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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言论出版自由

2015-07-04 21:0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言论、出版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本质上说,言论出版自由不仅是民主的基础,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言论自由;出版自由
  abstract: the opinion, the freedom of the press is “constitution” entrusts with citizen's basic right. from said essentially, not only the opinion freedom of the press is the democratic foundation, is also promotes the social civilization, the progress, the development important condition.
  key words: freedom of speech;freedom of the press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规定中所包含的“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已成为许多国际社会公认的一条宪法原则,并为各国宪法所必载,但是各国却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文章将从言论出版自由的历史发展、内涵和外延、表现形式和实质、基本特征、权利和义务的不可分离性以及它的重要性及其限制性和保护出发,做了以下探讨。
  1 言论出版自由制度的重要性
  (1)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www.133229.CoM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在经济上的现实所有权,要求与此相适应的民主权利。人民运用自己的民主权利,参加管理经济、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去充分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
  (2)既是政治民主化的迫切需要和重要环节,也是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生活中,官僚主义还是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与此相应的,特权思想的封建家长制观念、一言堂、拉关系、开后门等现象还像病毒一样侵蚀着政治生活的肌体。英国19世纪的著名诗人、政治家雪莱曾经说过:“权利是一种腐蚀剂”,因此,“每一个人都要保持完全超脱的态度。宗教上的歧视,那时最血腥的、最狠毒的偏见,是从偏袒中产生的”,“政府是为了保障权利而设置的,人的权利是自由,以及平等地使用自然界的权利”。雪莱在这里把言论自由视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中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没有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政府就会被权力所“腐蚀”。
  (3)它是发展科学文化事业、加速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迫切要求。言论、出版自由为公民提供了最好的个人交流环境。个人的认识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在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条件下,能够逐步在许多人的反复认识、相互交流和切磋、反馈中消除失误和错误,判别真伪,得到被公认的真实的知识,即使真知最初不能够被公认,一代又一代新成长起来的后人却能够平等看待各种不同的观点,能够不受各种权利压抑的各项僵化教条的限制,得到确切真实的知识。而真知是一切的基础,在真知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所以,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相互的自由交流与辨析,有助于明确问题所在、摸清真实情况、提升中国在各方面的专业研究水平乃至人民大众的整体认识水平。
  (4)言论、出版自由不仅是民主的基础,更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
  总之,如果该社会缺失言论、出版自由,社会就会停滞不前,同时社会主义的民主就会毫无意义。我们必须积极行使言论出版自由这项权利,勇于在实践中探索和改革,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性的基础上,向着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方向而努力。
  2 言论出版自由的历史发展
  中国对言论出版自由的发展相当滞后,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就主张“非礼勿言”;汉代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中国漫长的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从秦朝颁布的“偶语弃市”法令,到清朝大兴“文字狱”,以及历史上出现的“焚书坑儒”等一系列悲剧性的现象,窒息了社会的生机,阻碍文化事业的发展,阻挡着社会的前进。
  言论出版自由口号的提出是在新兴的资本阶段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斗争的需求,符合历史发展的进步要求。18世纪末法国政治家罗伯斯·比尔指出:“出版自由是鞭达专制主义的最可怕的鞭子。”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为了自己的个人私利,利用自己丰厚的经济资源和手中的权利,完全控制了出版自由,无产阶级只能望尘莫及。没有一定的财富支持,出版自由就无从谈起,因而出版自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成为无发言权、无表达权的代名词。这样看来,资产阶段叫嚣的出版自由只是一个剥夺自由的幌子。因为它们完全混淆了正当与非正当约束的自由原则。事实上,资产阶级已垄断了出版自由,因而资产阶级也就有权势疯狂鼓吹谬论来麻痹、愚弄人民,有权势掠夺自然资源,将其占为己有。这正如毛泽东所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的确,资产阶段富丽堂皇的宫殿是建立在广大劳动人民的累累白骨之上的。
  恩格斯说:“最初的、从动物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即人类的发展史,也是自由的发展史。言论出版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也是不断发展的。封建社会原则上不承认言论出版自由,实践中也没有言论出版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原则上承认言论出版自由是“普遍权利”,实践中却没有全体公民实际享受到言论出版自由,因而资产阶级言论出版自由的本质特点表现为原则与实践的脱节。
  总之,言论出版自由是沿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一步步发展的。无产阶级并不因为这个口号在资产阶级手中具有欺骗性而抛弃它,相反将继承这个口号,推其前进。
  3 言论出版自由的内涵和外延
  3.1 论自由的内涵和外延
  关于它的内涵,宪法学界有多种观点。
  狭义论,言论自由是以口头表达思想、意见的自由。
  中义论,言论自由的外延囊括出版自由和狭义言论化自由的内容。
  说话、聆听说,指一个人不仅有“说”的权利,同时也有听的权利。
  基本广义说,即言论自由包括口头、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自由。
  从以上多种观点看出,对言论自由概念的分歧在与发表言论的媒体或形式具体包括哪些,言论自由的宪法是政治权利还是一般权利,言论自由是否包括沉默自由等三方面。而我们认为,言论自由是公民以口头的形式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表达自由而不受干涉。外延包括交流自由(包括私人交流和公开交流)、演讲自由、教学自由和广播自由。
