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慈善救助是中华民族世代相承的传统美德,慈善事业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重要载体,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重要成果,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向,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在完善慈善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澄清慈善事业的模糊认识,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慈善事业;社会保障;经济伦理
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初步形成,慈善组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日趋活跃,参与慈善捐赠的公民和法人不断增加,慈善捐赠款物呈逐渐增加趋势,受益人范围不断扩大,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日显突出,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然而,比照发达国家,中国的慈善事业依然是不完备的,这既有慈善法制建设落后、慈善组织体制不健全、慈善文化环境缺失的客观原因,更有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对慈善认识不完全的主观因素。‘因此,推进中国现代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首先必须澄清人们的模糊甚至错误认识,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打牢思想基础。
一、慈善捐赠是不是富人的专利?
在中国当前的慈善活动中,捐赠是一种最为普遍的方式。所谓慈善捐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或资助不特定的社会成员而无偿地向公益性社团法人和事业法人或代表受资助不特定人利益的临时机构捐赠资金或实物的行为。因此,从理论层面说,慈善捐赠应该是-部分人将财富无偿贡献出来,用以帮助需要帮助的一部分人。wwW.133229.cOm从实际操作层面看,每次灾难或重大事件发生以后,富人个体的捐赠数目往往比较大。手是人们便形成一种观念,认为慈善是富人的行为,与平常百姓并无关系,甚至有人认为行善是富人的本能,是富人的专利,是富人的救赎行为。这种观点有不妥之处。
第一,慈善捐赠首先需要富人慷慨解囊。改革开放初期,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一跃成为中国的富人阶层,但他们的发家并不单纯是靠他们聪明与能干,并不完全是个人奋斗的结果,而主要是靠得到了这个社会的厚爱。但就是这种社会资源的不平等造成了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1985年至1988年由1:1.72扩大到1:2.05;1989—1994年上半年,则由1:2.10扩大到1:2.71,1995年为1:2.78。”另据有关调查显示,截至目前,穷人占了全国总人口的80%,富人占了20%,但是占全国总人口80%的穷人所占的全国财产总量只有55%,而占人口只有20%的富人却拥有了45%的财产。因此,富人阶层在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所占有的财富比较多,有足够能力回馈社会。而且“富人”并非只是一个资本概念,而更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按照基本的公平原则,他们理应比穷人或平民百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正如美国钢铁巨子卡耐基所认为的,财富并非单纯个人的产品,而是社会的综合果实。当财富在自己的手中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必须把这份“为了社区利益神圣的信托”最大效率地返还给社会。他在临终时告诫说:富人在道义上有义务把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分给穷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所以慈善需要富人的慷慨解囊,抛开富人的慈善责任谈“人人慈善”是悖谬且危险的。
但不容乐观的是,中国慈善事业与富人财富的增长并没有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我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美国的企业和慈善家,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作出的慈善公益捐助有6700多亿美元,占美国gdp的9%。中国富裕阶层的慈善行为从总体来说仍然是比较消极的或者是有顾虑的。有关资料也显示,中华慈善总会每年吸收的捐款,中,富人捐款数目只占捐款总数的15%。因此不应该将慈善捐赠的所有来源锁定富裕阶层,慈善捐赠并不是唯独富人能做的事情。
第二,慈善捐赠同样需要普通百姓。有一组数据值得我们反省,中华慈善总会每年收到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的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而美国的慈善捐款中只有10%来自公司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的捐款来自民众。我们在指责国内99%企业没有捐赠的同时,也不应该忘记90%的大陆公民也没有给慈善事业尽力这个事实。相比之下,普通百姓是不是也感到汗颜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运行活动的逐步规范,一夜暴富已经成为明日黄花,经济主体的财富积累必须向合法经营、理性取财和有序发展回归。同时,国家正在出台一系列措施,抑制贫富差距的继续扩大,不断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条件,使得平民百姓逐步过上小康生活,经济水平中等以及以下的人口应该还是目前的主要人群。
“平民慈善”是“富人慈善”的有效延伸,慈善事业需要全社会人人参与。一方面是因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只有全社会的人都参与了,众人拾柴火焰高,慈善所发挥出的作用力才会更大,慈善的伦理价值才会更加久远。另一方面是就全社会的每个人来说,他的确是需要去参与的。因为一个人的一生充满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完全不能保证自己不需要任何帮助。所以你今天去救助了别人,说不定明天别人就会来救助你。再一方面,一个人也有义务在有能方的情况下去帮助别人,这是由人的精神需要决定的。当人们在满足了自己的物质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之后,去帮助他人,即追求和谐,追求崇高,那是一种很自然的事情。
二、慈善事业何以走向民间社会?
