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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基本原则的法律构建

2015-07-28 19:1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生态补偿是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运用财税、市场等手段,调节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利益方的经济利益,以公平分配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的制度。本文旨在通过对生态补偿概念的解析,理解生态补偿的实质,同时分?/p>

关键词:生态补偿基本原则;利益协调;法律机制
  我国的发展现状使我们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生态破坏的矛盾。由于当年对于发展的盲目追求使我们根本没有重视资源消耗型发展所带来的生态恶化的严重后果,现在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些令人惋惜的场景。过量的砍伐使得森林的面积锐减,水土流失极为严重,不合理的用水及肆意的排放也使水体污染严重,更有甚者水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
  1. 生态补偿的概念及本质
  生态补偿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从世界范围看,自世纪年代以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大量的资源耗竭和生态破坏问题,生态补偿开始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并付诸实践。我国学者对于生态补偿机制已经研究多年,但是对于生态补偿机制的准确概念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至今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表述。
  2.生态补偿的原则设计
  生态补偿制度可以简单的总结为“谁来补,不给谁,补多少,如何补”。而这里“如何补”是其中的一个关键。一个相对完善的补偿原则可以保障生态补偿制度的有效实施,真正实现制定政策的初衷,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及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体系建设的原则,应是一个原则体系,其中基本原则应对整个生态补偿的决策、实施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它贯穿生态补偿制度的每一个环节,是生态补偿活动必须遵循和贯彻的。我认为公平性、效率性、可持续性、受益者付费是生态补偿活动中应必须贯彻遵守的四个基本原则。在我国,国家生态补偿体系的建设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有序推进。
  2.1 效率性原则
  由于资源环境本身具备生态性和经济性的双重特点,所以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应本着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原则。生态效益的改善并不是整体社会经济效益提高的主要条件,对于生态效益的过分强调,有时候同样也会导致社会经济效益的下降。
  2.2可持续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的核心是要求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要贯彻可持续性原则,生态补偿过程中必须要考虑整体协调性。可持续性原则要求将生态补偿纳入整个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范畴之内,改变传统的就生态补偿论生态补偿的补偿方式。
  结语
  生态补偿在国外的实践已经有超过半个世纪的历史,其中有很多成功的案例,使得生态补偿制度有效的指导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环境的改善。在我国也已经有了很多的生态补偿的案例,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虽然在我国的生态补偿实践中还有许多关键的环节受到制约,没有突破,但是相信,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生态补偿制定一定能够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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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ov.cn/gzdt/2006-09/07/content_381190.htm.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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