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对公共领域进行系统的研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如果说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理论是其理论基础,则新公共管理是建立在现代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理论基础上的。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西方将更多的市场机制引入公共管理领域,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我国加人WT0,公共管理将受到更为严峻的市场规则的考验,政府管理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正确的分析我国与西方在公共领域的不同之处,成功地借鉴西方在公共领域的经验,对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现状
西方自上个世纪70年代全球性石油危机以后,人民开始对政府计划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人们认为政府除了制订政策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公共管理人(publicmanagers)在各级地方政府监督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至此,公共行政的重心,由政策制订转移到“政策执行管理”上。
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外部环境的日益复杂、世界局势更加动荡和多元,各国政府面临的外部环境也越来越严峻,政府机构庞大臃肿、效率低下、政府又出现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加之政府官员的自利彳®向及传统官僚制本身的弊端等,使公众对政府的能力再次产生怀疑,“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政府出现了信任危机和合法性危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尝试新公共管理的各国纷纷进行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各种新理论、新流派、新措施也随之而出,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例如:美国在1992年后由Clinton_Gore政府提出NationalPerformanceReview(NPR)计划,以及世界银行1997年提出的可以利用3个基本的激励机制来提高政府能力:有效的法则与限制措施;更大的竞争压力;更多地倾听人民的呼声,鼓励更多的民众参与。
与以往传统的公共管理的改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在老的框架内进行变革,如降低公共管理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等局部问题着手,进行局部的调整,而是对现行公共管理的体制和方式进行变革,以现代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引入市场机制,主张在政府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它几乎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改造。至此,新公共管理成为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
二、新公共管理的四个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相比,是个相对宽松的概念。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称为“新公共管理”或“企业家的政府”,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虽然名称不同,但都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重构政府职能
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应该由政府来直接提供,而是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提供服务。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和服务的内容不同,从而将一部分职能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方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对其进行绩效目标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例如西方一些国家所采用的“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正如<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的职能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二)“重绩效,轻过程”的特点
新公共管理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确定组织目标、个人目标,并根据绩效指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这种轻过程、重绩效的方式,成为西方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
(三)将企业管理方法弓I入政府管理中
当今,由于旧有官僚体制下的政府低效率,使得西方转而采用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政府通过借鉴私人部门管理中先进的原则、方法和技术(如结果取向、绩效管理、顾客导向、分权、预算制度、成本一效益分析等),来提高政府工作绩效,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这也是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核心观点。不过,当一系列被企业组织认为普遍适用的管理原理与方法,运用在公共部门组织时,由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具有本质的区别,这些原理与方法,却令公共部门面临了更多在私立部门无法遇到和解决的新问题。
(四)在人的重用和任免上与以往不同
在传统的公众行政中,文官始终是保持政治中立的地位,但在新公共管理中则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的密切互动,让部分高级文官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一来由于文官比政务官任期长(在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又由于有专业知识优势和信息优势,使得文官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公众响应力,因此,通过加强文官的参政行为,从而促进他们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更好地运用裁量权,使政策能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另外,新公共管理在人员的录用和管理,提高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上,新公共管理采用了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一系列重大变革。
三、新公共管理对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借鉴意义
由于一些历史上的原因,公共管理的引进与研究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其产生与发展有着极其现实的政治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政治、经济也产生了巨大的根本性变化,但同时也给政府管理也带来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例如决策体制和方法的落后,法制不健全,国家财政在市场运行中的困境,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就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国的整个行政体制很难适应与满足中国社会的急剧变革和深化改革的需要。因此,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为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一)加强公共政策制订的法制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共政策一般是指政府为解决现实和潜在的社会问题而做出的决定和行为。在政府公共权力日益扩大,公共政策对社会政治、经济和其它领域影响日益加深的今天,公共政策制订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制订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是进行有效公共管理的根本前提和保障。
1. 变“人治”为“法治”。由于公共政策所涉及的问题一般都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面大,其结果又难以在短期内见到成效,因此,容易造成政策决策者在制订公共政策过程中的随意性,人们不难发现,在涉及公平与效率、集权与分权、竞争与垄断等一系列强烈对比的问题上时,人们或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或由于情感因素的影响,而在制订政策时产生很大的分歧,很多时候,良好的愿望并不能产生好的效果,一个有重大失误的公共决策将极大地阻碍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因此,要将传统意义下对公共决策点头拍板的“人治”,转变成对政策制订和执行程序有法律规定和约束的“法治”,这不仅需要明确公共决策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还要进一步明确公共决策层的合理结构和科学的政策制定程序。
2. 加快建设公共决策系统网络化的步伐。公共决策系统网络化是以主体决策层为核心,以信息处理、信息咨询和监督等为子系统的网络体系。在建设决策网络时,首先需要明确人大和政府为中心的决策权主体地位;其次,还要进一步理顺决策子系统中各自决策主、客体的关系;再次,要从法律上明确公共决策体制内的其他决策子系统,如政策研究组织、民间政策咨询组织等的地位,充分保障其独立性、主动权和灵活性,使其能够为公共决策提供充分的政策咨询。
3. 树立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决策意识。事实表明,注重民众参与,营造一种民主、平等、协商的公共政策环境,将专家咨询与民主决策适当结合,注重调查研究和决策跟踪评价,形成人人能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积极提出政策建议的局面,不仅有助于制订科学合理的决策,更有助于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人们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夯实基础,完善制度,提高实效
1. 完善法律法规,合理设置层级体系。在西方,新公共管‘理之所以能以现代经济学的基础,采用相对宽松的管理方式,
是建立在整个社会民主、法治化水平较高的前提下,在“后工业社会”进行的,他们以“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为假定前提,采用与市场规则相适应的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等理论。我国和西方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我们是一个有几千年集权历史传统的国家,缺乏西方以分权制衡的民主代议制度,我们的公共管理不能像西方那样放松管制,而是要把现有的制度进行完善、整合。其次,我国的市场经济尚未充分发育成熟、民主与法制还未健全,当务之急不是要放松管制,而是要建立和健全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制度设计和操作安排。
2. 适当引人市场机制,借鉴企业的管理经验。西方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后,在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方面,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同时明显地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率先探索建立“企业型政府”理论与实践的是美国。企业型政府是通过借鉴企业成功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在追求成果和效率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我们知道,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并不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因为对政府来说,公众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另外,政府与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政府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不能像企业那样进行准确的测量和评估。因此我国在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企业的管理经验时,要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注重公众的满意度。
3. 加强公民公共责任意识的培养。公民的政治素养一般形成于大学时期,很多人在此时确立了自己一生的信念,因此在我们的全民教育过程中,在进行政治教育的同时,适当地引入公共责任、公共伦理、公共舆论等理论,尊重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承认个人的自我约束能力,让每个人成为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学会以相互协商的方式处理人们在公共领域中遇到的矛盾,自觉地树立起公共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自主地运用法律、道德、习惯和舆论的力量来规范人们在公共领域的行为,进而发展成人们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为核心的公共行为体系。
万晓颖(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