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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宪法比较与批评

2016-06-08 14:2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本文以中美《宪法》中司法中英译文为例,根据纽马克《翻译教程》中对文本划分,确定法律文本属于表情功能。以奈达的功能对等作为理论基础,从词汇、句法及直译和意译的翻译方法进行了分析,得出法律翻译有其特殊性,要做到准确、简练和规范。

 

  一、《宪法》概要

 

  《宪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法律文本界定

 

  根据纽马克《翻译教程》中对文本划分,确定法律文本属于表情功能。其核心是讲话人,他用话语来表达情感,不考虑反应。这类文本包括文学作品、这类文本翻译时需借助有文化含义的表达法;权威文本。

中美宪法比较与批评

 

  三、奈达功能对等理论及分析

 

  奈达认为:所有可以能用语言进行表达的含义都可以用其它语言表达。在奈达的《翻译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最贴切的自然对等,是对意义和语体而言的。在语言与文化之间通过找寻翻译对等语,并以合适的方式重新对信息的形式和语义结构进行加工,正是功能对等所强调的。

 

  ()词汇

 

  1、词汇的普通含义在法律中的特殊含义

 

  2、情态词

 

  在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中,shall的出现次数最高。在中国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的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为表达不得保证含义时,根据统计,shall共出现4次。在美国宪法第三条中,为表达应该含义时,根据统计,shall共出现19次。因此,shall所表达应履行的义务,从而使听者或读者产生认同感。而非must,是因为must表达应该或必须服从的命令,给人以强迫感。

 

  根据奈达功能对等理论的第一条,努力创造出既符合原文语义又体现原文文化特色的译作,最大限度地再现源语文化。法律翻译中专业术语的含义就是,将普通词汇赋予其特定的并且固定的含义,使读者明白其所要表达的含义。

 

  ()句法

 

  1、主动态与被动态的统计

 

  法律翻译中常常将主动态与被动态相结合。中国宪法中司法部分,中文译为英文共有27句话,其中被动语态共使用8次。美国宪法第三条中,英文原文共有9句话,其中被动语态共使用9次。因此,法律英语中大量使用被动语态不仅仅是为了强调被动动作,突出动作的承受者,而是出于对有关事项做客观描述、规定等方面的考虑,最大特点就是不带个人主观性。

 

  2、直译和意译的选择

 

  法律翻译的对等性,指在具体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该在原文法律语言中寻找与译文法律语言相匹配的对等语。可是,在实际翻译过程中,由于文化、思想、习俗等因素的影响,无法达到绝对的对等,因此,在法律文本翻译中,也会有直译和意译的结合。

 

  例句1: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The people’s cour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judicial organs of the state.

 

  这句话采用了直译的翻译方法,这句话较短并且没有能引起歧义的词语。

 

  例句2The judgesboth of the supreme and inferior courtsshall hold their offices during good behaviorand shallat stated timesreceive for their servicesa compensationwhich shall not be diminished during their continuance in office.

 

  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并按期接受俸给作为其服务之报酬,在其继续任职期间,该项俸给不得削减。

 

  在这句话中,英文共有个37单词,翻译为中文共有54个字。在翻译过程中,加入了如果等词,以使行文连贯。采用目的语读者熟知的尽忠职守来翻译原文,使句子简练易懂,采用了意译的翻译方法。美国首席大法官采用终身制,因此必须严以律已才能胜任。

 

  经过分析,法律文本中多使用直译的翻译方法,法律具有权威性,因此,在上述分析中,专业词汇较固定,同时,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结合使用,在翻译方法上,大多使用直译方法。这与奈达功能对等的第二条相吻合,如果意义和文化不能同时兼顾,译者只有舍弃形式对等,在译文中改变原文的形式达到再现原文语义和文化的目的

 

  四、结论

 

  本文以中美《宪法》中的司法中英译文为例,根据纽马克《翻译教程》中对文本划分,确定法律文本属于表情功能,并以奈达提出的功能对等理论作为理论导向,从词汇、句法及直译和意译的翻译方法三个方面,总结出,法律最重要的准则是公正,同时,法律翻译还应坚持规范性、精炼性和合适性等基本原则,在翻译时必须做到准确、规范、通顺。

 

  作者:柳亚萍 来源:当代青年(下半月)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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