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人为本”是旅游发展和科学旅游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要求,基于此视觉,发展妈祖文化旅游,不仅要达到景观开发与保护的和谐,还要做好各利益群体的和谐。同时设计旅游产品时要人文关怀,彰显生命意义。妈祖文化旅游要获得空间上的持续发展,必须走区域联动发展之路。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本真性;妈祖文化;和谐;“以人为本”
21世纪初,党中央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符合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新观念——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思想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妈祖文化作为一种民间文化,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地域环境下的一定人类族群生存状态、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外化表现形式。它承载着妈祖信仰者的历史记忆和情感追求,虽然在文化领域里它属于非物质的下层文化,但它是留给后人宝贵的精神财富,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具有历史传承价值和社会和谐价值,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发展妈祖文化旅游,弘扬妈祖精神,传承妈祖文化,不仅可以为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也可以通过对科学知识、道德修养、民族精神和人文关怀等文化因素来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上半年,仅来湄洲岛进香拜谒的台湾客人累计就达150多万人次。天津、澳门、台湾、广东、福建等地每年都举办妈祖文化旅游节,在同一文化认同的光环下通过旅游交往增进彼此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相互支持,悄悄地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这几年伴随着妈祖信仰热,妈祖文化旅游也得到较快的发展,妈祖文化的内核即是妈祖本身的精神力量,而妈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所以基于科学的发展观,从“以人为本”的视觉来看待妈祖文化旅游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wWw.133229.cOM
“以人为本”是旅游发展和科学旅游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要求。“以人为本”关注的是多数人的利益,讲究的是人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因此要坚持科学的旅游发展观。
一、妈祖文化景观开发与保护的和谐
妈祖文化景观有祭典、服饰、饮食等民俗景观,也有规模宏大的寺庙建筑景观,还有丰富的妈祖碑文、题刻、诗辞、楹联、文学作品、祭祀法器、刺绣工艺、各种雕塑、书画古籍等其他人文景观。从发展旅游的本初动机即经济动机而言,旅游只有最大限度和最广泛地利用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资源,将经济与文化有机结合,才能形成越来越强大的产业优势。然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世代代共同拥有的财产,在旅游开发中应一分为二,那些传承于历史的传统而开发出的旅游产品可以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如妈祖面源于民间,寄予平安的美好祝愿,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设计符合现代旅游者口味的旅游产品,甚至可以发挥品牌优势,生产一系列的妈祖面旅游商品,使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相反,那些承载异质特性的景观,作为妈祖文化旅游的符号标志,应采取政府主导的保护性的运作模式。如妈祖服饰、妈祖祭祀民俗、妈祖禁忌民俗等,作为异质文化的载体,是发展妈祖文化旅游核心竞争力的主打要素。这部分的文化载体“越是本土的,也就越是国际的”,越有旅游价值和生命力。本土人应当善待本土的文化景观,保持它的原汁原味,避免景观在旅游开发中的商品化和俗化。规划、设计和投放这部分旅游产品时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宏观、全局和持续性问题上把握开发的层面和开发的力度。只有在开发和保护两者之间取得和谐,妈祖文化景观才有可能本真地代代相传。
二、协调利益群体,共承妈祖文化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而发展旅游又可以使文化得以传承和延续。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文化传承的中坚力量既包括旅游者、旅游地居民也包括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开发商,他们对文化表述的和谐统一将直接影响到文化传承的本真性。妈祖文化作为意识形态色彩较浓的一种民间文化,协调并处理好以上各利益相关体的关系是保证妈祖文化旅游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首先,旅游者对妈祖文化应有正确的认识。妈祖曾经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而不是虚幻或群众无端捏造出的一个神灵。妈祖本身凝聚着的妈祖精神——博爱、和平、扶危济困等是妈祖文化的精髓,这应该成为众多旅游者旅游的动机,而不是一味地宣传并神化妈祖的力量和灵验。通过旅游活动,通过对妈祖的瞻仰和亲身体验,受众者能够沐浴妈祖精神的感召,从而达到净化心灵的目的。而要使旅游者对妈祖文化有个正确的认识,就必须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尤其是导游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导游作为旅游活动的主要媒介,应了解妈祖文化资源的价值、意义和基本保护方式与思路,能成为妈祖“文化自觉”的先行者,自觉地成为旅游活动中保护工作的第一宣传员。除此之外,还必须规范旅游线路推介商的行为,在促销旅游产品时多一些文化内涵的元素少一些迷信的成分。
其次,旅游开发商要摒弃短视行为,从长远利益做好妈祖文化旅游产品。利润是旅游开发商投资和经营的第一目的,而纯粹一味地追求短期回报,或者以妈祖文化作为幌子达到融资的目的,不仅不适合发展文化旅游,也会远远背离发展文化旅游的真正意义。这就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尤其是文化旅游发展的幼年期,通过政府的优惠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并规范旅游开发商的投资行为。妈祖文化旅游产品不能仅仅局限于朝觐旅游,而应放眼于修学旅游以影响后代妈祖信仰的受众者,应放眼于商务旅游以彰显妈祖诚信的品格,应放眼于休闲旅游以加强全世界妈祖精神受众者的联谊,在此基础上提高人的素养,促进人群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
再次,要尊重社区权利,与社区分享旅游利益。妈祖是众人的妈祖,妈祖文化旅游地是当地居民的旅游地,旅游开发商在设计旅游产品、规划旅游项目时应关注当地居民的感受,旅游开发要符合当地人民的意愿,切实照顾社区的根本利益,把旅游开发与促进当地居民的就业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结合起来,如集体所有土地和水体,应尊重所有者受益的原则,可以按不同所有者的份额共享资源获得的收益,如门票、资源补偿费、土地设施出租费、允许旅游就业等补偿方式,使当地居民从旅游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做到兴地富民,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帮助社区经济发展。此外旅游决策层应有当地居民代表的参与,还要加强社区组织能力建设,通过社区组织做好与社区的交流和沟通工作,缓解旅游发展过程出现的误解和冲突,这些都是尊重社区权利较好的措施。只有这样,妈祖地居民才会自觉地参与发展旅游,参与表述妈祖文化,参与展示妈祖文化符号,这是妈祖文化旅游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