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申请国家赔偿(等)
该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问:保定郑艾丽
——我准备向政府申请国家赔偿费用,请问该如何申请?
适用文件:《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论文联盟http://号
答:
文件规定:“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如实记录,交赔偿请求人核对或者向赔偿请求人宣读,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字确认。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请求人按照赔偿义务机关的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虚假、无效,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问:葫芦岛苏洪涛
——我最近因工作原因受伤,但咨询后得知单位并没给我们缴纳工伤保险。www.133229.cOm请问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适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答:
可以。文件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金额如何计算
问:大连李乃明
——我父亲快要退休了,他想把养老保险转移回山东去。不知道其中的资金是如何计算的?
适用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0〕13号
答:
文件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跨省辖市流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要一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和统筹资金。转移资金额统一按以下方法计算: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资金本息(不含2001年7月1日后个人缴纳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资金)据实计算转移;统筹基金为1996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的12%与2010年7月1日后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乘以对应期单位缴费比例的总和(实际就业参保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
应转移的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应转出的资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随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的,转出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出有充分依据的书面说明,年底前由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结算。
参保人员跨省辖市按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按规定应转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010年辽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问:沈阳丁云芳
——我们企业要给职工确定养老保险的基数,想问一下辽宁省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多少?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