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遗址保护的研究进展
大遗址保护是长期困扰我国考古学界、历史学界、文物保护学界等的一个日益迫切的课题。孟宪民[1: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并建议国家制定具有长期指导作用的大遗址保护展示体系和重点园区的建设规划;郭婧娟t2]提出保护大遗址文物、社会、环境资源的措施,经营管理模式与组织形式;龚良[3]认为遗址公园敁逐步实施保护,以达到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结合,其中关键是保护与利用“度”的掌握;祝柏林K针对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保护规划,提出多方位、多层次、系统综合的遗址保护体系,进行文物遗址保护的构想;邢心田:51关于府城遗址设想建一座以绿化为主、雕塑为辅、建筑为点缀的商周古文化公园;黄光宇、李和平[6]对山陪都遗址提出整体性、真实性、综合性相结合的保护思想与方法;袁传勋介绍了土遗址保护材料;张祖群等[8i认为风景名胜区景观遗产可从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与非物质及口头遗产三个方面进行培育;赵荣、张祖群等W定位了西安古都的城市精神,其中由遗址等构成的文化景观是判别城市精神的四个主要方面之一。总之,这些文献多是针对普遍性大遗址的研究或涉及大遗址的研究,多为就遗址论遗址,就保护论保护,没有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在大遗址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
刘科伟、牛栋分析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社会经济特征及社会经济发展与遗址保护的矛盾,提出了遗址保护区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方向与对策;杨海娟、周德翼认为安城遗址保护区应发展都市农业;权东计、朱海霞[12]提出了汉长安城保护与利用发展战略、实施战略的保护对策、生态环境建设对策、村镇景观建设对策及公园形象景观建设对策;胡立军、高波探讨了西安市历次城市规划中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杨新军、张祖群[14]等以西安市为例,对建设陕西省的城市协同发展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都涉及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针对汉长安城大遗址的研究,多从社会经济发展、观光农业调整、遗址保护对策「历史沿革等单一角度入手,没有考虑环境因素是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的基础,没有考虑环境在大遗址保护中的可分解性,没有考虑到环境保护的好坏决定大遗址保护的成功与否。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当前大遗址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已经从传统的一维生态环境观上升到二维环境观(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从大环境的概念着手,可以实现大遗址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2大遗址保护的二维环境观
2.1大遗址保护的自然环境观
自然地理环境是形成大遗址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特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文化景观,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又使环境具有人文和历史的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讲,文物古迹若脱离了它所植生的历史环境,其价值就会受到影响。例如与汉长安城休戚相关的河流、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均为物质形态的保护内容。如果没有渭河、泾河、霸河、浐河、浪河、搞河、沣河、谲河,就不会有“八水绕长安”之说。因此必须保护与汉长安城关系密切的淖河、崎岖河、漕渠、王渠、明渠、揭水、被水、昆明池、太液池、沧地等水体遗址,以及相关的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
2.2大遗址保护的社会文化环境观。主要包括:①语言、文字;②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所形成的精神文明面貌,如审美、饮食习惯、娱乐方式、节日活动、礼仪、信仰、习俗、道德、伦理等;③社会群体、政治形式和经济结构所产生的城市生态结构,在人文地理学中,它被形容为一种抽象的观念“氛围。
2.3二维环境视角下的文化景观
大遗址的独特形态主要指有形要素的空间布置形式,例如城垣、武库、五宫、两市、闾邸、八街九陌、十二城门构成汉长安城八街十一区的城布格局,城市交通组织、功能分区、城市的形态演变等等。建筑遗迹是构成遗址实体的主要要素。古遗址仍和现代城市生活发生着密切联系,形成了汉长安城文化景观特色中最重要的部分,主要体现在有实证价值的城墙遗迹、夯土建筑台基遗迹、地下遗迹和出土文物遗迹等,是全面反映历史信息、描绘历史发展过程的重要实物资料。
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在汉长安城中除有形的文物古迹之外,还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内容,如汉代传统艺术、民间工艺、民俗精华、名人轶事、传统产业等,它们和有形文物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着汉长安城的历史文化积淀,共同构成城市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此应该深人发掘、充分认识其内涵,把历代的精神财富流传下去,广为宣传和利用。它既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对外交流、促进城市经济与文明发展的重要手段。
