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些媒体和研究机构的统计,超过88%的上市公司收到过政府补贴,获得补贴的公司集中在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涵盖国有和民营。甚至一些公司的政府补贴要高于公司利润,也就是说,抛去政府补贴,这些公司实际的经营效益是亏损的。
大致上说,舆论对于政府补贴的质疑主要是认为政府补贴破坏了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原则,从而使得一些企业获得了高于其他企业的优惠待遇,也使得企业市场无法做到优胜劣汰、自我净化。甚至一些知名经济学家也对政府补贴提出了异议。
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获得政府补贴往往容易被公众理解,但对于市场化企业,政府是否应该通过政府补贴等手段干预企业经营呢?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应当就事论事,而无统一答案。
首先来说大家争议最多的某些高利润大型企业为何仍被给予政府补贴。无论是国家之间,还是各地方政府之间,同样和企业之间一样存在竞争关系。企业和资本是可以跨区域流动的,而政府则不能。地方经济要发展,就需要优秀的企业提供税收和就业岗位,这就令各地政府陷入了吸引优秀企业的竞争。除了以良好的税收优惠、治安以及社会环境吸引企业之外,在某种情况下,直接的政府补贴也是政府之间的竞争手段之一。
而且,政府补助也是地方政府提升产业集聚效应的一大利器。不可否认,有些地方产业的集聚是来自于市场的自然流动或经济社会力量的天然推动,如美国硅谷和浙江的小商品市场。但是完全顺天应命的服从这种市场的变化,也可能会让一个地方陷入困境,如底特律汽车产业的衰落就引起了当地社会环境的恶化。我国一些传统的资源型城市目前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主动干预产业的变化,主动引导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的产业在本地落地生根,就显得自然而然。当然,吸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先导企业就需要有一定的风险和效率补偿,这时政府补贴的功用就凸显出来。
如某资源型城市为了发展新型显示产业,不惜以资源开发权益来换取该产业的龙头企业的投资和落户,从积极的意义上,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地方政府为了应对未来资源枯竭所做的未雨绸缪。然而,这种政府为了吸引企业进驻而增加补贴的行为,也可能使得一些有产业引导力的公司利用政府之间的竞争获得不正当收益,从而形成恶性竞争。
再说政府补贴中经常被提及的另外一个话题——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避免地方上市公司的退市而以政府补贴补充公司利润。
当然,这可以理解为源于上市公司资源的稀缺以及上市公司对于资本市场的不正当利用。但是从另一层面讲,对于暂时陷入经营亏损的公司进行适当救助则不存在不正当性,这差不多类似于破产保护。事实上,即使强大如IBM,也曾经一度陷入破产保护的境地。而一些一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由于依然拥有强大的潜在资源,在通过一时的保护期之后确实能够重新焕发活力,成为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
总而言之,即使在完全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补贴也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是,其负面作用也确实存在。如张维迎教授所言,政府补贴可能让一些企业陷入补贴依赖症。换言之,由于政府补贴没有价格形成机制,因此政府补贴该给谁,什么时候给,给多少,以及补贴行为如何退出,应该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