性20 高校校报学生记者队伍建设研究21 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22 利用BBS引导高校的网络传播 23 互联网对报纸创新发展的启示24 论编辑与记者的角色25 分析**新闻作品的创新思维26 对《**》报或**栏目的分析与启示 27 论“说新闻”的语言特色——以某栏目为例28 坚持新闻精神 做好社会新闻29 **新闻期刊的问题、困境与发展策略30 《三联生活周刊》与《中国新闻周刊》比较研究 31 论网络游戏的植入式广告经营策略32 我国电影媒体广告空间及广告形式解析 33 现代广告的娱乐化倾向探析34 大众文化视野下的广告文化35 网络广告投放策略的原点解析36 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积极作用37 网络自律是遏制网络暴力的关键38 E时代的女性传播——以女性网站及女性频道为例 39 网络新闻编辑与网络宣传管理40 浅析网民参与“设置议程41 灾难性事件新闻摄影报道的成功实践——从汶川特大地震报道看我国新闻摄影在危机传播中的作用与运作创新42 浅谈新媒体时代党刊的应对策略43 地市晚报新闻主流化探索44 新闻互动新路径的实践与探讨45 传播新语境下党报重大主题报道的创新46 论新媒体话语语境下的新闻样态47 地方台民生新闻专业化的探索与实践48 报纸杂志化的内涵、表现及动因49 《**》栏目“**”报道分析50 电视民生新闻亟待突破“瓶颈”51 媒体舆论监督的新形态52 城市电视台的“大新闻”战略53 传播学对中国新闻学理论建构的贡献54 娱乐新闻的人文关怀55 媒体在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发展方略56 金融危机的效应与传媒应对策略57 3G时代广播的突围之路58 掌握舆论话语权 赢得引导主动权——浅析网络媒体与话语权59 媒介的声誉管理:构建维度与舆论尺度60 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思考61 处理共享性新闻的独家之道62 开展舆论监督要找准着力点 63 以创新精神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 64 高校新闻网主页设计的审美取向 65 媒体对金融危机的报道策略 66 加强和改进民生报道 67 新形势下党报发展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68 贴近本土,做大区域影响力——浅谈地市级党报突围之策 69 地市党报改革发展的思考与对策 70 地市报如何应对大报冲击 71 地市报现状与发展对策——对全国30家地市报的调查与思考 72 电视民生新闻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 73 试论电视衍生节目 74 *地手机报——数字化转型的有益探索 75 网络传播与中国公民信息权利的实现76 版面设计中的创意表现 77 地方台电视购物节目的生存条件分析 78 看新闻自由与保守国家秘密79 传媒与司法统一于社会公正-论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80 传播法的内涵及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81 新闻媒体与“决策气球”82 论推进舆论监督的三类经验83 公共利益原则与传播文明-对“黄金高事件”该不该报道的探讨84 《科洛弗档案》:电影对真实的创新探索85 直播·仪式·真实:在美国感受电视与京奥86 略论爱森斯坦的杂耍蒙太奇理论及其运用87 《幸运52》“下岗”之几点思考88 从媒体叙事看“艳照门”中的女性形象 新闻专业论文题目 1、论"自媒体时代"的特点 2、从“光头孟非”谈谈电视民生新闻主持人的素质 3、解读“超级女生”——作为电视文化现象 4、论方言电视节目的现实基础和发展空间 5、从2005“勃兴年”看中国博客的发展 6、法制新闻报道如何推进法律文化深层化 7、媒体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当长假邂逅电视——论“假日电视”的发展空间 9、“大长今”热的背后——试析韩国电视剧在中国的热播 10、以法律的眼光做报道——论法制新闻报道者的专业素质 二 1、从《南方都市报》设置评论委员会评析中国报纸评论的未来走向? 2、新中国成立至今缺乏伟大时评家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3、评析近期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在广告、发行上限制《重庆时报》的违法性。 4、剖析重庆都市类日报房地产专刊的“软骨症”。 5、评析重庆都市类生活周刊的差异化策略和执行上同质化误区。 6、评析重庆本土“制造”的地产类杂志的存活概率。 7、剖析重庆〈商界〉杂志系列化刊物前路暗淡的原因。 8、重庆〈电脑报〉持续高速增长的障碍是什么? 9、从西祠胡同的〈重庆记者之家〉看当地新闻界的竞争文化。 10、重庆新闻专业高等教育如何实施差异化战略? 