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论文摘要…………………………………………………………………2
一、我国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的现状……………………………………3
(一)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3
(二)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高…………………………………………4
二、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的途径……………………………………6
(一)加强法学教育,严把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关…………………6
(二)实行庭审制度改革,完善司法的独立制………………………7
(三)完善司法监督,加强党对执法队伍的领导……………………8
参考文献…………………………………………………………………10
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执法队伍中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在逐年提高。但是,执法队伍中某些执法人员由于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粗暴执法、违法执法、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事件时有发生,虽然这些事件数量不多和所占比例不大,但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负面影响却十分巨大。要实现依法治国,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就必须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道德优良的执法队伍。
本文就如何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从两个方面谈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一、我国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现状。WWW.133229.cOm在第一个大问题中,又从两个小的方面进行论述:(一)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列举了外国和我国、中国国内部分行业执法队伍人员现状,以数字的形式真实反映了执法队伍现状。(二)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高。从大的方面和案例充分反映了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高的真实情况。二、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的途径。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是执法队伍战斗力的关键所在。针对我国执法队伍人员现状,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了如何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的途径。(一)加强法学教育,严把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关。(二)实行庭审制度改革,完善司法队伍的独立制。(三)完善司法监督,加强党对执法队伍的领导。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途径,切实达到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的目的。
[关键词]行政执法 素质 司法独立 司法监督
我国古代思想家孟轲的《孟子·离类篇》里有一句名言:“徒法不能以自行。”意思是说,即使是再好的法律也不能自动实施,它必须靠人去了解、掌握和执法。马克思也曾说过:“要运用法律就需要法官。如果法律可以自动运用,那么法官也就是多余的了。”法律要靠人去运用,法律制定的再多再好,如果人不去运用,如果人的运用不当,也就实现不了法律要达到的目的。依法治国,关键在执法必严;严格执法,主要要抓执法队伍人员的素质建设。这就要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能正确的认识和处理言与法、权与法、情与法的关系,明确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决反对以言代法、以权乱法、以情匡法,做到严明、严格、严肃,切实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事。执法,是以法律实施的主导环节,执法人员是公正执法的关键。它特别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执法公正、坚持正义、程序合法;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一切公民不受无辜的、非法的侵扰和迫害;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追究,严格依照事实的法律,依照法律程序审理和作出裁决;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或处理结束后,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在适用程序上有不当时,应及时依法予以纠正。可见,依法治国,执法重要,执法人员的素质建设更重要。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客观上要求必须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道德优良的执法队伍。
一、我国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的执法人员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指引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执法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国家立法的步伐相比较,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对执法队伍的要求来看,我们的执法队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执法队伍建设虽然有了明显加强,但由于受国家编制限制,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还不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整个执法力量与整个人口比例严重低于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执法队伍人员数量的严重缺乏,严重的制约和影响了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化国家的进程。仅以律师队伍建设为例,就面临着数量不足的严重问题。据司法部最新公布的数字,我国现有律师12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万多家,平均每万人中不足0.9人,而日本约1/900,澳大利亚为1/557,美国是1/320。我国的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律师工作难以开展,有些县级律师事务所连一名具有律师资格的人都没有。尽管近年来,我国律师队伍有了较大发展,从1992年的5万余人增加到目前的12万人,但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律师、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都存在着严重不足,司法执法力量的配备人口之比,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而且比多数发展中国家低得多。目前,我国律师占全国人口的0.01%,而英国律师占全国人口的9.08%,法国占3.1%,德国占6.07%。就拿我市来说,目前基层派出所除了所长、指导员、副所长3人,其余大多为合同民警;基层法庭也只有四个人。再如,截止2003年底,市农机局农机监理所只有正式在编人员15人,却要管理全市大中小型拖拉机12915台,联合收获机648台,农用运输车31074辆,以及其它饲料粉碎机械、渔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工程机械等十几种机械及配套机械105000余台件,各类机动车驾驶员6万余人。要想管好这些驾驶员和机械仅靠这15名执法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给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难度。
