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高校生 违法 对策
论文摘要:高等院校在校生违法犯罪问题是21世纪教育改革中必须而对的一个葵本课题。针对高等院校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成因、危害及类型进行剖析,提出有效扼制高校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具体对策.对确保高校的稳定及社会的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教育体制的逐步深人,高等院校日益呈现出勃勃生机和活力。由于学生成分由过去单一的统招生发展到现今的统招生、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并存,在校学生人数成倍增加。高校在校生中绝大多数学生珍惜学习机会,努力使自己成为“四有”新人,相反,一部分在校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注意自身的塑造,从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资料统计,高等院校在校生违法犯罪人数逐年增加,参与违法犯罪的学生所占比例逐年增高,其性质日趋严重:由过去的小偷小摸发展到重大盗窃;由一般的个别人之间的打架发展为数十人的群殴械斗;由一般的伤害发展为恶性的行凶杀人。许多案件发生后,往往还伴以罢课、闹事等。以上证明,对高等院校在校生违法犯罪不能掉以轻心。
一、高等院校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院校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今的高校已不再是以前的高墙深院和完全封闭,取而代之的是推掉围墙搞三产、开放性办学.各种科工贸公司、生活服务设施、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农贸市场遍及学校内外,使得学生一人学就成为独立观察社会、接触社会的开始。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高等院校收费制的实行,使得很多学生从人学第一天起,就产生了要走上社会通过劳动取得报酬的动机,做家教、打点工在高校中屡见不鲜。二五工作制的实施,教学制度的改革,课程的选修制度,又给学生创造了较多自由支配的时间,这样从客观上使得现在的高等院校在校生比以前更早更多的介入社会。在这种情况下,随着对外开放,西方社会各种思潮及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侵蚀,腐朽自私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社会不良风气的耳濡目染,成为少数高校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
二、高等院校在校生违法犯罪的类型
(一)无根本利害冲突的群体诱发型。
每所高等院校都聚集着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学生,他们天天上课在一起,吃住在一起,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此外,他们精力充沛,思想活跃,乐于交往,常常因利益、爱好、情感及亲缘关系等相互结成不同规模的小团体,小团体经常组织旅游、举办舞会、聚餐等活动。他们提倡“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的处世原则,然而正是这种团体性,却成为诱发高等院校中违法犯罪的潜在因素。一些小团体不是在一起举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共同探讨人生的价值,提高自我的道德修养,却喜好在一起吃喝玩乐、称兄道弟,甚至酗酒滋事,往往其中一人与他人发生矛盾,不管有无道理,不是依靠组织解决,而是找同学或老乡“帮忙”。因此往往酿成严重后果,甚至因一件小事而引发群殴械斗,伤及多人。大多数违法犯罪行为是偶然发生的,当事人事先没有周密的筹划,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瞬间矛盾激化起来,造成严重后果。由一件小事或个别人诱发,导致群体参与,是高等院校在校生违法犯罪事件中的一个突出特点。
(二)满足个人欲望的放纵自我型。
大学生一步人高等院校开始独立生活,凡事主要靠自己去做,少数在校生受社会不良倾向的影响,极力满足个人欲望,当个人欲望与客观现实发生矛盾时,便不择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高等院校中普遍存在着学生恋爱现象,少数学生不能正确对待恋爱,出现了各种问题,甚至诱发了犯罪。如有的学生家庭生活困难,违心与向其求爱并能得到经济支持的人谈恋爱;个别人为满足其恋爱对象的需求,不惜盗窃他人或公家财物;还有的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与社会上有钱“款爷”谈恋爱,为能穿上高档服装,出人高级酒店,经常接受对方钱财,贪图享乐,非法同居,被学校开除;还有的因恋爱一时冲动,无视法律法规,导致违法犯罪。放纵自我,是个别高校在校生思想滑坡、导致犯罪的开端。
(三)利用高智商、友谊的伪装掩护型
高校在校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有了一定的知识储备和分辨是非能力与自我控制能力,他们的违法犯罪既受这种因素和环境的影响,又受其虚荣心的左右,因此,他们的犯罪多具有伪装性。如有的个别在校生利用其学到的计算机知识,设计、破解有关程序,盗窃个人或国家钱财;有的专门盗窃其要好的同学、老乡的财物,直到破案后,有的同学还不相信是其所为.甚至为其说情。
(四)饱受心灵创伤的孤僻型。
有些高校在校生,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心灵上创伤,变得个性孤僻,断绝了与别人的交往,精神上长期处于压抑和自我折磨之中,内心十分苦闷,当这种苦闷难以自制时,就以犯罪的方式发泄出来,伤害他人。
三、预防高等院校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对策
高校在校生违法犯罪是引起高校不稳定的重要因素,高校不稳定也往往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源头,扼制高校中在校生的违法犯罪,对高校、对社会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预防高校在校生违法犯罪,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德育课教育效果。
高校在校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确实存在着各种客观因素,包括环境的影响、外界的刺激和偶发的因素,但内在的因素是根本。在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高校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以抑制其违法犯罪;同时加强对高校在校生的德育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得学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远大的革命理想。目前高校虽然开设了法制课和德育课,但因课时少、素材不能紧扣学生现实,教学效果差。因此应尽快改变那种陈旧单调的授课方式,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组织学生旁听公判大会或观看有关违法违纪案例的录像。还可以学习一些高校的先进经验,组织模拟法庭,让学生亲自担任法官、律师、原告和被告,增强其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与理解,使得学生切实有效地受到法制、道德、纪律教育,让学生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对违法违纪学生及时、妥善、快速处置。
在宣传法制道德教育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各高校一定要由校领导、教师、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等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制订出有关规章制度,在以教育为主的前提下,对违法违纪的学生该处分的处分,该开除的开除,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严肃依法依纪快速处置是控制和预防高校在校生违法违纪的有力手段,也是处理高校在校生违法违纪的最基本要求。
公安司法机关及学校职能部门在处理高校发生的各类案件时,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出动一定要及时,取证一定要全面,定性一定要准确,处理程序一定要合法,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一定要耐心细致,力求快查快结,及时掌握和获取第一手材料,为全而、公正地处理好高等院校中各类案件打好基础,坚决杜绝因各种工作措施欠妥而诱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学校保卫力量.强化校园内部治安管理。
高等院校保卫组织是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环节。当前高校中的保卫处(科)存在着人员少、年龄大、素质低、力量薄弱等问题。加强保卫力准,充分发挥其第一防线的作用,是预防和减少高校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根本措施。
(四)加强对高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减少对高校的严重侵扰。
高等院校多数处于城郊结合地带,有的个体商贩在学校周边侵占道路、摆摊设点,甚至欺行霸市,造成交通混乱,环境卫生差,治安问题突出,盗窃、师生被打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呼吁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加强对高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对高校周边加大宣传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教育大家要遵纪守法,同时,加强高校周边的治安联防、治保等群众性自防体系力量,为高校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从客观上减少外界不良现象对大学生的侵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