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信息不对称”引起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研究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涉足电子商务,目前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商务形式。尤其是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贸易市场中异军突起,并且已经深入到社会中的各个角落。但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以“诚信问题”为首的巨大隐患,这些隐患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诚信问题迅速、健康的发展。
一、我国现阶段电子商务诚信问题表现
在电子商务虚拟的网络环境中,网络空间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和扩展。现实生活中诚信严重缺失的现象,反映到电子商务的网购当中,已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的瓶颈。电子商务网购在给人们提供快捷、方便交易的同时,大量存在着诚信缺失的现象。
(一)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网络购物中满意度最低的五项因素中,商品质量排列第一,大多数的用户认为网购的商品质量有保障,而少数的用户对网购商品质量表示担忧。在有过不满意网络购物经历的用户当中,其中,由于商品与图片不一致造成不满意的用户最多,达到35.7%;其次是伪劣残损物品,有26.7%。”被广大网友称为“天使的图片,魔鬼的事物。”这些都是因为网购不能像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购物那样,能够对商品进行实际的选择、鉴别、查验,而只能通过商务网站上提供的商品信息来了解商品,并作出是否购买商品的决定,这样,消费者就难以把握商品的真实情况。同时,不少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就利用这一特点,恶意出售与网上商品宣传所不相符的瑕疵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当出现争议时又互相推诿,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二)消费者个人信息泄漏及愈演愈烈的网络
由于网络具有公开性,一些消费者在网购时,一般网站都需要在购物前注册个人资料,有一些网站在没有得到消费者的同意或者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网站商业目的或恶意将消费者个人资料传播或公开,消费者的个人隐私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网络欺诈是电子商务网购中最常见的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的网络欺诈行为主要是利用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间接性特征诈骗网上消费者的购物款。发布虚假的或者不完整的商品信息诱导网上消费者。比如一些商家只留下QQ联系,而没有其他联系地址等,这个时候消费者就要多留意了。当然,网络欺诈也存在着商品购买者发布虚假购物信息欺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情形。2010年7月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89.2%的电子商务网站访问者担心访问假冒网站;而他们如果无法获得该网站进一步的确认信息,86.9%的人会选择退出交易。互联网向商务交易型应用的发展,急需建立更加可信、可靠的网络环境。”
(三)网络交易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电子商务的核心是网络交易。在CNNIC发布的《2012年中国网络支付安全状况报告》数据显示:“网上支付用户遭遇支付不安全事件比例为3.2%,钓鱼网站诱骗支付占首位。有3.2%的网上支付用户表示自己最近半年曾经遇到过支付不安全事件。用户遇到的最主要不安全问题是遭遇虚假网站欺骗后贸然支付,有64.4%的比例;其次的是支付账号或密码被盗,有19.2%的比例。遇到支付不安全事件的用户中,40%有实际的资金损失。在遇到不安全事件时,34.2%的用户是申请支付机构解决;9.6%的用户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有6.8%的用户自己找不法分子追偿。有41.1%的用户并没有追究责任,而是自己承担损失。”
二、“信息不对称”是引起诚信缺失的主因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诚信缺失
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相对商家来说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并且由于网络安全没有保证,消费者隐私也有可能受到侵犯,并且对网络商家真实身份的认证、销售货物的真假也是让人怀疑的,这类问题直接导致了消费者对网络商店的信任缺失,最终导致消费者观望或抵制从网上购买商品,或者要求网络商家采取额外的措施来保证购物的安全性。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对所交易的对象拥有的信息是不一样的,即交易一方知道的信息而另一方不知道。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通过网页交流,很难有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于是双方无法准确知道对方的信用状况,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进行交流,在相互探索和尝试中交流。
对于消费者来说没有接触实物而仅仅凭借这些信息来决定交易是存在风险的。同时卖家作为一个以营利为主要的目标单位,往往容易隐瞒商品的不良信息来欺骗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还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商家往往会用价格水平表达质量水平,而消费者也只有通过价格来猜测商品的真假。
(二)网络交易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交易的逆向选择
一般的电子商务网站都有信用评价体系,每一笔交易的信用记录都是公开的。消费者倾向于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商家,因为良好的信用记录往往代表以前的顾客对商品的满意。在信用评价体系下消费者对商品的鉴别不仅仅求助于价格所透露的信息,也会相信先前的顾客的评价。
在电子商务中,一部分的商家为了增加消费者对其产品的购买,在提高其信用度方面使用了非正当的手段,或是由亲朋好友对自己物品进行多次购买,抑或是与贩卖不同类的产品的卖家进行互刷(互刷分为免费的和收费的,由于收费的互刷带来的效益比较大,因此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类方法来快速提升自己的信用。)因此,产生了逆淘汰现象,即坏的淘汰好的,劣质的淘汰优胜的,小人淘汰君子,平庸淘汰杰出的等等。逆淘汰现象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它是人们错误活动的结果,具有临时性,最终还是会遵循正常的淘汰规则。逆淘汰现象的产生导致各商家产生了新的对策以便应付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比如说打好价格战,压缩成本,降低产品的质量,减少运输成本而这些新的对策从而致使消费者对网络购物越来越不信任。有人说过,网络购物中有两个字最重要,那就是诚信!网络购物中诚信的缺失,不仅制约网络市场规模的扩大,也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不难发现,诚信缺失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这是由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润驱使人们藐视道德和法律而在网络这个“自由时空”中为所欲为。
