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 农业执法;问题;对策
论文摘要 面对基层农业执法执法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农资市场面广量大、经营者复杂的局面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隐蔽的情况,提出了支拨经费、宣传服务、重点整治、强化监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措施。
1 基层农业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1.1农业执法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落后,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一是许多地方财政拨款的经费只够用于执法人员工资的发放,甚至有些地方连工资都很难得到保障,使执法工作难以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因工作经费不足,导致执法装备缺乏,执法工作还是靠一支笔、几张纸和两条腿,使违法行为难以取证,影响了执法公正性和力度;三是许多地方财政变相地将行政处罚款按比例返还,导致部分案件处罚混乱,有的甚至实行处罚款收支一条线管理,使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1.2农资市场面广量大,经营人员多而杂,监管难以全面到位
一方面,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农资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个体经营者不断增多,经营人员也相当复杂,一些企业下岗人员和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相继融入了经营农资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驱动故意违法,有的因不懂法而违法,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处;另一方面,基层农业执法因人员编制有限,面对县乡村庞大的农资市场,使农资监管很难全覆盖。
1.3违法违规的农资经营行为隐蔽,难以发现和取证
近年来,经过农业执法队伍对农资市场的严格监管,一部分农资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违法经营行为更加隐蔽,将违法农资不上门面柜台,而是暗处与下级农资经营者或者农民做交易。因违法违规农资大多价格较便宜,少部分农资经营者、小商小贩和部分农民贪便宜,购买违法违规农资,且大多数没有票据,使得下级经销商和农民很难维权,农业执法也很难取证。
2 对策
2.1支拨执法经费是基础
建议将基层的执法人员全额工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纳入上级农业执法部门财政预算,改善执法装备,以有效地提高执法能力。
2.2广泛宣传服务是手段
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散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与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注意事项以及维权途径,鼓励他们向执法部门举报假劣农资;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和市场检查等方式,向农资经营者广泛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活动,告知其违法经营的后果和导致农业生产事故的赔偿责任。
2.3突出重点整治是关键
一方面,在每年购买农资旺季前,由种子管理部门、植保部门、土肥部门分别对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和肥料实施抽检,凡是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再送往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复检,根据检测情况,决定是否让其在市场上销售;另一方面,农业执法部门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种子看其标签标识是否合法,是否为未审定品种,是否适宜本地种植,内外标签是否一致;农药看其标签是否规范,是否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假冒登记证,是否过期农药,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肥料主要看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及叶面肥的标签是否合法,是否有登记证,是否为过期肥料。通过检查,如果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另外,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4完善执法监督是保证
一是农民监督。农民发现有经营假劣农资的,可以向农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必须建立档案、记录查处情况和处理结果。二是农资经营者监督。农资经营者发现其他违法经营农资的,可以向农业部门举报。发现农业部门执法不公的,可以向农业的监察部门或者同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或者上级农业部门举报。三是农业部门内部监督。农业部门一般都设立了政策法规科(处),对农业执法的文书格式和程序、依据都进行审查。四是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可以调阅行政处罚案件,接受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五是人大政协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委员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可以对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随时检查,可以明察暗访农资市场。六是上级农业部门监督。上级农业部门可以接受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还可以对下级管辖范围内的农资市场明察暗访、检查督促指导,并可对下级辖区内的重大案件提取处罚。七是社会舆论监督。由社会群众利用报纸、电台、网络和言论监督。
2.5建设长效机制是根本
一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将市场监管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三关:一要严格把好种子生产经营者资格准入关,对相关许可申请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坚决不审批;二要把好产品准入关,重点放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农药和肥料登记、产品的包装标签上,不符合规范的,不得流入市场;三要把好产品质量的准入关,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的同时,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查处,杜绝流入市场。三是完善问题发现制度。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具体负责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并完善“有诉必接、闻报必动、接案必查”的处理机制;通过网络、案件通报交流,农业执法体系内部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县(区)各乡镇聘请2名以上农资监管信息员,及时报告违法农资信息,信息员实行金钱激励机制。四是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