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本文通过对安徽省非政府组织现状的分析,与周边省份非政府组织发展情况的比较,并介绍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情况,阐述了目前安徽省非政府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不健全、普遍能力不足、筹集资金渠道单一、内部发展不均衡等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论文关键词:非政府组织,现状,问题,对策
一、引言
“社会组织”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人们一般从狭义的角度来使用“社会组织”。我国现在通称民间组织,国外则通称NGO(非政府组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组织既是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的重要摘要的意义。
二、非政府组织研究概述
(一)研究的背景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一词,最早出现在1945年6月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第71 款中:“……经济社会理事会得采取适当办法,俾与各种非政府组织会商本理事会职限范围内的事件。”[1]兴起于20 世纪70 年代, 90年代以后开始飞跃性的发展,被列为与“企业-市场体系”和“政府-国家体系”并列的第三体系即非政府组织体系。[2]
托克维尔曾说:“只要人类仍要保持文明,或者要成为文明,那么结社的艺术就必须与平等条件的改善携手并进。” [3]然而,与实现平等的困难重重一样,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就安徽省非政府组织发展来说,还面临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论文网站。如何正视这些问题现状,探求非政府组织更好发展的对策,成为非政府组织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和管理历史状况分析
50年代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60年代也不到100个,地方性社团大约在6000个左右。到1989年,全国性社团剧增至1600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4] 1989 年公布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后,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1992 年底全国性社团有1270个,省级以下15.3万个。1993年到1995 年,受当时宏观环境过热气氛影响,社会团体发展又出现膨胀,1995年底,全国共有县以上社团18.2万个,其中全国性及跨地区社团1841个。1997年,全国县以上社团约18万个,全国性社团1846个。1998年颁布实施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后,民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1998 年底,全国社会团体数量减至16.5 万个,虽然数量有所减少,但质量有所提高。2003年底,全国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数为14.2万个。
90 年代初,民办非企业单位迅速发展并启动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到1999 年,全国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5902个,其中全国性及跨省活动的1个。2001年底,重新登记确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8.2万家,2003年底为12.4万家,同期全国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954个。
资料来源:1992至2003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http://cws.mca.gov.cn/article/tjbg/ ),2010-04-07
(三)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和管理现状分析
全国民间组织2004-2009年发展见下表1,其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伤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现状,启动社会组织评估、执法监察工作,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与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加强。
表1全国非政府组织发展 单位(万个)
图1 全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状况
图2 2009年全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状况 单位(万个)
资料来源:2004至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http://cws.mca.gov.cn/article/tjbg/),2010-04-07
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http://files.mca.gov.cn/cws/201003/20100305095000687.htm),2010-04-07
2009年我国非政府组织比2004年增加了13.7万个,增长率达到47.6%,社会团体增加了8.2万个,增长率达到53.6%,民办非企业单位增加了5.3万个,增长率达到39.3%,基金会增加了888个,增长率达到99.6%。我国非政府组织在近几年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论文网站。
三、安徽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现状
截至2008年底,安徽省非政府组织共有12877个,其中社会团体861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238个、基金会26个。其中社会团体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分为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法律服务、中介服务等。全省形成了以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城市社区民间组织三足鼎立的非政府组织发展格局。安徽的非政府组织在疏导、化解社会矛盾、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催生现代公共财政体系、提供专业性社会服务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表2 安徽省非政府组织发展 单位(个)
资料来源:2003至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国社会组织网
(http://www.chinanpo.gov.cn/web/listTitle.do?dictionid=2202),2010-04-07
表3 2009年4季度安徽省和周边各省非政府组织发展情况 单位(个)
资料来源:民政统计季报(2009年4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http://files.mca.gov.cn/cws/201001/20100128093034527.htm),2010-04-07
如表2所示,安徽省非政府组织近几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数目增加了近一倍,2008年比2003年增长了96.8%,年平均增长率在19.4%现状,不仅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对安徽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但由上表3也可看出,与江苏、浙江等周边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相比,安徽省的非政府组织在数量上明显偏少。除江西省外,在非政府组织的总数上也低于山东、湖北等省,在促进本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民间组织所起到的作用就有一定的局限性。
四、安徽非政府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80年代末, 民政部设置了社团管理局; 此后,国务院先后发布了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也颁布了《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我省先后也制定了《安徽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服务规则》、《安徽省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程序》、《安徽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程序》等。
但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许多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滞后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层次和质量不高,其设立、性质、法律地位、作用及职能等没有完全规范,带有控制、限制发展的基本理念,与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此外,非政府组织内部管理中,不同组织形态的专业化管理法律法规也不健全,在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税收优惠等方面还未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现行法律对财产关系等民事问题的规定也很少涉及。
