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势在必行
我国文化旅游产业若坚持走集群化发展道路,就能快速扩大文化旅游产业规模、增强衍生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要促成我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走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道路,具体应顺应当今国际文化旅游产业态势。
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能够提供众多就业岗位,解决我国日益凸显的就业问题。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文化旅游业,走集群化发展道路必然会吸引大量中小企业加入其中,为文化旅游业的产品规划设计、生产加工、运营销售、中介服务等环节提供服务,有工作需要就会有人才需要,由此将增加大量就业岗位,创造更多新的就业机会,有效解决我国当前社会就业难的问题。二是有利于深入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这既是因为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要求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也是因为我国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会促进大量人口向资源中心地集中,这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三是有利于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集群化发展,能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本地农民的经济收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有利于优化我国社会机构。文化旅游产业走集群道路,能有效推动我国社会的分工,提高行业内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扩大行业主体如管理者、经营者、服务者、企业家等的队伍。
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遵循的原则
尊重文化内涵,促进文化资源整合原则。在充分调研我国当前的文化旅游资源拥有状况、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后期维护状况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文化旅游资源的精神内核为基础,有机整合相似、相近或相联系的文化旅游资源,提升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层次和使用效率,充分发挥1+1>2的功效。
打破产业界限,秉持多行业集群化发展原则。旅游产业的特殊性在于,一次旅游活动的完成不仅需要景区景点、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还需要交通运输业、通讯业、物流业、商业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因此,文化旅游产业的集群化应跳出旅游产业的局限性,以满足旅游者需求为目的,打破产业界限,进行跨行业集群化发展,即多行业交叉,细化行业分工,促进各行业信息交流与协作,提升行业间资源共享,实现文化旅游产品档次提高,创新与拓展文化旅游产品形式,形成与完善文化旅游产业链条,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良好发展。
政府和市场“双驱动”原则。旅游产业是由多行业与多部门复合而成的综合性产业,其具有产业关联度高、依附性强、界限模糊的特点。因此旅游产业的集群化若单方面借助政府宏观调控,则不利于发挥市场的能动性;若单方面借助市场的自主运营,又容易导致资源的重复利用与无序竞争。因此,旅游产业的集群化发展,需在政府宏观调控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产业健康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体系,同时积极发挥市场的行业推动与整合作用,进而在强化市场行业与政府部门协调互动的基础上,促进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
集群自我更新原则。从本质上来说,旅游是人类为满足精神需求所进行的一种社会性活动。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精神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旅游产品也应随之不断更新换代。加之生产力与科技的日新月异,旧有行业消亡,新的行业诞生,为保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能不断适应社会以及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涉及集群内的相关行业也应不断更新换代,淘汰过时行业,吸纳新生行业,建立起适应时代发展的集群自我更新发展机制。
通过改革扫清障碍,制定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战略
文化旅游产业要坚持集群化发展道路,需要长期的努力,为了确保进程顺利推进,需要制定完备的发展战略。首先,要确定发展方向和最终所要达成的目标。我国文化旅游业集群化的发展应在努力满足市场需求的基础上,以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和放大市场价值为重点,推动政府相关机构和企业分工合作,达成扩大文化旅游规模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综观先进国家文化产业集群发展道路,通常主要走政府主导、市场自主运营和混合发展三种道路,从国情出发我国文化旅游集群化应走政府主导、市场辅助的发展道路。其次,科学系统地规划集群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宏观上应将我国文化旅游产业的集群化发展道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蓄勢时期,主要是为了给文化旅游集群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必需的条件。第二阶段是建构成型时期,以文化旅游资源的特色与内涵为基础,建立起聚合相关企业与机构的综合性集群体。第三阶段是加速发展时期。在此时期,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双驱动”,建立起自我完善与自我更新机制。通过集群化发展,我国的文化旅游行业的各个集群也将产生庞大的集群效应,培养起独具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快速壮大我国文化旅游业的竞争实力。
科学设计产业链,完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基础设施和中介服务机构
我国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快慢和程度大小,直接取决于产业链的设计。要科学设计产业链,就需要综合考量各个文化旅游企业的联合模式和企业内部的分工,最大程度上保证行业链在垂直和水平面上都能有较大的弹性。我国文化旅游产业虽然受政府宏观调控,但主体仍是各企业,企业的凝聚是保证我国文化旅游产业达成专业分工及合作的前提。为此,政府也可通过系统规划、调整相关税率、增加土地使用优惠政策、系统引导市场等多种方式来强化文化旅游产业中企业的聚集。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在文化旅游产业中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发展的作用,很多中小型企业以龙头产业为标榜,配合着其专业化生产链条的运营,因此,龙头企业若能取得发展,其实力的增强必然也会带动下层企业的连动成长。要想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就必须培植出拥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文化旅游龙头企业,我国培养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可以采取招商投资、重组融合中小型企业、政府扶持重点企业等方式。为突出本国文化旅游产业的独特优势,树立起良好的文化旅游形象,我国需要打造国家旅游品牌,而在品牌建立过程中,既需要做好我国旅游文化品牌定位,保证面向市场的系列产品有着可信赖的品质,还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平台,来做好文化旅游品牌的宣传营销工作。
我国文化旅游产业要想走集群化发展道路,关键就在于坚持创新。我国要想创新文化旅游产业,就必须联合政府、文化旅游企业、各民间组织、高校等多个主体参与其中,在解决产业集群化道路过程中面对的众多问题基础上,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不断更新换代,协同合作来打造文化旅游精品,促成我国国内和国际的通力合作。据此,可从三个方向建构不同的创新平台,第一是开发平台,第二是合作平台,第三是服务平台。此外,基础设施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也影响着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道路。目前我国文化旅游产业的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尤其是交通和服务行业管理方面,在一些旅游聚集区相对应的中介服务机构也未系统成型,例如资产估算机构、律师援助机构、信息咨询机构等。我国需要按照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的相关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比重,并采用切实有效的举措来鼓励文化旅游中介机构的完善。
(作者为太原学院旅游系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朱梅、魏向东:《国内外文化旅游研究比较与展望》,《地理科学进展》,201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