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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形成、经济增长关系研

2015-08-14 09:1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东盟是我国主要的贸易伙伴国和投资对象。文章运用1981-2011年东盟具有代表性的5个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的数据,分析其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形成、经济增长关系,为促使我国企业加大对东盟国家进行投资,促进双边经贸往来,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形成;经济增长;东盟;PVAR模型

  一、引言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对双方进一步加深合作提供契机。中国和东盟多数国家同属发展中国家,经济具有相似性,都在通过扩大开放程度,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外商直接投资对一国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如何,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研究最早的5个东盟成员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的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情况,分析东盟国家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形成额、经济增长三者的关系,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参考,促使国内企业更好地依靠中国-东盟自贸区,参与东盟国家的建设开发。

  二、东盟五国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形成、经济增长关系的现实描述

  自20世纪90年代后东盟国家加快开放进程,外商直接投资大量流入东盟五国,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外商直接投资减少。危机影响消减后,外商直接投资数额上升,东盟五国依旧是外商直接投资吸引较大的地区。从投资数额上看,新加坡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对外商直接投资吸引力最大,人力资源丰富的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对外商直接投资吸引力也较强,相对来说,菲律宾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较弱。目前,对上述东盟五国最主要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分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目前,外商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涉及农林渔业、矿产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贸易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服务业,制造业、采掘业仍是外商直接投资的重点,而从长期来看,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业是外商直接投资所青睐的热点。以外商独资、合资、收购兼并等形式进入东盟国家外商直接投资,拓宽了东盟国家的资金来源。外商直接投资为东盟国家创造了巨大的就业岗位,为东盟国家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三、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择
   本文重点研究的是外商直接投资与资本形成的关系。选取最早的5个东盟成员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的数据,主要变量如下:资本形成额占GDP比重(k):体现一国资本形成状况。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入占GDP比重(fdi):体现外商直接投资的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增幅(GDP):反映一国GDP的指标。由于非平稳时间序列式在基于传统的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估计和检验时将失去通常的性质,故需要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综合面板数据特征,选取滞后期二期,运用stata 11.2软件,采用PP检验、IPS检验、fisher检验、Levinlin检验分别检验数据的平稳性,初始面板数据不平稳,但对其进行一阶差分后,面板数据均平稳,面板数据的平稳性为PVAR模型可靠性提供了保障。
  (二)数据来源
  本文出于数据完整性和代表性等原因,选取1981-2011年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资本形成额占GDP比重、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入占GDP比重、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等指标,分析上述地区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形成、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数据均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为本文的模型研究分析增加可靠性。
  (三)模型构建
  本文采用面板数据向量自回归计量方法对东盟五国数据进行分析,所用程序为采用stata11.2中连玉君所编程序。
  其中为系数,i表示国家,t表示年份,为随机扰动项。面板VAR模型包括以下步骤:(1)利用System-GMM方法对东盟五国数据进行估计,研究变量之间的回归关系;(2)生成脉冲响应函数,通过脉冲动态反应图来观察各变量对冲击的反映情况。
  1.System-GMM估计结果。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动对资本形成额作用显著,对第一期的资本形成额呈负相关,说明短期内外商直接投资对东盟国家的资本形成有挤出效应。这主要因为东盟国家企业与外资企业相比实力较弱,短期内外商直接投资会减少其发展机会。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动与第二期资本形成额呈正相关,长期条件下,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东盟经济增长,带来崭新的投资机遇,拉动其国内资本增长,促进东盟国家形成新的资本投入再生产。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动对后两期外商直接投资呈负相关,表明一定时间内流入东盟国家的外商直接投资有限,主要原因是东盟国家开放程度有限,阻碍了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一期GDP有正的效应,说明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东盟国家经济增长。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二期GDP反映结果不显著,无法判断其对第二期GDP的影响。
  GDP的变动对第一期的资本形成额和第二期的外商直接投资作用显著,均呈现负相关关系,从经济学角度,体现了要素的边际作用递减规律。另一方面也说明东盟国家的开放程度有限,外商直接投资可以进入的范围较窄,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形成障碍。


