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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

2015-09-10 09:3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作用日益重要,这必将对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有重要意义。因此,司法警察应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司法保障工作的需要,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思考的一大课题。

  [论文关键词]检察机关 司法警察 职业道德 建设

  一、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因素,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执法队伍应该是社会精神文明的提倡者、维护者,是群众的道德榜样。司法警察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并将这种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标准推广到工作以外的社会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中去,通过司法警察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情操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可以带动广大群众增强道德意识,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社会风尚的提高,继而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
  (二)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促进司法警察公正文明执法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中的司法警察,是公正廉洁的楷模,是人民群众寻求法律保护和帮助的“保护神”,是主持公道、惩恶扬善的司法工作者,其能否做到执法为民,将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司法警察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必须从提高自身的素质、优化社会执法环境以及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从自身的素质方面来讲,如果司法警察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知法犯法,就会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由此可见,培养和树立高尚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能使司法警察牢固树立忠于法律的信念,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法律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尊严,树立国家执法机关的正面形象。
  (三)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关系到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事业能否深入发展的重要问题。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在职业道德素质方面还确实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司法警察的工作分散、多为协助性工作等原因,对警员的培养、教育和监督工作经常被忽视,致使个别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不能正确看待权利、地位,或是行为不检、滥用职权,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司法警察和国家执法机关的正面形象,妨碍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职业道德失范是一些警员发生违法违纪的重要原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指导司法警察在工作岗位上确立崇高的生活目标,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增强法警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达到提高法警队伍整体素质的目标。

  二、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

  (一)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筑牢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
  1.强化为人民服务观念教育,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最根本的要求和最基本的原则,既是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出发点,又是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归宿,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的关键,是要让司法警察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对谁负责、为谁掌握,只有正确认识权力,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历史经验表明,在职业道德建设中,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雷锋;人民的好书记焦裕禄等先进典型,曾激励了成千上万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因此,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要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把司法警察楷模在工作、生活中的先进事迹加以宣传,让广大司法警察学习榜样、争当先进,促使法警队伍形成一种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高筑拒腐防变精神堤坝
  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能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的力量,鼓舞人的斗志,甚至能激励人们为之献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曾经指出:“当前,在检察队伍建设中最重要的,首先需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的,也是理想信念问题。”少数司法警察就是在功成名就时面对金钱和美色利诱对党的理想信念开始不坚定,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最终倒在糖衣炮弹攻击之下。当前,肃贪兴廉、惩治腐败已成为时代强烈的呼声,同时也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面临的艰巨的任务,因此,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必须教育广大司法警察坚定理想信念,把坚持党的最高理想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持之有效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从而更好地培养和激发每个司法警察的敬业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
  (二)抓好规章制度建设,保证职业道德建设有法可依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职业道德离不开规章制度的约束,制度约束是规范管理的根本内容和最终保障,为了加强管理,规范职业道德,必须建立适合法警队伍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明确应该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并旗帜鲜明地做出规范,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必须要有法可依,应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守则和岗位行为规范,保证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有法可依,促进职业道德建设见成效。
  (三)抓好监督考核工作,促进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文件再多,制度再好,不落实就等于
  空无一物,监督就是看是否真抓实干,是否按章办事,以此促进职业道德落到实处。通过监督和考核,找差距,补不足,促完善,把影响职业道德建设的不当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不断把职业道德建设引向深入。只有逐步建立既有自上而下又有自下而上监督,既有内部监督又有外部监督,既有事前监督又有事中、事后监督等一系列的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少数司法警察的不道德和不法行为,才能有助于司法警察养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2013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强调:“检察机关要稳步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要全面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大力开展职业信仰、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增强职业认同、提高职业素养。”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作为事业的“火车头”、行阵的“领头雁”,他们的优良作风和模范行为,对群众是无声的命令,对树立和维护党的威信和声誉具有重要的作用。相反,个别领导作风不正,就可能对他所在的部门或单位的风气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各级法警总队长、支队长、大队长等领导班子成员在职业道德建设上一定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勉励自己要廉洁奉公,励精图治。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与社会道德风尚不相符甚至相悖的,坚决不做,这样才能把司法警察队伍打造成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技能精湛、执法严格的队伍。
  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培养是个艰巨而重要的内容,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我们就应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自身职业道德的培养,在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岗位上以高尚的品德捍卫人民与国家的利益,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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