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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电子商务的应用及分析

2015-07-09 09:1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旅游是适合搬到网上的业务。相比传统旅游业,旅游电子商务信息更丰富、经营方式更合理。游客可在网站里收集文字、图片、游记等详尽的动态信息,还可通过链接和搜索引擎漫游相关网站。
  
  一 、旅游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性
  
  旅游业必须搞网络化经营,这是由旅游业的特点所决定的。由于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客源市场都很分散,而且二者之间又存在一定距离,因此需要由分处在不同地方的服务供应企业(如饭店、餐馆、景点、交通等)和产品销售中介机构(如旅行社)组成一个庞大的网络,才能完成产品的促销和接待任务,这是旅游运行成本很高的原因所在。电子商务由于其高速度、高精确度和低运行成本,特别适合于处理像旅游业那样的远距离、多批次的小额交易。如果将因特网用于旅游业,可以节约促销费用,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大大降低运行成本。
  
  二 旅游业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1.网站专业性不强
   综合性网络公司中,几乎所有的网站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旅游的内容,如新浪网生活空间的旅游频道、搜狐和网易的旅游栏目、中华网的旅游网站、都显示出旅游信息的巨大生命力和市场空间,但仅作为其网站的一部分,没有能够充分体现旅游信息的全面性、权威性和实用性,只是对现有网站内容的补充;因为专业性不强,缺乏行业优势,没有完全展现网上旅游的魅力。
  2.专业网内容简单
  在专业旅游网站中,国内互联网上旅游专业站点十分有限,而且大部分是简单的企业介绍,屈指可数的一些信息网站更多的是停留在专业门户阶段,内容主要包括国内主要的旅游路线、景点介绍、常识和游记作品等。WWW.133229.CoM如华夏旅游网、中华旅游资讯网、上海携程旅游网等,虽然有比较明确的概念和清晰的思路,但缺乏专业资源的支持。
  3.合法性存在问题
  旅游网络公司从工商局的登记注册来说,还不算是一个旅行社,因而不能直接从事旅游业务,这既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也涉及到税务上的问题。旅行社的成立要经过旅游局的批准,得不到批准的机构就不能从事真正的旅游业务;而不能从事真正旅游业务,就无法开出发票,营业额也就无法体现。华夏旅游网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该网站做了很多的业务,但他们用的发票却是他们的合作伙伴国旅开出来的发票,因此营业额也算是国旅的。现在,很多的旅游网站都面临着与此相类似的问题,也就是网站经营业务的合法性问题。
  4.停留在炒作阶段
  若用电子商务完整的概念衡量我国旅游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我国的旅游电子商务仍处于初级阶段。据统计,2006年我国在线交易额312亿元人民币,真正接触过电子商务的人只占所有网民的34.8左右。目前,旅游行业所实现的电子商务仅限于各种票据的预订(如机票、车票、船票等)、旅游线路的预订、住宿酒店的预订和发送电子邮件等,简而言之,基本上是处于网上进行查询和预订、网下进行交易和结算的阶段。
  5.对安全缺乏信心
  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世界经济的新热点,但其安全性的问题也随着信息化的深入而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网上影响交易的阻力之一就是安全问题。电脑病毒和非法闯入等均构成对电子商务网络系统的威胁。很多的用户不愿意进行网上支付,担心网络安全没有保证,以致自己的信用卡等资料被网络黑客窃取造成损失。此外,就是网上做交易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用户认证程序,用户大量的隐私被暴露在网上,这使得越来越重视隐私权的公众不愿意进行网上交易。

  三 旅游业电子商务的解决方案
  
  1.门户网站要与旅游网站加强联合
  综合门户网站要想开展旅游电子商务,必须和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网站联系起来,利用它们的专业知识弥补自身专业性不强的弱势,向旅游者展示出自己网站的全面性、权威性和实用性。同时,还可以建立相关链接,吸引和帮助旅游企业上网,直接把有旅游需要的消费者指向旅游专业网站,满足旅游者的旅游需求。
  2.旅游网站内容要尽量丰富多彩
  旅游企业上网,无论采用何种模式,都是为了推销产品,因此,企业网站的内容必须以产品宣传为中心,要利用互联网传输信息量比一般广告大的优点,以生动的语言和动人的形象充分展示各种产品的内涵和优点。网页设计要有特色,网上信息要经常补充修改,还要运用各种手段提高网站的被访率,以提高宣传效果。
  3.应通过立法形式使旅游网站合法化
  我国目前有近千家从事旅游业务的网络公司,它们的存在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合法的,但它们的存在又是不可避免的,这就要求国家对这些从事旅游业务的网络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国家对旅行社的管理是要求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有些旅游网站从事的业务范围和旅行社是相同的,因此国家可以通过立法要求旅游网站交纳和旅行社一样多的保证金,对它们的业务经营进行必要的、规范化的行业监督,使旅游网站在监督下合法化。
  4.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
  电子商务需要通过因特网传输两类信息,一是有关促销和交易的信息,如旅游产品介绍、询价报价和成交决定等,这是在买卖双方间传输的信息:二是成交后的交付款信息,这就不仅是买卖双方的问题,还需要金融机构的参与,要求信用卡公司和银行都上网参与电子商务。建立金融专网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使在线交易和在线支付一气呵成,改变上网查询和预订、下网进行交易和结算的现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旅游电子商务。
  5.网络安全问题要有保证
  网上交易能否做到保密和安全将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在网上“黑客”横行的情况下,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推广旅游电子商务的关键。这一问题已引起有关各方的注意,并已经设计了一些保密的方案,但仍然有个提高过程。其次,还需要为旅游电子商务建立必要的法制条件,如身份论证机构的设立及网上交易纠纷的处理办法等。最后,还要求从事电子商务的旅游网站要安装确实有效的防火墙,防止“黑客”攻击,保障网民的隐私权和财产安全,使上网人员对网络安全有信心,只有这样才更容易开展旅游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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