  2.脉冲响应分析。为进一步检验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形成额、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关系,使用脉冲响应函数进行分析。
  (1)外商直接投资对资本形成额的直接影响。从分析中可以看出,最初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会减少东盟国家的资本形成,即发生挤出效应。但第一期后迅速回升,并在第二期时外商直接投资对资本形成额的促进作用达到最高,之后影响逐步降低。原因在于外资企业进入东盟国家后,会相应的拉动配套设施的建设,带动当地发展,形成集聚效应,为资本形成创造有利条件。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外商直接投资对东盟国家资本形成的作用时间较短,说明当前东盟国家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效率不高,投资结构局限,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流向投资周期短、利润回报快的行业。在此类行业中,外商直接投资迅速转化为生产要素进行生产,促进经济增长。但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的汇出,对资本形成额造成负面影响。此外,面对资本形成额的变动,外商直接投资长期内变化不大,表明东盟国家资本形成额对外商直接投资基本无影响。当前东盟国家资本远未达到饱和状态,其国内发展仍需要大量资金扶持。
  (2)外商直接投资对资本形成额的间接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对资本形成额的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一定时期内外商直接投资有限。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动对下一期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动呈负相关,东盟国家目前的开放度有限,在行业准入和项目审批上,对外商直接投资造成限制。而从长期看,上期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动对下期无影响,表明外商直接投资东盟国家的局面不会改变,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资本形成额的直接影响仍将持续。此外,外商直接投资变动促进第一期GDP增长,第二期后影响逐步趋于零;而在分析中,GDP变动对第一期资本形成额影响为负,第二期后影响逐步趋于零,综上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东盟国家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了投资周期短、利润回报快的行业,不利于东盟国家长期资本形成。GDP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呈负相关,表面上看违背市场规模与外商直接投资正相关的规律,实际是由于GDP统计口径中包含外资企业汇出本国的生产额,致使GDP统计指标未能正常反映其国内生产状况,此类状况在分析中也有体现。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System-GMM估计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笔者发现东盟国家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存在以下关系:第一,短期内外商投资对东盟国家资本形成存在挤出效应,长期内存在挤入效应。第二,东盟国家资本形成额短期内促进其经济增长、长期内对经济增长作用有限。第三,外商直接投资短期内促进东盟国家经济增长,长期对东盟国家经济增长贡献有限。造成此类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流入东盟国家的外商直接投资大多投资于投资回报高、回报快的产业,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不合理,未能全方位调动国内生产要素,造成资源错配。因此,东盟国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应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扩大开放程度,加快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审批,保证外商直接投资长期的长期流入,形成生产资本,拉动经济增长。东盟国家经济要发展,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政策非常必要。国外资本实力较强,资金雄厚,技术先进,可以给本土的企业带来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
  其次,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行业,调整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对外商直接投资进行甄别,对与国内产业具有较大关联性的外商直接投资实施优惠政策,从而鼓励其进入。同时减少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资本的挤出,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外商直接投资配套措施,使外商直接投资更多用于其国内生产。
  再次,完善外商直接投资法律法规,保障外商企业利益,同时完善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平台,更多让外资企业了解自己,吸引更多外资。此外,建立动态评估体系,及时反馈外商直接投资状况,以便适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资金性质,促进外商直接投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最后,东盟国家需加强对其国内私人资本的扶持力度,东盟国家市场经济起步晚的国情决定其国内私人资本并不发达的现状。本土私人资本和国外大型企业相比,还是显得非常弱小的。东盟国家发展自身经济时需要练好内功,强大的私人资本能充分发挥外商直接投资对其的促进效应。
  当前我国鼓励国内企业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策略,东盟国家与我国地缘接近、经济发展程度类似、产品相似性低、市场潜力大,是国内企业走向国际的重要市场。从国内对外投资企业角度来说,国内企业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要注意其市场的特殊性,实行差异化经营。同时针对东盟国家制度不完善、配套措施欠缺的事实做出合理预计,防范其政策性风险,以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基于东盟国家汇率变动可能性较大,我国企业对东盟直接投资需警惕汇率风险。
  而从国家层面来说:第一,应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我国企业对东盟直接投资创建平台。第二,应该加强宏观的指导,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国际分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第三,改革对外投资审批制度,放宽有关审批条件,加强融资与财政支持,保护对外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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