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潍坊市按照省编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有关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探索,努力破解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潍坊市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管理的探索
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公共管理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曙光作出专门批示,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照,并将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列为2016年市政府16项重点工作之一。为扎实推进本项工作,潍坊市近期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前组织开展全面调研。2015年10月,潍坊市针对审改工作电话满意度访问时群众反映公共服务领域“办事难”比较集中的现象,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突破口,随即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列为下步审改工作的重点,并组织人员分赴12个县市区,就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的范围、分类、程序进行调研。在初步调研基础上,结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精神,形成了《从体制机制入手切实解决老百姓办事难问题》的工作建议,并作为2016年潍坊市政协专项提案在潍坊市政协会上作了发言,聚焦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切实解决老百姓办事难问题,多方汇集力量,共同推进。
(二)集中专门力量联合攻关。省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试点通知下发后,积极申报省试点,并多方抽调业务骨干3人,与市审改办人员组成专题小组,开展对公共服务领域有关工作的学习研究。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等文件,搜集整理了四川、重庆、河南、内蒙等地相关工作方案,形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工作计划,设计了梳理和规范公共服务事项表格材料,为深入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做好了准备。
(三)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摸底归类。省确定潍坊市进行试点后,潍坊市立即印发《关于开展梳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试点的通知》,组织奎文、安丘、高密、昌乐4个县市区分部门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摸底工作,并针对基层出具证明较多的实际情况,规定每个试点县市区分别确定1个镇(街)和1个社区同步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调查摸底。经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初步编制了5个县级政府部门、5个镇街、2个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时,组织民政、卫计等部门及潍城、安丘等县市区先期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模板,并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方案》,为下步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
二、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管理需把握的重点环节
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涉及市县镇三级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相关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时间紧、范围广、难度大,需要抓住重点环节,一环接一环跟进落实。具体工作中,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细化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公共服务事项与许可事项、权力事项一样存在大项和子项,且公共服务事项的子项种类复杂,无规律可循。如,教育部门的“助学金发放”事项,就分为小学三个阶段、初中三个阶段和高中三个阶段及特殊奖励等十余个种类。因此在梳理过程中必须细之又细,务求将事项分解到不能再分为止,以便于下一步规范管理。按照“顾客需求”导向,同步编制具体详实的服务指南,逐项列明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将公共服务事项分为“即办件”和“承办件”。“即办件”就是只要提交材料、立等可取的事项,主要优化措施是规范、减少提报材料(要件)。“承办件”即当场无法办结、有承诺办理时限的办件,按照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进行要素精减、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程序规范。同时,对“即办件”、“承办件”进行深度优化,“即办件”逐步转向网上办理、自助办理;“承办件”逐步转向“即办件”。另外,积极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制办理办法,对申请人书面承诺能够代替的申请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线上和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在全面清理、规范、优化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能网上办理的网上办理,能自助办理的自助办理,能纳入各级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下沉、集中办理的尽量下沉、集中办理。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四是实现部门间非涉密信息共享。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是减少各类证明、方便群众办事的关键途径。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共享部门间数据库,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以“部门协同办”代替“群众来回跑”,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腿”,变 “多次办”为“一次办”,从源头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在事项信息共享前,通过网络延伸和数据下沉,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人工或自助办理设备,如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社保档案等事项,群众可就近自助办理,以人性化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推进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科学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一是建立明确的审核标准。根据试点市、县和部门拟定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相关事项概念、范围、要素等作进一步细化,分类制定相对统一的标准模板、清单编制工作指南和审核工作规范,将事项审核标准逐项、逐条具体化,确保审核人员标准清晰、统一。二是制定科学的编制流程。整个编制工作可采取由省级部门统领市县对口部门、自上而下压茬进行的方式,即省里确定标准、范围,编制基本目录,市县对口部门根据省级标准要求和方式方法,立足市县本级实际,进行补充完善,确保系统内名称、要素基本一致。三是建立严格的审核流程。以市级为例,可建立由市级编办、县市区编办、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根据省里确定的市级审核标准,对市级清单进行集中审核,同时指导县、镇、社区做好审核,确保上下、左右一致。四是坚持开门编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后,全部交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网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动接受和回应群众诉求,提高清单的公众认可度。
(二)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根据试点市清单情况,建议由省级制定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模板,使各市公共服务事项在名称、设立依据、数量上相对统一。可以采取“上级出标准,同级管审核,指导下一级”的方式编制,即省级部门统筹编制本系统省、市相关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级统筹编制市、县的方式进行,便于标准统一。二是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是一项新业务,工作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类困难和问题,各级可采取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确保工作方向不走偏。三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目前,各部门的专业系统多数是由上级统一研发,为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需要省级层面加强信息整合力度。具体工作中,试点市可将遇到的问题及时梳理总结,为省级层面推动解决提供相关线索。
(三)坚决清理规范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综合考虑各类证明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实际需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进行清理,对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坚持源头治理,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作出明确规定,对哪类文件、哪一层级能够设定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等要件,哪一层级开具的证明材料能够满足行政管理需要等问题,作进一步明确,便于下步操作。对不合法、不合理,无任何设立依据的证明坚决取消;对通过合法证件、材料,依据合法途径能证明的不再另外出具证明,并强化身份证、驾驶证、社保证等的互通互用;对没有明确依据但切实方便群众的证明应保留,并通过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使其合法化;对办理单位应自行认证的不得转嫁给当事人办理。
作者:宋立军 来源:机构与行政 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