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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电子商务:新阶段还是新模式

2015-07-07 09:5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 本文从电子商务用户和电子商务支持者的角度分析了全程电子商务的内涵,指出对于电子商务用户,全程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的新阶段,对于电子商务的支持者则是新的商务模式。本文还分析了全程电子商务模式提供的客户价值,进一步提出市场制造商和软件供应商是新模式的主要竞争者,以及两者在新模式竞争过程中的核心优势。
  [关键词] 全程电子商务商务模式市场制造商 软件供应商
  2006年1月,金银岛(北京网信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提出要打造“全程电子商务平台”。7月,重庆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也提出向“全程电子商务”转型的战略,推出了自己的全程电子商务平台,全程电子商务这个概念开始走入公众的视野。
  
  一、电子商务用户:全程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应用的新阶段
  
  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是一个渐进、持续的进程。普华永道、加特纳集团等咨询公司,布洛奇和塞戈夫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进程的阶段和不同方面都进行过研究和阐述,尽管表述的方式和研究的侧重有所不同,但是都认为,企业最初实施电子商务,是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来改进现有的业务流程。在外部交易环节,以电子化销售、电子化采购、网络营销为代表活动,在企业内部,以财务、生产、仓储等各个业务环节自动化为代表活动。
  随着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深入,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内部流程和外部交易整合的重要性。电子商务的本质是企业利用电子方式在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之间实现在线交易、相互协作和价值交换,如果交易链是断裂和脱节的,那么电子商务的特色就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wWW.133229.CoM真正的在线交易,是从供应商到客户,从信息流到资金流和物流的一个完整链条,

  完整的链条需要完成三个方面的整合:
  1.企业内部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初期各自为政的各类信息系统需要统一在一个平台下,以保证数据的共享和流程的衔接。
  2.交易环节三流的一体化。即在市场交易环节,能够将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个环节紧密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只能支持信息流,却无法支持支付和物流配送环节,造成资金流和物流的分离。
  3.企业内部系统和交易平台的整合。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要能够和外部交易平台无缝连接,交易环节产生的订单、资金收支、货物收发能够同企业内部系统有效通讯,保持数据的同步和一致。
  这样的阶段是电子商务应用的更高级阶段。把电子商务作为价值链集成的工具,探索如何将自己的价值链和信息系统和其供应商、协作伙伴、分销商、零售商的价值链进行集成,以使得效率最大化,成本最低化。“全程电子商务”可以被用来描述这样的一个阶段,全程,意味着企业信息系统从内到外,从供应商到客户,从信息流到资金流、物流的一体化状态。
  
  二、电子商务的支持者:全程电子商务——新的商务模式
  
  从电子商务的支持者角度来看,企业一体化电子商务的需求意味着新的商业机会。在isp、硬件供应商等一系列电子商务网络的支持者中,市场制造商和软件供应商是和企业联系最紧密的两类,它们对这种需求变化的感知最迅速,这也是全程电子商务概念最先由它们所提出的原因之一。
  1.市场制造商的全程电子商务。目前的市场制造商的功能并不完善。传统市场的功能主要有三大方面:(1)匹配买卖双方;(2)为与市场交易相关的信息、货物、服务的交换以及支付提供便利;(3)提供制度基础,如法律法规,使得市场运行更有效率。这三方面的功能在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上都是可以实现的。但是现有的市场制造商,尤其是b2b的市场制造商提供的主要功能还局限在发布、查询商业信息,简单的商品展示上,市场的信息服务功能有待完善,而支付、物流服务更无从谈起,需要靠交易双方通过传统的信用和合同方式进行保证,至于提供制度基础,则显得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
  “以协同交易环节中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为目标,…最终通过网络支付进入物流环节完成交易。”这是市场制造商从原有的以交易费用、广告费用为主要收入的商务模式,拓展到通过为企业提供交易环节的支付、物流和更细致的信息服务,获得更多服务收入的商务模式。这里的“全程电子商务”是指交易环节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一体化。

