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期公安工作中,明确提出了“向素质要警力,向素质要战斗力”的要求,这充分强调了增强民警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那么人民警察的素质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呢?笔者以为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等方面条件的总和,包括政治、业务、法律、文化、心理、身体等素质。究竟如何提高民警素质,这既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民警全面素质的核心所在。
一、提高民警素质的重要性、紧迫性及现实意义
近年来,经过不断的教育训练和思想作风整顿,特别是随着《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颁布实施,尤其是大练兵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和“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有序、有效地开展,公安机关绝大多数民警能够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勤奋工作、恪守职责,民警素质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公安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其中有一部分民警没有经过规范化训练,素质较差,纪律松懈,作风涣散,缺乏革命理想和人民警察意识,难以肩负公安工作的重任;一部分民警文化程度较低,社会知识面狭窄,法治理念淡薄,缺乏调查研究和做群众工作能力,难以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一部分民警受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影响,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大潮中经受不住考验,因此道德败坏、思想堕落、弄权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受贿,严重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根据以上分析,只有全面提高民警素质,才能正确地、充分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和作用,才能始终保持公安机关的性质,才能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只有提高民警素质,才能正确而充分地运用法律武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公正,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违法乱纪行为;只有提高民警素质,才能增强对一切腐朽思想的免疫力,才能在社会大调整、大变革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党性,为保一方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人民警察的素质构成
素质,实际上是一个外延和内涵很广、很深的概念,一般是指一个人在先天素质的基础上和后天实践中逐渐发展已经具备各种品质的泛称。大力提倡全民族的素质,已成为国人的共识。作为肩负神圣职责和使命的人民警察,更应该自觉加强素质养成,做合格的人民卫士。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对党、对人民绝对忠诚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除此之外,为了做好公安工作,还必须具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苦乐观;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理解,把握精神实质,毫不动摇地坚持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观念;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忠于事实、严格执法、廉洁奉公、遵守纪律;顾全大局、先人后己、团结同志、爱护集体。
(二)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人民警察除必须牢固掌握本职工作所涉及的专业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同时,还具备以下基本能力:
1.岗位专业能力。必须熟悉和掌握做好本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操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
2.分析综合能力。必须具备复杂情况下临危不惧,处变不惊的胆略,并善于审时度势,准确判断,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或少受损害。
3.群众工作能力。必须善于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综合治理。
4.写作表达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宣传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能写一般常用的公安应用文章。
(三)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公安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人民警察只有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保证公安执法活动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符合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才能使国家的法律得到准确有效的执行。
(四)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不仅指人民警察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而且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提高民警的文化层次和修养程度有利于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队伍整体作战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的形象,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文明执法水平。
(五)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指民警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综合体现。公安民警应当具有良好的观察、记忆、思维能力;具有稳定的情感和顽强的意志,具有宽广的胸怀、合作的气度和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简言之,公安民警应具有勇敢、坚定、大胆、果断、顽强、乐于奉献等心理素质特点。
(六)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即公安民警的体质,包括体力、运动速度、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是公安民警各种才能得以正常发挥乃至超常发挥的物理基础。
三、提高民警素质的途径及对策
怎样提高民警整体素质,达到应具有的素质要求,历来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而且还存在几种不良趋向:一种呼声认为要提高大学,特别是公安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但是有人认为,加强大学教育来提高民警素质,从时效上来看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甚至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既然大学生素质参差不齐,不如从部队里,引进转业军人,而且还有“好、快、省”的效果,“好”是基本素质好、陕”是能立即“上岗上线”、“省”是节省一笔教育培训经费;一种呼声是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必训”制度,切实提高民警素质。但是有人认为,这完全是“雷声大、雨点小”,在提高民警素质上也仅仅是“下点毛毛雨”,基本上是“骑驴看唱本”、“走马观花”;一种呼声是提高在职教育培训力度。但是有人认为,在职教育培训是耗时、费力,还与日常工作相冲突,还不如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而且效果更好。现针对以上几种倾向,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如何提高民警素质方面,提出几点看法:
(一)切实提高大学、特别是公安警察院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提高民警素质打下基础
近年来仅公安警察院校,每年要为公安机关输送1.6万名左右的毕业生,已经成为公安队伍的主要来源之一。从我地区公安机关民警学历结构来看,应、往届毕业生直接进入公安队伍的比例是94.7%,其中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占83.8%。在队伍建设中,应、往届毕业生所占的比重特别大,与其花大精力进行在职、任职培训和教育,不如利用大学的有利条件打下坚实的基础?!与其努力提高民警素质,不如先提高大学生整体素质?!因此,提高大学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大学生整体素质,是提高民警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还是一个很重要的基础条件。
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必须从教学手段上开拓创新,仅依靠简单呆板的灌输和说教,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必须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思维,既要学生学到知识,还要开发学生智力,不能出现教科书般的教师教出教条式的学生的现象,因为这样的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也仅仅是“昙花一现”,这样的教学模式,也宣布教育的失败。
提高大学生素质,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全面、协调发展并重。大学是知识的摇篮、文化的圣地。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是本职工作,特别是公安院校毕业生必须学好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将来参加公安工作打下业务基础。但是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所面临的社会是一个复杂、竞争,知识急速更新的社会,因此必须学好其他文化知识,加强自我文化修养,促进自己全面、协调发展。
提高大学生素质,必须首先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江泽民同志指出:“思想政治素质是重要的素质,是素质教育的灵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同时中央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近年来,一些公安院校先后发生了学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学生自杀、在校或刚毕业就出现违法犯罪等问题,这既反映出当前公安院校一些大学生理想信念模糊、宗旨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等问题,也暴露出部分院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健全考录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把入口关,全面提高民警素质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河水来”、“治污、先治源”……这些都是强调源头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要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就必须从“源头”做起,提高“门槛”,把好入口关。否则,你年年在喊提高民警素质,虽然民警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是你每年在人员引进方面出现纰漏,整个队伍的素质仍然是参差不齐。这好比在10位民警中,有9位民警素质过硬,但有1位民警素质有待提高,难道10名民警是体现公安形象,1名同志就不能反映公安形象吗?