(二)非政府组织普遍能力不足,政府化色彩较重
安徽省非政府组织的能力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管理模式、人才制度等方面。目前,省级行业协会基本上采取的是政府行政化的管理模式现状,因此各个行业协会不同程度的存在职责不明、监管失效、运作不灵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协会的发展。另外,我省缺乏专门的非政府组织专业人才的培训机构,这些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待遇问题很难落实,进而无法吸引到高素质的人才,吸纳了大量政府冗员和退休反聘人员,对其结构的优化有一定的影响,难以适应其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三)筹集资金渠道单一,社会影响力较小,自身职能不明确
据清华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的调查显示,我国非政府组织50%以上的收入来自政府财政补贴和拨款,21.8%来自会费收入,营业性收入平均占6% ,企业提供的赞助和项目经费占5. 63% ,其他收入比例均低于5%。[5]这一资金来源结构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论文网站。
见下表4,与周边省份比较,安徽省民政部门接受的社会捐款数远远少于江苏、浙江和山东省,可见,社会对民政部门支持的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民政部门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支持。
表4 安徽与周边各省民政部门接受社会捐赠款数比较 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民政统计季报(2009年4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http://files.mca.gov.cn/cws/201001/20100128093034527.htm),2010-04-07
安徽省非政府组织也存在自身职能不明确的问题。以我省行业协会为例,在行业统计、行业培训、信息交流等方面政府转移了较大的职能,而在行业标准、行业规划、权益维护等对行业自律具有重要意义的方面,大多没有转移行业职能。[6]
(四)内部发展不均衡,相对发展速度较慢
安徽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不均衡,与周边省份相比,社会团体相对其他类组织发展速度较快现状,而与经济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及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法律服务、中介服务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量相对较少,并且基金会的数量也有限,相对于全国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比例,也显得不均衡。
五、促进安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全面开放的条件下,建立和完善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更为迫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旨在确保其运行的透明度,资金管理的安全和有效性,保护捐助方的权益、维护非政府组织的信用。
在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能的同时,政府也应该尽快建立非政府组织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募捐与资助、评价与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税收、人事、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体系。通过立法的形式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确定非政府组织的内部关系,使其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身能力建设
政府应转变管理模式,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应从直接管理向间接引导转变。以监督其民主决策、按章办事为重点,避免对其直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尊重其独立的法人地位,引导其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在人力资源方面,将工作岗位设计和分析、招聘、薪酬、绩效、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等人力资源的模式运用到非政府组织实际运行当中,提高非政府组织自身管理水平。其次,对于非政府组织急需培训的组织管理、相关法律知识、筹资策略等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与我省高校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再次现状,加紧制定非政府组织人员在职称、工资、福利、户口、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最后,加强非政府组织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
(三)拓宽筹资渠道,提高社会影响力,促进政府的职能转移
首先,鉴于组织的社会认可度、支持度不高的情况,政府、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非政府组织的宣传,引起社会关注。提高社会对非政府组织的认识度和认可度论文网站。其次,运用市场化的办法,多争取社会的支持和资助。知名度是协会最大的无形资产,它能为其开展活动取得更多的社会支持。例如,利用企业冠名权的形式较好地解决活动经费问题。
促进政府的职能转移,以行业协会为例,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快政社分离的同时,逐步将行业协会的控制权交给行业内的广大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并逐步将行业协调、行业服务、行业管理等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
(四)借鉴经验,合理分配资金,促进非政府组织均衡、快速发展
通过座谈、调研、考察等方式,学习周边省份非政府组织建设成功经验和方法,并结合安徽实际情况现状,建立促进安徽省非政府组织发展的体系。
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江苏、浙江等省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投入能力和选择范围。因此,在发展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社会团体的同时,注重政府的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和补贴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更加注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通过相应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法律服务、中介服务等机构,促进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面发展。
六、结语
虽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存在许多障碍,但这并不能改变非政府组织发展的趋势,不能忽略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总之,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长期的过程,为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完善的法律、制度、政策支持,从而促进其自身能力建设,使其均衡、快速的发展,不仅对我省新阶段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且也将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赵黎青.联合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非营利组织研究[J],2009,(3):3~4.
[2]曹晶.走进非政府组织.社会观察[J],2005,(7):4~5.
[3]A.D.Tocqueville Democracy in America.New York.MentorBooks,1956:198~202.
[4]崔开云.近年来我国非政府组织研究述评.东南学术[J],2003,(3):149~150.
[5]侯江红王红晓.论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筹资举措.求实[J],2004:199~200.
[6]关于我省行业协会现状的调研报告.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简报(第15期)[E/B].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信息网
(http://220.178.31.149/dt2111111139.asp?DocID=2111111470),201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