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目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在众多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着一些共性的特征。文章分析总结这些特征,并探求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期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共性特征;原因;预防对策
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是根据犯罪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划分,在我国一般是以16岁作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分界线,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八种严重犯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笔者认为青少年犯罪指在14-25岁实施的违法行为并需负刑事责任的人。下面将从青少年犯罪过程呈现的共性特征,形成这些特征的原因及如何有效预防犯罪方面做初步探讨。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共性特征
(一)犯罪主体构成方面的特征
1.犯罪主体趋于低龄化
各种调查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呈越来越小的趋势。根据浙江省未成年违法犯罪管教所的专项调查,“不少未成年犯从11-12岁就开始有劣迹,14岁便走上犯罪的道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在高位上升期。”[1]据《东方新报》报道,80多岁曾发祥老人被毒死一案,主犯竟是自己10岁的孙子,而其他人员也是未满12岁的孩童。
2.“三失”青少年是犯罪的高发群体
不难发现,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前一般处于脱离学校、游离于社会、脱离家庭管教的“失学、失业、失去家庭温暖”状态,在此期间没有正规的教育,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就业渠道受限继而无固定收入。处在社会边缘的青少年,容易将自身的不如意转化为对社会的不满,加上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还未定型,容易被外界的诱惑所吸引。
(二)犯罪行为手段方面的特征
1.犯罪行为具有冲动性
由于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在外界的刺激下难以控制自身行为,继而将不满情绪转化为犯罪行为。在现实中,不少暴力冲突都是由同学琐事演变而来,犯罪行为未经过策划,而是在偶然诱因下为之。
2.犯罪手段具有暴力性、残忍性
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趋势的增强足以证明青少年犯罪的暴力。手段残忍也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显著特征,在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不仅任意实施暴力,而且动辄杀人灭口。如2010年,16岁的初一男生陈某在偷盗过程中,被女主人发现后竟残忍将女主人及其幼儿杀害。
(三)犯罪心理动机方面的特征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根据王国新、戚立夫对某省少年犯管教所1050名犯罪青少年的调查,归纳出八种比较显著的犯罪动机,分别是:虚荣好奇、模仿效尤、争胜逞强、贪图享受、出气报复、江湖义气、性欲冲动和害怕困难。[2]但是为了满足经济需求的侵犯财产型犯罪和故意伤害型犯罪仍占青少年犯罪总量的多数。由此可见,相对贫困造成的紧张感和日益膨胀的物质需求,很容易产生犯罪动机。
二、青少年犯罪共性特征形成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之所以控而不止,防而有漏是因为它是一个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青少年自身身心失衡
在青少年阶段,情绪具有波动性大和难以自控的特点,容易把握不当。同时,这一时期独立性和依赖性并存,在其社会化的过程中会涌现出各种需求,这些需求得不到适度平衡,就容易使青少年身心处于长期的不稳定状态,会难以自控而违法犯罪。对事物的认识不全面、不深刻,容易以偏概全形成偏激的认识。而且在情绪遇到刺激时会有较大的波动,自制力差,在哥们义气、“复仇”等因素影响下极易导致犯罪。
(二)社会失范的负面影响
社会的转型,网络的兴起再加上外来文化的入侵,使文化日趋多元化,而这其中不免会有糟粕。同时,社会上一些娱乐场所以营利为目的,未尽到其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正面积极的文化精华缺失。在腐朽文化泛滥之际,正面宣传教育不能很好地引起青少年的注意。宽松张扬的时代风气冲击着传统的道德体系,市场经济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则被不断强化巩固。由于青少年辨别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同时,目前在青少年当中缺少可以亲近的榜样。
(三)家庭、学校教育的缺失
1.家庭教育的失误
“问题家庭”可以概括为放纵型家庭、不完整家庭和虐待型家庭。当然除此三种典型的“问题家庭”外,家庭教育还存在着其他的问题,比如重成绩轻教育;缺乏沟通交流;家风不正等。
2.学校教育的不力
学校作为青少年接受正规教育的主要场所,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但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的教育状况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教育内容失调和教育理念偏差。虽一直强调德智体全面发展,但 “德”上的失衡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在一些学校中,缺乏对后进生的关怀,人为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易导致差等生自暴自弃,产生厌学、辍学的现象,本该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统筹兼顾的过程,只有集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取得实效。以下是笔者对预防与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建议:
(一)青少年应提高自身素质,塑造健全人格
青少年处于发育阶段,完全可以对其人格进行塑造。首先,青少年应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在受教育水平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遇到事情难以自我调节,很容易作茧自缚而施暴于他人。其次,应有意识地提高辨别能力。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遇到困惑时主动与老师家长沟通,应自动屏蔽不良信息的入侵,提高免疫能力。最后,应对自身有清醒的认识,提高心理成熟程度。无论是消费还是其他事情,都应该量力而行,不攀比虚荣,不去追求不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奢侈品。
(二)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国民价值体系
总体而言,我们应坚持整顿与建设并重,为其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消除社会不良风气“污染源”。各级政府要落实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和查处,禁止“亚文化群”的传播,特别是注意对学校周边文化环境的净化。其次,树立可亲近的榜样。榜样的缺失,使青少年在道德建设上没有了参照物,造成青少年的精神缺失。最后,构建国民价值体系。在大力禁止不良文化传播的同时,也要注意丰富社会主义文化,形成有实际意义的价值体系,运用中华文化的精华,加大对真善美的宣传,抵制亚文化的影响,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青少年中的蔓延。
(三)抓好家庭学校教育,发挥预防功能
1.强化家庭教育的作用。首先,讲究科学的教育方法。好的教育方法可以让事情事半功倍,孩子教育也是如此,要根据孩子不同的年龄需求有效引导,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苛”。其次,树立良好的家庭榜样。父母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增强教育的可信性,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同时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尊重孩子,对孩子足够关爱。最后,加强家庭的管理与约束。父母应多与孩子沟通,注意其思想意识变化,在发现思想症结,行为偏差时,应适当疏导管理,争取子女自身消除犯罪倾向。
2.完善改进学校教育内容与理念。首先,育德育才并重,强化法制教育。学校不仅要让学生学到知识更要注意对学生品行的培养,加大学校的法制教育。其次,重点还需作好“双差生”的转化。应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方针,对其行为积极地矫正,不能一遇到问题就把学生推向社会。最后,在校严格管理和约束学生行为。校风校纪的执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学生的行为,所以学校要针对新情况,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值得注意的是学校管理需宽严并济,不能以惩罚为目的,关键在于教育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