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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艳照门”事件看民法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2016-07-04 10:3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法律基础知识》第三课第三节民事权利部分,民法乃至整本书中的重要内容,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它上承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宪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部分内容,下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部分内容。上好这节课对学生如何培养人身权利保护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作斗争的法制观念起非常重要的作用。

 

  艳照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在社会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影响非常大。对德育工作者来讲,任何一个新鲜事物和新奇现象,对于中学生而言,都是一次教育的良机。如果抓住这种机会,从教育引导人手,让学生正确认识、积极面对、吸取经验教训,对于他们的全面健康成长而言,裨益无穷。

 

  本课的设想是:通过艳照门事件。引导学生运用民法中关于公民人身权利保护的规定,来做出理性的判断。并结合相关的案例,来分析此事件有没有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比如肖像权、隐私权甚至照片的版权问题,让学生明白此事件的后果和对个人、对社会的危害,并从中吸取教训,知法守法,学会规范自己的言行、保护自已的隐私、形成良好的行为品德。

 

从“艳照门”事件看民法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一、创设情景,提出问题,导入新课

 

  在导入新课的环节,我用多媒体打出了课前准备的艳照门事件的背景资料。

 

  1.128日下午,网上流传第二张疑似陈冠希与另一个绯闻女友陈文嫒的不雅照片。29日凌晨,网上再传出第三张疑似张柏芝的不雅照片;同日下午,自称“EdisonChen。的网民发布与首张不雅照片相连的四幅连环相。与此同时,有网友宣称这些照片是出自一短片,并准备上传该短片。同日,另一张貌似张柏芝的不雅照片在网上流传。至30日凌晨,有人再传出新一张疑似陈冠希和阿娇的不雅照片,凌晨1点半,又有两张疑似张柏芝的制服照被上传至互联网。

 

  2.自香港艺人陈冠希等爆出艳照门事件后,广州街头悄然兴起艳照门光盘热,据广州街头小贩称,顾客中有不少中小学生,这让家长特别担心。某中学老师也反映班上有同学私下偷传艳照,不知该如何向学生解释此事,希望这事早点过去。面对记者的询问,一名男生笑着说,他们同学天天谈这事,不亲眼看看感觉太落伍了。

 

  3.“如果谁说看到阿娇的艳照会羞涩,那肯定是在说假话!”开学数天,闹得沸沸扬扬的艳照门事件已成中学生开学后的新谈资。昨日,记者走访深圳某中学,随机采访各年级30多名中学生。大家对艳照门均有耳闻。很多中学生表示;一些人担心。艳照门会让学生无所适从,“这些担心是多余的,面对艳照门。我们很OPEN!”

 

  然后提问学生:   1、你如何看待艳照门事件?

 

  2艳照门是单纯的社会事件吗?

 

  3、陈冠希是不是受害者?

 

  4、浏览、复制和传播照片的人违法吗?他们对陈冠希构不构成侵权?

 

  5、你如果是陈冠希,你会怎样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6、现代社会,个人隐私权要不要得到法律保护?

 

  就以上几个问题,同学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由于艳照门事件是当前热点问题,特别是处在青春期的高中学生更感兴趣。这样,学生带着兴趣进入新课,无疑极大提高了同学们对学习本课的积极性。课堂讨论的气氛也很热烈,同学们对艳照门事件有了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认识到陈冠希虽然行为不检点,所作所为对社会特别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影响。此外,他还拥有对这些照片的版权,复制和传播这些相片的人也侵犯了他的版权,他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他人侵犯。

 

  二、在授课过程中。同时我补充了一些案例。

 

  譬如:在讲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我引用了下列案例:

 