三 1、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2、新闻传播中保障知情权与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3、新闻侵权诉讼的应诉对策研究 4、新闻侵权诉讼的防范与对策研究 5、“新闻审判”的中西比较 6、论新闻侵权案审判中“公共利益”原则的适用 7、对舆论监督引发新闻侵权纠纷的实质分析 8、论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采访权的保障作用 9、论新闻媒体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 10、论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 11、论报道自由、评论自由与“新闻审判之界限 12、论传播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13、对电视法制节目未来走向的思考 14、如何克服电视法制节目的负面效应 15、虚假广告的治理与媒体的责任 16、电视名牌栏目的广告效应分析 17、虚假广告治理的对策研究 18、电视法制栏目的个案分析(选择某一法制栏目,如“拍案说法”或“今日说法”,进行分析) 19、论“新闻审判”产生的根源 20、论“新闻的真实”与“法律的真实” 21、对新闻侵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 22、论表达自由的限制 23、论保障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实现 24、论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选择 2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法治的价值 26、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平衡 27、论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 28、论新闻记者的职业权利 29、新闻自由的法律界限 30、舆论监督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1、论新闻媒体侵权的责任豁免 32、宪法司法化与新闻自由权利的保障 33、论新闻法制与党对新闻的领导 34、政府官员的名誉权与舆论监督 35、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36、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误区及其分析 37、论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 38、论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39、论广告传播对社会流行的影响 40、广告对传统的性别偏见的固化作用 41、对广告新闻化的思考 42、盲目的偶像追捧与媒体的社会责任 43、从传媒的影响力看“超级女声现象” 44、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5、“超女热”对文化的冲击及其分析 46、从大众文化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7、电视法制节目的困境及出路 48、电视读书节目的困境及出路——对《读书时间》被淘汰出局的思考 49、对大众文化传播中低俗化现象的剖析 50、对新闻道德失衡与错位的原因及其分析 51、论新闻媒介的传播权利 52、对广告定位理论的再认识 53、对民工追讨欠薪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4、对下岗工人再就业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5、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6、试论比较广告中的法律问题 57、大众意识与法制电视节目的制作 58、主持人应当怎样“说法” 59、新闻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60、论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 四 1 论新闻图片的作用 2 论报纸头版的功能 3 中英新闻标题比较 4 论新闻标题 艺术性 5 报纸新闻标题与网络新闻标题比较 6 论报纸的新闻语言特色 7 论报纸的形态及变化 8 论报纸改版 9 “厚报”的产生与发展 10 论报纸版面设计 11 重庆报纸的版面现状分析 12 论编辑的素质要求 13 论报纸设计 14 论新闻策划 15 报纸副刊的变化及作用 16 论报纸专栏 17 论报纸评论的特点与作用 18 论新闻编辑的创造性劳动 19 论报纸编辑的隐性劳动 20 论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 21报纸编辑与期刊编辑之比较 22 报纸编辑与广电编辑之比较 23 报纸编辑与网络编辑之比较 24 论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 25 编辑处理与舆论传播 26 网络新闻编辑的特点 27 论编辑思维 28 对新闻编辑学学科建设的思考 29 论编辑学的人文关怀 30 论毛泽东的编辑思想 五 1、 消息来源保护中的伦理困惑。 2、 法制报道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3、 论当前媒介对弱势群体的报道。 4、 政府的信息公开化对新闻报道的影响 5、 涉案暴力镜头对青少年的影响。 6、 论电视法制专栏节目主持人的素质。 7、 电视报道中的人文关怀。 8、 中国大众传媒中的法官形象。 9、 新闻报道中的律师形象。 10、 法制报道中的警察形象 10、论当前中国人大报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 中国新闻报道中的人大代表形象。 12、FCC与美国电视节目的规范 13、论我国媒介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4、论法制新闻在法治现代化中的作用。 15、大众传媒在立法中的作用。 16、 表达自由与其他基本人权之关系 17、 论媒介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 18、 外资进入我国对我国传媒市场的影响 19、 当前媒介高层犯罪现象之探讨