实体与虚体文化景观的形成,一方面受城市所在自然地理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另一方而受不N的社会文化模式、历史发展进程的影响,由此形成汉长安城文化景观上的个性。
3大遗址环境保护的方法
3.1覆盖保护方法
(1)覆盖方法:即在已经发掘或未发掘的遗址上,用土或人工材料进行覆盖,有些又在覆盖物基础上进行展示复原,将遗迹原封不动地予以遮盖,不仅解决了。降尘问题,也使遗址的温湿度保持在一个平衡状态,不受大气环境的影响,从而使遗迹得到有效的保护。
(2)植被覆盖保护方法:此方法一是作用于露出遗址地面的、大的遗迹点,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植树、植草,进行绿化工作,加强保护,防止风化的加剧;二是适用于埋藏于地下的、尚未发掘的遗迹,在其地表上进行植草,做标识性保护。
(3)铺碎石方法:将各种色彩的水磨石般大小的碎石均匀地撒在遗迹之上,一层碎石不但不破坏和不改变遗迹,而且还保护着遗迹,同时使遗迹面貌更加美观。因为是用不同颜色的石子分别铺在遗迹内的道路、宫廷等各个区域,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遗址内各区域的划分。
(4)复原展示方法:将已发掘的遗迹就地覆盖后,在其上按原状复原展示。复原的做法因物而异,对于土遗址主要采用特殊仿土材料对遗迹点进行覆盖和复原。
(5)绿化标识方法:地下建筑遗址的标识性绿化展示,对保护区内地下建筑遗迹位置和形状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在遗迹地表栽植草皮或围绕遗迹栽植灌木,使遗迹范围一目了然,有显著的标识作用。
3.2场馆保护方法
主要是针对那些地下揭露和发掘的较小面积的土遗址,通过修建遗址博物馆,迁出少量居民,同时解决保护和展示的问题。
3.3技术保护方法
地上遗迹因与周围耕地接壤,受灌溉侵蚀,多处出现塌陷等损毁现象,有必要沿周边进行基础加固,并作整体性防水、防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加固方法主要有下列两种。
(1)物理加固方法:主要是指用砖、土等建筑材料垒砌或轻型锚杆加固,以防止地上遗迹坍塌的方法。应用于遗迹中出现裂痕的情况及预计将出现裂隙的状况,用各种材料作支架,加固土块、防止倒塌,然后对裂隙进行回填。对城墙和夯土台基的重点濒危地段可用工程机械方法支撑、固定,以防止其讲塌或倒塌。
(2)化学加固方法:主要是指直接采用化学材料对遗迹表面进行渗透和封护处理,以加强其力学强度和防风化能力;或用灌浆材料对裂隙进行加固,以增强其整体力学强度。运用时应遵循最少干预、有效干预、修旧如旧、可逆等文物保护基本原则。
土遗址保护材料多用PS材料和有机硅材料,以及以硅溶胶为主体的、由PVAc和PVB对其改性制成的无机有机复合材料[7]。遗迹的表面处理应针对遗迹的保存状况和展示过程中可能受损的情况,确定施用化学保护材料的部位与面积,根据加固部位自然材料的矿物质成分和干密度,并经过试样试验加固后的强度变化,确定填充保护材料的成分与配比。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加固强度,切忌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加固过度。在确定了遗迹的保护技术措施方案之后,应先选择一般性遗迹的次要部位进行保护技术措施的试验。化学保护的试验期限应在1a以上。根据加固效果和对遗址进行的全面研究,再确定对保护对象所要施加的保护技术和保护材料。
3.4综合保护方法
结合人口迁徙、产业结构调整、建筑控制等进行综合保护,以保护社会文化环境。
4环境突破——大遗址保护的具体措施
4.1自然环境突破——技术层面保护措施
4.1.1实施工程措施的技术指标
针对保护区内遗址的保存情况,在技术可行性基础上,对土体加固、防止风化、防止水土流失、干扰深度控制等方面拟订科学的指标体系与控制强度。
4.1.2实施工程措施的技术要求
对遗迹的保护性加固,应以存在失稳趋向或己成失稳状态的遗迹加固为主,加大单位面积抗压强度与单体渗透加固深度。其中主要有裂隙加固、基部加固和表面加固三种情况:裂隙加固——施用于裂隙过大,濒于倒塌的夯土遗迹;基部加固——施用于基部被掏挖破坏的夯土遗迹;表面加固——施用于表面毁损/^重,濒于松垮的遗迹。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加固强度,切忌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加固过度。
遗迹表面的抗风化处理,应针对遗迹的保存状况和展示过程中可能受损的情况,确定施用化学保护剂的部位与面积,并根据遗迹的材质,选择适当的材料配比。根据加固部位自然材料的矿物质成分和干密度,并经过试样试验加固后的强度变化,确定填充保护剂的成分与配比。
为防止水土流失,应该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并栽种浅根性且对遗址不产生破坏的乡土树种。清理夯土遗迹上现有的乔木、灌木,对于地上遗迹采取表面覆土5〇cm,其上种植具有观赏性的浅根系草本植物。
对地下干扰深度的控制,应该在0。5m以内。地下干扰深度控制往往与社会、经济措施及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在一起,控制遗址保护区内所有的人类活动,以防止对遗迹和环境景观在地下造成的破坏。
总之,在确定了遗址的保护技术措施方案之后,应先选择一般性遗址的次要部位进行保护技术措施的试验。
4.2社会文化环境突破——社会管理层面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环境保护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国家文物局,2004)、《西安市周沣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和《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对危害、破坏文物的行为要进行法律制裁。
