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互联网以骏马奔腾的势头迅速发展,全球互联网用户与日俱增。互联网不断地渗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现如今,使用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因互联网环境的形成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也逐渐延伸至政治领域。1999年,我国开始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揭开了政府网络传播的序幕,因此,公众网络民主参与也应运而生。
网络环境下的民主参与是指,公民借助网络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参与政治生活以达到影响或改变某一政治力量的决策制定或执行目的的一种政治行为。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网络环境对民主参与的影响也不例外地呈现出两面性,即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
一、网络环境对民主参与产生的积极影响
(一)增强公众民主参与的主体性
互联网为公众民主参与提供了身份平等、言论平等的环境。互联网具有虚拟的特征,参与主体在网络上的身份是不公开的,参与主体的真实身份是不得而知的,在互联网虚拟的空间里,所有网民的身份均是平等的。真实身份的掩盖,在一定程度上会消除公众民主参与的顾虑,缓解公众民主参与的政治设防心理;身份地位的平等,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变公众认为民主参与只是那些高官贵族、社会精英参与的活动的看法,会激发公众民主参与的自主性。互联网具有自由的特征,网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网民可以自由地发表对任何事情的观点、看法,可以自由地进行信息共享与问题探讨,不用顾忌是否与主流文化相左,是否与权威理论相悖,只要自己想说,就能畅所欲言。在互联网上,没有话语权的生存之地,网民的言论是开放自由的,网民在各抒己见的过程中,民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
(二)拓宽公众民主参与的途径
传统的公众民主参与的途径不外乎信访、投票、意见箱等几种简单的形式,还受到空间、时间、经济条件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且信息传播与反馈渠道窄,途径自身的局限性,阻碍了公民民主参与的诉求。而网络的出现,打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性,古今中外的信息传播畅通无阻,当网络介入到政治领域当中时,无疑成为一种新兴的民主参与途径。比如,政府网上工程开启,网络政务公开,对此,公众可以了解政府执政的运作过程并对其进行监督;网络民意调查、民意征询,公民可以诉说心里话,将“民声”传入“政府之耳”。
(三)提高公众民主参与的程度
网络环境提高公众民主参与的程度,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广度,二是深度。首先,网络的平等性还体现在参与机会的平等,在网络中,不管身在何处,不管是何等身份,不管背景如何,只要有意愿参与,民主参与的机会对每个参与的人而言,都是均等的。网络民主参与机会“门槛”的平地化,为那些忧国忧民之士打开了一扇倾吐民意之门,民主参与的公众人数不断攀升。其次,网络的互动性可以使公众与执政人员直接对话,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征集民意、反省自身、解答疑难,有针对性、及时地沟通互动,民意逐渐进入政府行为考量范围之列,加深了民主参与对政府决策的作用力,政府关注民声、采纳民意会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与支持率,从而公众更乐于民主参与。
(四)降低了公众民主参与的成本
在经济学中,常常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来衡量某一行为或决策是否实施,这里有“成本”这一关键词,因为成本问题是人们在做某一决定时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那么,公众民主参与同样会考虑成本问题。公众民主参与的前提之一是获取信息,公众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信息传播渠道获取信息之后,再需要通过传统民主参与的途径献计谏言,有时时间成本、资金成本与精力成本耗费太大,民众会将原本参与的想法取消。但网络的跨越时空性与信息传递快捷性,很大程度缩减了民主参与的综合成本,信息获取与民主参与一体化,即时获取便即可参与,不论何时何地上网,即可参与,而且公众也可以边参与边娱乐,休闲参与两不误,网络民主参与足不出户即可参与,省时、省力又比较经济,会激发公众参与的兴趣。
二、网络环境对民主参与产生的消极影响
(一)网络信息真伪难辨,增加民主参与的难度
由于互联网的跨越时空性、无国界性、即时性、存储性,加之网络信息的飞速传播、即时互动、高度兼容、普遍共享,使得网络信息量如潮涌般,一浪高过一浪。网络信息搜索,海量般的网络信息涌现出来,真伪掺杂,令人头晕眼花,难以辨别。然而,民主参与的重要基础之一是获得了客观真实可信的信息。庞大的网络信息鱼龙混杂,增加民主参与的难度。首先,面对不计其数的网络信息,公众会感到困惑,无从辨别,在没有自我辨别力的时候,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容易盲从他人,丧失自我主见。其次,无数真实与虚假的信息同时出现在眼前,有时公众难免被虚假的信息所迷惑,误以为真,增加自身民主参与的复杂性。再次,每次上网都置身于茫茫网络信息中,人可能会被网络信息所异化,为信息所奴役,丧失自我判断能力,缺乏自我思考能力,摇摆在权威人士的判断中,这样便失去了公众真正民主参与的价值。
