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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新警培训的完善

2015-08-07 09:1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狱警担负着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以及教育挽救罪犯的职能。加强狱警队伍建设,对于改造罪犯具有重要影响,做好新警的培训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本文通过研究1923年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颁布的训练所训练计划,结合当今监狱培训新警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当年的培训计划在许多方面对于如今的培训具有许多借鉴之处。

  论文关键词 新警 培训 罪犯

  一、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关于本监狱看守训练概述

  (一)司法行政部第4124号公文
  公文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调查,狱警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很多人滥竽充数,学力薄弱者较多,更有一些人在录用时,有舞弊之嫌。所以,由于看守人员本身素质不高,以至于无法对罪犯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和改造,使得罪犯再犯罪的概率越来越大,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险。针对此种情况,该公文指出,必须要严格狱警的考核方式。首先,要调查狱警的品行,对于一些品德败坏成绩优秀的人,也是不能录用的;其次,该公文还指出:要严格考场纪律,要派专员进行监考,严肃考场纪律;再次,对于任用后的狱警,还要对其进行持续性考察;最后,该公文指出:目前狱警地位卑微,应当适当提高狱警的待遇。
  (二)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对于本公文的执行方案
  鉴于司法行政部提出的第4124号公文,据调查,本监看守多未受过相当训练,所以决定在本监开办训练所。而对于提高狱警待遇方面,由于本监狱狱警的工资已为本地区较高,且根据本监狱的具体预算,提高本监狱狱警待遇已基本无实现可能。
  (三)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关于本监狱看守训练简章
  第一条指出,江苏第二特区监狱开办训练所是以造就狱务人才为宗旨;第二条指出,本训练所所长由典狱长充之,训育主任由第二科主科看守长充之,教务主任由第一科主科看守长充之,教授由各科所职员充之;第三条指出,本训练所的训练时间约为五个月;第四条指出,凡本监有相当学力但是没有接受过训练者也要接受训练;第五条对于学习的科目进行了罗列,分别是三民主义学说、现行监狱法规、刑法大要、刑事诉讼法大要、法院组织法大要、公文程式及纪录报告方法、卫生常识、指纹法大要、体操国技、械具使用方法及消防演习等;第六条指出,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将派员进行主试,成绩前三名将成为本监主任看守;第七条指出,凡是成绩不合格者将接受第二次训练所训练。
  (四)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关于本监狱看守训练上课规则
  第一条指出,凡本监狱有相当学力但是没有接受过训练的看守都必须进行训练,训练合格者才能继续成为看守。第二条指出了对于上课时间的安排:本监狱决定每日上课两小时,时间为午后7点半到9点半。第三条指出不得无故旷课或迟到;第七条指出,对于不同的课程,其所教授的老师是不同的,课时的安排也是不同的。还有一些隐含的上课规则,虽然没有在该规则中明确列明,但是根据档案材料可以得出,该看守所采用的是分别补习的方法;对于结业考试,将安排一共7天14门课程的考核。

  二、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开办训练所训练新警对于当今新警训练的启示

  虽然1923年已是久远的过去式,但是当时的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所制定的训练所简章以及上课规则对当今中国监狱训练新警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比较当时与现今的新警培训,我认为当时的新警培训在以下五方面对现今的新警培训具有重要意义:
  (一)因材施教,对症下药
  人与人在知识接收能力上是不同的,所以如果我们不能根据实际需要和新警的特点来训练,培训工作就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所以,培养新警的关键是要全面分析他们的个性、特点,对他们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在这点上,当时的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就做得很好。根据资料发现,该监狱采取了分别补习的方法,对于接受能力强和接受能力弱的同学分开补习,对于接受能力强的同学,安排较短的课时以及比较深入的学习程度,反之,对于接受能力不强的同学,则安排较长的学习课时以及比较基础的学习程度,这样更能满足不同新警的学习需求。然而,当今的新警培训中,几乎都是一把抓,这大大削弱了培训效果。我们应当解放思想,提高人性化、个性化的培训水平。 具体来说,就是要根据每个新警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训练方法,引入那种个别对个别的培训观念,从而提高训练效果。
  (二)师资保障
  专业和称职的教官队伍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条件。目前在我国的训练所担任训练的教官,大多是那些不入流的教官,他们本身素质就不高,而且在任务分配上也不明确。从档案材料中发现,江苏第二特区监狱的训练所教官都经过了层层选拔,且他们在分配任务上也有明确的分工:本训练所所长由典狱长充之,训育主任由第二科主科看守长充之,教务主任由第一科主科看守长充之,教授由各科所职员充之。所以,严格的选拔加上具体的分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训练队员。我们可以通过对教官进行培训,来加强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提升教官的各方面素质,使得他们能够满足教学训练工作的需要。