三、建立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途径
对电子商务而言,诚信的问题更是一个核心、一个关键,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生命线。如果诚信问题不解决,对这个行业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
(一)建立电子签名和安全认证制度,确保交易主体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电子签名是指附加于数据电讯中的或与之有逻辑联系的电子数据。电子签名可用来证明数据电讯签署者的身份,并表明签署者同意数据电讯所包含的信息内容。建立电子签名制度目的就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从而使司法机关正确解决电子纠纷。电子签名安全认证制度。电子签名安全认证简称为“电子认证”或“安全认证”,是以特定机构对电子签名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电子签名制度注重数据信息本身的安全,电子签名安全认证则强调交易关系的信用安全、保证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
(二)逐步建立我国的诚信体系
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在电子商务模式下进行的商品交易和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的交易方式一样。在进行交易的各方参与者会遇到下列风险:交易各方的资信风险、产品风险,包括产品质量是否可靠、产品、产品品牌是否有假冒伪劣等问题;物权转移中的风险,包括先付款还是货到付款问题,产品如果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还涉及到物流企业的信用问题;支付风险,这里不仅是指网上支付过程中的支付安全性风险,而是交易中付款方是否付款问题;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风险,在交易完成后,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方能否履行其义务的问题等。由此诚信问题成为公众或商家最为担心的问题,要防范这些风险,必须建立起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的一些机构,包括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等协同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通。
(三)促进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发展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支持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中国电子商务联盟”,旨在通过建立权威、公正的第三方资信评价平台,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该联盟致力于营造放心的网上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以“鼎”为标志,就是要把业界优秀、领先的企业聚集在一起,以诚信的经营理念、团结与协作精神,共同推进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壮大。加入联盟,遵守联盟公约,促进联盟的发展,可以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第2篇:探讨有关电子商务诚信问题建设的研究
诚信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种制度。制度制约着进入所在领域的人遵守原则,起着维持平衡的作用。对于电子商务诚信问题建设的研究要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通过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面的互相协作,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并且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应该采用有力措施加以规范来促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一、政府机构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影响
1.1以宏观手段方式进行规划指导在电子商务组成中,既有包括银行、企业以及消费者这些直接参与者,又有包括税务、海关和政府部分以及治理职能部分等,因此可以说它的系统建设工程十分庞大。由于涉及广泛,所以对于政府以及各个行业的主要部门,不仅要进行资金投入,税收减免,技术支持,加大研究及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等多方面的提供支持与倾斜,加强研究,组织行业专家指导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特别是关税、知识产权保护、隐私权、安全题目等。还必须在产业升级的战略高度以及政策的角度加以推动及引导。
1.2以治理、监视及协调手段功能促进发展电子商务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及监视治理职能中,政府的治理监视职能还应体现在构筑一个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框架上。在加强治理与监视的同时,充分履行协调职能。政府通过治理、监视与协调手段来对电子商务中存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资料和稳私的保护、地位和效力、标准化、交易安全、域名商标、交易规划、税收等进行加强,进而保证国家电子商务战略的有效实施。
1.3以服务职能加强政府对企业的扶植政府应改变控制及干预思想,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及服务作用。一方面,要加强改进政府中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环节,提高公务员素质,提升总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对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及完善,包括对网上交易会、中国投资指南等信息平台升级。针对商务的信息资源,开发同时要不断完善,其中包括对商务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业务数据库的完善。最后,要从内外贸易、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救济等多方面为我国企业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从而保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的力度大大提升。这些都需要政府在引导服务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来发挥作用。
1.4以电子政务增进发展电子商务政府通过在网上进行电子采购及招标、电子邮购、电子化公文、电子税务、电子身份证、公然办公信箱以及直接的电子商务等大量政府事务。电子政务使得企业、个人准确及时获得政府公共信息,政府各种政策法规等,这种方式不仅极大节省政府、企业、公民办事中的时间、精力及本钱,更增进了政府效率。这些推动了电子商务向前发展,成为电子商务前进强有力的力量支撑。政府通过调节、执行财政政策为方式进行电子政务,也是电子商务的主导消费者。因为政府采购电子化可以带动一大批供给商进行上网交易,企业也加大网上交易手段,以此来促进企业信息化的进程。总之,政府带头应用电子商务,不仅可以进步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也可以通过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建立企业和消费者个人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二、企业在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影响
