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企业集团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企业集团投资控制的具体措施。即企业集团在进行投资时应辅以对等的权力制衡机制。
论文关键词:企业集团,投资控制,机制
企业集团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投资包括了集团内部的直接投资、对集团外部的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以及企业并购、联营等复杂的投资活动。集团管理中存在着投资责任、投资效益得不到落实等问题,这使得如何有效的控制投资和提高投资质量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
一、企业集团投资的原则
企业集团作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为防止出现投资损失、重复投资等问题,企业集团的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散投资原则。即企业集团在投资时按合理的比例,投资于若干不同风险程度的资产,建立起优化的投资组合,将投资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2.效益最佳原则。即企业集团在投资活动中,应尽可能以实现企业集团整体效益最佳为目标,根据企业集团投资方式、投资领域等的基本规范,对企业集团的投资行为进行统筹和协调安排,保证企业集团最佳经济效益的实现。
3.理性投资原则。即企业集团在进行投资时应冷静而慎重,根据企业集团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资能力,对各种投资行为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选择最适合本企业集团的投资方式和规模,避免盲目投资行为的出现。
4.权力制衡原则。即企业集团在进行投资时应辅以对等的权力制衡机制,对于投资的决策权、投资的执行权机制,投资的监督权进行分离,保证企业集团的投资行为能有序的进行核心期刊目录。
二、企业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集团财务问题的核心是集团母公司对下属成员公司的财务控制。投资管理与控制就是其中关键的一环。但现实中许多的大企业集团往往出现盲目投资上马、投资收益率下降过快等现象,严重影响到企业集团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1.项目立项的审批控制不严
企业集团在项目立项前尽管也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由投资部门编制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依照投资管理权限,分别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等有关部门审批。但是由于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比较多样,内部各级公司层级较多,则务管理的授权模式以及对下属公司控股权的程度决定了集团项目立项的审批控制权不同。现实中很多企业集团内部的权力划分不当使得投资决策程序变得过于繁杂、决策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采信度不高,缺乏效益预测的合理性也影响到了项目立项的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2.缺乏编制详尽的投资计划书
投资项目立项后,没有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其中资本性支出和公司融资计划应纳入公司预算管理。尽管由企业集团指定了项目法人并提出项目投资计划,要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和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但项目投资计划书在投资联审小组审查后,往往又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显得过于滞后,投资计划书对投资风险的应对措施几乎是一项空白,有些投资计划书尽管也列示了风险应对措施,可是当风险降临,才发现风险的应对措施空泛乏力,没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3. 投资项目的实施缺乏严格的过程控制
很多投资项目运行后,由于企业集团机构庞大,信息传递不畅等原因,使得企业集团对正在运行中的项目失去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由于缺乏投资项目的过程控制监督,投资项目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通常被掩盖,投资项目的执行力度、投资效果缺乏验证,造成企业的投资行为缺乏制度约束,使得投资项目偏离了企业的投资目标,给企业集团带来重大风险和损失。
4.投资项目审计把关不严
许多企业集团公司的投资项目,都没有实行严格的外部项目审计制度。所有投资项目审计只是单纯的由公司或公司委派财务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只是在集团内部做出纠正处理,对于因重大投资失误,造成资产损失的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法人)很难追究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机制,同时也没有将投资管理和投资收益纳入集团经营考核体系,对投资损失的责任审计严重缺失。
5.集团内部单位争抢投资,资金利用效率低下
由于集团内成员企业业绩考核的压力,在投资管理上还存在控制意识不强、各单位争抢投资,资金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一些集团下属单位为了争取投资,创造盈利空间,不惜给上级管理机构提供虚假的项目可行性数据,把投资的可行性方案变为“项目可批性”方案,进而造成集团内的无效投资,导致集团公司整体效益下降,投资效益下滑,同时在企业集团的实际投资的运作中,不注重控制降低投资成本,造成投资浪费严重,资金使用效率下降的现象。
三、企业集团投资控制的具体措施
集团内部的投资管理是集团重要财务管理问题,应遵循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事前定目标,定制度、定操作程序;事中严格遵循制度、程序的要求进行;事后进行跟踪、考核,并反馈结果、意见,以利改进财务控制。为加强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集团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和效率性,提高防范投资风险,
1.提出可行的企业集团投资的战略意图和基本原则
企业集团总部应明确规定整个集团投资战略的目的,投资领域中保护什么发展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确立母公司和每个子公司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的必须遵循的准则。在企业集团提出投资战略和基本原则时,企业集团最高决策制定机关应充分考虑国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政策,资金的需要量及资金筹集的难易程度,集团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并需考虑目标行业增长率,市场需求总量和市场成长性。这时不仅要考虑该行业巨大的盈利机会,更要认真研究该行业中已存在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的技术能力、营销渠道,权衡自己的能力,仔细测算本集团在市场中可能分享的份额,以避免投资策划上的失误。我国的企业集团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集团的规模普遍偏小机制,管理手段落后,种种条件的制约使前后一体化的投资决策成为许多企业集团的首选。这种方式下集团也可以不断地通过投资策划将母子公司串到一条产业链上,减少母子公司之间的流转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降低其市场风险。企业集团的发展也可以选择另一条发展道路,即进行多角化的投资来分散经营风险。进行多角化投资时,必须优先考虑产业的关联性,充分考虑核心技术与核心产品的优势,使综合性企业集团中经营领域有所偏重,这样既有利于整个集团减少风险,又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以发挥企业集团的经营综合优势核心期刊目录。
2.加强投资决策权的控制
母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有重大投资决策权,这是大家公认的但对子公司的投资决策权问题,则有不同的做法:有的集团公司,子公司基本上没有投资决策权,只有在简单再生产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的权利;有的集团规定,子公司有限额投资权;有的集团公司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自有资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投资权,在一定时期内,无论投资项目多大或多少,只要投资总计不超过比例,子公司都可以投资超过比例无论项目大小都不能再投资。我认为,如果不给予子公司任何投资决策权,尽管母公司有很强的控制力,但不利于子公司的自我发展。如果按一定限额控制子公司的投资决策权这种办法简便易行,但各子公司规模不同,不宜实行“一刀切”的统一限额。
3.构建投资计划设计、投资决策的运行机制
投资方向初步确定以后,在投资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广泛的信息分析与收集工作,从财务决策支持网络中调出并补充收集有关总市场规模,年度增长率,主要或潜在对手的产品质量、价格、市场规模等信息,分析自己的优劣势,选择合适的投资时间、投资规模、资金投放方式机制,制订出可行的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制定后,应报集团最高权力机关审批。集团最高权力机关应考
虑其是否与集团的长远规划相匹配,与其内部环境、外部环境相协调并权衡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以决定投资计划的取舍。
4.强化投资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财务控制
在投资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进行跟踪调查,并与财务评价系统相联系,考察其是否达到了既定目标,资产的使用是否有效率。判断资产使用是否有效率的指标可以采用总资产利润率、资本保值增值率和剩余收益。在评价结果不理想时,需查找原因,并将结果反馈给管理者、决策者以求改进或考虑产业,退出战略。
5.健全企业集团的投资风险监控体系
为使企业集团有效避免投资风险,应成立集团投资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应的投资风险控制计划,制度出详细的预防和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对投资项目跟踪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对重大的投资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同时建立企业集团投资预算风险基金,补偿某些风险发生可能带来的损失,尽可能地规避决策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提高企业集团投资效益,促进企业集团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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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建丽:加强企业投资管理的思考,现代商业2009年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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