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新时期审判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方向和更高要求。法院落实十八大精神,最主要的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审判职责,全力保障当事人在首都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一、坚持公正司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工作总布局。全市法院落实十八大精神,首先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一是着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深刻认识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大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力度,按照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努力平复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二是着力服务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注重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制定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的意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制定落实《关于加强金融审判,服务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通过金融审判维护金融安全,服务北京金融中心城市建设。三是着力促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机制,妥善审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类案件,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二、坚持严格司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
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法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确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切实做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更加注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十八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法院工作也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是更加注重促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司法是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更加注重落实各项法定审判制度。严格落实回避、合议、审级监督等制度,发挥司法制度内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切实维护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四是更加注重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建立三级法院一体联动的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依托执行信息查询中心,提高查控、处置被执行财产及应急处理执行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
三、坚持公信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将司法公开作为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将司法公信建设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这些要求,要继续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最高法院“三五”改革纲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重点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利,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深入推进司法尺度统一。针对审判实践中不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统一法律适用的意见,及时下发典型参阅案例,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增强行为的可预期性,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二是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将考核指标落实到每一名审判人员、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使所有案件各个工作环节都受到监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所要求的去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三是深入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实现审判活动全程公开,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扩大庭审网络直播的范围,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深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人民陪审员依法可以参与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全部邀请陪审员参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行、案件评查等工作,切实扩大司法民主。五是深入落实诉讼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可度。
四、坚持民生司法,确保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十八大报告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重要表现之一。这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建设,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增强人权保障意识,尊重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严禁侵犯、限制和剥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陈述权、辩论权、申请回避权等各项诉讼权利。落实诉权保障制度,保证符合起诉条件的纠纷依法及时立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等问题。二是更加注重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妥善审理食品药品案件、征地拆迁及住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社会保障案件、教育医疗卫生案件、环境保护案件、涉农案件以及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权益保障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更加注重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专门机构建设,完善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便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农村、社区就地开庭、就地调查取证、就地调解、就地宣传法律,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误工。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伤残人员追索损害赔偿款等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
五、坚持能动司法,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报告将“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公正、法治”纳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还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等。落实这些要求,人民法院应进一步践行能动司法,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的相关工作机制和方式,(下转第13页)(上接第10页)力求在推动法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强化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动借助社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常态化建设。二是更加注重发挥司法的提示警示作用。主动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提供司法论证,评估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有效地反映社会领域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三是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制宣传,通过案件审理和依法裁判,制裁犯罪行为、侵权行为、违约行为,发挥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在全社会树立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六、坚持廉洁司法,全面提升法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任务,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主线,强调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首都法院必须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人才管理,始终确保廉洁司法,为首都审判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项目化推进方式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加深对群众的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继续举办司法业务能力比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百案百庭示范”等活动,提升审判业务素质。三是强化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池强(作者: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