01、地方企业报的发展趋势02、浅谈新闻导语写作03、新闻标题特色研究04、漫谈记者修养的现实意义 05、采访对象访前心理分析 06、深入采访中如何抓特点 0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08、重视新闻背景的交待 09、消息中的现场描写 10、典型报导--舆论的风向标 11、短新闻是信息时代的主角 12、穆青人物通讯特色研究 13、浅谈工作通讯的指导性 14、试论新闻敏感与新闻工作责任感的关系15、现场短新闻的现场感 16、新闻评论的社会作用 17、无产阶级新闻评论的特点 18、短评的特点和写作 19、浅说中国广播事业的发展及影响 20、国际广播和国际电视对当今全球的影响 21、著名女记者节目主持人法拉奇成功奥秘探析 22、编辑思想与报纸版面 23、编辑的自身建设和修养 24、谈谈稿件修改的基本功 25、版面的语言与受众心理 26、如何从根本上保证新闻真实27、论突发性新闻照片的社会价值 28、摄影记者的业务素质 29、新闻照片的社会功能 30、四个媒介的广告特性比较研究 31、广播电视受众的视听心理分析 32、电视记者的创作思维 33、谈广播节目设置 34、关于广播语言特色的探讨 35、广播节目编排艺术

1 论文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创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新局面 ―――浅谈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做法和有关法律问题 1993年10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消费者区别于一般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给予更高的保护标准,是我国法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个里程碑,为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的作用,实行工商12315与公安110联动,各有关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责、依法行政。同时,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的总的指导思想,也是必须努力达到的目标要求,更是检验和衡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新时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方针,落实到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去,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验、做法 一、消费纠纷调解中归责原则的运用 1、过错责任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过错是一种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故意也称恶意,是指行为人知道并且促使或希望侵害结果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既不希望也无法预见,但是应当预见并避免其发生。 主观上的心理状态是通过行为人的外部活动表现出来的,通过那些足以表明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客观事实的综合性判断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因此,在法律上可建立一个客观标准对过错进行判断,这个标准就是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即“一个具有普通判断力和意志力的人在相关背景环境下以相关注意力能够避免的情形”。在消费纠纷中,能够清晰地判断侵害人存在主观故意的案例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需要对侵害人是否存在过失进行判断,这时就应运用“注意义务”客观判断标准。 过错责任原则关于过错的客观判断标准和过错推定的判断方法在消费纠纷调解实践中的运用,可按以下三步骤进行:1、损害事实的证明。消费者必须证明自己的权益或利益受到损害,并证明这种损害与经营者的行为有直接的联系。2、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按照过错推定方法,经营者主观方面的过错问题应由他自己作出反面证明,即经营者应当提出其无过错的反证。3、责任的确定。调解人员需要判断:消费者的权益损害实施是否明确,损害与经营者行为的因果联系是否存在,经营者提出的过错反证是否达到免责要求。如;去年12月,黄女士在某酒楼吃饭时被服务员手上开水壶洒落的开水轻微烫伤。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虽然消费者与服务员产生身体碰撞被烫伤并非服务员的故意造成,但服务员应有防止此类事情发生的义务,而且,经营者不能提供不可抗力、消费者存在重大过错、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等免责事由。所以,经营者对其过失造成的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向消费者赔偿前期医疗费、合理的后续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共1300元。 2、无过错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第一类是缺陷产品致损责任。对缺陷产品致损纠纷,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不管有没有过错都应先进行赔偿,再按责任归属进行追偿。如:消费者刘某在某儿童用品专营店购买一辆儿童三轮车,使用时座位的扶栏断裂,孩子轻微摔伤。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该产品属于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扶栏强度明显不足是一种设计上的缺陷,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对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损害,消费者可选择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无需举证其存在过错。经调解,儿童用品专营店退还货款并赔偿医疗费300元。 2 论文 第二类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要有违约事实,不管违约方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在消费者的投诉中多见的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如:消费者王某在使用广东某公司生产销售的“特制黑发灵”后无效且造成头发脱落。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产品说明书是生产者对产品的保证和承诺,该产品的效果与产品说明不符,实质上是一种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不符合以产品说明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退货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经调解,被投诉人向消费者退还货款并赔偿600元。 3、公平责任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由于公平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体现“公平”这样一个社会基本准则和价值观念,让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因此侵害人对损害结果并不负全部责任,只是按情况分担部分责任。如:消费者陈某购买的燃气热水器使用时发生爆炸,正在洗澡的小孩受到惊吓,没有造成其它财产损失。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此案后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年多来他一直使用该产品,表明已具备了使用该产品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爆炸时也无明显的使用不当。对于产品生产者来说,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通过了质量认证,难以认定为缺陷产品。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和损害程度,依据公平责任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生产者向消费者赔偿2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技术性服务类纠纷的调解 在日常受理的投诉中,技术性服务类侵权的投诉正日愈增多,这类因技术性服务引起的侵权行为不同于常见的夸大故障、偷换原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服务类侵权,侵权的方式和方法具有很强的隐秘性,不易察觉。如:消费者张某于前年购买某品牌微机1台,并与厂家在本地的指定维修商取得联系,每半年进行一次免费上门维护保养。在最近一次维护后不久,电脑芯片烧坏。请教专业人员后,发现是因维护人员故意调高了某技术参数,致使芯片寿命缩短(因该品牌零配件更换只能在该维修点进行,维修点可从中获利)。消费者对其维护服务质量提出置疑,要求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因此,维护人员擅自更改产品技术参数,使消费者更换本来不需更换的零配件以牟利,造成消费者利益受损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维修合同和维护卡的填写、发放,在事实上已建立起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消费者也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代理维修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全新电脑芯片,并承诺该电脑芯片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均免费进行更换。 三、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护 时下,很多商家、酒店都争相举办买一赠一、打折销售、购物抽奖、消费赠卷等活动,以期达到促销的目的。但在举办活动时,都宣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商家宣称得天花乱坠的促销,在“最终解释”却大打折扣。如:陈先生到某商场购物,商场正在举行购物抽奖活动,陈先生一时高兴也跟着买了许多东西参与抽奖。很幸运,他中了头等奖,奖品是一台电冰箱。当他前去兑奖时发现,奖品竟是一台旧电冰箱。他找商家理论,得到的答案是“我们又没说作为奖品的电冰箱就是新的,这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是我们商场”。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是冲着优惠条件去购物的,结果优惠却是打折的,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再者,商家行使自封的“最终解释权”,实质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根本无从知道“最终解释权”下商家许诺的优惠究竟是什么。