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等内容。本文从新中国以来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进行论述。
法律作为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宪法从属性来看是公法、从地位来看是母法,它规定国家最根本的内容、有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有最高的法效力、是授权性的、稳定的、“无处不在”的。它能够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保障和对国家的权力进行限制。但建国以来我国的宪法的不断修改却有过了一段艰辛的路。
一、我国宪法的最初诞生
1949年秋,解放战争取得了基本胜利,新中国即将诞生。是年9月21日召开了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重要国策和总任务等。由于当时人民革命战争还没有结束,土地制度改革还没有进行,人民群众还没有被充分组织起来,因此不具备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并制定宪法的条件,只能以《共同纲领》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最高准则。因此,《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的3年间,我国实现了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这时,已经有可能组织普选,并在普选的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根据选举法开展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普选。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刘少奇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9月20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宪法是建国后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在中国的发展史上据有重大的意义
二、宪法的发展改革路
自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其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特别是10年”文化大革命”,使我国宪法制度遭到严重的破坏,直到1978年底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开始全面恢复在我国曾发挥了巨大作用的社会主义宪法制度。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因为这部宪法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修改制定的,加上”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致使它存在着严重的错误。1976年10月,粉碎了”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广大干部、群众强烈要求纠正”文革”的错误,特别是恢复被”四人帮”破坏的宪法原则 。197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修改了1975年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修改过的宪法。但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1978年宪法仍然没有能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保留了1975年宪法的痕迹,是一部有着明显缺陷的宪法。
1978年12月党中央召开了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为宪法的修改指明了方向。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宪法的某些规定同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实情况不太适应,为适应形势,1982年宪法自施行以来,已做过三次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个修正案共2条,第1条是对宪法第11条作了增写,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第2条是对宪法第10条第4款作了修改,容许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又通过了第3条到第11条宪法修正案。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1.序言第七段增加”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并将原来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改为”富强、民主、文明”;2.序言第十段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3.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4.删去原有的”农村人民公社、农业街道生产合作社”,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5.把原来规定的计划经济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6.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原来的三年改为五年。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12条到第17条宪法修正案。修宪的主要内容是:1.序言第七段增加”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增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宪法第5条增加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宪法第6条增加”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4.宪法第8条第一款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5.宪法第11条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6.宪法第28条将”反革命”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三、结语
宪法承载着一个国家历史和文化的最终的道德反省,未来的宪法内容会如何发展,将是个所有中华儿女共同践行的过程。
作者:向荣 来源:博览群书·教育 2014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