但是,作为一个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有效地把好入口关,确实是一件难事,加之中国的亲情、友情气氛比较浓厚,还有其他错综复杂的关系链交织在一起,有时候还真的会出现“一叶障目”、“一情废制”等现象。既然人是感情动物,那么就用制度去规范、去管理,把好入口关,来提高民警素质。既然方向已明确,那么我们就要搞好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我区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就如2005年我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西藏公安机关“凡进必考”工作制度的意见》,该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区公安厅和区人事厅统一考录民警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招录民警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同时还出台了《西藏公安机关《三个必备实施意见》,对每年从非公安机关调入或经统一考试录用人员进行了严格规范,对警衔晋升和晋职晋升提出了明确要求。上述出台的规章制度,以及一些具体实施意见,我想对促进我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提高民警整体素质是具有积极意义和现实意义的。
(三)切实加强在职教育和培训,提高民警素质
加强在职教育和培iJiI既是提高民警素质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一个最有效的方式、方法。队伍的现状、民警素质状况是客观存在的,你不可能进行重组和再次选择!怎样在现有的人力资源基础上,来发挥他们最大限度的潜力,促进公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民警自身素质的提高,才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加强在职教育和培训来提高民警的素质。可以说,这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来的经验总结,各个单位都有自己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此我仅提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是从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思想影响并决定自己的行动。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信念和一致看法:加强在职教育和培训对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提高民警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当前是最有效、切实可行的一种工作方法。从公安领导的角度来讲,不能存在抓业务工作容易出成绩,抓教育培训,是劳民伤财,短期看不出效果这样的观点,要站在公安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立足公安队伍长远建设,树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培训观念,切实搞好民警培训教育工作。从民警个人的角度来看,首先要有提高自身素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不能满足于现实和自己已掌握的应知应会的业务工作能力。其次是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在教育中进步、在培训中提高的深刻认识和与新时期公安工作同步的业务能力。不能停滞在原始观点和过时思想上,不能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
二是搞好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要使培训教育出效果、见成效,要使整个教育培iJll~:作具有连续性,就必须搞好机制建设,为此,中央还出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这充分说明搞好培训教育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制度建设方面,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1.建立健全干部培训班的申报审批制度;2.加强干部培训经费管理;3.认真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4.保障干部接受教育培ijiI权利;5.严格学员管理制度;6.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与使用制度。
三是教育培训要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其实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怎样结合,怎样促进公安工作,怎样增强民警全面素质,这也是教育培训与工作实践结合中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注意以下两点:首先是专门教育培训要与专门公安工作相结合。教育培训要根据公安民警在公安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来制定学习培训内容,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民警进行教育培训,不能先泛泛地确定教育培训主题,再确定参加人员范围,搞“填鸭式”教育;其次是教育培iJiI要与日常开展的促进公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活动相结合。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大练兵活动和“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等活动与教育培训工作的本质目的是一致的,都是提高民警素质,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促进公安工作。因此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中,必须紧密结合各项活动,不能搞成“两张皮”、“各起各的调、各唱各的戏”。
在提高民警素质问题上,各路专家、学者都在献计献策,有的提出向科技要素质,有的提出向队伍长效机制要素质,有的甚至提出向良好心态要素质等许多新观点、好对策。但怎样将这些观点和对策转化到实际工作中,人是决定因素。我们必须把提高民警素质摆在队伍建设一个重要位置上,用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以积极主动和富有创造性的精神投身于我国公安改革与发展的伟大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