2.1企业的信用建设企业多以卖方的角色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发挥作用,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对电子商务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对信用水平的重要影响。通过企业的信用级别与相应优惠挂钩,使得两者成正比,可以很大的促进每个参与企业积极性来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首先,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形象的根本是要保证企业真实性和合法性;其次是要要真正建立起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最后是成立信用查询部门,向查询者提供企业的信用情况。
2.2企业信用管理技术方式(1)构建网上信用评估模型。企业信用部门在电子商务交易之前,首先应评估客户信用,可以根据客户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估,或开发出适合本行业特点和本企业特征的信用评估系统。(2)加强网上客户档案管理。企业应对赊销客户的档案一般进行定期审查,根据客户信用信息的变化,及时调整信用额度。(3)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回收机制。为了防止坏账,采取多种方式,由企业内部的信用部门负责追收账款。
三、消费者个人在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影响
3.1个人消费者的信用建设作为电子商务的最大的主导力量,个人消费者以对未来偿付的承诺为条件的商品或劳务的交易关系提高电子商务个人消费者的整体信用水平,个人信用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交易工具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为了解决现今开放程度低,使信用信息缺乏透明度,在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共享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等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可以结合以下手段进行展开。
1.从提高消费者道德教育及诚信意识加强电子商务伦理对于消费者个人诚信危机而言,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大学的商学院等机构,满足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需要,首先要通过进行许多必要的基础性研究工作,重建符合市场经济的、积极向上的新经济状态下的电子商务伦理建设;其次,可以通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提高消费者的伦理自觉性,使得消费者们对信息技术能够负责任地运用,能够在思想意识上形成一种对丢失诚信的反对体系,共同构筑电子商务诚信环境。因此,要加强电子商务伦理道德教育。
2.从消费者诚信数据库建立,个人信用历史记录完善
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来负责消费者个人的信用历史记录并建设诚信数据库,在消费者诚信数据库记录里面,为了保证有据可查,都会把消费者每一次信用付费、借贷以及交罚单进行有效的记录。由此,惩罚相应失信人员,进行诚信体系建设,这种实现在具体化、可靠性基础上所进行的“虚拟化”交易,可以有力加强消费者个人诚信数据库建设,完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和信用查询制度。
3.从网络安全管理健全,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需要广大电子商务企业、银行、物流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经过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进而来维护网络安全,让失信者没有钻空子的机会。针对目前发展情况,普遍采用的技术有网络安全技术和密码技术两大类来保障网络的物理安全和逻辑安全,其中网络安全技术包括操作系统安全技术、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技术、各种反黑客技术及漏洞检测技术等;密码技术包括加密技术、数字签名、论证机构和数字证书等。这些安全技术的应用,为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做出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信用管理技术对电子商务的促进
从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内部进行建设来看,是以灵活、科学的促进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技术的发展,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设,则是改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外部环境。可以通过下几个方面具体措施:
1.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立
作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当中必须重点建设的一个环节,支付环节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设是电子商务要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须得。其中,支付宝是以建立电子商务的诚信体系为己任的,它解决买卖双方的诚信问题。支付宝的中间担保式的电子支付模式,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2.网上信用销售评估模型的建立
对于根据电子商务交易一方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估,以及开发设计出适合本行业特点以及本企业特征的信用评估系统,是电子商务成熟市场企业信用部门在电子商务交易之前进行的,这也是评估客户的信用所采取的两种方式。
3.大力发展信用评价机构和信用监管机构
许多风险都会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涉及到交易的各方参与者中出现,主要包括:交易各方的资信风险、产品风险、物权转移中的风险、支付风险、售后服务风险、以及交易完成后,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方能否履行其义务的问题等。针对以上风险的措施防范,其中最有效地办法就是建立信用评价机构和信用监管机构来实现。
五、总结
信用意识是提高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核心问题,只有建立健全的信用意识及信用文化,把信用真切的深入人们认识当中,才能建立起健康的市场机制和社会信用氛围。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任重而道远,特别是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还有许多理论、技术,政策等多方面问题有待解决,只有在实践进行中不断探索。深信随着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加强,不断完善的信用体系,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