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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国际合作的理论与实践

2015-08-11 09:2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国际合作是新自由制度主义所关注的首要问题,也是与现实主义视角的最大争论之一。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制度可以有效促成国家之间的合作,并对国际制度的作用做了广泛深刻的论证。本文将从这一视角出发,浅析一下国际合作中的一些常在问题,并从现实中具体探讨各个国家对国际合作的选择与顺应。

  论文关键词 新自由制度主义 国际合作 国际制度

  一、对于国际合作的基本判断

  探寻国际合作,当然要从国际社会的状态,民族国家的性质这两个基本点上出发。无政府状态与理性国家是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或者新自由制度主义与新现实主义不约而同达成的共识。但是在二者所产生的后果上,两派之间是存在着很大分歧的。
  在现实主义者们看来,国家间的合作在无政府体系中是不可能的。无政府性决定了国际社会处于“霍布斯原始状态”中,斗争与冲突乃至战争才是虽然残酷但却必然的事实。国家是具有理性和单一性的行为体,国家的最高利益是生存和安全,任何国家都无疑会为捍卫自己的利益而有所作为。国家会各自为战的确定、维持、追求、扩大本国的利益,独自地制定和执行对外战略和政策,由此会导致国家间的利益冲突。同时,为提高国家保卫本国利益的能力,军事力量的投入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有所怠慢的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理性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国际社会因之陷入了一种所谓的“安全困境”之中。基于以上的判断,现实主义者认为利益和冲突是无政府国际体系中的根本内容,即便出现合作,也只能是权益之计,目的是实现即时的利益。
  同样是从无政府状态和理性的起点出发,自由主义者们得出了大相径庭的结论。他们也承认现实主义对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判断,但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未必就导致无秩序,虽然不存在一个类似于国内社会的中央政府,但国家间还是存在着一些行为的规范;国家是理性的,捍卫自己的利益也是应当的,对比之下,国家通过国际制度进行合作同样可以很好的维护国家利益。国家之间的互动交往,并不全是充斥着斗争和冲突,武力的高昂代价使任何一个国家在决定诉诸武力时都会有所顾虑地深思熟虑一番——成本和收益哪个更大?国际制度在解决国际冲突时可以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收益。所以新自由制度主义者们得出结论:“在无政府国际社会的有序状态下,国家之间的合作才是国际关系的实质”

  二、合作的阻碍何在

  从新自由制度主义者的视角来分析的话,合作是可能的,那么,合作的困境在哪里呢?自从国际社会形成以来,国家之间的信任与否就是贯穿始终的重要问题。在安全困境中,会很容易看出这个问题。某个国家为提高本国国防能力的措施,会引起周边国家的恐慌和猜忌;同样,这个国家之所以采取这种措施,同样是不安全感的存在使然,也就是互相之间的不信任。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合作能带来收益,但如何分配收益是存在很大争议和阻碍合作的地方。也就是学者们通常所说的绝对收益与相对收益的问题。在大家所熟知的《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中,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指出,在这个相互依赖日益加深的时代,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渠道越来越多,国际社会的议题也更加广泛,军事力量已不在是国家首要考量的因素。由此推理的话,多个国家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下,相对与绝对还是那么容易计算吗?也就是说,在这个经济互相渗透、相互依赖增强、日新月异的时代,还有国家进行精确计算的时间吗、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从将“国家寻求相对收益还是绝对收益?”变为“在什么情况下国家为确保相对权力和地位而放弃共同受益的合作”。当只有两个主要行为体时,一方受益将决定性改变实力对比关系,从而破坏先前的某种平衡。比如空中客车和波音的竞争。基欧汉进而指出:在大多数问题上存在着合作的潜力,从贸易自由化到气候变化,多边谈判中的相对收益不易计算,二者出现决定性权力转移的危险很小。所以,相对收益只是强调了激烈的双边竞争带来合作困难,它并不能从总体上削弱一般合作的可能。
  三、国际制度的作用

  新自由主义指出了国家之间合作的可能,也发现了合作的困难所在。合作并不意味着一种和谐状态。合作情形的基本特征是利益冲突和利益趋同并存。国家之间有着利益冲突,但调整各自政策之后,相互的实际或预期效用相吻合,从而克服利益冲突,达到实现共同利益的结果。世界的相互依存程度不断增加,各国交往的频率也就不断增加,合作和冲突的可能性都会随之增加。国家之所以能够进行合作,原因何在?新自由制度主义者们认为,国际制度的存在使国家之间的合作成为可能。国际制度有三个特性——权威性、制约性、关联性。虽然国际社会中没有一个强制机关去惩罚那些违反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国家,但是相关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是大多数国家达成并认可的共识,一意孤行地违反这些规则会导致其他国家的反感和不信任。从效应上来说,国际制度存在着横向和纵向两种效应。横向效应是从空间上来讲,一个国家故意违背国际制度达成某种目的,使国家在道义上处于被动地位,国家形象也大打折扣,当需要寻求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时,往往处于被孤立的地位。同样的道理,纵向效应是针对时间来讲的,此次的不合作往往影响其他国家下次还是否会选择与之进行合作,此次的合作往往会促成下次甚至更长远的合作的发生。值得指出的是,一次两次在这里并非只是简单的加减法的问题,由于惯性使然,合作的几率几乎是以乘除甚至是平方开方的程度而递增或递减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国家这个理性行为体的行为,降低了国家采取背叛或者不合作行为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国际制度可以提供惩罚和服务两项职能,通过制裁对于故意不合作违规行为进行惩罚,通过服务对于违心不合作行为进行纠正。在《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基欧汉,更加明确的指出,国际制度的三个主要功能:明确法律责任、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信息的不确定性,从而有效促成国家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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