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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发展规划探究

2015-11-09 11:1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城镇发展的脚步不断加快,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必须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协调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通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来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概况。从国土而积上说,我国是世界第三大国,但人均仅占世界人均土地的三分之一;耕地总而积是世界第四,林地而积是世界第七,且人均仅是世界的七分之一。

  第二,我国的地貌山地较多,土地利用的地区差异较大,耕地资源紧缺。我国的平原、盆地等可开发的后备资源仅有7600万公顷,可开垦而积只有1388万公顷。耕地多分布在东南部。而由于我国的耕地土地资源分布十分不均匀,开发历史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第三,目前我国的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各种用地均不能满足需求,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随着人口的增长以及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耕地而积还在不断缩减。尤其是目前我国的耕地主要是以中低产为主,许多地方的农作物种植不合理,生产潜力发挥较低。

  我国城镇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我国城镇土地资源指的是在城镇建设的过程当中所需要的土地。从其定义可以看出,我国的城镇土地资源即指己经用于建设的土地,同样也包括了己经列入到城镇规划范围之内但尚未开发的土地。

  我国城镇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第一,城镇用地和农业用地的矛盾尖锐。目前我国城镇化的重点就是发展小城镇。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加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发展,无论是新城镇的出现还是原有城镇的用地扩张,都意味着城镇的建设需要大量土地来开发建设。

  第二,由于小城镇建设占用过多的土地资源,直接影响着农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城镇地位与作用。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仍然以粗放型发展为主,这种发展方式和我国人多而地少的国情不相符。在许多发展较好的地区,城镇之间距离小,仅有少量耕地可耕种,尤其是耕地的质量更是受到了城镇发展的影响而不断下降。人均耕地的减少,则导致了土地产值下降。

  第三,目前由于我国的城镇发展过程中建设用地的管理失去控制,土地利用率较低,存在着很严重的浪费现象。小城镇建设的膨胀式发展,导致了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城镇为了追求规模而对一些土地在使用而积上失去了控制,集中体现在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进而导致建设用地闲置等浪费现象频出。

  第四,城镇的集约效应过低。基于目前我国城镇自身特点,土地的使用强度比较低,效益也较差。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发展迅猛而城镇缺乏微观市场调控,导致了城镇发展过程当中用地规模超标的问题较严重:有些城镇过度扩大规模,盲目征用耕地。

  第五,管理不科学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由于城镇发展的脚步和城镇经济发展的速度不能相协调,导致了城镇建设往往疏于对环境建设的投入。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不经处理肆意排放,导致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土地的质量也不断降低。

  第六,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并不能适应我国的城镇发展现状。多数城镇的新批用地管理混乱,出现了许多非法占地、先占后批等违规现象。尤其是一些土地被征之后闲置,导致了农民耕地连年减少,引发大量矛盾。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农民的补偿不足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

  城镇土地资源利用发展的原则指的是在选定土地资源利用方案、对土地资源配置管理过程中所遵循的必要准则,具体句括以下几点:

  优先原则。耕地是必不可少的土地资源,是农业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农业是国民经济中最为重要的产业部门。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及发展是国家经济、政治以及整个社会稳定及发展的基础。而农业以耕地为生产对象,对土地的肥沃程度、形貌状态等有较高的要求。所以,宜农土地应该优先作为耕地应用在农业生产中。

  整体原则。土地资源作为生产资料具有多重用途,不同行业领域的生产者对其有各种不同的需求。因此,在任何地区就土地资源利用配置过程中结构布局,应实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只有这样,在协调各产业、各部门对其需求的过程中,才能做到“地”尽其用,以避免捉襟见肘、顾此失彼。

  可继承原则。土地资源利用配置与布局是人类长期生产活动中积累的经验,是有其合理性的。在对城镇土地资源进行配置时,应当考虑其土地利用发展时序,即现在与将来的土地资源利用配置。

  动态原则。土地资源是自然经济的集合体。作为第一产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时,与生产力的结合构成了最基本的生态经济系统;同时,作为其他产业的生产要素时,在某一特定时空中又是一特殊的社会经济系统。

  可持续原则。在20世纪80年代末,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被提出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概念以及原则也相继确立,城镇土地资源利用配置也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实质上是指在达到现在和将来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同时,要保证土地生产力的持续性。在建立可行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路线并保证城镇经济实体的同时,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对我国城镇土地资源发展规划的建议

  首先,要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按照效益最优原则,确定有级差的地价,调节土地供给,尽量合理规划工业用地,将“占地多、效益低”的工厂逐步迁出城镇中心位置。其次,在城镇中建立起分布合理、类型多样的生态绿地系统,充分满足城镇居民的审美、心理、生活要求,发挥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再次,合理地开发城镇土地资源。城镇空间的扩展往往意味着对城镇生态系统的破坏,一部分生产者对于资源的不合理占用就意味着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所以要合理开发利用城镇土地资源。

  合理规划城镇绿地,促进城镇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由于城镇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周围生态平衡,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注重在满足城镇居民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品质,建设和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维持城镇生态及优美景观。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第一,要保护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区域,制定保护措施,防比过度以及不当开发;第二,完善景观结构,使得城镇绿地分布合理,建立起可以自我供给的动态城镇生态结构;第三,保护生态多样性,用多元化、多样化的景观实现生态发展;第四,采用低能战略,鼓励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节约用水、控制径流等方式节约能源,控制自然灾害;第五,重视建立城镇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生态环境与绿化系统的一体化发展。

  对小城镇的土地投资制度进行创新,发挥投资的作用推动城镇建设。曾经,单一的政府投资政策制约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脚步。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城镇土地政策极大地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发展的格局。

  因此,可以采取以下政策:第一,合理地规划,对城镇土地进行有偿使用,发展房地产市场,将土地税作为城镇进一步发展的财力支撑;第二,改变城镇基础设施投入模式,对于以往只投入不回收的模式改造为有偿回收和资金累积,把基础设施投入向动态方式发展,或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民间投资对基础建设进行投资建设;第三,发展与城镇住宅相配套的金融体系,推动城镇土地金融政策健康持续发展。

  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土地成为了社会发展过程当中最为宝贵的资源,土地紧缺将会严重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己经成为了我国发展城镇化的必要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建设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绩,但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人地矛盾将会长期制约城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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