(二)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高
就全国整个执法情况来看,执法队伍是一支好的队伍,执法部门绝大多数同志是好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他们政治上靠的住,作风过硬,肯吃苦。但是执法部门也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公正办案,使得群众蒙受冤屈,告状无门;而有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公然执法犯法,大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甚至阻挠办案,严重影响法律的正确实施;更有甚者,少数执法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越权介入经济纠纷,参与绑架“人质”,勒索钱财,或者大搞“金钱案”、“人情案”等等。这些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党和执法单位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现象都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有关。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公检法干部中低文化程度占有很大的比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只占3%-4%。不少干部素质过低,无法胜任政法工作需要。这种情况虽然近些年来有所改善,但不容乐观。据《法律日报》载,全国公安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民警已由1991年的约16.8%上升到1994年的22.8%。法官、检察官队伍中的大专学历的比例稍高一些。目前,全国法院系统25万干部,本科层次的占5.6%,研究生只占到0.25%;全国检察院系统18万干部,本科层次占4%,研究生占0.15%。律师队伍中大量缺乏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的“三懂”人才,缺乏从事金融、证券、股票、房地产、知识产权、海事等专业律师。执法队伍中,绝大部分未受到严格正规的普通高等教育的训练,基本上是成人大专学历,大专专业素质难以保证。相当一部分人是靠“过硬”关系进入政法领域的干部子女,而那些正规高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难以分配到政法战线,以上这些情况也是造成执法人员低素质的主要原因。另外,部分干警的敬业精神、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偏低,甚至与黑帮结合,做后台,疯狂敛财,欺压百姓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大河报》今年6月14日刊登的“接警不出警”。今年5月14日凌晨1时多,湖南省常宁市宜阳镇茶箭村,一名歹徒摸进丽丽(化名)(9岁)的屋里卡住她的脖子抱起就往外走,丽丽拚命反抗,惊醒了熟睡的奶奶和爸爸,当大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歹徒已经夺门而逃。案发10多分钟后,村党支部书记第一次拨打110报案,宜阳镇派出所吴志刚接到110指令后无动于衷。久等民警不来,村民又第二次报案,吴接电话后说要受害者第二天到派出所报案,这时丽丽血淋淋回来,村民第三次拨打110,说女孩已回来,被强奸,请民警赶快破案,110民警秦娟未对报警及时处理。此事直到第二天上午10时50分,派出所民警才来查看现场。事后检查机关办案人员乘座该镇派出所警车以40公里的时速,从该派出所的现场不会超过6分钟。
再如《大河报》于今年6月14日同一天又以“一个山区县的‘无间道’”为题,翔实报道了发生在山西省吕梁地区中阳县的一个真实故事。该县“燕子帮”的“大佬”杀人出事,牵扯出了“燕子帮”帮主冯小春以及原中阳县公安局局长刘植生、原中阳县公安局纪检书记李保全以及其他干警和众多的“燕子帮”成员,更为可怕的是该帮先后有15名成员考入警校,并且有些已分回该县公安系统工作,这些“内鬼”先后18次通风报信,帮助其他成员逃脱。该帮成员成立组织,歃血盟誓,街头火并,暴力敛财,寻找靠山,官黑结合……他们杀人、强奸、轮奸、盗窃、寻衅滋事、破坏公共财物……公安系统的靠山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沃土和条件。虽然案件中的警察在公安系统是少数,但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却是巨大的。从中可以看出,少数干警蜕化变质、素质之低、责任心差、业务水平低、作风粗暴和做为人民警察的要求标准相距甚远。再从全球范围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规定,初任法官必须通过严格的国家考试,有的还经过必要的学习或培训后才能任职。一些国家还规定,不同等级的法官,除具备必要的任职资格外,法官必须经过严格的高等法学教育,毕业后做律师多年才有资格参加法官资格考试。而且在经济发达国家领导人中,许多是学法律专业的。
二、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的途径
执法队伍素质是执法队伍战斗力的关键所在。针对我国的执法队伍现状,需要大力加强执法部门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加强法学教育,严把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关
中国已加入wto,面对世界各国,实行依法治国,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必须要有一个很大的提高,不仅要学法、懂法、熟练掌握各种法律规定,更要理解法的精神。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执法队伍中学过法律、懂得法律的专业干部太少,受过严格高等法律教育的专业人员更少。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法学教育,对现有人员中不懂法的,应加强培训力度,限期达到规定学历和专业水平,经培训后达不到要求的应当调离岗位或清退,这就要求敢予辞退执法队伍中专业素质不合格的人员。另一方面,要通过专业考试录用大批专业人才,在招考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法律素质,以避免将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拒之门外。现如今,有部分地方已开展执法人员进行公开招聘,使掌握法律专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执法队伍中去,这也是我国对严把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关的重要手段。从长远来看,依法治国同时对法律人才的数量、质量还需要很大的提高。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加强法学教育,培养大批法律专业人才。而且适应依法治国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必须进行法学教育改革,培养大法律人才。这些人才必须是法学理论功底深,各部门法都普遍系统地学习过,能胜任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工作的人才。这就需要对教学内容进行改革,使教学内容与培养大法律人才相一致。其次,要突出实践环节,从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为培养大批政法干部着想,要多安排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或边学习到实际部门锻炼作对口培养,以便使所学理论运用于实践,或是依实际需要来学习理论,培养实践型理论人才。再次,要推行素质教育,必须注重培养人才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不仅要进行专业知识的教育,而且要让他们有广博的知识面,培训要博专结合,形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要进行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的教育,使他们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为向执法队伍输送合格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行庭审制度改革,完善司法的独立制