(二)网络自由的可控性差,存在民主参与隐患
网络的虚拟性、数字化、隐蔽性,使得网络成为一个自由结构的虚拟社会。在这个虚拟社会中,倡导民主、自由,公众以虚拟的身份无话不谈,这是传统力量所难以控制的。网络自由的可控性差,导致民主参与安全隐患的存在,第一,如果互联网的自由性不加以控制,任其自由发展,公众任意民主参与很有可能导致绝对自由主义的泛滥,无政府状态下暴民政治的产生,给政府统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严重些,不加以控制的民主参与可能会带来政治动乱。第二,一些不法人士打着“民主参与”的旗号,宣传邪教组织,渗透西方观念,黑客攻击等,对我国的政治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第三,网络文化是多元的,价值观念是多样的,当公众原有的价值观念受到网路文化冲击时,容易在网络虚拟社会中迷失,又因为公众虚拟身份的安全性,言行不受现实的规范制约,更容易做出一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做出不道德的
民主参与,这是网络民主参与道德败坏问题,比如某些人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利益,在网络上进行政治挑拨离间、散布谣言,制造政治恐慌等,扰乱正常网络民主参与的秩序。
(三)网络的高科技性,导致民主参与的不公平性问题产生
纵然互联网为民主参与提供了身份平等、言论平等、机会平等的民主参与环境,使公众能够广泛地、平等地进行民主参与,但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它带来了民主参与的“不平等”景观。一是,网络民主参与受到受教育水平的制约,网络进一步扩大了受教育机会与受教育水平在政治领域的不平等性。网络民主是想参与即可参与,但重要前提是公众有使用网络的知识与技能,在这个层面上讲,网络民主参与是不平等的,它与受教育水平挂钩。当能驾驭网络者不断进行民主参与,在参与过程中,获得政治教育机会、提高政治参与水平,而不懂网络者则只能对网络民主敬而远之,如此恶性循环,类似富者愈富,穷者欲穷。二是,代际之间的不平等。不同年龄段的人对待网络的热情度是不一样的,基本上呈现出随着年龄增长,求新、求知的能力与渴望下降,对利用新技术上网的能力与热情逐渐下降的趋势,这样老年人网络利用率远远低于年轻人,利用网络进行民主参与也便无从谈起。三是,信息技术不对等。互联网是高新技术的产物,人们对技术的熟知程度是千差万别的。其中不乏有一些技术专家与精通网络技术人员利用懂技术的优势,控制信息,引导网络舆论,使一般公众在民主参与时被其所牵引,厉害些,网络民主参与会成为一些不法利益团体控制政治的工具。
三、网络环境下民主参与的思考
(一)从政府角度来说,明确定位网络民主参与
网络民主参与在民主参与中居何等地位,是未来民主参与的主要渠道,还是未来民主参与的必要补充,政府必须给予明确的定位。明确的定位是开展规范网路民主参与的重要前提,如果网络民主未来发展目标不明确,围绕网络民主参与展开的各项完善措施便无定点可循,容易剑走偏锋。在对网络民主参与给予明确定位之后,政府还需要针对网络民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以下努力,应对信息真伪难辨问题,需要建立现代化的政策信息网络系统;应对网络自由可控性差问题,需要建立健全全网络法律、法规,建立网络监督机构,加强网络伦理规范体系教育与建设;应对网络高科技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在专业化技术人才培养、提高公民民主参与素养、加强网络信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等几个方面着手。
(二)从公众角度来说,由局外旁观向参与其中转变
以前由于体制、传统文化、传统民主参与途径局限性等因素的原因,公众对政治漠不关心,以政治冷漠的态度局外旁观政治生活。但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民主参与安全且方便,公众慢慢地在改变政治冷漠的态度,受网络环境的影响或自发地向参与政治生活转变。虽然公众慢慢由局外旁观向参与政治生活转变,这是良好的现象,但这种思想转变的基石是在思想上必须对网络民主有清醒的认识。网络民主是自我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是享受民主参与权利、表达公众利益诉求、监督政府行为的渠道,因此就要充分行使这项权利。同时还应清醒认识到,网络民主参与不是泄一己私愤的方式,所以不能够将违反道德原则的行为带进网络民主参与过程中。在网络民主参与过程中,还需要公众有自我鉴别能力,有自己的主见,以防被虚假信息误导或被一些不法利益团体所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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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杰.论政府网路传播的民主参与功能[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4).
作者简介:孙普(1985- ),女,河北辛集人,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辅导员;杜品(1965- ),女,河北辛集人,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