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永嘉县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温州“1650”大都市发展构架,按照“拉框架、强功能、优环境”的总体要求,2011 年 5 月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决定撤销 26 个乡建制,将现有 38 个乡镇调整为 3个功能区管委会、8个街道办事处和10个中心镇,而镇承担的财政职能、事权不变。2014 年,随着永嘉县每个镇街财政所(办)的成立,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启动到整体推进,从破冰前行到纵深完善,镇街财政规范化运行不断加强,但同时镇街财政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运行有余,不足存在
2014 年 4 月国库集中支付在所有镇街逐步铺开,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同时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专业人员不足。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岗位不相容职位分离的内部控制要求,操作员和审核员不能同一人,而很多镇街,特别是街道由于缺少财务人员,由党政办、分管领导等人员过来临时充当,由于不是专业的财务出身、自身技能不足、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在操作时会出现“一人一肩挑”的情形。二是帐户清理不够彻底。三是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由于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不久,相关制度层面、操作规程层面、奖惩规章层面未建立,由于没有明确目标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就很难向管理科学化、业务精细化、行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就很难形成统一、有效的约束机制。
(二)干部队伍不稳,激励机制缺乏
镇街干部处于最基层,往往工作和生活环境都比较差,积极性不高,一方面:工作压力大,镇街干部既要完成财政所工作,又要参与驻村、综治维稳、计划生育等其它事情,工作杂,身心累;另一方面:永嘉县干部调配有着明确规定,山区的干部一定要通过考试才能向沿江、局机关交流,所以很多财政人员干的再好,不如考的好,最终调动还是要通过选调、选聘,造成镇街财政会计队伍业务干劲不足,人心思迁。由于没有很好的横向和纵向流动正常交流机制,又缺乏向上的通道,职业认同感差,造成队伍人心不稳。
(三)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不科学
镇街财政预算是镇街政财管理工作的一项首要的基本任务,而准确合理的财政预算计划是分配财政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果至关重要。镇街财政预算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缺乏严谨态度,在编制财政预算时编制不够细化、内容不够完整,存在公共财政预算追加率较高,年末项目支出拨款过于集中。而在执行过程中镇街领导会存在随意改变支出项目,执行缺乏有效的约束力。
(四)财政决算不严谨,预算监督不到位
财政决算在编制过程中,由于专业性强、时间紧、并且软件有一定的程序控制,有一部分镇街为了审核通过,为了套公式而套公式,随意比较大,决算不够严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向本级人大做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镇财政的监督主要是人大监督,而镇人大兼管其他事务,往往这种监督只停留在纸上,沦为形式,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镇街没有向人大履行法定的义务。
二、几点建议
(一)继续规范运行,建立目标责任制
镇街财政职能应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来合理定位。进一步清理银行帐户,要不折不扣完成帐户清理,保证政府资金安全。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及相关配套制度,力促运行规范、高效。在运行过程中,要科学、合理设置对镇街财政所人员的考核,提高目标完成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县财政局要求内部解决镇街财政所的编制问题、人员问题,由于镇街受编制、会计专业人员匮乏所限,往往财政所运行很难规范化。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县财政局出面与要组织部、人事局等单位对接,解决镇街财政所专用人员的编制;另一主面:加大内部专业培训,培养多专多能的干部,以解决燃眉之急。要规范财政所机构建设,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选配人员,要适时建立人员激励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安心工作的人员在其岗位工作一定年限,可以交流到沿江或财政局工作,对优秀的镇街干部按正常组织程序予以提拔重用。对年度目标考核优秀人员,外送到高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进修,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规范编制程序,强化科学执行
镇街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要注重其严肃性、可操作性和程序性,从以下方面落实:一是明确财政预算编制的参与人,包括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政所人员、财务人员、组织干事等;二是明确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步财政税务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减少财政预算代编项目,提高预算到位率,减少执行中追加; 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量入为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三是镇财政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及时上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镇主管人员审核及修改,然后提请镇人代会(人大)审批后执行,同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各镇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如执行过程中因政策和客观形势变化等,需要调整预算的,要调整预算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审查和批准,切实提高镇街财政预算的执行力,使其预算规范化、法制化。
(四)建立公示制度,监管监督有力
要对公共财政资金的支出状况、使用情况、支出对象等进行公示,要规定公开时间、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常规动作,方便群众查阅,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督。县财政、审计、纪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镇街财政的政策指导和检查,增强对镇街财政的监管和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的审议监督权,完善审核程序,增强专业力量,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对政府财政的质询权利,加强行政问责力度,责任倒追力度,真正把公共财政资金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政府预算和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基础,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必然需要。要建立“职责明晰,机构统一,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把我县镇街财政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