  2.软件供应商的全程电子商务。软件供应商的商务模式一直以来和其他产品的生产商十分类似:投资进行软件开发,通过销售软件产品获得利润,或者应企业的要求,单独为某些企业开发符合其业务流程的信息系统。
  但是软件产品的生产特性决定了单纯以销售软件产品的商务模式必须变革。软件系统开发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
  从表象上看,软件设计者和需求方的标准不一致。需求方以能用为标准,衡量的杠杆是思想;开发方以合同为标准,衡量的杠杆是技术。衡量杠杆的错位,使双方互相接近的方向发生了错位。这种错位导致企业不能预期上软件后会产生新的现实需求,而开发方引导的预期需求又不适合企业新的管理需求。当企业发现这个问题时,需求已被格式化和物化。
  从更深层次的原因上看,对于管理而言,面对由不同背景的人组成的不同企业,管理者不是追求最优秀的管理思想,而是追求最适合的管理思想。正是由于人的生产要素的不可复制性,以及不同生产要素结合(如人与机器,人与自动流水线,人与软件)而产生的生产关系的多变性,导致了企业对软件的需求不可能一成不变。很多软件开发者认为,随着需求方的管理者对软件的逐步理解,随之提出的需求变化会逐步减少,即所谓“软件越接近终点,其需求弹性就越小”的理论。然而恰恰相反,随着管理者对需求的逐步深入,提出的新的需求反而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具体。
  此外,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当中,改错、新增模块、为适应环境进行调整等系统维护工作所花费的人力、费用要占总成本80%。
  因此,一些软件供应商从销售软件,转型向销售服务。例如既是硬件供应商也是软件供应商的ibm公司,自1993年开始就提出“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的转型,认为创造价值的关键点在于提供解决方案,在于用户如何用这种设备去创造更高的商业价值,并且这种解决方案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随需应变”。ibm从销售软硬件产品转型到以服务费用做为新的利润来源。
  另外一些软件供应商则转而采用租用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软件产品,即asp模式。asp模式是在企业外包it服务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其目标客户以中小企业为主,asp以租用的方式代替了自行开发和运行系统,以集成套件代替了单一的某项软件功能,以分布式系统的操作取得了策略上的优势,从提供一个通用应用系统转变为按照功能、行业、客户规模、应用类型或者其中的任意组合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不过,asp更象是一个软件集成管理商而不是开发商,其提供的软件应用往往来自于不同的开发商,如何在统一的平台下管理这些软件系统,同时能够稳定地提供给企业使用,一直是asp重要的核心能力之一。
  而软件供应商针对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内外一体化需求而提出的“全程电子商务”,在收费方式上,采用了和asp相同的租用收费,在提供的价值方面则是在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主要内部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同时提供进行交易的交易平台和交易工具,以满足中小企业以低成本实现完整的在线交易过程。
  
  三、全程电子商务平台:新领域的竞争
  
  在原有的格局中,市场制造商和软件供应商的市场范围各自独立:前者是空间市场的技术支持者和实际经营者,它们提供了网上贸易的一个场所,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如阿里巴巴;后者为用户提供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外部交易的各类应用软件,如金算盘、用友。然而双方向新模式的转型使得双方的市场范围有了重叠:软件供应商所提出的全程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软件+交易平台+交易工具,其中后两项是市场制造商的基本价值所在,市场制造商目前尚在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市场功能,努力将信息服务、信用和支付以及配套的交易物流整合在一起,一旦整合完成,必然也会转向企业内部系统与空间市场的无缝连接,争夺软件供应商的原有客户。双方都需要借助自身所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以实现客户价值。因此,全程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争将是市场制造商和软件供应商采用新的商务模式对未来生存空间的竞争。
  这两类企业在竞争中都有各自的核心优势。市场制造商核心优势有二:其一是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交易用户,梅特卡夫(metcalfe)法则告诉我们,这个已经具备用户规模的交易平台,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其二是市场制造商对交易环节中各个细节的把握,具备有经验优势。而软件供应商则对于企业内部的管理流程有深刻的了解,有足够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
  至于中小企业,追求商务过程的一体化是奋斗的目标,他们具备的是选择的权力,全程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争的结果,将由它们投出的信任票决定。
  参考文献:
  [1]martin v. deise 等著黄京华等译:电子商务管理者指南—从战术到战略[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1
  [2]埃弗雷姆·特伯恩等著王理平等译:电子商务—管理新视角[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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