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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亟需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2015-11-13 09:5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内容提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亟需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要增强法律至上、法大于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扩大依法治国的民主基础,深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教育制度的改革,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机制,特别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进步。我认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一是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三是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四是坚强的靠得住的执法队伍,五是全民的崇高的法律意识。

  增强依法治国的思想观念

  依法治国的思想观念即法治观念。这就是依法治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思想观念。由于我们国家有很长的封建社会历史,过去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凡事按领导人意见办的习惯根深蒂固,依法治国的思想观念淡薄。要增强依法治国的思想观念,必须明确:第一,法律是人民的意志、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法律应当是具有至高无上权威的标准,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法律,服从法律的权威。第二,法大于权。我们国家的任何权力都是法律赋予的,都要依法行使并受法律的约束。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第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权利平等、义务平等、违法犯罪受追究平等。从普通公民到领导干部,无论现在职务多高,过去功劳多大,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超出于法律之外的特权。

  扩大依法治国的民主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民主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健全民主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基础。共产党执政是领导和支持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掌握国家权力。一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二要切实保证人民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三要保护人民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所谓权利实质上就是法律规定应当保护的权益。人权就是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执政党,必须把保护人民的权利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必须不断提高保障人权的水平;四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五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促进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六要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人民民主在法治的轨道上愈发展,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愈提高,依法治国的基础就愈加深厚。

  完善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依法治国,必须更加注意法律的实施,把依法管理活动落到实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需要完善制度保障,深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教育制度的改革。

  一是立法制度的改革。要更加重视基本法律的健全,为法治国家提供更完整的基础。要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民主性,杜绝“本位主义”的影响,避免部门利益与长官意志之干扰。要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是行政执法制度的改革。现在行政执法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以罚代刑。这往往是部门利益驱动的结果。应当更好地保障办案经费,而罚没款则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直至上交国库。要保障行政执法机关能依法执法,不受其它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要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以保障行政执法机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要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以保证执法质量,防止执法犯法。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把作为权力机关的国家机构与牟利性经营活动剥离,严禁党政机关办企业。如果我们的党、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其它政法机关等经商,与民争利,不仅经济搞不好,而且政治也容易腐败,权钱交易必然发生,政企不分的问题也解决不了。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行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三是司法制度的改革。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的司法制度从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到管理体制、财政体制、诉讼制度、监督制约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完善,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防止司法腐败。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更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法制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同步推行。

  强化依法治国的监督机制

  一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司法机关要受到人大的制约,政府要受到人大的制约,政府机关违法的具体行为也要受到司法机关的制约。我们不照搬三权鼎立的模式,但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让人民监督政府机关,政府机关就不敢松懈。

  三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使专门机构的监督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紧密配合,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

  四要突出监督的重点。一是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做好法律实施的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三是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

  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表明依法治国不仅不影响党的领导,而且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一是要处理好党政关系。党应通过把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的办法来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该政府办的事,要交政府办;该司法机关办的事,要交司法机关办。

  二是党要改善执政方式。把党的领导干部推荐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这一点非常好。这有利于加强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保证党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三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要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的各项活动都应该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维护党的权威。如果不这样做,我们就可能自毁党领导人民所制定的法律,就可能导致法制的破坏,导致混乱局面出现,甚至会危及国家政权的稳固。

  四是党应当更好地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法律的监督。我们党的肌体上出现的任何毒瘤,我们党内出现的任何坏人坏事,都应通过法律程序,坚决予以揭露和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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