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习惯法作为民族地区本土性的一种文化资源,是各少数民族的文化积淀。在强调有效解决纠纷的和谐司法诉讼模式下,民族地区的民事司法不能脱离民族地区社会生活和社会经验。
在审判过程中,马锡五同志曾经说过“要把案情的始末与因果得到透彻的了解,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必须要多方面的调查,周密思考。
犯罪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少年犯罪与失足问题也是各国需要积极应对的共同课题。尽管人们很早就认识到了少年罪错的特殊性,但是,直到工业革命以后,才逐步确立对少年保护优先的理念,建立起专门针对少年的独立司法体系。本文将在梳理美国、德国以及日本少年司法制度形成和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归纳当代少年司法体系的类型和特点,并进而分析当代少年司法体系
在美国,1899 年伊利诺斯州《少年法院法》的颁布,标志着少年司法制度的诞生。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是《刑修(八)》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的重点,该两部法律从制度层面上确立了大量未成年人保护新制度、新措施,充实了我国传统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除了其个体因素外,更多的是与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的影响有关,因此,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军事审判法》、《陆海空军刑法》、《陆海空军惩罚法》以及其他军事特别法,共同构成了台湾军事司法体系的法律基础。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的趋势,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历经10年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它作为中国刑罚执行方式的创新实践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究其根本,是我们在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偏差,对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智力、认知能力有限,他们在遇到危险时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自我救助能力都是有限的,这就要求我们应借助社会以及政府等多方力量关心和帮助未成年人,应主
如果在诉讼程序上不能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益,将会阻碍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进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实现国家的法治化和构建和谐社会既需要树立司法权威,又需要在和谐的社会关
司法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作之业,建立良好的司法权运行体制机制是其应有之义。
司法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通过发挥其解决纠纷、救济权力的功能、监督约束功能和教育功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