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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专业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思考

2016-09-10 16:0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经济法概论课程是中医院校针对药学专业(一般为营销等方向)学生的一门专业课程,其与法律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定位有显著不同,针对此,我们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本门课程的教学进行思考和实践,并从中提出了一些浅拙的教学改革建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中药专业的学生来说,熟悉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并能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加以运用十分重要。但是,由于对中药学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及教学定位的特殊要求,面向该专业学生开设的经济法概论课程有其特殊性。针对这些特殊性,我院经济管理学教研室的任课教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对中药学专业营销等方向经济法教学的定位及培养目标等问题进行思考,并作为教学研究课题作了相应的调查和实践摸索。

 

  一、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特殊性

 

  经济法课程是各大专院校法律专业所开设的一门重要课程。与之相比,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的经济法概论课程有着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培养目标与教学定位特殊。法律专业培养的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法官、律师及法学研究人员,因此在教学中更注重立法研究、学理分析及适用法律、事后诊断案件的能力培养。而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培养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中药经营管理人员及营销等管理人员,开设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教学目标定位在提高中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追求交易稳定,确保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即不出错、不受骗、不越界、以法保权,因此,在教学中需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用能力。

 

  可见,对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学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导致了在教学中对这两类学生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定位必有所不同。

 

  2.前期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有差异。 法律专业学生有着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其课程开设严格按照法律专业的课程体系的顺序。而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概论课程前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甚少,通常只有法律基础一门课程。法律基础在我院于大一上学期开设,该课程为考查课,要求学生对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作一了解即可。这就导致了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学生对法律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与法律专业学生的差距较大。因此要使学生在无甚多法学基础、课业负担沉重的情况下尽可能掌握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可操作和实用的经济法知识。

 

关于药学专业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思考


  二、对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学生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思考

 

  由上可见,由于对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学生开设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定位等不同,对该方向学生的教学必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我院经济管理学教研室的几名任课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调查和实践,现就教学中的一些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浅拙建议。

 

  1.要重视教材的选用。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学生由于就业后主要从事中药经营管理或中药营销方面的职业,这就要求其所学习的经济法概论课程涵盖面更为广泛,是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只要是在以后就业中可能碰到的常用经济法律问题都应该涉及。因此,其课程体系不可能是法律专业学生所学的课程体系,而应该更为丰富,超越了严格的经济法体系内容,涵盖了民法、商法、社会法中的一些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因此在教材选用上,针对该特点,应把好教材选用关。从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几位笔者认为中药学专业营销方向学生在教材的选用上应至少考虑涵盖如下体系的教材: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秩序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五大部分。

 

  2.重视教学内容的体系性安排。上面提到经济法概论课程在教材的选用上应基本涵盖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秩序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五大部分的内容。但就教材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许多市面上的教材并未严格按照相关体系规划教材内容,呈现的基本是一种离散状态。这就要求我们在编制教学大纲时要下足功夫,要根据课程的相关性从一定的角度、从有利于学生掌握的基本层面进行分类,给学生总结提炼出一条学习主线。在课程开始讲授之前教师应先向学生介绍该门课程的体系,使学生在脑海中有一个印象,然后在课程的讲授中再按照提炼的主线由浅入深进行讲授。

 

  3.重视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进。 对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学生最基本的培养目标是追求交易稳定,确保交易安全,有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因此对该两方向学生在教学中就不能像对法律专业学生一样特别强调纯理论知识的掌握,而更应重视对经济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几名任课教师在多年的摸索实践中,教学方法和手段几经改进。

 

  早期由于该课程于我院来说是一门新课程,几名教师在教学中大多采用的是单纯知识传授的启发式教学方法,在教学手段上主要采用传统的黑板教学方式。通过教学实践,我们发现该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虽然可以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但学生在课堂上容易产生疲乏感,学生对于课程的学习参与度不够高。此后,为解决这种状态,任课老师开始采用借助知识培养能力的启发式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CAI课件教学,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的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且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CAI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且经济法律知识日新月异,CAI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此外,经济法概论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改变传统教学以本为本、从概念到概念的注入式教学方式,变成一种促进学生成为教学主体,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探索性学习的开放式教学方式非常有必要。基于此,在教学中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因此,引入案例教学应是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一大特色。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常用的案例教学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案例,经过自主合作,群体思维撞击,寻找知识形成规律,发现基本概念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基本知识,启发学生运用基本概念,发散思维,以例释理,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这两种类型中,第一种类型对学生的自主学习性要求较高,故在目前的教学中主要采用的是第二种教学类型,相信在后续的摸索实践中,教研室将会加大一型案例教学的比例,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尽显为运用型教学服务。

 

  4.重视习题的灵活运用。在高校素质教育的本位下,我们不倡导题海战术,但是在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中适当地、灵活地运用习题对于学生的学习能起到较大的提升作用。

 

  我们一再强调经济法概论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课程,而任一学习法律的人都知道,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难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任课老师可以在教学中适当贯穿一些习题。这些习题的讨论和分析可使学生快速理解法律条文,激发学习热情,同时,适当的习题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表达能力。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学生对课堂习题讨论的参与度非常高,课堂气氛非常活跃,通过习题的讨论和分析,大部分学生能摆脱对枯燥法律条文的厌倦,增加了学习积极性,学习热情空前高涨。但在这一方法的运用上要求教师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要把握好度,切不可搞成题海战术,否则会适得其反;第二,习题的选择上要下功夫,要精炼,切不能滥;第三,运用的方式上要灵活,切不可

 

  三、结语

 

  由于对中药专业营销等方向学生培养目标的特殊性,该方向经济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必须做到规范与灵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特殊性,在内容上有所侧重,有所选择,同时要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自学阅读相关资料。教师在随时掌握经济法教材新增内容的前提下,更要不断了解经济法理论与立法的最新动态,根据发展变化动态,调整自己的讲授内容,并借助多媒体、网络信息等现代教学手段,不断补充、更新教学内容,扩大学生的知识吸收量,在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更需要学生能够通过经济法学的知识去认识相关问题。

 

  作者:刘维蓉 孙济平 李 倩 马四补 来源:成功教育 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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