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首先分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现状,然后阐述会计师事务所涉足环境审计领域已成必然,最后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环境审计;必要性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战略问题,环境审计作为综合性的经济监督手段备受人们关注。
1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现状
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工作的功效不大,推动力空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环境审计依据不足
环境审计依据既是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是审计组织开展环境审计的前提。虽然新审计准则中已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但其仅仅是在注册会计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对环境事项考虑所进行的规范,而且其完善程度和适用性还有待验证。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一套被认可的环境审计准则。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会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而较少开展环境审计业务。
环境审计的开展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记录和反映其环境管理的情况,提供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然而,我国至今未建立环境会计,造成环境信息的确认、计量、披露缺乏统一的标准,环境信息披露产生随意性。因此,尽快建立环境会计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环境会计报告准则,规范环境会计核算对象及报告形式,并使环境会计核算尽快付诸实施,才能为环境审计奠定良好基础。
1.2缺乏专业环境审计团队
环境审计对审计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审计人员除了要有所需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外,还要求具备社会学、工程学、环境学、环境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中现有的审计人员绝大部分是财会、审计专业或经济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未全面涉及环境审计,而环境审计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不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随着环境审计业务的进一步拓展,环境审计中需要大量的专业环境审计人员。因此,缺乏专业环境审计人员也是当前阻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因素之一。
2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必要性
1992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了一份题为《环境审计和会计职业界的作用》的研究报告,指出注册会计师在未来环境审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我国社会审计而言,积极开展环境审计也是很有必要。
2.1有效满足环境审计信息的需求
信息不对称使社会公众对企业提供的关于受托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持有谨慎的怀疑态度。这些信息又是评价企业环境责任所必需的,需要对这些信息的可信程度进行鉴证。因此,社会迫切需要关于环境审计信息的中介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突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为社会公众提供环境鉴证信息的需要。
社会公众为了正确区分环境责任履行情况不同的企业,以便在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上进行差别对待,促进社会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需要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有关信息进行鉴证。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质特征和职业道德来看t由于这一中介组织的“第三者”身份,在业务处理时能够比较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环境审计服务活动,使确认的环境信息有较高的诚信度,比较容易被信息使用者接受。
(2)为企业提供环境审计信息服务的需要。
企业忠实地履行了受托环境责任需要注册会计师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以提高企业所公布信息的可信程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企业为了从资本市场上筹集所需的资金,会尽力披露一些投资者关心的有利的环境信息。为了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就需要聘请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这是独立环境审计产生的内部动因。
2.2拓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的需要
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在竞争中,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任务不是在有限的市场份额中如何分得一块大“蛋糕”,而是如何共同把“蛋糕”做大。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拓展审计业务,增加盈利渠道,从而增强自身的优秀竞争力。环境审计是审计的一个新兴领域,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继续存在,环境审计也会成为审计学中一个长久存在的分支。2.3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有效履行
环境责任的存在,在相关的主体中形成了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致,受托人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从事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而委托人也可能出于某种目的而隐瞒真实信息,结果使受托环境责任得不到全面有效履行。由第三方专家独立地检查和评价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和结果,既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促使受托人尽职尽责履行受托责任,又可以大大提高受托人出具环境审计报告的可信度,增强信息的有用性。由此可见,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独立第三方身份,为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措施
社会推动力空缺成为社会审计在环境审计领域发展的障碍,通过一些有效措施减少阻碍因素,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审计在环境审计中的作用发挥。具体来说,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和开展环境审计的措施和建议主要有:
3.1规范环境审计执业评价标准
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健全环境审计执业规范和评价标准,对环境审计的内容、范围、方法、报告等做出规定,使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2加快建立环境会计
环境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记录和反映其环境管理活动的情况,提供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然而,当前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水平与环境审计的要求严重背离。因此,我国需加快建立环境会计,同时加快环境会计在企业中的实施。一方面,要尽快制定统一的环境会计准则,给会计人员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应采取其他鼓励措施,鼓励企业对经济活动中的环境成本、环境负债和环境效益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促使环境会计的实施。
3.3提高环境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环境审计的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很强,其难度和广度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聘请环境事项专业知识顾问。也可以鼓励其成员取得注册环境审计师(CPEA)资格。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应重视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环境学及相关知识培训,重视吸纳环境学、工程学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建立起一支结构优化、高素质的环境审计队伍。
3.4积极借鉴国外环境审计经验
在与本国具体国情结合下,建立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环境审计制度势在必行。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在实施和研究环境审计方面总结了许多经验。如欧盟实施的环境审计制度(EMAS)、英国制定的环境保护标准(BS7750)、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15014000等都值得借鉴。
综上所述,环境审计需要政府、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同参与协作。会计师事务所以其超脱地位和特有功能实施环境审计已成必然趋势,其所发挥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是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