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律师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非常重要作用,要从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制度、改善执业环境等方面,不断提高律师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论文关键词]律师行业 匡扶正义 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共同建设,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律师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特殊行业,进一步明确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色定位,不断提高其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对于律师行业自身建设、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等,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律师行业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力军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我国社会建设的科学定位和总体目标,更是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参政议政,推进法治
律师行业发挥促进社会和谐作用的途径很多,参政议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方式。主要表现在参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首先,立法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律师行业触及着社会动脉,律师在诉讼和非诉讼的舞台上,与社会各阶层、各个群体、公检法司发生着广泛的联系。只有律师参与立法,才能更好地体现民主立法,最终达到公众利益法律化和法律的公众化。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们通过参与国家、部委、地方立法提出了数千议案、提案,不断完善着国家的法律法规。如,自从深圳首创的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法律助理制度以来,海口、重庆、上海、成都、郑州、广东和湖北等地的人大都进行了类似的尝试,在全国产生了巨大影响。第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是建设法治政府。一方面,律师可以通过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依法行政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律师还可以利用法律权威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如2010年4月,河南执法办案卷宗考评邀请律师“挑刺”,为规范执法“支招”,效果非常好。第三,立法表明有法,司法表明法治。权利的救济靠司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技术性要求日渐强化,只有通过深谙法律的律师参与,才能有效地使人们的法定权利变为现实的权利。
(二)化解矛盾,息纷止争
解决和消除社会矛盾与冲突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路径。然而矛盾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不断“发现矛盾——解决矛盾——再发现矛盾——再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有所发展、有所进步。律师行业是直面社会矛盾与冲突的行业。一直以来,无论是参与诉讼、仲裁,还是通过其他手段解决纠纷,律师都以排解纠纷、平息冲突为己任,劝导纠纷主体正确理解法律,正确选择自己的利益诉求,正确对待他人的利益诉求,以平缓、简约的方式化解纠纷。[1]正是有了律师们艰苦卓越的诉与非诉工作,引导社会成员在通过合法的途径行使权利,才能有效地疏导社会淤阻,维护和实现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均衡的目的。可以说,律师行业当之无愧为社会和谐的“助推器”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三)帮弱助良,匡扶正义
我国的改革开放成就显著,世人瞩目。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不可否认,在发展过程中我们也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如,个别党员干部的腐败、贫富差距扩大化、拆迁矛盾等等。在解决矛盾冲突中,普通老百姓往往都是社会矛盾的牺牲者。律师历来被社会誉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扶弱助良”的天使。消除社会的不公,伸张社会的正义,“让穷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无疑是律师行业的天职。1994年,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自此之后,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迅速,无论是在机构建设、从业人员规模,还是在经费保障、办案质量和数量等方面成绩斐然。如,仅2010年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万7千多件,同比增长了13.4%,而受援人的总数达到了82万多人次,同比增长11.3%,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以身作则,引领风尚
一个民族没有精神是不行的。在几千年中华文明发展史,中华民族凝练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二者是中华民族不屈之精神脊梁。公平、正义、民主、和谐、法治…都是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跨时空契合,是二者最具科学性的基本内涵。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生命力在于传承,在于弘扬,在于激励实践。作为律师,是社会的精英,公平的天使,应当比任何人都更有责任来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而律师行业,就应齐心协力塑造高尚人格,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人人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树社会新风良俗的表率。近年来,许多律师参与了大量的公益事务和公益活动,特别是在抗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以及舟曲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中表现尤为突出;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信访机构处理信访者所反映的问题;开设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或妇女权益保护热线,免费提供咨询服务;专注于残疾人保护或环境保护事业,等等。可见,律师行业我们树立了标杆,使人民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引领着社会良好风气。
二、要不断提高律师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当前,使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赋予了律师行业更加繁重任务,也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律师行业必须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使命,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精深的专业水平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
(一)提高综合素质,加快行业建设
提高律师行业促进和谐社会的能力,队伍建设是牛鼻子。一要努力提高政治素养,使律师队伍始终保持的正确方向。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使广大律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运用教育、评查、培训等手段,强化律师的道德和纪律观念,形成遵纪守法、秉公执法、热情服务、诚实守信、扬善惩恶、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主要是通过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律师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业务素质,保证律师正确适用法律。
(二)建立健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与律师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使政府的行政管理既放得开,又把得住;同时,还不断改进行业协会管理措施,提高管理能力,有效地担当起自律的职责。要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建立一套科学有效、配套合理的律师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加强律师管理的新途径,把握管理工作的规律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行业自律自治,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等等。
(三)改善执业环境,拓展执业空间
律师执业环境就是法制环境,只有当法制环境好了,才有律师自已生存的条件。然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业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努力为改善执业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要通过推动立法,从法律的层面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我们要进一步在立法上赋予律师执业活动以更多的权能。如,刑法306条就如一把“达摩利斯之剑”,常使人对刑事辩护望而却步,这应尽快改变。要纠正并杜绝各种限制律师正当执业活动甚至歧视、打击和迫害律师的违法现象,为律师职能的充分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如,建立律师与法官的良性关系。更重要的是,广大律师还要更加主动地面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努力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