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私法自治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可以自由的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确认和保障民事主体的自由即就是私法自治原则的核心。根据私法自治原则,法律法规赋予和保障民事主体在一定范围内都具有去通过民事行为、特别是合同行为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民法基本原则来说,把私法自治原则与其他原则对比,就会发现私法自治原则其实是对应着自愿原则和禁止权力滥用原则而且私法自治原则在合同法中比较凸显。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也有确认私法自治原则的相关规定,即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由他们自己的意愿决定的,且受法律的保护。这种自由的体现,免受公权力的干扰,能够自己决定、处理事务。但是,私法自治并不是完全、绝对的,且民法上所确认与保障的意思自治也是受到限制的。并且,意思自治与其受到限制的问题也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能够充分的限制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就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是能够切实的为人民大众带来利益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关键词】私法自治;意思自由;民法基本原则;价值利益
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民法的基础本质和特征,是民事行为的规范与价值判断标准。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有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私法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而平等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最基础的一项原则,就像是民法的支柱、根基,民法就是其支撑起来的高楼,没有平等原则作为支柱、根基,也就无所谓民法这座高楼;但是,私法自治原则才是民法的核心,是它活的灵魂。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最为主要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项基础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最主要的实现方式是由于民事行为和合同的方式实现。它作为私法最主要的基本原则,更多的体现出了平等、自由、独立等人权自由的私法精神。它保障了私人的权益,激发了社会民众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最大限度的追求跟人利益的时候也要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因为私法自治原则不仅是民法的理论基石,还是自由经济体制的一种理论表现,也是民法中的部门法的理论基础。鉴于此,我们应当重视私法自治原则的内涵,并致力于深入研究与探讨。
一、关于对私法自治原则的功能和限制问题的分析
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私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因为私法自治原则在各种制度上都有体现。例如,有物权法上叫所有权自由、继承法上叫遗嘱自由、合同法上叫合同自由。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1、私法自治原则的重要意义。民法作为私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一门法律,而公法是调整公共政治生活的法律。因此,他们所遵循的理论基础也不尽相同。公法所依据的基本理论是由国家意志所决定的,那么,民法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就是私法自治原则。私法自治也叫意思自治,是指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切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原则上国家不得干预。但当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纠纷通过相互之间协商不能解决时,国家公权力可出面解决。私法自治的核心,就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但是,在目前社会的经济条件下,国家因为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出于对消费者、劳动者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也要适度的限制私法自治;2、私法自治的功能体现。私法自治原则是建立在19世纪个人自由主义之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当时,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文化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废除公司的特许主义,保障了私有财产的处分权。私法自治原则在所有私法关系中都适用,特别是在财产法律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用私法自治的法律手段,将劳动与资本引至能产生最大利益的领域;3、当前社会对私法自治原则的限制。私法自治原则的内涵是自由、平等,但是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当事人之间达到自由平等从而去进行竞争也是有一定阻碍的。例如,一个劳动者,如何能与雇主以一种平等主体的身份去进行磋商劳动环境、劳动报酬等。因此,在这些不平等的条件下,即使是私法自治原则,也需要国家公权力介入,为处于不平等条件下的民事主体予以保护,以维护他们的权益,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就民法本身而言,对私法自治原则也设置有诸多的限制规定。例如,法律行为有悖于公序良俗的无效,以限制私法自治原则被滥用。
二、关于私法自治原则在民法领域内的适用问题
就私法自治原则而言,其本身就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民法最核心的原则。对于民法来说,私法自治原则是非常重要的,是它的最重要的理论原则。1、从民法总论部分来分析私法自治原则的适用问题。20世纪后期,我国民法已逐步确立了私权平等、私权神圣的法律思想。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一条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重要目标;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些立法精神,都体现出了私权神圣的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在我国民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有:第一是所有权的自由,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可以对其所有物自由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第二是结社自由,即是市民有组织社团的自由;第三是遗嘱自由,自然人有接受遗嘱的自由,反之,也有放弃的自由;最后就是契约自由,也就是合同自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缔结合同;2、针对物权法部分研究私法自治原则的适用。物权法定原则其实质上是物权创设问题的一种强制,是与私法自治原则的自由、平等理论所不同的。但是,也并不是说物权法定原则就没有自由了,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意志自由的创设民事权利和义务,享有使用、支配权利的自由,自由的选择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些方面,体现出其与私法自治原则有一定的联系;3、从私法内部来分析私法自治原则对民事主体的影响。私法自治是调整私人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而自治就是其最根本的特征。私法自治的意义在于,即是在私法领域里,只要法律允许,当事人没有违背法律规定,当事人的意志就能够在他们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使他们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也应该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表达予以尊重,不能随意干预。
三、纵观当前社会来分析私法自治对于这个社会的价值
1、私法自治有利于分解国家司法权力,实现权力的相互制衡,防止公权力独断专行。国家权力均衡,才有利于社会进步、发展,特别是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第一,私法自治原则有利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合同法就是私法自治原则有利于社会经济生活的体现。合同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就是商品交换,是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而出现的。商品经济越发达,发展越快,对合同的依赖性就越强,合同的作用也就越明显。而合同,也就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法律约束;第二,私法自治原则对于解决合同纠纷也是有很大作用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私法自治领域内都是平等的,都要遵循私法自治原则。而适用私法自治原则,大大的减轻了法院的负担,有解决了民事纠纷,既经济又实惠,对争议的解决还增强了效率。并且,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尊重和适用当事人自由意志选择的法律审理案件,简单明了,简便有益,对解决民事纠纷非常实用,大大的减轻了办案难度,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2、私法自治有利于维护当前的社会平等、自由,调节社会的效率。可以通过以下两点来分析。第一,私法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与意思自治想符合且有利于实现其所追求的价值目的。私法自治有权以自己的意志自由的实施私法行为,国家公权力或者是其他人不得随意干预。私法自治主要是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和他们出于其意志的选择,依据他们的选择而进行法律行为。私法自治原则重视对人的尊重、关心,并赋予私人自由的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且使利益最大化的得到实现,通过追求本身利益的同时,促进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乃至社会进步;第二,私法自治原则有利于使确定性和灵活性达到和谐统一。现代冲突法学说突出强调法律灵活性的适用问题,注重保护个人利益与弱者的权益。但是在关注个人利益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兼顾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发展。因此,要寻求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公平,其实现工具就要具有灵活性的冲突规范。
总之,一直以来我国的私法自治都相对的欠缺,又因为我国在一段时间内长期盛行着计划经济,所以私法自治原则相较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来说,在我国的发展还是相对落后的,并且不完善。基于私法自治的重大作用,为了我国立法的长远发展,我国更加应该重视强调私法自治原则。
参考文献:
[1]韩伟.私法自治的历史演变与民法体系的完善[D].复旦大学,2009-09-12.
[2]于飞.论意思自治原则在侵权冲突法中的适用[D].苏州大学,201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