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应用与比较研究
教学方法是为了完成教学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有秩序的活动方式,是教师与学生共同为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的途径和方法。教学方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要素,他的作用主要有传授知识、形成技能;指导经验,培养能力;再现知识,提高效率论文联盟http://;激发兴趣,鼓励创造;注重德育,塑造思想。而在当前的高职院校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学方法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的、不同专业培养目标的脱节,不能灵活、立体的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导致教学效果不明显。
一、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应用与比较研究的必要性
1.基于课程地位、目标的思考。《经济法》课程是诸多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与各专业的专业课程构成完整的课程体系。《经济法》课程的专业基础课地位决定了其课程教学目标应适应不同专业培养目标,无论在课程内容上还是教学方法上都因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如会计电算化专业与电子商务专业,在课程内容、应用能力培养上就有一定差异,在不同教学方法的应用中亦有所不同。
2.基于对课程特点的分析。尽管不同专业《经济法》教材在体系的编排、经济法律内容的选用不尽相同,但理论性强、内容庞杂是《经济法》课程的主要特点。有限的教学课时与内容的庞杂性矛盾势必造成教师害怕因时间不够而完不成教学任务,所以就把大量课时用于理论教学,以及单调、呆板、陈旧的案例教学,结果导致教师“填鸭式”的满堂灌,这种教学方法使得知识单向流动,即从教师流向学生,缺乏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学生兴趣不高,教学效果不理想。WwW.133229.COm
3.基于对教学规律的认识。“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关键在于得法”。在教学过程中,只依赖于一、两种方法是有缺陷的,万能的教学方法也是不存在的。经济法的教学方法关键在于能否认识经济法教学活动的规律,在于能否认识经济法教学对象的特点和差异。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学或是经济法学有其固有的特殊性,但就其教学规律来讲却是相通的,教学方法也是可以互相借鉴的。经济法教学应该重在过程而不是结果,应让“过程”培养人。经济法教学过程就是要丰富课堂教学,增加与学生的双向交流与沟通,而不是单纯的理论教学或是案例教学。
4.基于高职教育特征的把握。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是一种以满足职业岗位群的要求为主要目的能力本位职业教育,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以“理论够用”为尺度,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摒弃普通本科院校法学院式的教法,探求适合高职《经济法》教学所需的实践教学方法,丰富实践教学方法成为授课教师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的应用及比较
当前《经济法》教学方法主要有讲授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第二课堂、体验法、诊所式教学法等。
笔者认为这些教学方法又可以根据高职院校教学实际应用需要作以下分类(图1)
从表中可以看出。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不同实施策略,教学应用目的各有偏颇,且各有其优缺点;实际应用中应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因人、因教制宜,发挥每一种教学方法的优越性,规避其不足之处,提高教学效率。
三、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方法应用与比较研究的结论及建议
经济法是一门具有高度实践性的课程,经济法教学任务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来完成。而经济法课堂的教学效果主要取决于经济法课堂教学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应着眼于经济法的课程地位及目标、课程特点、教学规律、高职教育特征,认识到教学方法既要符合教学的一般规律,也要结合高职院校教育的特征:既要强调个性,也要注重共性。因此,通过比较,在具体应用中可得到以下结论及建议:
1.教学方法在具体操作中主要应当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应符合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的:二是应与教学内容相适应,应与不同专业经济法课程内容及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三是应与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应符合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特征,做到因材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