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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法视角看我国的公务员工资问题

2016-10-26 14:3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持续走热,本文基于对公务员收入的状况的分析得出,高收入、高福利是其主要的利益驱动因素。但是,公务员的收入与国外以及国内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都显得有些过高了。文章在探究公务员是否该有所得的同时,也给出了调整、完善公务员劳动分配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及其他收入现状

 

  公务员工资高、福利好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但公务员的工资到底有多高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2003年我国公务员年均工资为15487元,与当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均16024元的工资相当。2008年我国城镇机关年均工资达33869元,既高于事业单位29758元的年均工资,也高于企业单位28359元的年均工资,而当年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则为29229元,机关工资属当年最高,与03年相比差距也在拉大。仅通过这些数据,或许很难给人工资高的直观感受,我们再进行一下与他国的对比。据相关文章数据,2006年美国联邦统计局制定的贫困线标准是年收入1.0294万美元,美国公务员的工资不到其贫困线的7倍。而09年我国公布的贫困线标准是人均年收入1196元,我国公务员工资约接近于贫困线标准的30!2009年新加坡公务员年均工资为235475元,还低于全国工资排名第100位的筑路工人的286848元。从全世界来看,各国公务员的年均工资一般是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而根据我国2008年的数据,此差距则达到了6倍。从纵向数据来看,公务员工资的增幅也相当可观2008年我国公务员工资的增幅到达了17.2%,几乎是当年GDP增幅的2倍,而与此同时许多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却迟迟未涨,或者涨幅也远低于公务员工资。可见,从我国国民收入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无论是自身比较还是和他国比较,都是相当高的。

 

  而上面所说的仅仅是统计局公布的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状况,还不包括公务员收入中的大头,奖金、补贴、津贴等等,乃至灰色收入。这部分的数据是很难统计的,只能凭经验略做估算。如网上曾有一北京的公务员自爆其基本工资仅900多元,而最后到手的工资加补贴竟超过7000元。

 

  尽管国家一直在采取各种措施规范公务员收入,但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现象仍是屡见不鲜。20067月,中国实行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同时开始对中央机关、各省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计划用3年时间,将地区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并通过行政手段削峰填谷,使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此后,各地陆续开始清理合并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原先不上台面的收入被取消或变成明补,这也被称为阳光工资改革。

 

  以江苏南通为例,在江苏公务员实施阳光工资制度后,其年均工资应为62000元左右,但实际上一般公务员一年最终到手的工资在十万元以上,如果单位、岗位较好,如在地税或海关或交通局等,那么收入更高。除此之外,南通市政府还为公务员开发了低价集资房小区,就位于市政府大楼边上。并将住房按面积从大到小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职位高低进行分配。从父母为公务员的朋友处了解到,他们购买的价格一般为3500/平方米,而该小区的对外售价则高达17000/平方米。按照150平方米的C级房来算,公务员实际获得约200万的福利。另据笔者了解,在成都市的高新区,也有很大一片小区是以单位住房名义以低价买给公务员的。当无数家庭都在为高房价苦恼、奋斗时,公务员(当然不是全部)却能以低价购买到相当豪华的住房。

 

  除了难以想象的奖金、津贴外,还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就是三公消费,虽说国家今年要求相关部委公布三公消费情况,但似乎是雷声大雨点小,估计一旦如实公布,也着实吓人。根据民间的相关调查,我国目前每年的三公消费接近9000亿,以全国800万公务员计算,年人均消费超过10万,3倍于其基本工资。这其实也是公务员实际收入的一部分,出门有公车、旅游也能报销、吃饭喝酒更是公款吃喝,公务员的生活成本一下降低不少啊!其工资可都是实打实地装进自己的腰包。

 

  除上述以外,公务员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退休等许多方面,都享受着平常人没有的方便和利益。在退休方面,在笔者家乡东南沿海地区,省一级干部的退休工资能达到每月20000元以上,就算是一般公务员,也是企业退休人员的23倍。

 