  (三)安排足够多的训练时间
  不能说训练长短对于训练效果具有决定作用,但是训练长短对于训练效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如果你的训练周期足够长,再加上行之有效的训练方法,那么你的训练的效果一定不会差;如果你的训练方法不错,但是训练周期太短,学员们都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吸收,这样的训练效果一定会大打折扣。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的训练周期是5个月,而当今我国监狱的新警训练周期,大多数都只有三个月。当今中国的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罪犯越来越多,如果对新警的训练时间再缩短,对他们的训练效果再大打折扣,那么他们今后将很难应付一些困难局面。我们应当适当提高训练时间,来保证学员的训练质量。
  (四)训练课程的涵盖面要更加广泛
  训练课程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个是理论知识的传授,还有一个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并且不管是理论知识还是实践知识,涵盖面都应当尽可能的广泛。只有这样,学员才能学到足够多的知识,在今后处理紧急情况时,才能更加从容地应对。在训练课程方面,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的训练课程比较广泛,看守训练简章第五条对于学习的科目进行了罗列,分别是:三民主义学说、现行监狱法规(具体包括监狱规则、看守服务规则、监狱处务规则、医务规则、修正看守所暂行规则、作业规则、收容所规则等)、刑法大要、刑事诉讼法大要、法院组织法大要、公文程式及纪录报告方法、卫生常识、指纹法大要、体操国技、械具使用方法及消防演习等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其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都比较完备,这对于学员的培训来说是十分关键的。而对于当今中国的新警培训而言,学科知识的覆盖面并不广,实践能力的培养相对比较侧重,对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则相对被忽略,且在实践能力的培养中,较为侧重走方阵、列队、会操训练等没有实际意义的训练,对于械具的使用方法等几乎都是一笔带过。而在理论知识的传授中,以传授狱政管理为主,其他的诸如刑事诉讼法、医务规则、法院组织法等较为关键的知识,几乎没有涉及。总之,在当今中国的新警训练课程中,轻理论重实践,实践中又只是去侧重那些缺乏意义的东西。我们需要对新警的训练课程进行改革:
  当今中国新警培训在训课程方面可以涉及以下几个方面:警察业务知识、警察业务技能、警察创新能力、警察信息能力、警察心理健康、警察职业道德、警体技能以及警械技能。 这些训练课程概括得并不全,但是原则应当是理论与实践并重,并且我认为应当更为重视理论一些,因为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在学员的课程安排上,应当理论与实践并重且稍微偏向理论部分,实践中多一些货真价实的能力培养,课程覆盖面尽可能的广泛,只有这样,学员的培训效果才能更好。
  (五)建立严格、科学、公正的考核制度
  考试是教学训练的指挥棒, 有什么样的考试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教学训练行为。对于新警培训,也可以通过完善考试、考核这一环节来指导和控制我们的教学训练,并最终达到提高教学训练质量、实现教学训练目标的目的。完善我们的考试考核制度最关键的是两个问题,即考什么和怎么考,其中考什么主要反映考试的内容范围和教学目标,怎么考则是考试的程序和标准问题。考什么和怎么考这两个问题同等重要,不可偏颇,否则就无法做到严格、科学和公正。根据档案资料,江苏上海第二特区监狱的考核制度比较严格。首先,他们会在7天内考核14门课程,所考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三民主义学说、现行监狱法规、刑事诉讼法规、法院组织法等;其次,对于考试,他们有严格的监考制度,由高等法院派专员来进行监考;最重要的是,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毕业,也就是说,其采用的是淘汰制,并且不是形式上的淘汰制,每年都会有一批学员未能通过考试。而反观当今中国的新警考核制度,首先,考核的科目十分单一,理论上主要是狱政管理,实践上主要是列队、走方阵,所考科目的涵盖面实在过于狭窄;更为重要的是,人人都可以通过考试,这种考试只是走过场,只要你通过了公务员考试,那三个月左右的培训期只要你参加,就能通过,所以,在当今中国的新警培训中,没有一个严格的淘汰制。有什么样的考试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教学训练行为,严格考试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新警培训是所有进入狱警人员正式履行职务前必须经历的入门性质的培训。其主要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培训促使学员树立牢固的警察意识和职业精神,尽快实现角色转换,掌握狱警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成为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作风上信得过的优秀的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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