消费者发生消费行为后,与商家之间便与形成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双方都有解释权,但最终解释权应该由最终的解决部门司法机构行使。因而,责令商家需按宣传承诺兑给陈先生全新冰箱一台。 3 论文 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几点思考 一、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几点不足 1、 关于消费者的定义 关于消费者的概念,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197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对消费者的概念曾作了界定,认为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的规定为调解消费纠纷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并可造成司法混乱。如:武汉一位消费者购买了10多个随身听,怀疑是假冒名牌产品,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一次购买如此多的产品显然不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判决原告败诉。法官在当地报纸上撰文认为,一次性购买商品数量太多可以推定为不是消费者,并特别指出,向有关专家咨询后,专家也持这种观点。笔者认为,这样推断是不科学的。如果公民为了馈赠好友一次性购买一定数量的随身听是不是消费者?如果公民分期分批购买同等数量的随身听是不是消费者?如果公民代朋友购买是不是消费者?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这种“行为目的性”的规定,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它基本上成为经营者抗辩消费者权利、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经常性理由。该规定在逻辑上会推导出经营者有审查公众为何“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利:在诉讼上会导致当事人要证明其为什么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笔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行为目的性”的规定应该淡化,可修改为“公众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2、 关于“企业”一词的使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笔者认为,该规定未涵盖企业以外的经营者的分立、合并问题。原企业分立、合并后,新变更的经济组织并不一定就是企业,而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因而应把该规定中的后一个“企业”一词改为“经营者”。 二、 入世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多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家喻户晓,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遍布全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支重要力量: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扩大。一个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团监督和舆论监督四位一体、协调互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入世”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入世使我国的消费者面临更大的选择空间、更多的消费方式和更新的消费理念,涉及进口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纠纷将会更多。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及时应变,采取适合中国国情的先进的方式、方法和观念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标准。笔者认为,对于行政、司法机关来说,以下几方面急需突破: 1、 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问题 商品安全与质量保证是市场交易的中心,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中心。有时候由于客观上的限制,消费者举证是很困难的,与经营者相比,处于明显的弱势。这种时候,笔者认为,行政、司法机关可以适当采用举证倒置的做法,即由被诉人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侵权。 2、 小额纠纷问题 目前,我国消费者的绝大部分投诉都属于小额纠纷。许多国家制定有小额纠纷特别程序法,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节省人力物力。我国对于小额纠纷,人民法院是采用一般诉讼程序处理的。笔者认为,对于小额纠纷,应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同时发挥社会上调解组织、民间团体、社区组织的作用,力求这类简单纠纷得以简易快捷地解决。 4 论文 3、 社会公益诉讼问题 现行规定要求代表诉讼的代表人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因而未承认消费者组织代表消费者诉讼的能力。笔者认为,扩大消费者组织作为当事人的资格,在法律上赋予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授权和法定程序,确定消费者组织作为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对违反法律、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三、 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营模式,以其快捷、方便、高效、成本低、可进行“全球性”和“全天侯”交易等巨大优势而赢得众多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无疑,电子商务的出现,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商机,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购买方式。但是,目前我国网络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制度及相应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为此,笔者认为应尽快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以适应电子商务监管需求。 1、 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在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下,以立法的形式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明确商务网站的市场准入资格、市场经营行为、组成方式等,使商务网站具备“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被投诉对象的条件。同时,还应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商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地位,明确电子文书的法律效力和确认方式,明确网上交易行为的确认程序、支付程序、退货或者换货的程序、商务网站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和提供售后服务的义务,以及发生跨国消费纠纷时应适用的法律。商务网站要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生产者的准确信息,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 2、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认证体系 由于电子商务在网上交易时各方通常互不见面,具有较大的潜在风险,因而需要一个比传统商业模式更加完善的身份认证体系。因此,必须建立起一个专门的全国性的认证体系,超脱、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和全国联网的“经济户口”数据库 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受理全国范围内的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投诉,并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被投诉企业的有关信息,将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转交给被投诉企业所在省、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由其代表消费者向被投诉企业求偿,并围绕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投诉企业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之后,再将处理结果通过网上投诉中心反馈给消费者,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消费者在明确投诉对象后,还需要掌握更详细的信息资料,以便投诉或者起诉。因此,建立全国联网的“经济户口”数据库变得十分迫切和必须;同时,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已经使这一设想成为可能并且可行。 总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是改革开放还是加入WTO,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发展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用“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标准衡量法律、政策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对消费者权益加大保护力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在立法上要体现出前瞻性,以能及时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另一方面在立法政策倾向和救济手段上,需进一步向保护弱者――消费者利益方面倾斜,以便消费者利用各种救济手段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你能采纳, 好不容易找到的。