  也就是说,公民可以利用言论自由讨论国内外大事,谈论党的大政方针,国家法律和法规,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言论表达意思的形式有口头的和书面的,包括公民在会议上的发言、发表演讲,也包括讲学、新闻报道、宣传广播等形式,以实现管理国家、社会的权利;可以发表学术见解,进行学术研讨、探究,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也可以谈论社会上的奇闻轶事、风土人情,以丰富精神生活、增加社会知识。具体的说,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发表言论的内容,只要不超过法律范围,就不能受任何非法干涉;发言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给自己带来不良后果。
  3.2 出版自由的内涵和外延
  对出版自由的概念,学者们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目前有以下几种观点:有学者指出,出版自由是以文字形式表达意见的自由。有学者认为,出版自由是公民以文字或绘画等形式表达意见的自由,其外延包含著作自由、绘画自由,但不包括电子出版物的出版自由。
  我们认为,要给出版自由下一个较全面的含义,首先,要明确“出版”的历史演变。随着科技和传播手段的飞速进步,“出版”一词的外延也在不断发展。从图书、报刊发展到书刊、图画,再到书籍、音像作品,特别是当今已进入网络时代,网络出版物或电子出版物不断涌现,这又赋予“出版”新的内容,因而出版自由的概念应反映出此发展变化。其次,在著作自由与出版自由的关系认定方面,我们认为著作自由与出版自由虽有联系,但侧重点不同。我们认为出版自由的外延包括:创办出版机构的自由,印刷、复制的自由,发行、销售的自由。

  4 社会主义言论出版自由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曾认为,“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自由的一种形式制约着另一种形式,正像身体的这一部分制约着那一部分一样。只要某一种自由成问题,那么,整个自由都成问题。”
  在中国,由于历史上并没有经过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虽然从清末到国民党政治时期的历界政权在名义上都承认人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但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中国的新闻出版自由制度就其主体而言,只能说是资产阶级言论出版自由的某些形式掩盖下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在中国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毛泽东、周恩来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一直重视争取言论出版自由的斗争。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要求“取消一切镇压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者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这里,他与马克思的思想是一致的。
  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前坚持言论出版自由的口号,并不是由于策略上的考虑,而是真心实意地为人民争取最基本的民主权利,鼓励人民通过斗争,在深度和广度方面把它向前推进。因此,把言论出版自由写进自己组织的纲领之中。
  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把言论、出版自由真正作为全体人民的民主权利写入了宪法。当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经过去,党的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时候,我们没有根据客观需求的要求,把改革新闻、出版制度扩大到社会主义的民主议事日程上来,反而出现了右的或‘左’的错误。随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给新闻、出版事业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报纸、刊物、书籍等新闻出版物中充斥着假报道和强奸民意的言论。因言获罪者比比皆是,文章千篇一律,报纸百家一面。不仅写文章,连人们平时讲话,开会发表意见,领导作报告,都要找“两报一刊”对口径、对提法;编报纸要打电话对版面、对标题,放的位置、栏数多少、字号的大小都要一模一样。伟大的中华民族亿万人民的智慧就这样被窒息在言论专制中,社会主义的言论出版自由荡然无存。
  回顾走过的艰辛、曲折的历程,可以看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把言论、出版自由写进宪法,并不意味着这种自由就完全确立了,而是还要为之斗争,使它制度化、法制化,使之成为真正的与经济基本相适应的能够持久的民主制度。社会主义言论出版自由的基本特征,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基础上的普遍自由,它既有普遍自由的条件,又有普遍自由的形式。前者主要是由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的,后者由上层建筑范畴的政治民主制度和新闻、出版制度来体现。和不同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相联系,为大多数人所享有与少数人所垄断。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流行一种说法,认为“社会主义制度、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管理体制。”现在看来,这种看法有从新认识的必要。言论出版自由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为经济基础决定并受其限制的,它既扎根于公有制经济同时又反映和服务于这个经济条件。比如我们的社会科学是为公有制经济服务的,但要实现这个服务,就必须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条繁荣科学事业之路。同样,新闻出版事业要更好地为经济基础服务,没有言论出版自由、舆论活跃这一条就办不到。现在,人们认识到,即便是计划经济本身,离开市场调节,也会死水一潭,缺乏活力。对于言论自由制度,如果没有真正的自由形式,没有人民发表意见的自由、报道新闻的自由、出版著作的自由、批评的自由,就会使真理得不到发扬,甚至会对社会主义经济做出歪曲和破坏性的反映。
  譬如在克林顿“白水门”案的调查过程中,有一位作家抛出了一本名为《血腥游戏》的书,生动详细地披露了克林顿夫妇在阿肯萨州的生意和政治活动。单是书名,对克林顿就颇有“杀伤力”,《时代周刊》也推波助澜,对书中的内容详加报道。克林顿对这种不怀好意的“言论”,虽万般不快,却无可奈何,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也出书为自己辩护。希拉里也在报上开了一个“谈心”专栏,不时为克林顿和自己辩解,以抵消《血腥游戏》之类书刊的影响。试想,在一个没有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社会,有谁敢对总统和第一夫人说三道四,有谁敢“影射攻击”国家首脑?
  5 对言论出版自由的限制
  言论自由是一种相对自由,而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二战以来,围绕言论自由究竟是相对自由还是绝对自由这个问题,各国思想界展开了一份旷日持久的论战。一种观点认为,言论自由在公共事物领域具有绝对性。在一个矢志奉行人民自治制度的社会中,从长远来看,国家的安全永远不受到人民自由的危害,不论眼前的得失如何,从言论自由中产生的远没有从压抑言论自由中产生的危险大。另一种观点则否认言论自由具有不可剥夺的绝对性。但滥用言论自由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利益,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具体一点来说,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尽管言论具有相对性,有必要对它进行限制,但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必须做到合理、适中。否则,对人类繁衍、生存、发展致关重要的言论自由,就会在各种漂亮、动听的借口之下,受到无形的剥夺和压抑,言论自由就会成为“人权”旗帜下的水漂,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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