  1.2007六一儿童节,孔建国带自己6岁女儿孔佳到艺海摄影社为其拍摄节日纪念照片,摄影师为孔佳连拍了两张照片。但在孔建国于三天后来取照片时,发现只有一张底片,便向摄影师索要另一张底片。摄影社的工作人员回答:”那张底片不好,就给你洗了一张。况且,你交的也只是一份的钱。孔建国再也没有说什么取上照片就走了。过了两个月,孔建国路过艺海摄影社时,发现其橱窗里挂着其女儿孔佳的照片。孔建国立即找到摄影社经理进行交涉,质问为什么将其女儿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经理说,照片是我们拍摄的,是我们的摄影作品,当然有权予以展示。孔建国认为,摄影社未经同意就用其女儿的照片作展示,是对女儿权利的侵犯,要示摄影社取下该照片,并将底片返还。但摄影社坚持自己的理由,拒不返还照片,孔建国无奈之下,以孔佳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至法院。你如果是法官,应该如何对此案件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

 

  我结合书本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得出答案。在本案中艺海摄影社侵犯了孔佳的肖像权,法院应依法保护孔佳的肖像权,判决摄影社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摄影社在没有征得孔佳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孔佳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违反了使用公民肖像应当经公民本人同意的法律规定。同时,摄影社将原告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目的是为了宣传本社的摄影技术,以此来招揽顾客,这是具有营利目的的。因此,摄影社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原告黄某曾系被告的女朋友,后因被告品行不佳而与其分手。1993118日下午,即原告新婚后的第8,被告将自己起草并打印的黄某其人等三种材料共69,散发、张贴于包括原告丈夫李某单位在内的市区十个单位的附近。材料中的n黄某自幼在其养父的奸淫蹂躏之下畸形成长,人格异常等词语,给原告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前痛苦,并导致其流产。原告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经法院查明,被告在材料中所述的内容完全失实。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被告因原告与其不保持恋爱关系,与他人结婚而怀恨在心,便采取诽谤的方式损害原告的名誉,严重的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被告应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从“艳照门”事件看民法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三、开展课堂活动,分组讨论,激发学生的思维。

 

  把学生分组,分为正方和反方,正方为支持陈冠希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民事权利”;反方为支持社会大众观点即批评陈冠希行为不检,有伤风化。这样,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培养了学生的思辩能力,还加深了学生对所学的公民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规定的理解,寓理于事,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个人认为,这一节课有如下可取之处:

 

  1、本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课后,学生基本掌握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的知识,理解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能够结合实际,学会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2、教学手段与方法符合教学内容的需要。

 

  (1)课件的准备比较细致全面。首先,这一节课的课件条理性比较好,前后衔接比较清晰,基本上能把本课的脉络理清。另外,课件中安插了大量的图片和文字,这有助于学生从感性上认识新知,达到了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的教学目的。

 

  (2)课后的调查达到了巩固知识、培养能力、活跃气氛的效果。课后,本人就你的人身权利被他人侵犯后,你会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来做专项调查。这个活动首先起到了一个回应本课主题的作用,巩固了本课的知识点,检查了学生对课本内容的掌握程度。

 

  课后的自我反思:从这堂课的得与失,我深刻认识到在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下,我们不但要知道新的教学理念,而且要结合课堂教学不断深入地研究,就怎样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开展有效的探究性学习我觉得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首先要深入全面地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了解学生的分析问题的能力,了解学生的探究能力,然后确定应该让学生探究的内容,怎样创设合理的情境引导学生进入探究的空间,同时探究的目的要明确,预期使学生得到怎样的发展。

 

  2、其次要转变教学观念,课堂要充分相信学生。教师在课堂中要像一个导演,演员就是学生,教师不应像传统教学那样,把自己当演员,把学生当作观众,只关注自己的表现和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的重要地位。

 

  3、多媒体教学的运用要得当和恰当。多媒体作为现代教学重要的辅助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确实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教师也不能过分依赖多媒体,满堂都是图片,幻灯片,而忽视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角色。

 

  总之,上好一节课不容易,需要教师的精心准备,要根据教学内容创设不同的情境,也需要学生的主动配合,更需要教师和学生的互动和心灵的沟通。

 

  作者:陈海枢 来源:读写算 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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