公民知情权的毕业论文

序号 广播电视新闻学论文题目1 网络舆论监督的缺失问题 2 心理学在现场采访中的运用3 从传播学视角解析《***》作品4 从文化传播看某人的文化形象5 新媒介环境下文学传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6 对办好《**》节目的思考7 地市电视台(法制/新闻等)栏目的设置 8 论主持人对节目分寸感的把握9 电视时政新闻的民生化10 论老龄化社会背景中的电视传播策略11 少儿频道活动策划与衍生品的开发——以**调查为例 12 影视传播中非语言符号的表征功能13 娱乐新闻中的女性/男性 形象分析14 色彩在电视节目中的应用研究15 付费频道成长期的思考16 东方卫视“新闻立台”的困境与对策17 电视纪录片的细节表述18 高校DV新闻及专题的特性分析19 加强新闻专业教学的实践性20 高校校报学生记者队伍建设研究21 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22 利用BBS引导高校的网络传播 23 互联网对报纸创新发展的启示24 论编辑与记者的角色25 分析**新闻作品的创新思维26 对《**》报或**栏目的分析与启示 27 论“说新闻”的语言特色——以某栏目为例28 坚持新闻精神 做好社会新闻29 **新闻期刊的问题、困境与发展策略30 《三联生活周刊》与《中国新闻周刊》比较研究 31 论网络游戏的植入式广告经营策略32 我国电影媒体广告空间及广告形式解析 33 现代广告的娱乐化倾向探析34 大众文化视野下的广告文化35 网络广告投放策略的原点解析36 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积极作用37 网络自律是遏制网络暴力的关键38 E时代的女性传播——以女性网站及女性频道为例 39 网络新闻编辑与网络宣传管理40 浅析网民参与“设置议程41 灾难性事件新闻摄影报道的成功实践——从汶川特大地震报道看我国新闻摄影在危机传播中的作用与运作创新42 浅谈新媒体时代党刊的应对策略43 地市晚报新闻主流化探索44 新闻互动新路径的实践与探讨45 传播新语境下党报重大主题报道的创新46 论新媒体话语语境下的新闻样态47 地方台民生新闻专业化的探索与实践48 报纸杂志化的内涵、表现及动因49 《**》栏目“**”报道分析50 电视民生新闻亟待突破“瓶颈”51 媒体舆论监督的新形态52 城市电视台的“大新闻”战略53 传播学对中国新闻学理论建构的贡献54 娱乐新闻的人文关怀55 媒体在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发展方略56 金融危机的效应与传媒应对策略57 3G时代广播的突围之路58 掌握舆论话语权 赢得引导主动权——浅析网络媒体与话语权59 媒介的声誉管理:构建维度与舆论尺度60 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思考61 处理共享性新闻的独家之道62 开展舆论监督要找准着力点 63 以创新精神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 64 高校新闻网主页设计的审美取向 65 媒体对金融危机的报道策略 66 加强和改进民生报道 67 新形势下党报发展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68 贴近本土,做大区域影响力——浅谈地市级党报突围之策 69 地市党报改革发展的思考与对策 70 地市报如何应对大报冲击 71 地市报现状与发展对策——对全国30家地市报的调查与思考 72 电视民生新闻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 73 试论电视衍生节目 74 *地手机报——数字化转型的有益探索 75 网络传播与中国公民信息权利的实现76 版面设计中的创意表现 77 地方台电视购物节目的生存条件分析 78 看新闻自由与保守国家秘密79 传媒与司法统一于社会公正-论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80 传播法的内涵及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81 新闻媒体与“决策气球”82 论推进舆论监督的三类经验83 公共利益原则与传播文明-对“黄金高事件”该不该报道的探讨84 《科洛弗档案》:电影对真实的创新探索85 直播·仪式·真实:在美国感受电视与京奥86 略论爱森斯坦的杂耍蒙太奇理论及其运用87 《幸运52》“下岗”之几点思考88 从媒体叙事看“艳照门”中的女性形象 新闻专业论文题目 1、论"自媒体时代"的特点 2、从“光头孟非”谈谈电视民生新闻主持人的素质 3、解读“超级女生”——作为电视文化现象 4、论方言电视节目的现实基础和发展空间 5、从2005“勃兴年”看中国博客的发展 6、法制新闻报道如何推进法律文化深层化 7、媒体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当长假邂逅电视——论“假日电视”的发展空间 9、“大长今”热的背后——试析韩国电视剧在中国的热播 10、以法律的眼光做报道——论法制新闻报道者的专业素质 二 1、从《南方都市报》设置评论委员会评析中国报纸评论的未来走向? 2、新中国成立至今缺乏伟大时评家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3、评析近期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在广告、发行上限制《重庆时报》的违法性。 4、剖析重庆都市类日报房地产专刊的“软骨症”。 5、评析重庆都市类生活周刊的差异化策略和执行上同质化误区。 6、评析重庆本土“制造”的地产类杂志的存活概率。 7、剖析重庆〈商界〉杂志系列化刊物前路暗淡的原因。 8、重庆〈电脑报〉持续高速增长的障碍是什么? 9、从西祠胡同的〈重庆记者之家〉看当地新闻界的竞争文化。 10、重庆新闻专业高等教育如何实施差异化战略? 