实行庭审制度改革,就是要变原来庭审方式为“控辩式”,实行由公诉人和辩护人在法庭举证同时,法官保留补充调查权力的庭审方式。“控辩式”不仅有利于法庭审判的实质化,有利于诉讼民主,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权益,而且就实践来看,它有利于检察官、法官、律师素质的提高,采取“控辩式”庭审,被检察机关选派出庭的检察官,在开庭前需努力熟悉案情,充分作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研究所要出示证据的内容和程序,在庭审中全神贯注,一丝不茍,以防出现差错,这不仅有利于检察官业务能力的提高,而且还能保证司法公正;律师在开庭前,凡是需要调查的,都会主动而认真的调查,质证和传证人作证的要求也非常的积极,使辩护力度加大;法官由于不再在庭审中担负出示证据的任务,就能集中思想和精力认真听取、分析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和意见,从容指挥庭审活动,能避免判决前的主观倾向性,做到裁判公正。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还要完善司法独立制度。司法独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要素之一,只有做到司法独立,才有更有效地保障依法治国的实施。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质虽然十分关键,便能否做到司法独立,才是关键中的关键问题,也是制约执法人员素质提高的重要因素。我国宪法虽然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作了规定,但是我国司法独立制度急需完善。由于司法未真正独立,在实践中,有些审判人员害怕影响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怕有关单位和有的领导同志干涉,不敢公正审案,作出枉法裁判,法院甚至成了政府机关的执行机关。这些都影响着执法人员公正审判和严肃执法。执法队伍自身素质不高并不怕,它可以通过学习、培训,加强法学教育等途径提高,可怕的是执法人员不能公正运用法律,滥用权力。司法公正一般被认为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和最有效的手段。如果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能保证,连法院、检察院以及刚刚建立起来的律师制度都被污染而失去公众信任,那么谈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问题就是一句空话。
(三)完善司法监督,加强党对执法队伍的领导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必须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使执法人员主动地依法律规范指导自身的执法活动,并且始终如一的坚持正义,秉公办案。但是,仅仅依靠执法者的自身监督还是远远不够的,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特别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制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从监督的机制上讲,执法机关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方式应该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一是党的监督,党对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是根本性的监督,这是由我们党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与执法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二是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委对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是法定的,因此执法机关必须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三是群众监督,群众监督具有公正性和广泛性,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只有将执法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才能更好的履行其执法职责,真正做到执法公正,执法为民。四是舆论监督是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五是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执法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这一监督可通过制度监督、制约监督、组织监督等方式进行。随着国家法制建设对执法人员素质要求的提高,司法监督显得更加重要。我们已有了《人民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可以自上而下对执法机关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许多法律的颁布实施,使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又受到了自上而下的监督。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监督的不断完善,使那些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犯罪行为大大收敛和减少。大量事实证明,只有不断的完善司法监督制度,把以身试法者毫不留情的清除出去,才能造就一支合格的执法队伍。与此同时,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必须加强党对执法队伍的领导。各级党委必须进一步加强执法部门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的建设。把执法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常议常抓,从严治“官”,从严治“警”。要按照“工作过硬,思想过硬”的要求,遵循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要认识到加强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完整统一性,党对执法队伍的领导主要是为执法部门排忧解难,支持和帮助执法机关排除多种干扰和阻力,为执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和严格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加强党对执法部门的领导,要求党委改变过去那种包揽、干扰具体司法业务工作的做法,支持司法部门独立行使职权。只有这样,才能大大提高执法干部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执法队伍素质得以真正提高。
参考文献资料
1、《宪法学》魏定仁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行政法学》罗豪才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法学概论》吴祖谋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4、《法理学》沈宗灵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民事诉讼法学》柴发帮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公证与律师制度》陈光中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