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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基层检察院科学发

2015-07-04 09:4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检察工作 法律监督职能
  论文内容摘要:当前,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基层检察院,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真正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实际能力。着力解决检察发展难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其新的历史使命。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大好形势下,作为基层人民检察院,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实际能力,着力解决检察发展难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其新的历史使命。
  
  一、业务立检,彰显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成效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实践。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必须通过检察实践,开展业务工作来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突出重点,坚持以办案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
  作为广州市新城市中心区的检察院,我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刑检工作方面,2005年至2008年9月份共受理公安移送批捕案件6386件8995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119件855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835件9733人。www.133229.cOM提起公诉案件6079件8407人。办理了全省首宗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首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全省首宗以国家名义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民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刘大力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元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批捕、起诉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人均办案数和办案质量位居全市前列。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2005年至2008年9月共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89件89人(贪污贿赂案件87件87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9人),保持了一定的办案规模与力度,所办案件大案率100%,侦查终结率100%,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办案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广东省博物馆新馆建设等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在天河地区高校中开展系统预防等,形成独具天河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效果良好。
  在诉讼监督方面,2005年至2008年9月,监督立案48件,决定不批准逮捕342人,不起诉35人,提请抗诉14件;加大预防超期羁押工作力度。使刑事诉讼各办案环节实现零超期羁押;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共受理、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162件,建议提请抗诉26件,提请抗诉7件,息诉处理114件,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数和办案质量居全市前列。同时,注意抓好控告申诉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和谐,2005年至2008年9月份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66件次,其中举报线索528件次,来信来访、线索处理率达到100%。
  
  二、人才兴检,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检察人才是检察事业的第一资源,检察工作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施人才兴检战略,致力于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一)厘清思路,明确目标,建设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早在2000年,我们就根据天河区检察院的实际。提出了检察工作“一个同步发展、两个适应、三个有所作为、五个满意”(即天河检察事业的发展要与社会发展同步;与天河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天河大都市中心区的地位相适应;查办职务犯罪有所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所作为、诉讼监督工作有所作为;检察工作让上级满意、党委满意、人大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工作思路。2004年根据新形势要求,又适时提出“树高标杆,创新佳绩,争创一流检察院”新的工作思路与目标,在全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目标与党的中心工作相适应,符合天河实际,具有天河特色,为天河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群雁高飞头雁领”,班子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年富力强,年龄、知识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团结意识强,是一个具有较强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班子。
  
  (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加强监督
  切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率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开展中层干部“三述”(述职、述廉、述学)活动,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更好地履行职责。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引导干警树立“不想”不廉不勤的意识,构筑有效监督机制,形成干警“不能”不廉不勤的环境;狠抓制度落实和违法违纪,营造干警“不敢”不廉不勤的氛围。同时,坚持“感情留人,事业留人”,为干警做好事、办实事,给予组织上的关心、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照顾。几年来队伍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三)加强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干警素质
  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目前有9名同志已获得硕士学位,其中1名同志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占干警人数的88.2%。干警平均年龄为35岁,30岁以下青年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有28人,占总数的58.3%;还认真实施全员培训计划,针对各部门的不同业务特点,采用集中培训、到高校学习、到其他检察院观摩以及开展岗位竞赛等方式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几年来。我院涌现出了“省十佳公诉人”、“市十佳侦查员”、“市十佳检察官”等一批优秀人才。
  (四)构筑文化建设平台,坚持“文化育检”
  近年来,我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创办了“三报一刊”,即《天河检察官报》、《天河检察简报》、《天河检察年报》、《天河检察论坛》,由法制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了《天河公诉实录》一书,还编印了《履行检察职能,预防职务犯罪》、《天河检察十五载录》等书籍,这些平台成为了全院干警理论学习的阵地和展现自我的舞台,不但提高了干警的理论水平,而且还扩大了我院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坚持以优秀的作品感染人,以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陶冶人。组建篮球、足球、舞蹈等团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检察干警文化修养,培育检察文化。去年6月,我院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三、科技强检,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检务保障
  
  向科技要战斗力,依靠检察科技进步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我院坚持检务保障、信息化建设为办公办案服务,以建设为基础。以应用为目的。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办案、办公各环节。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检务保障得到落实,检察经费逐年增长。办公环境、交通工具都有了很大改变,新增了1500平米的办公场地,为全院干警配备了台式电脑、电话,为中层干部和主诉、主办检察官等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平均每5人拥有汽车1辆。建立局域网。与省、市检察院实行三级联网,实现与区信息中心专线联网。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微机联网,监所检察科通过计算机自动进行办案期限预警提示,公诉部门进行多媒体示证,反贪、渎检部门调查审讯使用网络监控视听技术,实行了检察业务管理系统网络化、电子化。现代科技手段在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管理中得到有效运用,法律监督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四、机制促检,建立完善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
  
  构建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是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强劲动力。一直以来。我院致力于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各科室相关制度进行整理、归类、修改定稿,并编印成册,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初步建立了以规则为核心。写其该做,做其所写,记其所做,查其所记,改其所错,验其所改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2007年初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体系试点单位,为此,我院成立了专门办事机构,邀请专家对干警进行质量管理理论基础知识培训和体系策划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规范化管理文本和检察业务工作标准。对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的措施和手段予以转化使用,使管理体系既能体现我院的管理和业务特色,又符合质量管理理论和指导标准的要求。
  
  五、形象塑检,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执法形象直接决定着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在人民群众中的位置,加强执法形象建设,事关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也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各项工作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
  
  (一)自觉接受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的部署,积极主动向区委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争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坚持报告和通报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不断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其他交办事项。积极做好特约检察员工作,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二)落实各项便民维权措施,树立执法为民好形象
  控告申诉部门加强窗口建设,及时化解矛盾在基层:认真落实各项便民维权措施。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告知、答复、接待、提供帮助等维权措施;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在全区21个街道司法所设立控申信访工作联系点。聘任21名司法所所长作为首批信访联络员,构建了覆盖全区的控申信访工作网络。公诉部门设立青年维权岗,成立未成年人案件专办小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行有利于不起诉未成年人成长的帮教制度,落实好帮教措施,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积极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
  
  (三)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
  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活动和事项,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公开办案流程和办案纪律。办好“三报一刊”,完成出版《天河检察志》工作,编辑《天河区检察院精品案例集》。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及检察机关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通过推行“阳光检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让群众了解、关心、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不断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总之,就是要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本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锐意进取,务求实效,在2007年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上,向更高目标迈进,推动本院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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