三 1、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2、新闻传播中保障知情权与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3、新闻侵权诉讼的应诉对策研究 4、新闻侵权诉讼的防范与对策研究 5、“新闻审判”的中西比较 6、论新闻侵权案审判中“公共利益”原则的适用 7、对舆论监督引发新闻侵权纠纷的实质分析 8、论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采访权的保障作用 9、论新闻媒体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 10、论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 11、论报道自由、评论自由与“新闻审判之界限 12、论传播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13、对电视法制节目未来走向的思考 14、如何克服电视法制节目的负面效应 15、虚假广告的治理与媒体的责任 16、电视名牌栏目的广告效应分析 17、虚假广告治理的对策研究 18、电视法制栏目的个案分析(选择某一法制栏目,如“拍案说法”或“今日说法”,进行分析) 19、论“新闻审判”产生的根源 20、论“新闻的真实”与“法律的真实” 21、对新闻侵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 22、论表达自由的限制 23、论保障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实现 24、论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选择 2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法治的价值 26、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平衡 27、论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 28、论新闻记者的职业权利 29、新闻自由的法律界限 30、舆论监督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1、论新闻媒体侵权的责任豁免 32、宪法司法化与新闻自由权利的保障 33、论新闻法制与党对新闻的领导 34、政府官员的名誉权与舆论监督 35、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36、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误区及其分析 37、论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 38、论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39、论广告传播对社会流行的影响 40、广告对传统的性别偏见的固化作用 41、对广告新闻化的思考 42、盲目的偶像追捧与媒体的社会责任 43、从传媒的影响力看“超级女声现象” 44、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5、“超女热”对文化的冲击及其分析 46、从大众文化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7、电视法制节目的困境及出路 48、电视读书节目的困境及出路——对《读书时间》被淘汰出局的思考 49、对大众文化传播中低俗化现象的剖析 50、对新闻道德失衡与错位的原因及其分析 51、论新闻媒介的传播权利 52、对广告定位理论的再认识 53、对民工追讨欠薪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4、对下岗工人再就业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5、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6、试论比较广告中的法律问题 57、大众意识与法制电视节目的制作 58、主持人应当怎样“说法” 59、新闻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60、论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 四 1 论新闻图片的作用 2 论报纸头版的功能 3 中英新闻标题比较 4 论新闻标题 艺术性 5 报纸新闻标题与网络新闻标题比较 6 论报纸的新闻语言特色 7 论报纸的形态及变化 8 论报纸改版 9 “厚报”的产生与发展 10 论报纸版面设计 11 重庆报纸的版面现状分析 12 论编辑的素质要求 13 论报纸设计 14 论新闻策划 15 报纸副刊的变化及作用 16 论报纸专栏 17 论报纸评论的特点与作用 18 论新闻编辑的创造性劳动 19 论报纸编辑的隐性劳动 20 论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 21报纸编辑与期刊编辑之比较 22 报纸编辑与广电编辑之比较 23 报纸编辑与网络编辑之比较 24 论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 25 编辑处理与舆论传播 26 网络新闻编辑的特点 27 论编辑思维 28 对新闻编辑学学科建设的思考 29 论编辑学的人文关怀 30 论毛泽东的编辑思想 五 1、 消息来源保护中的伦理困惑。 2、 法制报道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3、 论当前媒介对弱势群体的报道。 4、 政府的信息公开化对新闻报道的影响 5、 涉案暴力镜头对青少年的影响。 6、 论电视法制专栏节目主持人的素质。 7、 电视报道中的人文关怀。 8、 中国大众传媒中的法官形象。 9、 新闻报道中的律师形象。 10、 法制报道中的警察形象 10、论当前中国人大报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 中国新闻报道中的人大代表形象。 12、FCC与美国电视节目的规范 13、论我国媒介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4、论法制新闻在法治现代化中的作用。 15、大众传媒在立法中的作用。 16、 表达自由与其他基本人权之关系 17、 论媒介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 18、 外资进入我国对我国传媒市场的影响 19、 当前媒介高层犯罪现象之探讨