  笔者认为以上应该列举了我国公务员实际收入的主要来源,从实际情况看,根据本人分析,普通公务员的年均实际收入(不包括三公消费、买房福利等)应该在8万至10万左右,当然经济发达地区还会高一些。可见,公务员的工资应该还是较高的,而且十分稳定可靠。

 

从行政法视角看我国的公务员工资问题


  二、公务员收入待遇的合理性分析

 

  公务员作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在收入方面享受同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较高的待遇也无可厚非,这在公务员法中也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我国公务员的收入与我国目前国民收入的平均水平相比,笔者认为显然是过高了。

 

  从立法角度看,《公务员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而根据现实情况,公务员无论是在工资方面,还是在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待遇,都远高于企业的相当人员。当然此处的企业人员我认为应理解为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而绝不是垄断性国企的人员,否则公务员工资是有点低了。

 

  从公务员的性质和社会分工看,笔者以为,公务员这一职业在现代社会的职业分工中,应该说还是属于相对轻松、技术难度相对较小的职业。因为与企业工人相比,其劳动强度低、工作环境也十分优越;与大学教授、金融业人员等相比,其技术性低、工作难度也小。而在现代社会中的高薪人员应该包括两种,一种就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者,其职业技术性、专业性要求极高;另一种就是体力劳动者,其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恶劣,做着别人不愿做的事,理应获得相应回报。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当然是指普通公务员,不包括一些研究所、政策制定性、领导性岗位),其职业的难度、技术要求都是相对较低的,主要就是执行政策、审批文件乃至简单的电脑输入数据,有点类似于现代服务业或者说是流水线生产。而这样的职业却能拿到如此高的薪水,显然是和当代社会的职业分工不符的,也是不公平的。如在新加坡,2009年公务员年均工资为235475元,还低于全国工资排名第100位的筑路工人的286848元。因为其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都不能和工人相比,这一现象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普遍存在的。

 

  从现实角度看,我国现在公务员这一职业的从业人员应该说都是社会的精英,学历都很高,有些岗位的基本要求都是硕士、博士毕业或者985高校毕业,公务员能吸引这些人的重要一个原因我认为就是高薪、高福利。但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公务员岗位其实并不需要如此顶尖的人才,这些人应该更多的进入创新性行业或者自主创业或者选择研究性职业,这样或许他们对整个社会和国家的贡献会更大,他们所关注的不应该是公务员的稳定和福利。当然这种现象的原因更多是人的主观因素和家庭影响,但公务员的高收入也客观上湮没了我国一大批精英人才的斗志。

 

  综上,无论从我国的国情和发展状况来看,还是从高收入的影响来看,我国公务员的工资都是超前的,不应该这么高。

 

  三、一些建议

 

  虽然说公务员的收入不会因为这篇文章或者是社会上的一些反面声音就降低,甚至会越走越高。但在文章最后提出一些建议或者说希望,笔者认为还是必要的。

 

  首先,公务员工资及其他收入应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第十二章的规定,根据我国国情、发展情况及国民收入水平,参照企业相关人员的工资状况来决定。而不是一味与国外相比,这没有可比性。

 

  其次,公务员工资和其他收入状况,应该向全社会公开、透明,而不是当做国家机密极力隐藏。公务员工资、福利的增长、发放,也不应该过于随意,而应该征得全国人大及地方人大的批准,避免现在有些机关年末钱多就发的现象。专家认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已成当务之急,不仅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

 

  再次,公务员应该对自身职业有一个较准确的定位,不应该和社会上的高收入者或者是国外的公务员对比,觉的自己收入低。应该从自身职业和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判断自身的能力和收入。

 

  最后,我国现在存在的不同等级公务员和东西部公务员巨大的收入差距也应该得到关注和有效解决,据有关数据,2003年公务员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与收入最低的陕西省的收入差距比例为2.81。应该将不同级和不同地区的公务员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这也是为公务员的全国性流动创造条件。

 

  作者:严驰恒 来源:西江月·中旬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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