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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研究

2015-07-02 14:1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随着市场 经济 体制的建立,利益主体趋向多元化,权力监督机制面临许多问题。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一个必须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从我国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初步设想。
  【关键词】权力运行 监督 制约 机制
  
  行政权力,是特定机关或人员代表一定的社会组织或集团的公共利益行使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约束他人行为的能力,它推动着 现代 社会的正常运转。由于权力总是由具体的个人去执行的,执行权力的个人便由此成了掌权者。个人意志和利益与权力行制约机制是否平衡得当,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意义重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由此,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成为任何一个民主国家行政权力运作的基本规则。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今天,如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一个必须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
  
  1 我国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基本状况
  
  完善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要对我国现行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运行情况有一个全面而客观的把握。目前,我国权力运行较注重自律机制的建设,重在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素质和 政治 觉悟,重在思想和信念 教育 ,强调依靠公职人员的自律来约束自己的权力行为,但个人在行使权力时的随意性和权力本身所具有的腐蚀性相互影响,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完善。wWW.133229.COm制度对人和权力的塑造作用非常重要,好的制度可以使魔鬼变成天使,恶的制度,则会使天使变成魔鬼。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法律 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得到重视,约束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当今我国的权力运行正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2 我国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利益主体趋向多元化,在等价交换原则的支配下,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东西都具有转化为商品的内在冲动,利益冲动的膨胀诱使权力走向异化,进而成了商品。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尤其如此。权力监督机制存在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分工制约不够。我国传统的权力结构是自上而下建立的一个单向的一维权力结构。这个权力结构的特点,从纵向上看,有领导向群众集权、上级向下级集权的倾向,从横向上看,仍存在党政一体化、政经一体化的问题,改革还不够彻底。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这一点。
  其次,现有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遭遇难题,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待提升。建国以来,我们逐步建立起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人大监督等所构成的监督体系。从理论上来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但在现行监督体制和机制下,其作用的发挥在某些领域、部分层面上存在局限性。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不仅是纪检监察实行双重领导,而且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也同样受到掣肘,而舆论监督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
  再次,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还有待增强。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群众是一切权力的主体,也是权力监督的主体,各级公职人员都是人们公仆,都是监督的对象。但是,由于官本位意识等仍然比较浓厚,有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观念也相当淡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权力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转。
  最后,法制有待健全,监督法规有待完备。现有的法规往往比较原则,不够具体,因而操作起来随意性很大,容易受到判断标准、感情取向、甚至权钱交易等外在因素影响,对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防范性的事前事中的监督比较薄弱。

  3 完善我国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主要对策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只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人们赋于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就是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在 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民和法律的监督,应根据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的新情况,不断修正缺陷,弥补不足,加强薄弱环节,推进权力监督制约手段的完善和创新。
  第一,完善权力结构,加强日常监督,建立预警机制。完善权力结构,使各种权力形成制约,使之成为结构合理,管理 科学 ,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封闭式权力运行体系。在这个结构中,权力不仅相互制约和作用,还要将对权力制约的着力点由事后惩治向事前监督转变,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第二,进行必要的分权制衡。权力必须分工制约,排斥绝对权力,做到权责相符。简政放权,把一个部门、一个岗位负责一项职能,行使某项权力改为多个部门、多个岗位、多人交叉负责行使某项权力,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同时要尽量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
  第三,从实体到程序严格控权。程序控权,即通过程序控制国家权力,是与实体控权相对应的一种理论构想和实践范式,也是对实体控权理论和实践的一种超越和升华。实体规范能否得以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程序性规范的执行。程序控权作为一种控权模式,因具有可见性、先发性、补遗性等特征,正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传统的控权模式的基础上,加之与程序控权将有利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控制。
  第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凡是能够公开的用权行为,都要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通过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可以减少自由裁量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政务公开的原则、范围、方式,增加人民对政务的了解,以便于监督。
  第五,建立严密的监督 网络 ,延伸干部监督的触角,提高监督的效能。在不断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要加强人大监督的力度,确保人大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包括人民政协,群众团体,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整合纪检、检察、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对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信息资源,增加监督的透视点,从对干部8小时内的监督向8小时以外延伸,从干部的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前移监督关口,多角度监督、多侧面考察干部勤廉表现,公布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号码、 电子 信箱。通过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网,随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和举报,保证干部监督渠道的畅通,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以更加有效地监督权力的运行。
  
   参考 文献
  [1] 胡锦涛.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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