你信息安全系的??这论文好写!我求之不得!

方面很广,关键是你会写什么方面的 计算机软件及计算机应用(2452) 互联网技术(1558) 信息经济与邮政经济(1514) 工业经济(736) 电信技术(324) 计算机硬件技术(297) 金融(229) 公安(224) 企业经济(198) 电力工业(177) 军事(143) 新闻与传媒(122) 自动化技术(118) 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117) 贸易经济(111) 宏观经济管理与可持续发展(107) 档案及博物馆(107)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93) 图书情报与数字图书馆(85) 高等教育(74)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54) 投资(47) 会计(45) 安全科学与灾害防治(42) 财政与税收(42) 无线电电子学(36) 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35) 武器工业与军事技术(33) 法理、法史(33) 经济法(30)网上随便搜的我就不给你了,你自己能找,我给的是文后参考文献(仅文献信息,文献全文看后边说明),共有记录5244条 :序号 题名 作者 文献来源 发表时间 来源库 被引频次 下载频次 1 基于插件思想的信息安全实验系统构建 郝海蓉 兰州大学 2008-05-01 硕士 0 8 2 基于PDA智能终端的信息安全防火墙的研究 胡静 武汉科技大学 2008-03-10 硕士 0 15 3 基于审计跟踪技术的信息安全研究 胡美新 中南大学 2008-06-30 硕士 0 11 4 信息安全技术在电子政务系统中的应用 李铭 山东大学 2008-04-06 硕士 0 19 5 基于SSL协议的Web信息安全通道的设计与实现 卞长喜 山东大学 2008-04-15 硕士 0 3 6 说话人特征参数建模研究及其在信息安全中的应用 李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08-01-01 硕士 0 0 7 银行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中心的研究、实现及检测 李韡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07-10-01 硕士 0 0 8 建设银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王玫 山东大学 2008-03-23 硕士 0 0 9 信息安全管理知识库系统的本体构建及推理机制研究 韩丽梅 山东理工大学 2008-04-30 硕士 0 0 10 电力自动化无线通信中的信息安全研究 王荣志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7-12-01 硕士 0 0 11 发电企业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田源平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8-04-01 硕士 0 0 12 电力企业信息安全风险管理项目的应用研究 张云强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8-04-28 硕士 0 0 13 银行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研究与实现 张富贵 内蒙古大学 2007-11-15 硕士 0 0 14 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安全研究 刘西杰 河海大学 2007-03-01 硕士 0 315 15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技术与应用 覃萍 北京邮电大学 2007-04-07 硕士 0 197 16 基于SSE-CMM的定量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模型研究 张菊玲 新疆大学 2007-06-30 硕士 0 95 17 基于模块化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模型研究 张月琴 重庆大学 2007-04-01 硕士 1 147 18 面向产品外协数控加工的技术信息保密系统研究 卢明明 重庆大学 2007-04-01 硕士 0 10 19 基于军用网络信息安全的入侵检测系统模型 幺志宏 广西大学 2006-11-01 硕士 0 114 20 湖南省国税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体系研究与实现 何露 中南大学 2006-06-30 硕士 1 80 1 浅谈机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熊英 中国民用航空 2008-11-15 期刊 0 8 2 浅谈非信息安全专业的信息安全与保密本科教学 吴晓云; 胡建军 科技资讯 2008-11-13 期刊 0 3 3 金融行业轻松建立整体信息安全体系 现代商业银行 2008-11-15 期刊 0 36 4 会计电算化下信息安全探讨 徐利华 中外企业家 2008-11-10 期刊 0 36 5 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网络支付的个人信息安全 张雪超 互联网天地 2008-11-03 期刊 0 15 6 构筑企业级信息系统安全体系 高先睿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08-11-15 期刊 0 2 7 网络信息安全及其防护策略的探究 王乾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08-11-15 期刊 0 76 8 办公软件“自主可控”才能保障信息安全 胡雪琴 中国经济周刊 2008-11-24 期刊 0 1 9 “2009年中国密码学与信息安全会议”征文 科技导报 2008-11-28 期刊 0 3 10 网络信息安全刍议 闫志平; 何鸿鲲; 林超英 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 2008-12-15 期刊 0 10 以上是专业数据库(CNKI等)查到的部分文献,您可以去这里免费求助资料篇目的全文: 文献检索是一门很有用的学科,指依据一定的方法,从已经组织好的大量有关文献集合中查找并获取特定的相关文献的过程。。一般的论文资料检索集合包括了期刊,书籍,会议,报纸,硕博论文等等。

01、地方企业报的发展趋势02、浅谈新闻导语写作03、新闻标题特色研究04、漫谈记者修养的现实意义 05、采访对象访前心理分析 06、深入采访中如何抓特点 0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08、重视新闻背景的交待 09、消息中的现场描写 10、典型报导--舆论的风向标 11、短新闻是信息时代的主角 12、穆青人物通讯特色研究 13、浅谈工作通讯的指导性 14、试论新闻敏感与新闻工作责任感的关系15、现场短新闻的现场感 16、新闻评论的社会作用 17、无产阶级新闻评论的特点 18、短评的特点和写作 19、浅说中国广播事业的发展及影响 20、国际广播和国际电视对当今全球的影响 21、著名女记者节目主持人法拉奇成功奥秘探析 22、编辑思想与报纸版面 23、编辑的自身建设和修养 24、谈谈稿件修改的基本功 25、版面的语言与受众心理 26、如何从根本上保证新闻真实27、论突发性新闻照片的社会价值 28、摄影记者的业务素质 29、新闻照片的社会功能 30、四个媒介的广告特性比较研究 31、广播电视受众的视听心理分析 32、电视记者的创作思维 33、谈广播节目设置 34、关于广播语言特色的探讨 35、广播节目编排艺术

