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习惯法作为民族地区本土性的一种文化资源,是各少数民族的文化积淀。在强调有效解决纠纷的和谐司法诉讼模式下,民族地区的民事司法不能脱离民族地区社会生活和社会经验。
在审判过程中,马锡五同志曾经说过“要把案情的始末与因果得到透彻的了解,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必须要多方面的调查,周密思考。
犯罪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少年犯罪与失足问题也是各国需要积极应对的共同课题。尽管人们很早就认识到了少年罪错的特殊性,但是,直到工业革命以后,才逐步确立对少年保护优先的理念,建立起专门针对少年的独立司法体系。本文将在梳理美国、德国以及日本少年司法制度形成和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归纳当代少年司法体系的类型和特点,并进而分析当代少年司法体系
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少年法庭法》,并在芝加哥市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庭。
民国时期的兼理司法制度是在新式法院设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在县级地方政府所推行的一种临时性司法救济措施。
当代中国的司法改革时至今日,已经摆脱了漫无目的的尴尬局面,将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自身的终极目标。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指在检察长的领导下,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审查起诉部门实施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负责人,相对独立承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以往的争议解决方式以替换成仲裁制度来作为争端解决的机制,其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
会审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项特殊司法制度,主要由若干个独立的部门来共同审理案件。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我国司法政策向来是以"宽严相济"的态度,也引起过不少的争议.随着网络和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
自党十七大召开以来,西藏地区的律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自20世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企业的对外经济交往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
司法救助是为贫弱者提供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我国农民工受自身文化水平过低、经济条件差、政治地位等劣势因素的影响,已被普遍认为是社会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