西安文物园林局应加强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的领导与管理职能,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对汉长安城遗址进行保护管理,征集遗址保护区内的文物,收集整理有关文物资料、档案资料,陈列和保管文物藏品,宣传、组织群众对遗址进行保护。
保证每年有一定比例的资金预算作为专项保护经费,对遗址保护有贡献的人或单位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各保护区的四方界限应有明确的标识物及标志说明,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与开发。禁止在保护区内张贴任何商业广告,利用传媒广泛宣传保护汉长安城的规章,引导民众,强化保护意识。
5结论与讨论
5.1环境保护是探索与认识大遗址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基点
环境保护是大遗址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基点,应该始终不渝地奉行大保护、大生态、大环境、大景观的规划原则,切实分析大遗址保护中的自然与人为破坏因素。大遗址保护应贯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人文环境保护规划并重,即坚持自然环境观与社会文化环境观并重;应高度重视对遗址保护区内社会经济文化状况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自然环境条件对人类经济活动与遗址保护的影响研究;应严格保护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保护原有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加强地被和植物景观建设,做好技术层面与社会管理层面的环境保护工作。
5.2以人为本,寻求保护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大遗址保护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保护规划难以落实。在当地政府官员、当地居民、文物保护工作者以及旅游者等相关利益主体的多重博弈中,最容易出现“零和博弈坚持二维的环境保护观,从大遗址的现状分析中明确文物保护区的价值与历史意义、矛盾与制约因素、规划对策与规划重点等重要内容•以大遗址的环境保护为着眼点,从可行性入手,相应提出了覆盖保护方法、场馆保护方法、技术保护方法和综合保护方法等,具有可操作性,可以为中国乃至世界其他大遗址保护提供有效借鉴。
5.3完善《文物保护区规划技术规范》,不断探索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方法和理论
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研究中心从1997年开始,先后完成了对安阳殷墟、周原、秦始皇陵、汉甘泉宫、唐顺陵、唐昭陵等保护与利用的规划,以及西安、湖北鹿门山、山西运城等相关旅游的规划。在此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特别是在总结汉长安城保护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大遗址保护的开创性思路,在全国首次总结了《文物保护区规划技术规范》(草案,征求意见稿)与《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理论探索——基于陕西案例的探索》等。该中心现已形成完整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硕士生、博士生培养体系,其在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探索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并还将为中国大遗址保护付出艰辛的努力。
致谢:作者在参与导师赵荣教授的课题研究工作中,得到了导师对文章的悉心指导,在此特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孟宪民.梦想辉煌:建设我们的大遗址保护展示体系和园区——关于我国大遗址保护思路的探讨[J].东南文化,2001,(1):6-15.
[2]郭婧娟.试谈大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兼析汉阳陵的开发[J]。建筑学报,1996,(2):47-50.
[3]龚良.论明祖陵遗址的保护利用[J]。东南文化,2002,(3):85-96.
[4]祝柏林.保护遗址净化环境——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保护规划初探[!].重庆建筑大学学报,1996,18(3):114-115.
[5]邢心田.关于府城遗址保护及开发利用的思考[J].焦作大学学报,2000,(4):30-31.
[6]黄光宇,李和平.山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论重庆黄山陪都遗址的保护与开发[J].城市规划,1998,22(3):43A5.
[7]袁传勋.土遗址保护材料综述[J].敦煌研究,2002,(6):103-105.
[8]张祖群,杨新军,赵荣.风景名胜区景观遗产的三维培育研究——以青海湖为例[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4,20(4):75-79.
[9]赵荣,张祖群,姚春丽,等。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精神的文化地理定位研究——以西安为例[J].中国发展,2005,(1):3943,
[10]刘科伟,牛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J].经济地理,1999,19(5):1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