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毕业论文

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请求法院确认其无效。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中小股东如果认为有此必要的话,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4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后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当公司侵犯股东的知情权时,该股东即可以原告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侵犯股东知情权的人在实践中多为控股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以在起诉时应将公司和他们作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不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其立法意图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没有下列情形: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为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三年内,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4、股东有其他不正当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法律分析:股东知情权主要是指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要文件和重大事项知晓和了解的权利,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法定权利,也是股东对公司运营状况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股东知情权非是股东所享有的单一权利而是由查阅公司章程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权、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权等一系列权利构成的权利集合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的范围包括公司会计账簿,且不能要求复制。

知网授权毕业论文

中国知网获取论文著作权的方式,是建立在渠道优势乃至垄断之上的。很多时候,它并没有获得原作者的直接授权,而是被打包进期刊、大学学位论文的“格式化条款”里。

中国知网利用其市场支配性地位,把学位论文、期刊论文两大渠道捂得严严实实。大学、期刊想获取相关资源,就必须交出作者的授权。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提交论文时,一般也会被校方要求签订《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把论文授权给中国知网。

知网论文争议

知网搜集和存储的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资源直接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学者学生,作为公共产品,这些学术文献具有公益属性,但知网以此为基础的商业运作模式却始终遭受质疑。从本质上讲,中国知网搭建的是公共知识数据库,但现在公益属性越来越弱,商业味越来越浓。

知网搜集的知识资源来源于社会,其资源具有显著的社会性,不应将取自社会的资源单纯作为其牟取暴利的凭借,而是应“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坚持服务的普遍性和公益性。故作为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知网提供的服务应面向公众,满足公众对知识的需求,提供均等化服务。

现在不是要不要授权的问题,是每一所学校都和知网签订了协议,除非涉及到保密的研究可以不上传,其他的都要上传

硕士论文不上知网的原因是:高校没跟知网合作。

无论硕士还是博士,毕业论文里一般都会有一页授权书,要求论文作者授权高校使用论文。因此,如果知网没有从论文作者那里得到授权,而且高校本身和知网也没有合作,那么该校硕博学位论文就不会上传知网公开。

知网是一个企业,不是国家部门,不存在强制获得高校学位论文的可能。这个买卖必须得双方自愿,是否上传知网是高校的自主选择。有些高校有自己的学术论文数据库。比如万方数据库就是北京大学自己建的,那自然就很少上传论文到由清华控股的中国知网。

也有一些高校是因为知网收费太贵不愿意与知网合作。每逢毕业季,学生们就抱怨知网:黑心,查重贵,收费贵……知网收费贵已是学术界尽人皆知的事实。动辄几百的查重费用更是每年毕业季被热议的话题。然而,骂了这么多年,知网收费竟然越骂越贵,端的是:任你风起云涌,我自岿然不动。

没有收入来源的学生负担不起使用知网的费用,很多高校也负担不起,叫苦不迭。2016 年1月,武汉理工大学曾因知网涨价过高而暂停订购知网;同年3月,北京大学也因为知网过快的涨价行为而暂停订购知网。随手一搜,各大学和图书馆暂停知网访问的公告比比皆是。

毕业论文有知识产权

归学校所有,一般学生毕业论文除声明之外,都会被学校存档,正常都会有一份声明说,学生授予学校处理论文发表或者引用的权力等等的。但是现在一般情况下,因为普遍大学本科论文90%以上都是在应付,水平质量严重不行,因此学校也不会引用,除非学生个人拿去参赛或者评优了,不然这个论文大多数不会再被提及,仅作为学业结束的一份证明结晶。但研究生论文很多都会被导师或者学校引用,因为比较有研究价值,一些理论都是经过大数据分析的,所以研究生论文 会签署授权学校引用的协议。

因为有霸王条款,很多学校在学生创作毕业论文之前都会和学生签订知识产权声明之类的东西,内容就是写明,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权属归学校所有。按道理来讲,学生并不属于学校的教职工,所以不可能算职务作品。学生的毕业论文是原创的,也不属于合作作品,学生的毕业论文应该属于学生所有,跟学校没关系。但是,实际是,学校为了不产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制定了霸王条款。你可以在创造前选择不签,学校也可以不让你毕业啊,你耗得起吗?相信某一天,这个权属问题会明确的,但是现在嘛,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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