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现行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存在的内容、方式等存在的问题,笔者根据当前教学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期望可以得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经济法概论课程是经济、管理类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学生必须学习一定的经济法概论原理,了解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并能够熟悉掌握和运用。怎样通过一个学期的经济法概论教学,完成这样一个教学目标,则是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问题。
一、现行经济法概论课程的教学现状
虽然在经济法概论教学过程中我们也在不断的探索和改进,但因种种原因还是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内容不分专业的雷同。
经济法教材有很多种类,不同专业和层次的学生所选用的教材应该是有所不同的。但有些学校不同专业的学生选择相同的课本,甚至在有些专本一体的学校,专科生和本科生所选的教材也是一样的。在教师教学的过程中也没有能够弥补这样的缺陷,做到有所侧重,自然很难达到预想的效果。
2.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的不尽一致。
我们在教学目标上总是期望能够通过理论结合实践,培养适应本专业领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但教学计划往往不尽合理。经济法概论是一门综合性学科,要求学生既要掌握一定的经济原理,又要懂得一定的法律应用,这就要求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能够注意与其他学科的相互配合和借鉴。
3.教学方式的单一性。
经济法概论目前大多采取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台上粉笔教学,学生台下奋笔疾书。理论性很强的法律又偏偏是需要记忆的部分,只是采取通过教师说教的方式,也很难让学生能够很好的理解。因此更多的只能是采取硬性记忆的方式记录老师讲授的内容以应付考试,很少思考,与实践脱节。
4.考核手段的有待合理化。
经济法概论在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要求,有些要求考试有些要求考查。考试方面偏重于对经济法规的的记忆和理解,重理论轻应用;考查方面更是有所放松,一般是写篇论文就可以完成作业。很难看出学生对经济法的理解和其运用经济法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1]。
二、经济法概论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经济法概论教学中存在的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重视经济法概论教学过程中的课堂讲授
在课堂讲授过程中,注重由单向性教师讲授变为合作式以及研究式相结合的多样化模式,引入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利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性。具体来讲,采取课堂讲授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的课前准备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当前,我国经济生活已经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潮流。特别是近几年来,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许多经济法律相继修改和出台,这些都表明我国的经济法概论正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这就要求经济法概论教师彻底改变过去的备课方式,时刻让自己的教学内容紧跟在学科前沿。要做到这些,一方面必须对原有教材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增删,增加学科发展前沿的内容,使授课内容不断更新。另一方面,对所准备的每项具体内容,如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等,都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同时,还要对所授对象作深入了解,了解到他们的文化基础不同、学习目的的差异。这样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在课堂教学中因人施教。
2.提高课堂的口头表达能力,做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首先,讲课时口齿清晰、吐字准确。其次,把握好讲课进度,要做到快慢适宜,充分考虑到绝大多数学生的接受能力。对于一般知识,可略讲或不讲,让学生课下自己看。对于重点内容,就必须详细讲解,让学生深入理解,并融会贯通。对于难点内容,一定要在备好课的基础上将其突破,经过教师的精心组织,用通俗的语言把比较难懂的问题表达清楚。
3.采用案例教学法等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授课效果
在讲课过程中,要适当运用案例教学,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谓案例教学法,它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主角,教师则是配角,整个教学过程是互动、双向的。案例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进行独立思考很好的方法,它能够把《经济法概论》课程中抽象的概念具体化,使其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概念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增进学生学习兴趣和动力的同时,也使学生恰当地掌握这些原理、概念所具有的特定内涵。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选择既典型又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二是教师应准备充分,对案例来源、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及处理结果都要了如指掌,避免出现学生提出问题老师无以应答的尴尬局面;教师总结应当有理有据,简单明了,而不是故弄玄虚[2]。
(二)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信息量。
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是新时期教学的一大特色,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必然要求。比起传统的黑板教学,多媒体教学不仅可以扩大教学的信息量,也可以使得教学的形式更加的丰富多彩。就案例教学来说,使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是的案例信息清楚的展现在同学们的眼前而为教师节省去大量的板书案例的时间;同时采用多媒体教学,案例的形式也可以多样化,不仅可以采用文字案例,亦可以采用实况案例,或者截取一些“焦点访谈”、“经济与法”等栏目的案例来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激发其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三)考核方式案例化。
经济法作为一门考试课程时,试卷的格式亦大同小异,包括有选择、填空、名词解释、客观题和主观题等等。因为我们在教学方式中重点采用案例教学,所以我认为在考试过程中亦可以采用通过分析案例的形式进行考核。选取合适的案例,把名词解释等客观考题揉人案例的问题之中,以简答的形式表现出来,既可以考核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又可以通过案例考核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而言之,作为从事经济法概论教学的大学教师,必须重视经济法概论课程的课堂讲授,采取多样化的、灵活的授课方式和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式,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技能,使大学真正成为向社会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基地。
作者:赵媛莉 校云鹏 吴超 来源:学术理论与探索 2011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