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管理论文>公共管理论文

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5-07-04 20: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迈入新一轮发展周期的中国,到了一个用论文联盟http://改革破解民生难题、让百姓共享发展成果的新阶段,需要再次拿出改革勇气,实现覆盖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为百姓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权益保障。当前我国社会在公共服务领域“非均等化”问题却比较突出,由此使不同群体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逐步拉大,并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在这一视角之下,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然具有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是当前乃至今后各级政府应着重去解决的课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的政治价值取向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公平分配,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从社会政治学的角度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治价值取向来源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是人类的天性,古今中外莫不如此。目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让每个人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自由享受政府所提供的种种优惠、机遇等。这一正义观,契合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社会。可以说社会公平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伴随人类文明始终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与道德准则,这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基点。
  需要明确的问题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wWw.133229.COM在我国,平均主义有着牢固的传统。但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相当复杂而又系统的巨型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于我国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以及各地政府间财政体制差异性等问题的存在,决定了我们要做的只能是在承认差别客观存在的前提下保障所有公民都享有一定标准基础上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因为政府间公共服务责任分工错位,导致公共服务总体上投入不足因而结构失衡
  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公共服务责任分工错位,这极大影响了两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中央政府过多承担了本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方面的支出责任,甚至是直接干预微观企业层面的运营,而对教育、医疗卫生、再分配性社会保障和救济等方面的关注与投入相对就很弱,特别是有助于调节地区经济差距、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对农村的各项投入问题。由于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划分没有明确的指南,因此上一级政府权决定其下级政府的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划分。这样非法制化的公共服务责任造成省市县乡各级政府之间公共服务事权划分关系不顺,导致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扩大了地区间、城乡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二)区域间、城乡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悬殊。
  根据中国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数据,在地方收入方面,东南部发达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根据2010年前6个月各省财政收入情况看,排在前三位的是广东省、江苏省和上海,财政收入分别为2756.2亿元、2636.4亿元和2873.6亿元。全国上半年的总收入是27957.2亿元,其中东部收入16873.6亿元、中部收入5318.4亿元、西部收入5705.3亿元,中西部合计还没有超过东部的收入。收入最高的广东和收入最低的西藏,前者是后者财政收入的118倍。在财政支出方面,各地区财政支出的总体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理论上,全体社会成员作为社会契约的签订者,无论是接受或拒绝政府提供的某种服务应具有大致均等的机会。而事实上,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间、区域间公共服务供给的失衡。广大农村居民不仅享有的公共服务数量偏少,层次偏低,总类也不齐全。因此,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矫正公共服务供给优先顺序及有效性显得尤为重要。
  (三)我国的均等化制度还很不完善
  受行政传统的影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高、供给不均衡,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不完善。
  首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制度缺失。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法律乃至宪法层面对基本公共服务均

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等化予以规定,如加拿大《1867 年宪法》确立了加拿大最早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经过多次调整后,加拿大将均等化提高到宪法的高度,将“均等化制度与地区差异”作为单独一节置于《1982 年宪法》中。我国目前有关公共服务供给的立法主要体现在比较零散的一些法律规定之内,如《立法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立法层次过低,亟需进一步完善与系统化。以制度保障均等化的实施,是我国均等化战略实施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其次,现有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不健全、不配套。例如我国财政制度,虽然事权的分配和调整早已按属地管理层层下放,但财权仍控制在上级政府手中。在现行财政过分强调“收入”、忽略“事权”调整的制度安排下,我国上下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权、财力严重不对称。财政公平原则没能贯彻到均等化中,上级政府难以有效引导下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中的应有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当前我国大转移支付格局在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均衡的局面并没有被完全打破。中央对地方财政的补助没有发挥有效地平衡地区间公共财政能力差距的作用。
  三、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加强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研究,对引导各级各部门加快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更好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重新界定均等化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
  要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首先明确管理与服务是同统一的整体,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为此,我们重新界定均等化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
  1.现代政府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过程中具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公共服务均等化能提高社会成员享用公共服务的整体效用水平,使资源配置达到效率最优的状态。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成果共享,协调各方利益,从而推动社会和谐。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代政府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国家并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要维护社会公正。政府为公民创造条件,主要就是提供公共服务,这也是服务型政府提出的一个社会背景。相对于政府的政治、经济职能,公共服务均等化更主要的是一个伦理问题,是现代政府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2. 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虽然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当前我国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论文联盟http://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在唱独角戏,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供给机制。为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存着的各种关系,如政党、国家、政府、社会、民众。由于政党、国家、政府在特定意义上说是融为一体的,处于主体或主导地位,而民众、社会等则处于从属地位。但是民众、社会对于政党、国家、政府等具有决定意义,政党、国家、政府等反作用于民众和社会。基本公共事务从源头上说是民众、社会的事,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问题则不完全是政党、国家、政府的事。这就要求我们从中央到地方,重视并充分授权各种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使其自觉承担那部分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政府将通过这样的“均等化”过程,逐步还政于民众,还政于社会,这既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要义所在。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制定符合国情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
  1.从国家总体看,未来要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和着力点放到西部地区、放到农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优惠政策。
  虽然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使西部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总体来看,西部地区发展仍然滞后,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同时,我国长期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之间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差距非常明显。与城市相比,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因此,“十二五”期间,要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和着力点放到西部地区、放到农村,并采取特殊的措施和优惠政策。
  2.从当前努力方向看,要努力形成适合我国特点的公共务制度和模式。
  一是创新公共服务制度。全面建设小康会要求实现公共服务的制度化,要求政府提供基本的、公平的、制度性的、可发展性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制度包括义务教育制度、社会保与社会福利制度、公共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制度、公共服务参与制度、社会合作制度等内容,尤其要创新的是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必须按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与财权相匹配、支出管理责任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并建立起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上拥有相应的财力保障。设计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计算公式,规范转移支付,要处理好平等和效率的关系, 以均衡收支差异为主要模式促进地区间财力的均等化。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使公共服务更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性,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二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我国公共服务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的要求,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惠及全民的中国特色公共服务模式。这种公共服务模式包括公共服务支出模式、公共服务消费模式、公共服务增长模式等。
  三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应该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调合作、高效灵活的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市场参与机制,推动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样化。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充分发挥公益类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主力军的作用;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和兴办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要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在一些领域实行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合理引入竞争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效率论文联盟http://和服务质量。
  (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
  从本质上说,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的核心,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三项职能也很难到位。政府转型,最根本的是使政府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能够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长期以来,我们考核干部往往重经济指标而不重视民生指标,这个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好。因此,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来评价和考核干部,并且把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监督和检查,注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此项内容纳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范围,作为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相信在未来的时间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行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将不断推进,并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