慈善组织一般有官办、官督民办或民办三种形态,但在中国历史上慈善事业最主要的还是通过官办或半官办的形式发展起来的,因此,我国长期以来就形成了“政府做慈善”的思维方式。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在现代慈善文化还不厚实、慈善组织运行还不成熟的情况下,离开政府很难开展慈善活动。但这恰恰是慈善的误区,甚至也是中国慈善事业不发达的误区所在。
慈善事业到底该由政府来完成还是民间组织来完成,这是一个涉及到政府职责定位的重要问题。周秋光先生认为:“慈善是一种社会行为,是指在政府的倡导或帮助与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或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高尚无私的支持与奉献行为。”因此慈善是基于公民自愿原则的事业,慈善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它的非政府性质。政府只有支持和扶植慈善事业的发展,不应去干预慈善机构内部的正常运作,更不能把慈善机构当作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慈善事业必须走向民间。
如果政府过多地干预甚至参与慈善运作,将产生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第一,如果将慈善事业官方化或半官方化,以政府的权责渗入慈善机构的职权范围,势必会影响慈善机构开展慈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二,政府组织对慈善活动的过多干预会给那些大力捐赠者带来被人认为并非自愿而只是屈从于政府的压力或有向政府邀功请赏之嫌,而使得许多原本乐意捐赠的人会心存疑虑,却步不前,从而影响善款的募集和筹措,影响社会上捐赠者对慈善事业的捐赠热情。第三,政府过多干预慈善行为,会给受救济者带来心理上的茫然,产生感恩思想的困惑。受救济者是感恩于捐赠者、慈善机构还是感恩于参与慈善运作的“好政府”呢?第四,政府一旦介入慈善事业,就必须在财政方面承担义务,那么由此又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
关于慈善事业的民间化,国外和中国近代有些经验可以借鉴。美国有着成功的办理慈善事业的经验,那就是私人公益事业的广泛兴起,即让有钱的人捐出自己富余的钱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去做有益于社会和人群的事。中国近代史上天灾人祸可以说达到了极点,然而绝大多数的人们最终能够从死亡线上走过来,其中主要依靠的并不是当时的政府,而是社会上大批的慈善家和慈善机构的救助。我国因为慈善事业刚起步不久,尚处于一种官办的状态,几乎所有的慈善机构都是附设于民政部门,作为临时性的扶持是可以的,长此以往则不可,因为这不符合办慈善的宗旨与发展方向。因此,有学者认为,坚持慈善事业源于民间,由民间机构经办并造福民间,让慈善事业由单纯富人的事业变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事业,把官方或半官方的慈善团体还原为民间慈善性团体,这既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必然趋向。
三、慈善运作需要专业化模式吗?
长期以来,慈善事业在我国基本上属于带有较强行政色彩的社会活动,几乎每一次重大的慈善活动都离不开政府的倡导和号召,离不开新闻主流媒体的宣传和鼓动,这就使得不少人认为,当慈善需求产生时,只要政府一号召就可以一呼百应,老百姓只需把款物交往指定地点就ok了,慈善是一件非常简单易做的事情。还有,慈善机构是一个非营利组织,往往由志愿者自愿参加,这就使得人们很容易认为,慈善组织是十分松散的,管理也是十分随意的,这是对慈善组织性质和运作方式的误解。那么,慈善事业需要专业化运作吗?回答是肯定的。
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和手段,缺乏专业和职业人才,使得慈善事业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慈善资金和物资不能及时到达受助者手中,有些款项和物资去向不明,极大地抑制了捐助者的积极性,也是许多企业消极捐赠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专业化发展的实际需求来源予以下具体事实:第一,目前我国慈善界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如被誉为“中国母亲”的“慈善家”借善款私自敛财、贫困学生受助不感恩、受捐病人隐瞒受捐实际需求、受助者用善款做生意等,不仅反映了受捐者的道德缺失,而且也反映出过分依赖道德自律而忽视专业运作所产生的现实困境。第二,许多涉及到慈善运作的具体业务问题,比如复杂的免税程序如何解决、从事慈善义工服务受伤怎么办、如何界定善款使用“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如何促进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等等问题需要专业化甚至法律化解答。第三,慈善机构是一个非营利组织,组织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较为独特的问题,如目标模糊问题、多重交代问题、管理结构复杂、人才匮乏、募捐渠道单一、基金的保值增值、志愿者的管理、缺乏系统的评估。第四,特别是被成为“最后一公里”的具体运作项目,由于税收、审计等相关法律的缺失,造成了瓶颈制约,严重阻碍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这些问题单靠政府号召、媒体宣传和个人自觉已经很难解决,必须将其上升到一个专业的视角。
慈善事业是一条完整的流水线,从实况调查、劝捐募捐、财物管理、受捐对象确定、财物派发和使用、机制监督、社会反馈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有专业的策略来应对。一般说来,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发展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人员的专业化。截至目前,由于慈善事业的非政府化尚没有完全推行,我国慈善机构工作人员大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远离了志愿者占据服务主体的本质要求,因此志愿者的广泛参与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迅速发展,在临时性的志愿工作者迅速增长的同时,需要更多的接受过专业化知识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到慈善事业当中。同时也需要引进社会工作基本价值理念,消除人们对慈善事业的误解,建设慈善文化。这是稳定慈善工作队伍,提高慈善工作者素质和慈善工作效率的必经之路。二是慈善事业内部工作的专业化。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慈善机构的慈善功用,就需要有一些专门性的机构。首先是慈善的指导机构。这类机构要能迅速获得内外信息并根据信息对系统的活动作出相应的协调、指导,全面调节慈善资金的流向和流量,并收集反馈的信息。其次是劝募宣传机构。该机构负责慈善资金的吸收,并估计在一定时期内各募集领域的适合募集量,防止过度募集和募集不足。再次是实施救助的机构。该机构专门负责将善款、物资及医疗服务等迅速、及时地送给受救助的对象。最后是社会监督机构。这个机构主要负责对捐赠物资的流向以及数目如实向社会公布,对款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这种慈善事业内部的专业化有利于各慈善机构及其专门人员积累工作经验,也有利于各自熟悉各自的工作对象和工作环境,以便他们驾轻就熟地从事各自的工作,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工作效率,使慈善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